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的小书生——少地瓜
时间:2021-03-20 09:49:46

  “真好!”孟阳称赞了一回,也不知是夸自己的手艺日益精进,还是赞扬面团发酵出色,总之是很高兴的。
  他先将木耳捞出来控水,这才揣了钱袋出门,预备去街西头的吴嫂子那里买一斤豆腐。
  两边隔着不远,孟阳刚走了几步就听到熟悉的尖利而高亢的叫骂声:“干你爹,打死你这不知天高地厚的狗杂种,眼睛瞎掉了,敢来吃老娘的豆腐……”
  吴嫂子早年死了男人,没有再嫁,就在前院支了个摊子卖豆腐。偏她生得很不错,难免有附近的闲汉泼皮来骚扰。只是她本人十分泼辣,力气又大,从不肯白吃亏,不管来的是几个人都抄起刀追出去打,如今那些人也只敢过过嘴瘾。
  一个泼皮速度飞快地与孟阳擦肩而过,后者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正好看见一根粗壮的木棍从自己面前飞过,稳准狠地打在那泼皮后脑勺上,发出砰的一声。
  那泼皮哀嚎一声摔倒在地,却不敢停留,忙连滚带爬逃远了。
  稍后吴寡妇骂咧咧追上来,先捡了木棍,又瞥见墙根儿底下缩着的孟阳,表情好了点,“买豆腐?”
  孟阳赶紧点头,又板板正正朝她行了个礼。
  对吴寡妇这样的女子,私心里他是十分敬佩的。
  吴寡妇不理会他的酸礼,将木棍夹在腋下,又抬手将散开的头发挽了几挽,用一根筷子在脑后盘成发髻。
  如此一来,便露出一段纤细白腻的脖颈,好似春日阳光下舒展翅膀的白鹅。周边几缕细碎的乌发随风摇曳,越发显得黑白分明。
  跟在她身后的孟阳无意中扫了眼,不知为什么唬得一跳,忙面红耳赤别开头,只仰着脑袋看天,口中兀自喃喃道:“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吴寡妇噗嗤一笑,目光相当放肆地在他单薄的身板上扫了几个来回,“毛还没长齐的,知道个屁!”
  这小子也不过十八、九岁模样,若再生得晚些,自己做他娘都使得,也不知哪儿来这许多讲究。
  孟阳被她闹了个大红脸,耳朵尖都快滴下血来,却半个字不敢回。
  他说不过人家。
  吴寡妇大踏步回来,利索地转到铺子里面去,揭开盖着豆腐的湿布,“要多少?老的嫩的?”
  孟阳立即道:“一斤老豆腐。”
  虽然和了许多面,但包子里还要加入其它三种馅料,一斤豆腐就足够了。
  吴寡妇哦了声,取过一边的木片切豆腐,头也不抬地道:“四文钱。”
  孟阳从钱袋里摸出来四个铜板,刚放进旁边的竹筒里,就听见身后由远及近的木棍戳地声。
  刚还埋头切豆腐的吴寡妇嗖地仰起脸来,她甚至还有空飞快地整理了下腮边散乱的头发,然后双眼放光,扭扭捏捏地掐着嗓子喊了声,“三爷回来啦。”
  来的是个四十来岁的汉子,头发花白,胡茬凌乱,看上去颇有几分沧桑野性。他的右腿从膝盖处就没了,走路都要拄着拐。但没人敢轻视他,就连本地最不讲理的地痞也不敢在他面前撒野,便是调戏吴寡妇,也总挑他不在的空档。
  他姓康,据说年轻时混过江湖走过镖,有一身好功夫,凭着满腔热血为“义气”二字两肋插刀,结果到头来却发现江湖之大,却没有他的容身之处……
  在江湖上混了二十来年,亡了过命之交,冷了满腔热血,冥冥之中就像转了一个大圈,他还是瘸着一条断腿返乡。
