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库克先生此时,已经开始怀疑格蕾丝是不是能掐会算了。
不过既然瓦伦先生确实已经失踪八天之久,弗格斯探长又亲耳听到了事情的经过,自然不可能放任不管。
他准备向上级申请一张搜捕令,去白教堂区那家廉价妓·院彻底搜索一番。
是公爵大人拦住了他。
“弗格斯探长,您其实完全不必浪费时间。如果我猜的没错,只要您说出您的身份,并告诉老鸨,有一位绅士失踪了,想必很快就会有人告诉你,那里发生了什么。”
“要是她们真的绑架了瓦伦先生,又怎么可能告诉我一切呢?”弗格斯探长大摇其头。
“您说的没错,前提是她们真的绑架了瓦伦先生。”格蕾丝头头是道地分析着,“以瓦伦太太和库克先生的说法来看,瓦伦先生应该是第一次出入妓·院这种地方。那么我们有理由相信,他应该和妓·女们没有仇怨。”
她摊开双手,“如此一来,我想不出那些女孩有什么理由残害既不富裕又和她们初次见面的瓦伦先生。”
说到这,她话锋一转,“库克先生,您恐怕还不知道,您的朋友曾大摇大摆地从您面前走过吧?”
在库克先生迷惑不解的时候,格蕾丝打了个响指,“没错,就是那个从后门走出来的流浪汉。”
“不可能!那个流浪汉脸上有一块疤,嘴巴往外凸出来,看起来丑陋可憎,身上还散发着一股汗臭味,威廉怎么可能会突然变成那样!”库克先生坚决不相信和之前那个高个流浪汉汇合的家伙是自己的好朋友。
“让弗格斯探长去问问不就行了?”说着,格蕾丝把之前瓦伦太太给她的那封信递给其他人看。
“瓦伦先生认识的那位新朋友,八成就是这个流浪汉。”
要不然一个有体面工作的职员,干嘛要和流浪汉走在一起呢?
事实确实如格蕾丝所说。
当几人去了那里之后,根本就没有人表现出绑架犯或者杀人犯的负隅顽抗。
反而是有一名妓·女,主动承认自己藏了威廉的衣服。
这个女人,正是库克先生所说的化妆的那一个,名叫露茜。
“我可没有绑架他啊!他的衣服还是他自己要求我藏起来的。”露茜连忙撇清自己。
按照她的说法,之前的流浪汉名叫凯文,曾是她的老主顾,是他带着威廉来找她,要她给威廉乔装打扮。
“他们为什么找你?”弗格斯探长问道。
露茜冷笑一声,“别看我现在这样,以前我可是马戏团里最有名的杂技演员呢!”
想到了悲惨的遭遇,她恨恨地说道:“可是马戏团里的道具出了问题,我从高空摔下来以后,就再也没办法登台表演了。”
说着,她从床边站起来,走向一个不大的木箱。
这时候大家才发现,她的腿一瘸一拐的,有一条腿的骨头已然畸形。
“我们在马戏团的时候,需要自己化妆,所以我喜欢研究一些稀奇古怪的化妆方法。”露茜把木箱打开,里面就是威廉之前的装束。
“他给了我两个先令,让我帮忙保管他的衣服,等他回来取走衣服的时候,还要再给我两个先令。”
库克先生仍有疑虑,于是问道:“那么你给他化了什么妆呢?”
“我在他的脸上加了一道疤,皮肤上加了一些红点和雀斑,还涂黑了几颗牙齿。除此之外,我还让他在牙龈和嘴唇之间塞了点棉花,那样看起来就像个凸嘴,整个人就会格外不一样。”
她说的内容,和库克先生看到的完全吻合。
库克先生花了两个先令,拿回了瓦伦先生的衣服。
“瓦伦先生来的路上,手提箱里应该是他买来的二手衣服。我们不如去衬裙巷问问,看看他去了哪家店。”格蕾丝提议道。
由于衬裙巷就在东区,根本不可能有出租马车愿意过来,他们只好走过去。
一路上,公爵大人愈发觉得,自己应该规劝格雷厄姆的家人赶紧离开这里。
瞧瞧这里都是些什么!
