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砚:“……”
林念初一脸同情地看着他:“装逼失败,是不是很尴尬?”
程砚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回答:“只要我不尴尬,尴尬就是别人的。”
林念初懒得搭理他,转身走人。
吃完早饭还不到早晨八点,于是两人就先去了小区附近的农贸市场一趟,买了点肉菜回来,把晚上吃饺子要用的馅和面准备好后,才出发去了佰乐城。
正常来说,从他们家去佰乐城差不多是二十分钟的车程,但节假日路上特别堵,一直堵了将近四十分钟才到。
节假日出来逛商场的人本来就多,再加上是新开业的商场,和林念初一样抱着好奇心来的人更是不在少数,于是就造就了一副歌舞升平的繁华场面:佰乐城内外皆是人头攒动,摩肩接踵。
程砚一直紧紧地拉着林念初的手,与她十指相扣,
佰乐城一共十二层,一楼是大牌美妆区,二到四楼是奢饰品天堂,五到十楼是平价品牌以及各种百货,最顶上两层是美食区以及电影院。
林念初虽然没打算买什么东西,但却想一层一层地慢慢逛——逛街的真谛不在于买,而在于逛。
一楼美妆区可谓是人满为患,每一家店中都挤满了对着镜子试色号的都市丽人们。
林念初现在怀孕了,也不能化妆,所以只好忍痛放弃了一楼,直奔二楼的奢侈品天堂。
乘坐扶梯上楼后,迎面而来的就是GUCCI,GUCCI旁边是LV,LV旁边是PRADA……金钱的味道扑面而来,资产阶级的奢靡感在这里盛开了绚丽的繁花,一派富丽堂皇。
二楼的人气没有一楼那么火爆,但也不在少数,放眼望去,基本每个人的手里面都提着一两个奢饰品的购物袋,说明时代在进步,东辅的有钱人越来越多了。
林念初先拉着程砚走进了古驰店,本来只是想随便逛逛,感受一下有钱人的世界,连导购都看出来她无心购物了,所以压根就没来搭理他们夫妻俩。
然而逛着逛着,她忽然听到某人对着站在不远处的导购说了声:“这双,还有那双白色运动鞋,都要37的。”
其实她是36的脚,但是孕后期水肿,需要穿大一码。
林念初一愣,赶紧收回了飘扬在物欲横流世界中的目光,扭头看向了自己老公,这才发现他手里拿着一只蓝色的女士平底运动便鞋——林念初曾在某音上刷到过这款鞋,是最近比较流行的1977系列帆布鞋。
“你、你干嘛呀?”林念初瞪大了眼睛看着程砚,小声问道。
程砚理直气壮:“试试又不要钱。”
导购很快就拿着两只鞋盒过来了,林念初试也不是,不试也不是,但是为了避免尴尬,她只好做坐在了旁边的沙发上,开始试鞋,内心却很坚定:试试可以,但坚决不买!
导购打开鞋盒后,将鞋子取了出来,正准备递给林念初的时候,程砚顺手接了过来,然后蹲在了林念初的面前,先帮她把脚上穿着的运动鞋脱了,然后又帮她穿上了新鞋。
沙发比较深,肚子又挡着了视线,林念初也看不到效果,但她估计着应该是不好看,因为她不喜欢蓝色,尤其这种靛蓝色,感觉不好搭衣服,然而等程砚帮她穿好鞋后,她起身走到镜子前一看,瞬间心动!
鞋型虽然中规中矩,但显得双脚特别的乖巧好看,更重要的是,这颜色趁衬的脚踝特别白!
总而言之就是,中意!喜欢!
但她并没有将这种喜爱之情表露出来,毕竟价格在那儿放着呢。
来回走了几圈,感受了一下舒适度后,她又重新坐回了沙发里。
程砚再次蹲在了她的面前,又帮她把脚上穿着的蓝色平底鞋脱了,换上了一双白色的厚底运动鞋。
林念初再次去照镜子的时候,内心就没有很惊艳的感觉了,只觉得这双白鞋平平无奇毫无亮点,毕竟已经有珠玉在前了,而且没有对比就没有差距,对比过后,她越发的觉得那双蓝色的鞋好看。
真正的喜爱是藏不住的。
林念初犹豫了许久,终究是没能将那份偏爱忍耐下来,等程砚帮她换上自己的鞋后,她没忍住问了导购一句:“那双蓝的多少钱?”
