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只是皮外伤,也没有伤到其他地方,过几天就长好了。
她在床上翻了个身,透过破了几个小洞的窗纸看天空中闪烁的星星,心中暗自盘算:
那狼大约真的饿了许久,皮毛光泽都有些黯淡了,但胜在很完整,好好硝制后差不多可以卖个百八十两银子。
她并不缺银子,也不缺来钱的门路,不过义父说过,世上没人会嫌银子多,总有一天会有用处的。
只是狼肉难处理,食之难吃弃之可惜。
唉,她忧伤的叹了口气,又翻了个身,用脸颊蹭了蹭下面铺着的柔软熊皮。
这还是当年她和义父一起打的呢,柔软厚实,披上就跟着火一样热,外头上千两银子都没处买去!
狼肉是真的不好吃,尤其是这种饿瘦了的,又干又柴。狼肉本身肉质粗糙,有点腥臭还有点骚,童年白星跟着义父过活时,两人也都是除非没得选,不然绝不下嘴。
可这么大坨肉呢,曾经饱受饥饿折磨的白星在这方面很有点抠,觉得就这么丢了是不是太可惜。
不过现在她忽然有了另一种选择:
隔壁的小书呆厨艺似乎很不错的样子,不知他对处理狼肉有没有什么独到的见解?
第10章 那书生和那女子(一)
前朝海商着实从番外带回来许多神奇的种子,玉米、红薯、土豆,还有大南瓜等,这些作物普遍高产,自从正式在本国扎根繁衍后,大范围的饥荒也随之远去。
孟阳很喜欢。
昨天王大娘的亲戚又来了,这次捎给她半车南瓜,半是欢喜半是忧愁地抱怨道:“太能结了!一个又这么老大,墙头都被爬满了,哪里吃得完!”
王大娘挨着左邻右舍分了个遍,孟阳也得了一只,约莫有六七斤沉。
大南瓜摘下来几天后表皮逐渐变得坚硬,屈指敲时砰砰作响,但只要不泡水就可以存放好久。吃的时候用刀剖开,就露出里面橙红色的厚实的瓤来。
南瓜子很多,孟阳将它们全都掏出来,一部分埋在粗陶小花盆里育苗,顺利的话开春后挪到墙根儿底下,这样来年他也能有新鲜南瓜随吃随摘。
剩下的都洗干净,放在窗台上晾干,等过年的时候正好嗑南瓜子吃。稍微在锅里翻炒下,薄薄的皮,水滴形的披着绿褐色薄膜的瓜子仁,香喷喷的。
南瓜很大,孟阳简单计算了下,决定用三分之一分几次熬粥,三分之一做南瓜发糕,剩下的三分之一么,则可以加入面粉和金贵的红糖,用猪油煎一点嫩呼呼的南瓜饼吃。
他刚把大块的南瓜瓤倒入煮粥的沙煲中,却突然听见有人敲门。
他愣了下,扶着门框探出脑袋去,“谁呀?”
门外传来一道好听的声音,“邻居。”
邻居?
邻居!
他心心念念的大胡子好汉邻居!
孟阳还没回过神来,身体已自动冲过去,吱呀一声开了门。
哎哎哎?!
是个戴着眼罩的年轻姑娘!
孟阳傻眼了,下意识又往她身后看了看:空无一人!
来人微微扬起眉毛,适当的流露出一点疑惑,也顺着他的动作扭头看了眼,自然是什么都没看到。
孟阳隐约觉得自己闹了个乌龙,可还是不死心的问道:“敢问姑娘,可有同伴居住?”
那姑娘神色不改,“没有。”
“那劈柴声?”孟阳干巴巴道。
姑娘爽快点头,“我。”
“那兔子?”
“我。”
呀!
孟阳再次瞅了瞅来人,见她身量高挑、纤腰束束,心中原本对新邻居“身长八尺体魄雄健,脸上还带着一圈大胡子”的幻想瞬间破灭。
他求而不得的大胡子呀!
“你似乎很失望?”姑娘是个直性子,直接开口道。
她发誓自己分明看见对方眼底某种诡异的期盼破灭了。
孟阳刷地闹了个大红脸,朝她做了个大揖,“这位姑娘,小生孟阳,这厢有礼了。”
姑娘盯着面前圆滚滚的后脑勺看了会儿才道:“白星。”
张嘴就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又对陌生人行此大礼,这书生果然好呆啊!
孟阳直起身来,老实巴交讲述了自己的误会,全程低头,宛如犯错的孩童。
他一直都觉得真正的男子汉应该长一点像康三爷那样的络腮胡,看上去真的好有气魄。奈何他家从祖上开始都是斯斯文文的唇边胡须,于是只好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他写的每一本话本里都有一位络腮胡好汉的,这是底线!
