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回过神来时,就发现自己正侧着身子、竖着耳朵听墙角,不由得有些脸红。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这种行为实在太不读书人了。
虽然这么想着,但书生还是下意识屏气凝神,可新邻居却十足安静,连脚步声都听不大清,以至于最后书生都忍不住开始怀疑,是否连那一声门响都是自己的幻觉?
次日一早,书生去铺子里面交头一天晚上写的书稿,回来的时候路过隔壁的院子,见院门紧闭,却还是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也不知住来的是个什么人,除了昨儿那一声之外,竟像是没动静似的。
想到这里,他赶紧摇摇头,把这些不该有的念头甩出脑海中去。别人家的事儿,他怎么好胡乱猜测呢?不好不好,实在不是君子所为。
今天去书铺领到了一两二钱银子,比平时多了不少,掌柜的也替他高兴,还额外送了一刀纸。
回来的路上,书生狠了狠心,去猪肉摊子上要了一副下水和两根打碎的筒子骨,打了一角酒,决定今天小小的犒劳下自己。
下水怪味大,非常难收拾,又没有什么油水,买的人不多,所以价格相对便宜,这么多统共才花了五钱三分银子。
眼下一天冷似一天,哪怕肉食暂时吃不完,在表皮上抹一点盐巴,挂在屋檐下风干也能保存好久。
他哼着小曲将筒子骨炖上,水烧开后撇去血沫,略略加了些葱姜蒜和黄酒调味提鲜,继续滚火炖着,又把一副下水反复洗了十来回,冻得一双手红彤彤的。等终于洗干净了,他这才将心肝脾肺大小肠等等都片了一点下来。而这个时候,筒子骨已经煮得差不多,瓦罐里的清水也变成浮着油花的淡白色,正咕嘟嘟冒着大气泡。
书生舀了一勺出来尝咸淡,一入口就觉得鲜得舌头都要掉下来,身上的毛孔都跟着舒展开了。
白色的骨髓被煮出来,随着水泡上下浮动。这可是好东西,他小心地舀过来吞掉,用舌尖勾着它们在口中打几个转才舍得咽下去,果然又黏又滑又香。
他忍不住把两只脚在地上乱踩,眉飞色舞,开心得像要飞起来。
两进小院面积不大,但住一个人绰绰有余,书生便将院子里都种了菜,如此也能省些花销。
深秋已至,北方除了白菜萝卜和窖藏的红薯土豆也没什么菜蔬,他便各样都弄了些切成薄片,准备等会儿跟猪下水一起涮锅子。
天冷了,涮锅子最合适不过,又能吃肉又能喝汤,舒服极了。
筒子骨煮的骨头汤每天熬一回,可以作为老汤保存好久,平时煮面、泡饭都很好。今天涮锅子,也只需要舀几勺出来,余下的都干干净净继续煮。
一个人吃饭无须讲究太多,书生便将板凳搬到灶台边,就着温吞的炉火涮肉。
灶台的草木灰底下埋了一只大红薯,也不必额外添柴,就这么用余烬慢慢焖着,等入夜之后便都软烂了,芯儿简直能淌出蜜汁来。到时候再配一碗骨头汤,又是一顿香甜的晚饭。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他又背了几句应景的好诗词,心满意足,夹起一筷子心尖儿肉吃了。
他刀工不错,或许是长年累月的贫穷迫使他刀工不得不好,总之所有的东西都切的很薄,所以并不需要煮太久。用筷子尖儿斜斜夹着,悬在汤锅上方,默默地数上十个八个数就成了。
下水没什么油脂,吃起来不如肥肉香甜,但十分脆嫩劲道,自有一番风味。
书生夹了第二筷子,还特意往倒了香油、葱花、芫荽和干辣椒末的碟子里沾了沾,再抿一口小酒,美得眼睛都要眯起来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隔壁忽然也飘过来一阵肉味。
他愣了下,本能地分辨起来,“是羊肉吗?不对,不大像,羊肉的味应该更大些。那是猪肉吗?似乎也不像,这个味道里面带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意思,却是猪肉没有的。”
他抓耳挠腮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子丑寅卯来,骤然回神时,又觉得自己的行为十分可笑。但他马上又为自己开脱,“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这许多年来我一直连个邻居都没有,如今忽然来了一个,多留神些不是人之常情嘛?”
