开局一把刀[种田]——谁清浅
时间:2021-01-18 08:51:21

  她用勺子舀着蛋羹吃,这碗蛋羹带着甜腻的味道,姜味和酒味都保存得很好,沉在蛋羹里,吃第一口时反而比较淡,在焦糖味渐渐融化后,沉底的姜味和酒味再慢慢翻涌上来,越吃越浓。
  黑毛倒没她这么喜欢,不过也挺满意了。
  温迪可以理解,她估计他喜欢的口味是咸口或带点酸的,这碗姜汁调蛋对他来说太甜了。
  所以她接下来又炖了一碗鱼汤,吃完鱼再煮了一碗土豆粉。
  他填饱肚子后,就说要再去雨林区挖姜辣椒花椒,温迪点头允了。
  她吃完上床睡觉,睡到中午。
  等到中午起床,她拿出上次那种做洗脸盆的坚硬木料,重新做了两个盆,这下她和黑毛都有洗脸盆和泡脚盆了。这玩意冬天可是很用得上的,她想他应该也会冷。做好盆子,她把两个盆子放到浴室里,开始收拾山洞,主要是清洗用具和扫地,扔垃圾。这算家务活,不用天天做,但肯定不能不做。
  石碗上还热着开水,煮着姜和蔗糖,温迪渴了就喝一杯姜糖水,暖身暖心。
  不过只吃糖也不行,喜欢咸口的不止黑毛还有她。
  她也喜欢吃咸的。
  温迪想炒个土豆烧肉,淀粉类的食物比较饱肚子。而且土豆很好吃。
  她进了储藏室,拿了几个土豆出来洗。
  洗完发现不对,这土豆怎么是紫红色的?再仔细一检查,这哪是土豆?这不是红薯吗?
  温迪首先想到可能是自己看错。
  于是她从筐子的泥土里又扒拉出一个“土豆”洗干净,对比着看了下,没错,两个都是紫红色的皮,拿到院子里用自然光照,对,还是紫红色的皮。一个扔进火灶里烧,一个扔进锅里水煮,烤熟了煮熟了拿出来剥皮吃。
  土什么豆?这就是红薯!
  红薯就是地瓜,有地瓜就有地瓜秧。是蔬菜!温迪红了眼睛,她有蔬菜了!
  呃虽然现在没有——但马上要有了!
  于是等黑毛到家立刻被红眼睛的温迪抓住衣领逼问“土豆”是从哪里挖的。
  “我,我不是说过了吗?野猪林呀。”
  “真是野猪林?”
  “是,是……对不起,我知道那里很危险,可是……好,我下次不去……”
  “谁说不去?”温迪放开他,还顺手给他把衣领重新整理好,笑眯眯地说,“我们明天就去。”
  “啊?”
 
 
第97章 第097日
  雨林区。
  有了前车之鉴后,温迪和黑毛学乖了,讨论选在雨林区,在远离野猪林的地方说话。
  “我进去就行了。”黑毛着急地说,“你跑得没猪快,被撞了怎么办?”
  “你才跑得没猪快呢!”温迪老觉得他在骂人,“呃,好吧,你是比我和猪快,我不惹它嘛。”
  她坚持自己小心点,不弄出动静就行。
  温迪不相信野猪林里只有野猪一种生物,只有野猪呼吸一种声音,难道她进去踩踩都会被发现?
  争论的结局不是温迪心软就是黑毛退让。
  温迪对自己可不会心软。
  因此,她和黑毛还是一起来到了野猪林边缘。她本来想和黑毛分开行动,担心两个人一起行动制造的噪音比较大,可是黑毛坚持要和她一起走,如果遇到危险他可以及时把她扛走,如果他和她之间的距离比较远,他就来不及救援了。温迪被说服了,所以现在仍然和黑毛黏在一起。
  她们只用手势交流,黑毛指指前面,提醒她刚才说好由他带路。
  温迪点头,于是两人换了个位置,黑毛在前面慢慢地走。
  他上回来的时候可没这么小心,但这次带上了温迪,他就不自觉地认为自己理应要慢,要谨慎,要步步为营。
  于是两人就像上次踏入沼泽的迷雾区一样慢如乌龟。
  但这里可没有迷雾区的那些大雾,地上踩的更不是沼泽里危险的路。
  温迪受不了了,拽了黑毛一把,急促地往前指了一下,催促他,快。
  她真被急死了,慢吞吞地走不是要在野猪林留得更久?快进快出不是更安全?