导购:“五千五。”
瞬间冷静。
林念初正准备起身走人,程砚毫不迟疑地对导购说了句:“就要那双蓝色的,包起来吧。”
林念初:“???”
说好的不乱买东西呢?
程砚笑了一下,像是安抚小孩似的摸了摸她的脑袋:“喜欢就买,老公能挣钱。”
林念初打开了他的手,等导购走后,她瞪着他说道:“贵死了!”
虽然他们家现在的经济状况比刚结婚的时候要好了一些,但是欠银行的钱还没还完呢,628的分红也要等年底才能下来,而且还不知道第一年能分多少钱,又马上要生孩子,所以她总是有点金钱焦虑症。
“还是37码的,生完孩子后穿上就大了。”
“只要你喜欢就不贵。”程砚的语气笃定,棱角分明的五官中尽显温柔与认真,“我现在虽然没办法给你最好的,但我一定要给你你喜欢的。”
莫名其妙的,林念初的眼眶猛然一酸,心情波涛汹涌的,特别想哭。
孕妇就是这样,情绪很容易就激动了。
吸了吸发酸的鼻子,她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嗔了他一眼:“还不如让你去打篮球呢,输一百场也不会输掉五千五。”
程砚被逗笑了,但是很快就把笑容收敛了起来,异常严肃地反驳道:“你老公我打球,从无败绩。”
林念初白了他一眼:“你就吹吧。”
程砚抬起手,摸了摸林念初的肚子,然后将唇凑到了她的耳边,咬字轻缓:“没有哥进不了的球。”
林念初:“……”
臭流氓!
大庭广众下,林念初的脸红了,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转身去了柜台。
由于程砚每个月都会按时把钱上交,兜里脸还干净,一下子拿出五千五对他来说根本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如果可能的话,那问题就更严重了,绝对会被以“贪污腐败”的罪名彻查私房钱——所以最后还是林念初去结的帐。
虽然一下子花了五千五有点心疼,但得到了一双很喜欢的鞋,林念初还是止不住的开心。
拎着购物袋走出了GUCCI店好久,她的内心还是有点儿小激动,一激动就想去厕所,然而到了厕所门口她才发现,自己的包忘在GUCCI店里面了——真是一孕傻三年,什么都能忘!
程砚让她站在原地等一会儿,自己回了趟GUCCI店,去给她拿包。
她的包是个黑色的小ck的单肩挎包,还在刚才试鞋时坐着的那张软沙发上放着,程砚一走进店里面就看到了。
快步走到沙发前,他伸手弯腰,将她的包拿了起来,起身时,正对面的某扇vip试衣间的门忽然被打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了一位身形纤细长相清纯的年轻女人。
她身上穿着一条白色的香奈儿高定长裙,皮肤白皙透亮,长了一双又大又水灵的鹿眼,仙气飘飘,一副纯良无害的柔弱模样。
她身边还跟着一男一女,四只手里拎满了花花绿绿的购物袋和私人物品,看起来像是她的仆人跟丫鬟。
四目相对的那一刻,两人同时一愣。
程砚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夏梦淞,但他并未做过多停留,甚至都没多看她一眼,就当不认识她一样,连个招呼都没打,转身就走。
夏梦淞却追了过去:“程砚!”