巷子里的孩子们,完全没有这个年龄该有的天真可爱,他们的眼中流露出的是不怀好意,以及野兽一般的贪婪。
公爵大人当然不知道,这里的孩子们,在十岁的时候就被当成“成年人”了。
他们有的在工厂做工,一天工作十七个小时,男孩能拿到六个先令,而女孩最多只能拿到两个先令。
所以一般的家庭,都是男人出去工作,女人在家做针线活和家务。
当然,这是较为温馨的家庭。
还有很多家庭,把家里的女孩卖给妓·院,让那些可怜的女孩堕入深渊。
即便是半路出家的露茜,今年也不过十八岁。
而她已经在霍尔太太手下工作四年了。
很多其他女孩,比她入行的时间还要早,年龄却比她还小。(①)
所以当公爵大人看到一些站街女孩那稚嫩的脸时,他的震惊简直无以复加。
“这是违法的,她看起来绝对不到十三岁!”
弗格斯探长拉长着脸,“放心吧,她的出生证明上绝对有十三岁,你以为我以前没有查过吗?”
这当然不是说她们真的有十三岁,而是说她们的年龄做了假。
但弗格斯探长又能怎么样呢?
要说东区的人里,反而是妓·女们是最无害的。
她们既不会像小偷一样摸走别人的钱包,也不会在晚上敲别人的闷棍。
她们唯一获得金钱的方法,也是用自己的身体作为交换。
路过了站街女孩密集的区域,再往前走,他们又碰到了一群醉鬼。
这些人有男有女,全无风度与尊严,嘴巴像苍蝇的虹吸管一样,包住瓶口,大口吮着手里的廉价酒。
情况到了衬裙巷,才稍微好了一些。
不过仍旧偶尔有粗鄙的话从远处传来。
“来啊!该死的母猪,我不怕你!”
“是吗?”
“是!”
“你死定了!我会打烂你的头!”
“嗷!该死的!下地狱吧!”
然后就是一阵惨叫。
明显是两人把言语付诸了行动。
公爵大人觉得这两个人不用等着下地狱,她们应该本来就活在地狱里。
“那是什么?”弗格斯探长眼尖地看到了一堆“蠕动的衣服”。
他们走进一个荒废的小院里。
院子里的房屋已经坍塌,又没有人修缮,只剩下不大的一小块院子,无人看顾。
格蕾丝蹲下去查看的时候,听见了一声微弱的气音在说“救命”。
发现有人靠近,那堆破烂衣服里的人才抬起头来,刚一张嘴,就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约瑟夫眼疾手快地把格蕾丝拽向身后,自己却不可避免地被呕吐物喷溅到了裤腿。
在他身后的格蕾丝一脸探究地看向自己的雇主。
如果说之前公爵大人对她的态度是出于一个宽容雇主的仁慈的话,此刻明显已经不是了。
没有哪个雇主会为了仆人挺身而出。
那么……
格蕾丝合理分析。
会不会是因为公爵大人没有亲兄弟呢?
可别提伯爵家的那两个,他们两个可能巴不得艾斯比家族赶紧绝户,好把遗产都搬到自己家里呢。
于是格蕾丝眼中露出恍然大悟的光芒。
原来公爵大人把我当成了亲弟弟!
作者有话要说:
公爵大人回忆录:
当我以为爱情在我老婆的心中萌芽的时候,她却想和我拜把子。
①此时的法律规定,雏·妓最低年龄应为十三岁,1885年,年龄下限提高到了十六岁。
但实际情况是,很多女孩的父母会把自己十岁左右的女儿当成十三岁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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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流浪汉凯文
流浪汉还趴在地上,吐着酸水。
不过看起来这人应该是肚子里没什么存货了。
格蕾丝看着公爵大人的裤子,想到他的手帕被小扒手偷走了,连忙拿出自己的手帕,递了过去。
公爵大人把手帕拿在手里,擦了一下之后,就再也没有擦第二下。
因为他在手帕的一角,看到了一株刺绣的铃兰。
他忍不住攥紧了手帕。
一旁的库克先生慌乱地说道:“我们现在怎么办?这家伙看起来可不太好啊!”
正说着话,他突然目光一凝,指着流浪汉大喊了一声,“怎么是你?”
“他就是那个带走威廉的流浪汉!”库克先生告状似的转向弗格斯探长。
“你把他带哪……”
话说到一半,几人就看到,流浪汉晕倒在了自己的呕吐物里。
人都已经看到了,自然不可能见死不救,何况这家伙可能还知道瓦伦先生的行踪。
库克先生和弗格斯探长去了街上,准备跑到东区之外,找个医生过来。
格蕾丝和公爵大人被留在原地,守着这个流浪汉。
“手帕……”公爵大人忍住自己的嫉妒心,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问道:“我看这个手帕的图案挺别致的,是特别订做的吗?”