  也不知道黑毛是理解了她的意思还是纯粹因为听话,总之在温迪明示的催促下,他总算加快了一点速度。他带着温迪来到自己挖“土豆”的地方,温迪立刻看到了地瓜秧,指挥他用带来的柴刀将这些地瓜秧收割。至于她,则在附近观察,一个有野猪的地方,有红薯,很合理,毕竟地瓜秧是野猪爱吃的东西。
  那么,是否还有其他野猪能食用的蔬菜呢?毕竟,野猪可是杂食动物。
  温迪的大眼睛顿时化身扫描仪扫啊扫啊扫。
  她居然还真的扫到了附近有一些很眼熟的植物,不过不止是在外界眼熟,是在荒岛上见过。这野猪林里面居然有花生秧,她远远看着,目测了一下它和自己的距离,顿时选择放弃。反正要吃花生,枫林中也有,就没必要在野猪林里冒风险了。
  温迪继续扫描,野猪林里有很多树和绿植,遮挡视线,加大了她搜索新植物的难度。要不是因为刚才她看到了花生秧,联想到这里有可能还会有其他植物,她大概早就放弃搜索,回头和黑毛一起挖地瓜秧了。现在有可能找到新的植物,晃花眼也得继续找。她悄悄站起来,慢慢移动着扩大搜索范围。
  黑毛扯了扯她的裤腿。
  温迪扭头,给他打个手势示意自己就在旁边看看。
  黑毛指指自己的耳朵,让她留神附近的声音,温迪点头,他才低下头继续挖地瓜秧。
  她离开黑毛,不过也是绕着圈圈走,让他能随时感受到自己就在旁边,真的没走远。唯独眼睛是四处乱瞟,不放过树上树下任何一个角落。突然,她看到十几米外有一丛非常眼熟的绿植,行走时看不清晰,于是她立刻停下,眯起眼睛朝着那丛绿植看去——
  诶?那不是?
  雪菜?
  雪菜这个名字有些人很熟悉,有些人会觉得陌生,因为它的称呼实在是太多了。雪菜是荠菜的一种,别名有:九头芥、烧菜、排菜等,最闻名的称呼是雪里蕻。最常见的腌咸菜就是雪里蕻,配饭,配面,配粉,都很和谐。尤其是早餐店最爱,煮好一碗面或粉,上头放点肉糜码子,再舀一勺腌菜,齐活!好吃又方便,一手交粉,一手交钱。
  温迪立刻兴奋起来,她正准备朝它走去时,猛然感觉身上一轻,回过神时才发现自己已经被黑毛扛在了肩上,整个人倒掉过来,脸冲着他的背,“怎,怎么了?”她忍不住开口。
  黑毛没说话,他正朝雨林区暴冲,只有急促的呼吸声。
  十秒后,温迪听到了熟悉的树干断裂声,一声愤怒的嘶吼近在咫尺,仿佛就在她耳边。
  “啊啊啊啊啊追上来了!”她紧张地大叫。
  “还没有!”黑毛终于发出声音,安抚了她继续狂奔,一分钟后终于停下。
  他放下温迪,扭头看着来路,一只野猪在二十米外暴怒地大吼,却不敢再追了。
  温迪抹了把脸,“雨林区里有什么啊,叫他怕成这样?”
  “不管它。”黑毛牵起她的手,“我们走。”
  “等等等等。”温迪有点不甘心,“我们先不回去,在附近躲一躲,看它会不会离开行吗?”
