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她活到二十二岁,过得最惊心动魄的一天。
他却看起来若无其事。
她走向救护车的时候,闻见他还在跟战友开玩笑。
“司队,你牛逼啊,把那姑娘从死人堆里刨出来。都持的是什么执念,是不是看上她了?”
有人问他。
医务人员人手不够,忙着照顾普通群众。
他只能自己拿卷绷带,往血流不止的右手上缠,咬着一根缓痛烟,一边草率的缠着自己的手,一边毫不在乎的说:“在群众面前,瞎开什么黄腔呢。”
被护士带上救护车的时候,她忍不住侧头看他一眼。
在漆黑的塌方土堆里光线不好,她没看清。
只听见他惜字如金的苏声了。
现在的她很想看一看,他是不是跟她现象中一样,声如其人。
果然是。
他高大,帅气,阳刚,能把武警部队里统一发的土气迷彩作战服穿出英挺的隽永之气。
板寸的刺头理得特别短,一张五官端正的脸,被太阳一照,不仅晶亮的眸,还有皓白的牙,连皮肤都是发光的。
长腿下套着一双黑色的深统靴,气场十足,似乎踏着祖国的山河。
司队。她记住了别人对他的称呼。
也记住了她对他的称呼,群众。
后来她从别的地方得知他叫司成功。
她一下子就记住了这个名字,因为它真的,太土了。
她叫赵玫文,是一个骨子里都裹杂着浪漫跟文艺的女人。
她从未想过有一天她会遇到一个大名叫成功的糙汉子。
那时候,漂亮的她是刚从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毕业的大学生,身边有很多追求者。
其中有一个英俊的公子哥,家里是开巨型房地产公司的。
这位公子哥在一次项目招标会上遇到了她,便对她展开了强烈的攻势,出手十分大方,送名牌包,名牌衣服,名牌车,甚至是豪宅跟珠宝。
但是她知道那人不止送给她一个人。
那人出身钟鸣鼎食之家,要是她跟了他,拥有的将会是一生的富贵荣华。
可是,她这样从普通家庭走出的儿女却不向往那样的富贵荣华。
她喜欢日暮黄昏时分亮起的万家灯火。
那才是世间千金难换的珍宝。
*
从宁夏回来后半年过去了,到了适婚年龄的她总被家里催婚。
她滥竽充数的见了一个又一个,却从来都提不起精神去记得对方的小鼻子跟小眼睛。
有一个人,一个把她当群众的人,她却把他当不了群众。
芸芸众生里,她总拿他跟别人比,比完之后发现,就算是那位风流倜傥,才高八斗的南家二公子,也比不上他。
一开始她还嫌成功这名土。
直到她回到她本来的生活里,她才渐渐明白,见过司成功,世间再无男人可以在她眼里堪称成功。
不久,家里又给她安排了一个相亲对象。
人还没见,光听名字,她就答应了。
介绍人说,那人叫司成功,在宁夏的部队里当兵。
家里是卖包子的,虽不是大富大贵,但也可保她无忧无虑。
家里在成城北区有三间祖传铺面,他是大哥,将来那店面肯定要留给他。
那三间店面在那个年代保守估计也值千万。
所以这人还是个千万富翁。
还有啊,这小伙还长得贼俊朗呢。身长八尺有余,貌比潘安,颜如宋玉……
在部队里地位,立了很多战功,这次退役回来拿了不少遣散费呢……
成城好多姑娘都想跟他见面,他却先见赵玫文。
在介绍人还要再夸大其词的唠叨下去的时候,
“好。我答应了。”她说。
“不用看照片啦?要是个丑八怪怎么办?”介绍人问。”
“是叫司成功对吗?在宁夏当兵?”