  故乡还是原来的故乡,可曾经熟悉的人,却大都不在了。
  因他说自己曾在义兄弟之中行三,众人便都称呼他康三爷。
  康三爷年纪大了,精神却不曾垮掉,依旧性烈如火,是个嫉恶如仇的暴脾气,义务维持镇上治安,老镇长也十分看重他。
  大约是练过武的缘故,他的中气很足,说话像打雷,又爱拉着脸,孩子们都怕他。
  其实说怕好像也不大对,因为那些小孩子实在觉得这位老人神秘极了,仿佛肚子里有说不完的故事,每每被吓哭、骂跑了,要不了多久便又三五成群吸着鼻涕跑回来,一个个抬着被太阳亲吻过的红脸颊,眼巴巴等着听他说那些他们压根儿听不懂的精彩的江湖、凄美的故事……
  “阳仔,听说你隔壁住进人了,得空你见了告诉一声,叫她去镇长那里挂个号。”康三爷道。
  他每天都雷打不动去张大爷的摊子上吃一碗馄饨。小镇的消息就是这样,分明没有翅膀,却比鸟飞得更快。
  这是桃花镇的规矩,怕忽然半路住进来的人有什么不好的底细,危害到本地百姓,所以总要去镇长那儿走一遭,算是报个到。
  几年前孟阳搬过来时,便是街对面的王大娘告诉的,如今终于又轮到他去告诉别人。
  忽然有种神秘的传承般的使命感扑面而来,孟阳近乎本能站得笔挺,“是!”
  康三爷满意地点点头,便要转过身去掏钥匙开门。
  “三爷!”吴寡妇突然用干叶子托着一大块豆腐追出来,圆润丰满的脸上现出一点奇异的神采,“拿……”
  她的话还没说完,康三爷便直接拒绝了。
  刚展现的神采迅速从吴寡妇脸上褪去,令她呈现出一种可怕的苍白色。
  康三爷分明看见了。
  他干燥的嘴唇嗫嚅几下,沉默片刻,仿佛终于抵不住,做出了一点退让。
  “读书打铁卖豆腐,都是顶辛苦的活儿,你一个女人家……不容易。”
  说完这话,他不再停留,迅速开门回家了。
  吴寡妇的豆腐仍没送出去,但她的脸蛋却不再苍白,而是重新换上一种丰富而细腻的红润。
  她轻轻咬了咬丰满的嘴唇,柔软的眼底犹如春日下波光粼粼的湖水,闪烁中某种孟阳看不大懂的情绪。
  她又抱着豆腐回到摊子里,见孟阳傻愣愣的,又噗嗤笑出声,“小傻子懂什么,看屁!”
  孟阳骤然回神。
  他挠了挠头,认真思索片刻才道:“可能我确实是不大懂的,只是觉得,”他停顿了下,似乎在努力斟酌用词,过了会儿才道,“觉得你们这样很好。”
  吴寡妇愣了下,忽然绽开笑容,又从竹筒里把孟阳刚才投进去的四个铜板摸出来,精准地丢回他怀中,“书呆子,送你了!三爷都说了读书辛苦,回去补补脑瓜子!”
  说罢,就要拉门。
  孟阳愣了会儿才急忙忙道:“我不白要!”
  然而吴寡妇已经把门关上了,分明透着几分愉快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收摊了!”
  孟阳茫然地抱着豆腐站在原地,有些不明白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又过了会儿,见吴寡妇确实没有重新开门的意思,他这才沿着路回家去。
  走到自家门口了,孟阳才忽然想起来一个之前从未留意过的细节:
  每座院子都有前后门,康三爷分明与王大娘一样都住在前一条街上……
  所以为什么他总爱走后门回家?
 
 
第9章 那女子(五)
  看着再次偷偷出现在自家门口的蓝布包袱提篮,白星不禁陷入沉思:
  行走江湖多年,她从未见过如此自来熟的人!