本来听新邻居沉稳有力的劈柴声、看新邻居深秋逮兔子的好本事,孟阳就先入为主的认为人家是个好汉……没成想,竟然是位姑娘,还是跟自己年岁差不多的漂亮姑娘!
唉,真是太失礼了。
络腮胡……
白星近乎本能地抬手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下巴,并在回味起大包子的美味后,隐约升腾起一股危机感:
我没有胡子,那么他会不会拒绝我的请求?
江湖中人多怪癖,好像谁没有点异于常人的爱好就没脸自称高手一般,白星觉得书呆痴迷大胡子没什么不对。
尴尬的沉默在两个初见面的邻居间疯狂蔓延。
“对了,”简单的忏悔过后,孟阳才想起来问,“白姑娘,你来是有什么事么?”
白星哦了声,朝他院中抬了抬下巴,外强中干的问道:“小书生,你的粥卖不卖?”
卖,快说你卖!
然而下一刻,就见那书呆摇了摇头。
白星一颗心骤然沉入谷底,同时脑海中迅速浮现出一个荒唐的想法:
不知现在回去从阿灰身上剪点毛贴一贴脸还来不来得及?
“邻里邻居的,谈什么卖不卖。”谁知小书生却大方地让开门口,“白姑娘请哇啊啊啊你流血了!”
约莫一刻钟过后,脑袋上结结实实缠着纱布的白星左手拿着大包子,右手端着盛满南瓜粥的大碗神游天外。
我是谁我在哪我到底在干什么?
孟阳还在一边心有余悸地唠叨,活像碎嘴老妈子,“唉,白姑娘,莫怪小生多嘴,那么老大的伤口,”他用两根手指拉出一段相当夸张的距离,神情惊恐,“就算天冷不易化脓也该好好包扎啊!”
白星埋头喝粥,“嘶溜嘶溜……”
“女孩子家家的,留疤就不美了。”
“嘶溜嘶溜……”
“那伤口真吓人,是打猎弄的么?”
“嘶溜嘶溜……”
南瓜很嫩,虽然是大块入锅,但不一会儿就完全煮透了。表层已经彻底融化,将整个沙煲的粥都染上橙红色,很漂亮。剩下的不成形状的大块也不足为惧,稍微用舌头一抿就完全化开。
甜丝丝的,真好吃。
当白星沉默着去添第三碗粥时,孟阳终于后知后觉意识到大事不妙,于是赶紧闭嘴,抢走了最后一点锅底子。
邻居虽然不是大胡子好汉,但在饭桌上时,可真是位可敬的对手!
果然人不可貌相。
饭后,白星一抹嘴,“书生,会做狼肉么?”
正吭哧吭哧刷碗的孟阳惊讶道:“莫非?”
白星点头,两片红菱唇间露出一点野兽般雪白的牙齿,“稍等。”
说罢,孟阳就眼睁睁看着新邻居如同烟花一般拔地而起,视那两人多高的院墙如无物,嗖地翻了过去。
过了会儿,再次传来敲门声。
孟阳:“……谁呀?”
白星:“邻居。”
孟阳:“……”
他重新小跑过去开门,看着邻居的表情很有点一言难尽,小声道:“你都翻了墙的。”
再翻回来呗!
白星诚恳且认真道:“义父说过,去别人家要敲门。”
她要做个知礼的人。
说完,她将一整条剥了皮的狼举起来,露在眼罩外面的单眼疯狂闪动着渴望的光,“狼肉,会做吗?”
狼虽瘦,可连肉带骨头少说也有几十斤,见新邻居只用一条细胳膊提着还很游刃有余的样子,孟阳不由一阵胆战心惊,再次惊叹起对方的力气来。
这就是习武之人么?
好羡慕呀。
他还是第一次见狼肉,禁不住凑近了细细观察,不过马上又捂住鼻子后退一步。味儿真大啊。
可当他看到白星仅剩的一只眼睛黯淡下去时,又下意识喊道:“既然都是肉,多多的用些酒和姜蒜去腥……应该可以吧?”
于是白星的眼睛又亮了,并立刻跑去街上买了一大包香料和一坛黄酒回来。
这匹狼真的太瘦,扣去骨头下水也不过几十斤,再去掉筋膜就更少了。孟阳仔细研究了一回,也只从上面割下来约莫不到三斤捎带肥膘的,其余的真的太瘦,就算勉强炖了也很柴,还不够本钱。
至于内脏,常言道“狼心狗肺”,狼常年吞吃腐肉,内脏还是不要吃的好。
只要能吃,白星就没有任何意见。她老老实实抱着膝盖蹲在一边观看,只一颗脑袋随着对方的动作摇摆,整个人犹如雨后林间钻出来的随风摇摆的大蘑菇。
她好奇地看着孟阳拿出来一只造型奇特的木锤,疑惑的眼神宛如实质。
觉察到火辣辣的注视,孟阳将木锤递给她看,“提前捶打下,把肉里面的筋脉都打断,炖的时候就很容易酥烂,方便入味,也能省很多柴火的。”
所有省钱的诀窍他都烂熟于心!