“对。”介绍人说。
“我同意了。”
不久,他们见了屈指可数的三面。
一次是他请假回来相亲,他穿了身新衣服到她上班的地方去等她下班。
一次是他回城来办户口登记,因为离她家有些近,办完后便顺道在街边买了束铃兰去她家里见她。
一次是她千里迢迢跑去宁夏见他,在部队里,以家属的身份去探望他。
三面之后,他们就决定结婚了。
临结婚之前,他从部队退役了,说是父命难为,要回来继承那间历史悠久的包子铺。
她以为真的是这样,没有多想。
这样也好,起码两人不用长期分隔两地。
他们结婚的时候,他二十五岁,她二十三岁。
结婚后他们很快就生了一个乖巧的女儿。
然后,她回了济同建筑事务所上班,他在包子铺开店。
她自以为是,将自己当作是比他高级的白领,为了赶案子经常很晚下班。
照顾女儿的任务就落到了他身上。
女儿很快长大了,开包子铺的他每天都接送女儿放学。
连幼儿园的老师都以为他是离异,还主动约高大帅气的他去看电影。
回家后女儿告诉她,她还吃醋了,在他面前自嘲一笑:“是爸爸太帅了,妈妈可配不上她。”
他也不恼,只是静静问她:“周末有没有时间陪他跟女儿去看个电影。”
但是她却总是疲于奔命的赶着自己的工作。
一次都没有陪他去看电影。
她理所当然的觉得他们的生活终将会这样平淡无奇的持续下去。
有一次,她带着三岁的女儿去买菜,走到路口,偶然听到街坊邻居在说:
司成功那年要不是因为手伤从部队退役,现在军衔肯定高得能进省武警部队党-委总指挥了,要是运气好,还能上中-央去当大官咧。
他们说司成功当初在宁夏的塌方事故里救过一个刚毕业的女大学生,不顾自己也是血肉之躯,帮她挡石头。
手被砸断了三根手筋,从此落下了十级残疾。
如果不是为了救她,司成功的人生真的可以很成功,绝不会以在街头巷弄开一间包子铺结局。
她捏紧手里的菜篮子,差点忘了晚上该给他做什么菜。
女儿乖巧的在她身边问:“妈妈,你怎么啦。他们说的司成功是不是我爸爸呀?”
那个晚上,照顾好女儿上床睡觉,熄了灯以后,躺到床上,她在一片漆黑中问他,那年为何主动申请退役回来跟她结婚。
他笑了笑,没回答。
她把脸贴在他胸膛,眼泪源源不绝的滴在他怀里。
“是我毁了你。”她难受的承认这一点。
“并没有。”他柔声安慰她说,“做个平凡的人也很好。”
那年塌方现场,他为了救她,手被压了,断了好几根手筋,后来就算接受了治疗,也落下了残疾,即使不主动申请退役,也会被部队遣散。
但是他从她将那塌方的隧道里救起,直至后来回到成城再遇见她,甚至是后来他们的女儿长到了四岁,她都不曾知道这件事。
这一刻,再次见到鬓角已经染上风霜的他朝她走来,为她带来一束芳香的铃兰花。
她心痛如绞的自嘲一笑,那时候要是她也甘于做个平凡的人就好了。
他为她卸甲归田,做个凡人。
她却体会不到这份苦心,一心扑在事业上,跟南氏的人去国外出差,遭遇不幸,一别经年,让他空等。
见久违的男人朝她缓步走来,她漾起唇角,用期待的眼神迎接他,似笑非笑,似哭非哭。
赵玫文坐在深秋的金色阳光里,一颗梧桐树下的白色长椅上。
司成功走向她的每一步,对她来说,都是一段珍贵年华的逝去。
“赵女士,小心着凉,今天有人来看你,你记得他吗?”