  她忽然想起早上强行要为自己庆贺乔迁之喜的馄饨摊主,不由后知后觉吃了一惊:难道桃花镇竟是如此热情好客的地方吗?
  在外跑了一天的阿灰出了一身汗,被风一吹冷飕飕的,已经有些思念干燥舒适的马厩了。见主人立在门口不动,它很有点不耐烦地从后面嚼她的头发,又呼哧呼哧打响鼻。
  白星被扯痛,有点生气,却又不舍得打,最后也只在它脖子上不轻不重拍了下。
  阿灰得意地甩了甩尾巴,显然恃宠而骄,又用大脑袋拱了拱主人的后腰,推着她往前走。
  天色已晚,白星还是选择弯腰拿起提篮,入手只觉沉甸甸的,怕不有六七斤。
  安排好了阿灰之后,她这才打开蓝布印花包袱看了下,就见里面赫然挨挨挤挤塞了一大堆巨型包子!
  白星的嘴巴都因为吃惊而微微张大:她从没见过这么大的包子!
  脸大的包子。
  脸大的海碗。
  难怪这些东西的体型与自己印象中书生们纤细瘦弱的形象很不相符,原来隔壁小书呆的衡量标准竟是……脸?真是出乎意料的豪迈呢。
  其实她已胡乱嚼过早起带的肉干,但看着面前巨型菊花般绽放的美丽大包子,还是凭空生出一点饥饿感。
  罢了,自己已经是有锅子和笼屉的人了,白星稍显得意地想着,既然如此,就热一热吃点吧。
  出去一天,空荡荡的屋子早就冻透,冷锅冷灶看上去颇有几分凄凉。
  而当橙黄色的火舌重新跃动在灶膛内,锅子里的水咕嘟嘟钻出大气泡,盖子被顶得咔哒咔哒跳着舞,上方的空气中布满氤氲的水汽时,久违的烟火气就又回来了。
  白星又往灶膛里添了一根柴,异色猫瞳在跃动的火光照耀下出奇明亮,右脚尖无意识地点着地面,本能地催促。
  快点,再快点。
  重新热过之后的大包子蓬松而柔软,大约面粉中还掺了其他的杂粮,看上去不是特别雪白,但褶皱缝隙中若隐若现渗出来的一点淡金色汁水却足够诱人。
  白星拿来一只粗瓷盘子,直接用手抓了两个大包子放进去,那棉花般柔软的触感与自己之前的失败品截然不同。
  想到这里,她下意识看了眼墙角整齐堆放着的一堆不明物体,觉得简直可以用来当暗器或是垫桌脚了。
  为什么呢,她还是不太明白,分明都是面粉……
  虽说要尊重每一粒粮食,但让她去生啃那样一坨玩意儿,着实有点强人所难。
  相较之下,她觉得自己这个活着的人值得更多一点尊敬。
  白星再次上了房顶,又瞧了眼隔壁。
  屋子已经黑透,估计人早就睡下,唯有高高竖起的烟囱细微而持久地吐出一点细细的白烟:是炉火在彻夜工作,可以让火炕保持长久的温暖。
  她收回视线,直接抓起一只大包子咬了口,然后舒服地眯起眼睛。
  “唔~”她发出一声轻呓,仿佛猫咪被人撸毛撸开心了之后的呼噜声。
  皮很薄,就这么完整地包裹着丰富的馅料竟然也没有破掉,可见包包子的人技术之高超!
  白星很快吃出来豆腐、鸡蛋、粉条和木耳,额外还有一种很丰富很奇异的味道,可能有八角桂皮等诸多香料,但是看不见,大约是被提前磨成粉。
  从头到尾没有一星儿肉,但香醇的味道却丝毫不逊色于肉包,厚重而踏实,让人觉得可以一吃再吃。
  很安心,像……想象中家里的味道。
  白白的豆腐,灿金色的炒蛋,透明的粉条和黑褐色的木耳微弹,馅料柔嫩而饱满,丰富的汁水浸透了内层皮,形成一种很特殊的风味。
  没人知道白鹞子最喜欢吃这种包子皮!