或许等过两天对方忙完了,自己可以挑个合适的时候去拜访一下。
不过这天一直到他吃完饭、刷干净了锅碗瓢盆,坐在书桌前读书时,却还是忍不住琢磨:邻居家烤的那到底是什么肉呢?
书生的书房里只有一桌一椅一梯和两面围墙直通房梁的巨大书架,上面密密麻麻塞满了书籍。
书籍价高,略有些内容一本就要几两银子,他自然是买不起的。好在他记性还算不错,每每便厚着脸皮去书铺翻阅,抢在掌柜的撵人之前囫囵吞枣的背下来几十页,然后飞奔回来埋头抄写。
几年下来,市面上但凡有的书已经被他默写的七七/八八,若要山穷水尽的时候卖出去,倒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哩。
书生不能科举,倒也不专注于诗书文章,什么游记、杂谈、工学的,也都爱翻一翻。
他搬着梯/子,将北面墙上正数第二排右边第三本抽出来,正是一本《洛阳游记》。
这书写得极好,词藻华美、描写生动,将作者的所见所闻所想都描绘的栩栩如生。但卖的不好,当年书生去偷看时,掌柜的都懒得撵人。
书生就这么踩在梯/子上,如痴如醉的读了无数回,只觉唇齿留香,仿佛比刚才吃的锅子还要可口。
罢了罢了,出去涨涨见识总是好的,待他多攒些银钱,便先去那洛阳古都玩耍一回,也算不枉此生了。
书生心里忽然又涌现出一点干劲,重新雀跃起来,然后便径直去了西厢房。
里面放着好些片好的竹篾片和许多彩纸、颜料,是他准备做花灯的。
再有两个来月便是冬至,届时在城西三镇交汇处有大庙会,不管有钱的没钱的,时人都爱买些花灯赏玩,运气好的话,卖花灯的商贩一天便赚到十几两银子也是有的。
书生心思细腻,手也巧,又多看了书,略琢磨一回,便画了一头活灵活现的小狮子出来。明年又是猪年,他又画了一头圆滚滚的小猪,屁/股上还有两朵剪窗花的图案。
他预备将花灯的头和四肢都弄成活动的,这样手一提便摇头摆尾,多么神气多么有趣呀。
第5章 那女子(三)
桃花镇是真的小巧可爱,内部相对繁华的也只有东西、南北各三条大型主干街道,分别按照方位被称为东道、中大道、西道,北街、中大街和南街,再往外,便与繁华无关,街道也细。
小院儿位于桃花镇中央偏东的位置,夹在南街和东道中间,从西门入城后慢悠悠走约莫三刻钟就能看见了。
周围全是格局相仿的住宅,大街小巷像任何一个北方城镇那样四通八达,不易守,但也难攻。四面几条街之内最高的建筑也不过那家两层的客栈兼酒楼,可以有效避免弓箭手埋伏;许多百姓家中都养了狗子,但凡有点动静,白星可以迅速选择的退路非常多。
她对这个位置很满意。
小院是临街第二家,院子里空荡荡的,只有靠东墙的位置有一颗高大的柿子树,大约有三四个人那么高,粗壮的枝条豪放地向四周延伸,有几根已经越过墙头,落到邻居家去了。
树上沉甸甸挂满了成年男子拳头大小的双层柿子,橙红色的柿子皮在阳光下微微发亮,像挂了满树的红灯笼。
白星以前见过这种柿子,必须要熟透放软了才好吃,不然会很涩。等熟透之后,柿子肉就会变成浓郁的果浆,剥开皮凑近了猛吸一口,甘甜的味道便充满口腔。再有一片片筋肉组成的果瓣,微微透明,咬在嘴里咯吱咯吱……
她正想着,阿灰已经按捺不住好奇心,张嘴往坠下来的一颗生柿子上啃去,片刻之后,却又蹦着跳着呸呸吐了出来。
白星忍俊不禁,随手挑了几个轻轻捏了下,发现已经开始慢慢变软,“再等等吧,过几天就好吃了。”
植物天生具备对气候的敏锐度,比方说柿子,下雪之前差不多就都约好了似的熟透了。
阿灰将两片厚嘴唇吐得噗噗响,无比惊恐地后退,仿佛在躲避什么可怕的东西:
你骗马,怎么会有这么难吃的果子!