疗养院的看护为赵玫文拿来了毯子,知道她身体不好,时刻需要被精心照顾。
她是一年前住进来的。
她的大脑受了严重的创伤。
这十年来有人带着她在世界各地求医,偏执的要给她保命。
她经历了许多次如抽丝剥茧般精细的颅内手术。
看护听主诊医生提起过,她能活下来是一个奇迹,能渐渐找回记忆也是一个奇迹。
失去的记忆像散乱的拼图,被她努力的拼接。
每一天,她要做的事就是记起他。
有些人,有些事,是永远不能忘的。
如果忘了,自己活下去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赵女士,你认识这位先生吗?”没有得到回应,看护俯身,贴住赵玫文的耳朵再次问了一次。
“记得。”赵玫文轻声回答,“他是我丈夫。”
男人的右手上有丑陋的疤。
那是当年为了救她时伸手帮她挡巨石落下的伤痕。
貌比潘安,颜如宋玉。她想起了介绍他们相亲的人是如何形容他的。
的确是啊。全世界,还是他最帅。
男人走近了,在她腿边蹲下,拉起她纤细的手,贴在脸上。
他嘴角有笑意,眼中却是泪光闪烁。
赵玫文轻轻伸手,摸他鬓角边的白发,抚他浮现皱纹的脸。
她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深,眼里的泪也越来越多。
终于,她拽紧他的手,失声痛哭。
到底是数着世间更迭的四季多少次了,终于,他们重逢了。
——我去出差了,一个礼拜就回来。
——好,我会照顾好小晴,等你回来。
他们清楚的记得分别之际说的话。
阳光穿过树梢,射到彼此的眼睛里。
那是,你带给我的生命里的光亮。
你终于回来了。
真好。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凉凉的最大问题可能是因为女主家里是卖包子的吧。QAQ。
现在我们来跟包子铺和解一下。不要神的光环,只为你平凡。XDDD
第64章 .第六十四个月亮 ·
不远处, 将父母在分别十余载后终于迎来重逢一幕收入眼底的司晴早已泣不成声。
南恣全程陪在她身边。
知道这一刻对她来说是举足轻重,所以南恣将今天所有的公事都推了,把时间用来陪她。
她紧紧牵着南恣的手, 感谢南恣为她找到了她的妈妈。
同时,也十分自愧那年她的狭隘, 但凭姬蔷到恒南去找她, 对她说的那些话,就全盘否定南恣对她的心。
她躲了他三年。
让他们各自在孤单的角落里品尝寂寞。
就如司成功跟赵玫文,人生能有多少个十年能让真心相爱的人去彼此错过。
秋日暖阳下,“好了, 别哭了。”南恣柔声哄道。
“先来说说你那年为何对我不告而别。”南恣将哭得不能自已的泪人儿拥到怀中, 仔细问她。
贴近的这一瞬, 一枚金属制品套上她的无名指。
“这是那年专门为你做的。”南恣低声说。
是求婚戒指, 铂金扣正中央镶嵌的钻石并不硕大,却质地上佳, 纯度最高。
戒圈性状独特。
内缝刻了:
[wilful forever]。
[恣情]。
南恣。
司晴。
恣情一生。
“这是我从岸滩看守所走出后拿到的第一个金牌,也是最后一个金牌。”南恣认真告诉司晴。
他用当时获奖的奖金买的, 具有别样非凡的意义。
生命中总有些黑暗漩涡让人以为无法爬出。
绝不要放弃, 千钧一发那刻, 总有人为你而来。
撕开漫天黑暗,为你带来光亮。
“老婆, 谢谢你……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出现。”
南恣握紧司晴的手, 点吻上她的唇。
“嫁给我, 让我护你永生永世。”
“我还没答应呢, 谁让你就叫我老婆了?”司晴破涕为笑。
“老婆……老婆……老婆……”南恣偏要声声叫她。
“嗯。”司晴泣声, “今天勉强答应你一下。”
她对上南恣温柔的眼睛,这一路跟他走来的点滴小事都浮现在他漆黑的瞳孔里。
每一件, 都是她想起来就能感到满满幸福的感动。
*
一个礼拜以后,司晴开车将赵玫文接回了芳菲都歇。
司成功一回城,就住了进来。
现在,赵玫文从疗养院出院,也住了进来。
这就是当初司晴一回到成城来就快速花光自己的所有积蓄购置一套华宅的原因。
因为,司晴憧憬着有一天,他们一家三口可以这样团聚,他们可以有一个完整的家。
司成功这些年像没头苍蝇一样,在国外奔波寻找,为了找赵玫文将整个南半球翻了个遍。
有在当地机场工作的地勤人员透露,在那场□□中那个被人砸得满头是血的中国女人被人带走了,也许没死。
当地所有医院都没有赵玫文的就诊跟死亡记录。
所以司成功没有放弃,在司晴上大学后,心无旁骛的到处去找寻。
这个晚上,照顾还是有些虚弱的赵玫文上床睡觉之后,司成功走了出来。
司晴站在客厅的阳台上,跟司照讲电话。
讲完之后见司成功出来,司晴问:“妈睡了?”
“嗯。”司成功答应。
“爸你为什么以前不告诉我这一切?”司晴轻声问,“那个时候你走了,就把我丢给南家,也不告诉我原因。”
“小晴,对不起,那时候你还太小。能有能力照顾你的人除了他们,没有别人了。”司成功说出那时候要把司晴丢给南家的原因。
“那年在南非,南恣的父母有没有参与?”司晴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