白星用指腹蹭了蹭木锤表面颗粒分明的凸起,对他这种精益求精的精神赞叹不已,还回去的动作都隐隐带了几分敬畏。
她自问于刀术一道天赋惊人,打一百个书生不成问题,眼前这个一指头就能戳倒;可一旦涉及到厨艺,书生纤细瘦弱的身体竟好像瞬间变得高大,宛如绝世高手般令人不敢逼视。
他高高挽起袖子,露出白皙纤长的小臂,将处理干净的狼肉平铺在案板上,小木锤舞得虎虎生威,带着神奇的韵律击打在暗红色的肌肉纹理间。
“哒哒哒哒哒哒……”
分明只是捶肉这样简单枯燥的活儿,可在书生手里却宛如有了生命一般,只这么看着就觉赏心悦目,白星甚至有点手痒,很想找机会试一试。
锤肉什么的看上去一点也不难啊……
她显然忘了自己前两天蒸馒头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
随着木锤敲打,原本结实方正的狼肉逐渐转换为崭新的柔软的质感,在白星眼皮底下一点点垮塌,声音也从清脆变得沉闷。
筋脉断了。
光看着它软趴趴的样子就不难想象入口即化的温柔触感。
此时的书生看上去真像高处不胜寒的绝世高手,而灶台和案板之间就是他的主场,所有人都要退避三舍。
刚吃过早饭不久的白星已经觉得有点饿了。
事实证明,只要厨艺好,差不多的食材都能变成美味:
锤烂的狼肉切成四方大块,以清水反复冲洗后加入足足的黄酒和葱姜蒜等大料腌制一个时辰,空锅煎出部分本身油脂倒掉。等到了这个时候,狼肉本身的腥臭也已经去的差不多。
再以宽油滑锅,葱姜蒜爆香,冰糖炒出糖色,大火滚开后小火慢炖一个半时辰,汤汁浓郁、肉质酥烂绵软,棕红色的酱汁泛着可爱的油光……筷子轻轻一戳就透了个大洞!
两人就着一锅红焖狼肉,吃掉了所有剩下的豆腐鸡蛋粉丝木耳大包子!
事后孟阳却有点懊恼,“唉,要是有米饭就好了。”
那锅底的一点肉渣浓汁正好浇饭的么!
失策,失策了!
白星偷偷打了个嗝儿,暗自记下:
米饭……
第11章 那书生和那女子(二)
继午饭的红焖狼肉过后,孟阳甚至还用提前泡好的枣子做了香甜可口的红枣发糕!并热情挽留白星继续吃。
呼哧呼哧喷着水汽的蒸笼拼命散发着香气,白星很不争气的吞了下口水,心想毕竟我也不能反抗……
孟阳真的太久没遇到耐心听自己说话的人了,除了吃东西之外嘴巴就几乎没停下来过:“前儿有个外地货郎挑了干红枣来卖,我正好路过,被硬塞了两颗尝。本没打算买,可入口后发现肉厚核小甘甜绵软,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好枣子。
这种优质小枣桃花镇本地是没有的,一般类似品相的差不多就要卖到十文上下,难得那货郎厚道,只要八文,就狠心买了十斤。
红枣益处多多,空口吃难免太过奢侈,我就想着做几回红枣发糕,剩下的都留着过年蒸年糕用。”
他的话多且密,抽空发力掀开笼屉盖,积攒许久的蒸汽猛地朝房顶喷薄而出,像一大片蘑菇云。
加了红糖和枣泥的糕体呈现出莹润而美丽的棕红色,像蜜色肌肤的异域美女,拥有致命诱惑力。因为用了足量的猪油,边边角角都很滋润,并不会噎人。微微用力掰下来一大块,内部早已是完美的致密蜂窝状,柔软而有弹性,轻轻一按后迅速回弹。
以白星过人的耳力,甚至能听到糕体分离时细微的撕扯声,那声音伴着香气,好像猫爪一样在自己心尖儿上轻轻挠了下,叫人口水直流。
经过猪油和热力的催发,红枣的香气达到一种崭新的高度,简直浓得化不开。一口下去,能吃到明显的枣肉,再配着鼻端浓郁的枣香,白星觉得自己完全可以一天三顿吃这个。
她满足地吮吸着指尖的油脂,一直紧绷的身体悄然松弛,学书生那样微眯着眼睛靠在墙根儿底下,任凭午后暖融融的阳光落在身上,脑海中一片空白。
什么恩怨情仇,什么江湖险恶,此刻皆与我无关。
前辈们口中的“退隐江湖”,只怕也不过如此吧。
眼角的余光瞥见正在沐浴阳光的姑娘,孟阳忽然有种诡异的满足感,殷切地询问:“要不要再来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