白星心情很好地轻笑出声。
临时摘了眼罩后,一蓝一黑一双异色瞳便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晃动着细碎的愉快的光。
屋子里各色大件家具都是齐备的,虽然因为太长时间无人居住而落了一层尘土,但可以看出前任主人将它们保养得很好。
空气中浮动着一股长年累月的沉闷味道,白星刚一推开门窗,门框上便落下许多灰尘,随着她的走动,那些细小的尘埃便游鱼似的在斜射进来的光柱下欢快游动起来。
冬半年午后的阳光正好,斜斜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舒坦。
周围很安静,白星茫然地盯着看了会儿,忽然久违的疲乏起来。
行走江湖自然没那么多讲究,风餐露宿乃家常便饭,她只将那张空荡荡的雕花大木床简单擦了擦,然后把在关外穿的皮裘做铺盖,直接搂着刀躺了上去。
再然后,她就被擅自闯入的阿灰咬着衣角拖了起来。
哦,差点忘了,还没安置祖宗。
小院分两进,第一进里就有现成的马厩,对面则是存放农具的杂物间,很便利。
因为太久没人居住,马厩虽然是好的,但里面光秃秃的连一根草都没有。
阿灰以主人的姿态进去溜了一圈儿,然后朝着积灰的食槽打了个响鼻,望向白星的眼神中清晰地流露出一种含义:
给大爷上马料!要最好的!
白星用力捏了捏眉心,认命地重新戴上眼罩转身出门,过了约莫小半个时辰,果然带回掺了豆子的上等马料和一车干草。
马匹价高难养,寻常百姓人家所用家畜多以牛驴骡为主,好马就更少。桃花镇上舍得喂养这般精饲料的饲主都是有数的,白星一口气要了两麻袋八十斤,几乎将店内库存清空,店主都快美坏了,还特意给每斤便宜了两文钱,希望拉个长期的回头客。
桃花镇生活安逸,人工也不贵,只要家住城内,买多了东西店家还会送货上门。若是买家高兴,随便打赏些也可;若是不乐意,便是不给也行。
白星的领地意识很强,不愿生人入内,只叫人在门口卸货,又抓了几个铜板将人打发走,自己将东西扛进去。习武之人力气很大,这点货物不算什么,她一手提着一个麻袋,不过三趟就搬光了。
取些马料放入食槽,白星又给小祖宗在马厩内铺了干草。关内的草不如关外的有嚼头,但豆子很香,身后的阿灰惬意地甩着尾巴用餐,将几只苟延残喘的蝇虫抽昏过去,美滋滋看着自己的新家呈现在眼前。
内院有水井,水桶还是好的,但连接水桶和辘轳的绳子却早已风化,一碰就碎。白星用刚才捆干草的绳子重新系了,先将里面的枯枝落叶捞干净,提了几桶将水槽刷了两遍。
井水很清澈,日光下波光粼粼泛着涟漪,她用手捧着尝了口,只觉也像这座小镇一样,温温柔柔的,带着点暖意和甘甜。
没毒。
她向水槽内重新注入清水,然后又被阿灰磨着讨了一个苹果去。
这小畜生,惯会享受的。白星顺手替它刷了刷毛,仿佛能感觉到柔韧结实的流线型肌肉下血液流淌的动静,又轻轻掐了下大耳朵。
阿灰嘎吱嘎吱嚼苹果,被掐耳朵也不恼,反而带点讨好和调皮地拱了拱她的胳膊。
人家才四岁,还是个长身体的崽呢!