  黑毛回头看她。
  温迪讪笑道:“我刚才又发现一个东西……”
  “好吧。”黑毛知道她对新食材的执着,点头,“如果它不走呢?”
  “那我就认了。”温迪咬牙说。
  两人先走远,离开野猪的视线,然后躲起来悄悄观察。没想到,等了半天,这野猪居然没走,一直堵在那里。如果想从其他地方进入野猪林的话,要么得穿过一些非常密集的树林,要么得另外找路,都很不方便,而且容易闹出很大的动静,说不定还会引来别的野猪。
  再不甘心,温迪也只好选择回家了。
  到家,收获了地瓜秧也没让她高兴多少,她一直想着雪里蕻,想吃。
  黑毛看到她郁闷,问她原因,温迪就说了。
  “这有什么,明天我们再去野猪林找嘛!”黑毛安慰她,“它总不会在入口守一整天!”
  “你肯我去?”温迪还在琢磨该用什么理由说服他,没料到黑毛居然这么想得开。
  “这回陪你去了,我才发现其实也没什么危险的,只要你肯让我呆在旁边,我遇到危险能及时把你带走,那我一定能保你安然无恙。”黑毛笑眯眯拎起筐子,“还有这个。”
  筐子里装的是地瓜秧,他今天跑路的时候右手扔刀进筐抄起温迪往肩上一扛,左手也没闲着立刻抓住藤条筐的背带一并带走。带走了人,也带走了地瓜秧,两不耽误。
  温迪顿时笑了。
  就算野猪真的在野猪林入口守一整天也没关系,它总不会守两天,三天,四天,总会走的。只要还能去野猪林,推迟几天去采集雪菜也无妨。
  于是心情大好的她便立刻洗了一些地瓜秧,用猪油清炒一碗,现吃填饱肚子。
  这个清炒是真的一点其他食材也不用放,猪油烧热后将切碎的地瓜秧倒进去,翻炒熟透后加一勺盐拌匀即可出锅。好久没有吃这种叶子菜,温迪难得比平时多吃了一倍的量。以前对蔬菜不怎么感兴趣,几个月没吃才晓得它有多美味。
  吃完叶子菜,温迪就和黑毛去晾房收获香肠。
  香肠已经晾好了,温迪先收获了一部分,再将带来的枯草和芦苇铺在晾房周围,架上木头,用火点燃。风将枯草和芦苇燃烧时的烟吹向晾房中,不断熏烤着晾房里的香肠。不过这种温度不至于将晾房里的香肠烤焦,温迪的用意主要在于烟熏,不是要当场做烧烤。
  等火焰自然熄灭后,温迪再将剩余的香肠取出,这就是熏肠了。
  她将香肠和熏肠放在原本放枯草和芦苇,木头的背筐里,和黑毛一起返回了山洞。
  今天跟野猪算是正面冲突了一番,比较紧张,温迪特意煮了一碗海鲜汤,静心凝神。
  咳咳,就是材料有点奢侈,主料是鲍鱼炖海参,只加蚝油和盐就很够味了。
  她自己在鱼池里捞出这两玩意时都是震惊的,她的本意只想做一碗朴实的鱼汤。
  但是,有这两玩意为什么不吃呢?