  这是个天大的秘密!
  而当这种从不宣之于众的秘密在无意中被满足时,那份幸福感无疑会被无限放大。
  包子太大了,外层被夜风吹凉时,内部的馅料还很烫,一股股热气打在脸上痒痒的,毛孔都争先恐后地敞开了。
  白星呼哧呼哧吐着白汽,像一只安装在房顶上的人型喷壶,一口接一口吃得很认真,终于觉得自己可能跟隔壁的小书呆有点缘分。
  能活着,真是世上最美妙的事情。
  包子有点过分好吃,白星吃完一个还意犹未尽,稍作挣扎后果断下去吃了第二个,微微有些撑。
  她惬意地靠在大柿子树下,仰头看着漫天繁星,觉得比起关外,中原的星星还是稍显黯淡。
  但她似乎还是更喜欢这里,像江湖客们口中的绮梦,温柔而多情。
  刚要进屋,白星却又意外发现一只饱满的大柿子摇摇欲坠,于是爽快摘下。
  她小心地抹去柿子皮上薄薄一层尘土,动作轻柔地揭开一点皮,嘴巴凑上去用力一吸!
  沁凉柔滑的果浆立即涌入口中,沿着食管缓缓流下。
  分明是柿子,口感却宛如蜜汁甘浆,太好喝了吧!
  果然吃水果和吃饭的胃袋是不同的地方吧,白星咯吱咯吱咬着吸出来的柿子瓣,丝毫没有感觉到刚才的过分饱腹感。她不死心得绕着柿子树又转了几圈,最终很失望地确定并没有第二只熟透的。
  等柿子被吸得只剩下一层薄皮和一点屁/股,白星终于稍显心虚的想起来自己的小伙伴。
  她盯着柿子屁/股上硕果仅存的一点果肉,非常挣扎。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才忍痛扭开眼,来到马厩,故作慷慨地递过去,“哝!”
  阿灰甩着尾巴瞅了她几眼,显然对对方这个时间来马厩感到诧异。
  不过它是一匹很大方的马儿,犹豫了下便往角落里挪了挪,空出来老大一块地方:
  来吧人类,大爷愿意分享给你一点住处!
  白星:“……”
  我才没有想要跟你抢马厩!
  她干脆把柿子屁/股塞到阿灰嘴里,后者勉为其难地嚼了嚼,迅速瞪圆眼睛:
  甜,软,好吃!
  这是什么好东西!
  就是太少了!
  白星心虚地别开眼,干咳一声,“我省给你的。”
  阿灰眨了眨眼,让出了更多的空间。
  它虽然是匹野马,没马教,但也知道生活不易,很多时候想得到点什么,是需要付出代价换取的。当初在草原时,它就曾经用一片水草丰美的地皮跟一只成年马换过某种甜丝丝的东西:对方有人养。
  白星忍无可忍将它拖回原地,像个普通的十八岁少女一样豪情万丈道:“以后会分给你更多的!”
  稍后白星满足地捧着肚皮躺在床上,额头的伤口终于渗出来细细密密的疼痛感,一度被割裂的白天和夜晚那截然不同的经历在这一刻逐渐融合。
  今天她上山遇到一匹狼。天冷了,山中食物骤然减少,许多野兽都耐不住饥饿要下山找吃的,今天白星就是遇见了这样一匹饿狼。
  她已经许久没活动筋骨,所以选择赤手空拳与之肉搏,结果忘了阿灰是匹莽马,完全不知道害怕,非要在旁边助阵,对着那匹狼又踢又咬。
  一人一马第一次面对野兽打“配合”,默契有点不够,为了躲疯起来的阿灰,白星被饿狼在额头上划了一爪子,流了不少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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