太阳渐渐西沉,橙红色的余晖均匀洒落,给灰绒绒的马毛和漆黑的头发镀了层金边,看上去又亮又暖。
忙活一通后出了身汗,白星索性将前院小库房里几件腐朽的家具、农具拆了烧水,足足泡了个热水澡后,终于能安稳躺在床上。
窗纸已经有些破了,但她并不是很讲究的人,将随身行囊胡乱一堵就是。雪窝都睡得,区区几个小洞又算得了什么?
奈何习惯了风餐露宿危机四伏之后,陌生的安定环境反而睡不踏实。
比起关外仿佛要捅破天地般狂野的西北风,桃花镇的秋风简直柔和得不像话,只将院中几颗黄了叶子的树左右摇摆几下,发出虚弱的无力的刷拉声。
甚至就连月色下投在纸窗上的影子,与其说张牙舞爪,倒不如说憨态可掬了。
晚风像调皮的孩子,将几片开裂的窗纸吹得扑簌簌作响,墙角下有不知名的秋虫高低起伏的叫着,她约莫眯了两刻钟便睁开眼睛,在夜幕中盯着空荡荡的床顶划算起来。
快入冬了,别的不提,被褥总要添置些的。
然后呢?
习惯了江湖上漂泊流离的生活,忽然闲下来,白星竟有点不知该做什么好了。
她绞尽脑汁想了许久,然后,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
第二天,白星是被一股朴素而浓郁的香气熏醒的。
是米味儿,可能掺了杂粮,然后还有油煎的香味……
白星还在怔怔出神时,外头的阿灰已经尥蹶子造/反了。它不断用蹄子去踹马厩的门,等白星闻声过来时,这小混蛋已经把缰绳啃破皮。若再晚些时候,指不定又要自己跑去正院要饭吃呢。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放在动物身上也是一般,成年人吃了攒力气养膘,可小崽子们却需要大量养分构成血骨肉……
白星先把讨债的阿灰喂饱了,这才带上昨天装草料的麻袋,一人一马各叼着半个苹果,咯吱咯吱咬着往城外去了。
她起得很早,街上还没有行人,只从各家各户高高竖起的烟囱中咕嘟嘟往外冒着烟,雾蒙蒙的空气中依稀浮动着各色香气。不过她总觉得似乎还是自家隔壁的更香一点吧。
是一种简单却又无可取代,让人安心的香气。
每到一地,白星都习惯先观察地形,以备不时之需。正巧屋子里没有米粮下锅,就去城外山上打些猎物、干柴,回来时顺便采买些其他的吧。
话说,正常百姓家过日子需要什么来着?
桃花镇地形相对平坦,要往城外朝北走四五十里才有像模像样的群山,山上有许多桃树,每年春天漫山遍野都是粉红色,听说会吸引许多书生前来作酸诗。
白星对桃花不感兴趣,只是有点遗憾来的不是时候,不然或许可以摘一大筐粉扑扑的桃子回去吃。
好在桃树只长在外围的平缓山丘上,再往里走一段儿,山势便复杂起来,树木品种也增多,内中多有野鸡、兔子、野猪,甚至还有狼和狐狸。有些有本事的猎手就会往里走,打了野味贴补家用,肉可以吃,皮子可以换钱。
异色瞳被视为不详,白星刚出生就被丢入深山,若非一个姓白的老猎人经过,早就被野兽叼走吃了。她从小跟着老头儿穿梭于深山密林之中,喝的是野兽奶,吃的是野兽肉,未入江湖之前做的,也是狩猎的营生,自然是个有本事的猎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