  温迪还是第一次吃海参鲜货,顿生一股莫名的感觉。
  怎么上荒岛后,吃的东西好像还比以前更高级了点?不过以前也不是买不起这些,就是纯粹舍不得,哪怕把那些钱花在哪里都不记得了,但总觉得花几百块,几千块去吃,好像浪费似的。现在想想,那么多美味,难道真的不如衣住行值得花吗?倒也不是非要分个优劣,只是她觉得自己不该小看了“食”。
  也许,离开荒岛后,对生活,她会有新的见解。
 
 
第98章 第098日
  天亮了,又是新的一天。
  夜晚的温迪可能会文青,起床后她脑子里大部分时间只有吃。
  当然,不是填鸭子那种吃,是有逻辑地吃——食物逻辑。这种味道应该和这种味道搭配,那种味道应该和那种味道搭配,它可以和它搭配,它不可以和它搭配。而非,它们都可以吃,好,我全塞进肚子里。
  谁会做一碟辣椒酱拌糖的调料啊?呃……不对,她仔细琢磨了下似乎还挺好吃。
  好吧,说得更极端一点,谁要是把酸甜苦辣咸随手抓几勺全拌到一个碗里下肚,那此人疯了!更不该做厨师。适合的甜可以和适合的咸搭配,适合的酸可以和适合的辣搭配,多混几种味道,只要比例适合,酸甜辣咸也并非不可融合。所谓食物逻辑,讲究的就是这个比例。选材也很重要,食材越多,就越考验一名厨师的本事。
  至于温迪这种有许多食材却又缺乏许多关键食材,调料的环境,那就叫地狱难度。
  酱油,料酒,醋,这三种做菜时的基本调料,她统统没有。
  因此她总需要寻找替代品。
  要不断调试着适合的比例,用替代品作为“酱油”、“料酒”、“醋”用。
  说这些,只是温迪对自己前几个月进行的工作总结,她正在做的食物并没多复杂。
  是烤红薯。
  温迪把烤箱清理干净,将几个红薯用水冲洗后放进木盘里,再将木盘放到烤箱上层,下层点燃火堆,盖上木板闷烤。这种是比较“干净”的烤法,而比较随意且流行的手法其实是把红薯直接扔进火堆里,等火烧完用木棍扒拉出来,捧在手里吹冷,再撕开外皮吃里面甜甜的红薯,又甜又粉,还有焦香的“火味”。
  “干净”的烤法似乎显得太匠气,不过温迪还是坚持这么做。
  因为烤得皱烂的红薯皮同样好吃。
  老实说,她以前去路边的烤炉推车买红薯,最喜欢吃的其实是红薯皮,又香又有嚼劲。
  而从火堆里扒拉出来的烤红薯则皮都焦了,根本不能吃,这可不是她想要的成品。
  烤红薯不用调味,它本来就甜,只需要掌握火候和时间,偶尔烤过头也不会太难吃,容错率高,是对新手厨师最友好的菜品之一。其难度大约等同于糖拌西红柿。温迪见过厨房杀手,但至今还没见过连糖拌西红柿也能做错的人。
  黑毛不在家。
  他去小溪边把白胡椒取回,处理后又要送到海边去晒,还没吃早餐。
  温迪本来觉得早餐吃烤红薯就够了,但闻着烤红薯的香气肚子又忍不住咕噜咕噜响。
  她不是想马上打开木板吃掉烤红薯,她想的是该不该再加菜?
  这个思考只持续了十秒,然后她就站起来往储藏室走。
  温迪取出了一节熏肠,拿到院子里处理,在案板上切成一根根,用木棍串起来。然后她再次烧起一丛火,装了一碗油,带着调料回到火边。温迪在熏肠表面刷上花生油,然后拿到火上烤,一边烤一边转,偶尔拿刀将鼓胀起来的肠身划破,让它能烤得更入味。
  在补油时,温迪也不断地在它表面刷着辣椒酱,花椒粉和辣椒粉不要钱般地往上撒。
  烤好的熏肠,非常油,非常辣,特别重口味。
  但也是除了清淡口味推崇者外,全员喜好的美食。
  温迪就真的没忍住吃了一根,然后差点停不下来。之所以停不下来也不是克制力多强,主要是黑毛及时到家了。温迪立马把烤熏肠往盘子上一放,端上餐桌,跟他打了声招呼就钻进冰库,拿出了一碗冻好的杂果果汁。她用刀子把这碗冰坨坨撬出来,丢进石臼里,狠狠杵碎,然后将果汁碎冰重新舀进两个碗中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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