格蕾丝摇了摇头,“这是我母亲绣的,她的针线活一向不错。”
听了她的话,公爵大人立刻觉得,裤子上的污渍都不讨人厌了。
他的眼睛闪过一抹亮光,“这么说,克里斯蒂夫人很喜欢铃兰了?”
格蕾丝抿嘴微笑,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
她对面的公爵大人不自觉地咧开了嘴,眼角眉梢都透着喜悦。
啊!
是格雷厄姆自己喜欢!
那个胸针不是要送给别人!
是送给他自己的!
要不是场合不对,公爵大人简直就要和着音乐跳一支舞了。
与此同时,巷子斜对面的一家二手服装店里,穿着半旧礼服的店主正趴在柜台上,聚精会神地往两人的方向看。
因为都住在衬裙巷,小店主们互相之间也见过几面。
是以这位店主模糊地认出了格蕾丝,猜测她就是克里斯蒂家那个颇有出息的长子。
十八岁,就是公爵府的总管。
对于衬裙巷的人来说,这可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美差。
不过旁边那个高个子是谁?
看起来可挺有派头的。
店主看着两人说话的时候态度相当温和,只以为那是格蕾丝的某个朋友。
就在他看得入神的时候,格蕾丝向着他的方向走了过来。
店主猛得从柜台后窜了出来,打开了房门,“您就是小克里斯蒂先生吧?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
格蕾丝碰了下帽檐,说道:“请问您的店里有毛巾和热水吗?如果有肥皂的话就更好了。”
说话的同时,她还从口袋里拿出一枚弗罗林银币。
旧毛巾和肥皂当然不值两先令,如此划算的买卖,店主又怎么可能不做呢?
他快步走到后面的房间,招呼他的妻子赶紧准备毛巾和热水。
等东西准备好了,他才和格蕾丝回到流浪汉躺倒的位置,把他安置到干燥的地面上,用热毛巾给他擦了擦脸和手。
不过这家伙实在是太脏了,等到他的脸清理干净的时候,铜盆里的水都快变成黑水了。
没过几分钟,弗格斯探长也领着一名医生赶了过来。
看医生的表情,那可是相当不情愿。
格蕾丝估计,弗格斯探长恐怕用了点不那么光彩的恐吓手段,才把这位医生带到了这里。
“他不会有什么传染病吧?”库克先生在一边担心得要命。
医生没好气地说了一句,“我想除了有跳蚤之外,他应该没什么传染病。”
然后这位倒霉的医生斜着眼睛瞥了一眼自己周围的几个人,目光锁定了二手服装店的店主,“你们就不能把他抬进屋里吗?难道要我趴在地上看诊?”
被弗格斯探长连吼带吓地拎过来,医生的心里十二分的不爽。
要不是这群人里还有那么两个人看起来衣着考究,他甚至都担心这次出诊能不能拿到诊费。
店主站在原地没动,那眼神分明在说,那两先令可不包括住宿啊!
公爵大人从钱包里抽出一张五英镑的白色纸钞,“如果你能给他提供一个房间,那就再好不过了。”
“当然,当然!像您这样慷慨的绅士可不多见啊!”店主飞快地抽走了钞票,谨慎地塞进马甲口袋里。
似乎发现自己的举动过于急切,他笑嘻嘻地补救道:“您可以放心,我那栋小房子虽然不宽敞,但也有一个多余的卧室,我这就让人收拾一下。”
金钱鞭策着人的劳动效率,仅仅几分钟,这位店主就又一次冲了出来,和店里的一个伙计把流浪汉抬了进去。
这个流浪汉不是别人,正是露茜之前提到的老主顾凯文。
“可怜的家伙。”医生给他做了检查,然后收起他的小听诊器说道:“不知道他得罪了谁,脖子都快被人掐断了,万幸的是他的喉骨完好无损。”(①)
“他受了惊吓,这几天可能会有点精神恍惚。另外,你们最好给他准备一些流质食物,面包饼干什么的就算了,这家伙饿了好几天,可不能一上来就吃这些啊!”
叮嘱了注意事项,又收到一笔丰厚的诊费,医生提着医药箱,悠哉悠哉地走了。
他走后,二手店的店主还和伙计帮凯文简单清洁了一下身体,换了一套二手旧衣服。
此举多半是为了不毁掉他自己家的房间,但结果终究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