第45章 他声色冷硬地启唇:“现……
夏梦淞的喊声不小, 店内的导购和顾客们和几乎都听到了,齐刷刷地将目光投了过来,唯独被她呼喊的那个人没有回头。
程砚就像是什么都没听到一样, 甚至连脚步都没有停顿一下,大步流星地朝外走, 仅留给夏梦淞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
GUCCI店内的灯光明丽璀璨,映衬着珠光宝气。
他穿着白衬衫与蓝色牛仔裤, 肩线精悍宽阔, 衬衫的下摆消失在了牛仔裤的腰线处, 腰部狭窄却劲悍,双腿笔直且修长。
从背后看,他的脊背笔挺, 步伐坚决,显而易见是不想在此做过多停留,不想再与她有任何交集。
她感受到了他的决然,感受到了他对她的排斥与疏离。
那一刻,夏梦淞再次有了种心如刀绞的感觉, 像是青春被切碎了。
这不是她记忆中的那个少年。
不知为何, 她的眼前忽然出现了夕阳的画面,红彤彤的火烧云下是一片广阔的操场。
操场上喧哗热闹, 她的周围站满了身穿校服的学生们, 大家伙都三三两两的围在一起嬉笑打闹, 却没人敢来跟她说话,甚至不敢靠近她, 因为她爸是个出了名的酒疯子,而她妈是出了名的杀人犯,一刀捅死了酒疯子, 之后又往他身上补了无数刀。
警察来到现场的时候,酒疯子的血都快流干了,她的家中也已经快被粘稠的血水淹没了。
她根本不敢跟老师同学们说自己家中的事情,怕他们用异样的眼光看待自己,可事与愿违,最后大家还是都知道了,罪魁祸首是吴靖安。
上学时,她最讨厌的人就是吴靖安,因为他家世雄厚,学校里面没人敢惹他,所以他成了一方霸主,是校园之王,只要他把手中的权杖指向了谁,谁就成了幸运儿或者倒霉鬼。
不幸的是,她成了那个倒霉鬼,因为吴靖安看上她了,并且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得知了她家里的事情,他给她开了条件,陪他睡一晚上,他就替她保守秘密,不然后果自负。
那时的她只是个刚满十五岁的小姑娘,虽然早已对金钱和上流社会充满了渴望,但还没有到利欲熏心的程度,更不能接受出卖肉体的交易,于是直接给了吴靖安一巴掌。
吴靖安并不是什么好惹的人,反手就扇了回来,直接把她的脸给打肿了,鼻腔里都灌了血。
当时,他还怒不可遏地骂了她一句:“贱人。”
但这还不算完,校园之王是不能得罪的,不然就要遭受严重惩罚。
吴靖安对她的惩罚是在学校散布她的秘密,并且把她塑造成了一个血液中自带疯子和杀人犯基因的危险人物。
从那时起,所有人都开始用一种畏惧中夹杂着鄙夷的目光来看待她、排斥她、抵触她。
他们不允许她融入群体,不接纳她成为他们的同学,把她当成一种倒霉又晦气的存在。
他们对待她时,最好的态度是冷漠、是爱答不理,最恶略的态度是肆意打骂羞辱,她的课桌经常会被翻乱,甚至塞满垃圾,笔记本和桌面上也经常会被人写满骂她的污言碎语,后背时不时地会被贴上纸条,上面写着“杀人犯之女”或者“酒疯子”的字样。
但是她根本不能也不敢反抗,因为她家里穷,她人微言轻。
她所就读的是一所私立贵族高中,一年学费三十万,按道理说她根本念不起,但学校为了升学率,特意开出了免除学费并设置高额奖学金的诱人条件来吸引家境普通却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她和她妈当初就是被高额奖学金这个条件吸引了,于是放弃了东辅二中的名额,来就读这所私立高中。
然而来了之后她就后悔了,因为在这所学校中,成绩好并不算什么,甚至可以这么说,成绩这种东西在这帮富二代眼中一文不值,他们看重的是家境,是金钱。
在他们眼中,穷是原罪。
整所学校里面,她的家庭条件是最差最恶略的那一个。
于是她理所应当地变成了被欺凌的对象,母亲又被判了刑,家中亲戚无人敢收养她,所以她连个倾诉的对象都没有。
高一那一整年,她数次想过自杀,甚至几度后悔自己当初拒绝吴靖安的行为——不就是出卖身体么?有什么的?自己又不是尊贵的金枝玉叶,凭什么不能出卖肉体?如果当初能陪他睡上一晚上,一切都迎刃而解了。
直到高二,她十六岁那年,程砚的出现,解决了她这种孤苦无助的困境。
高二开学那天,烈日炎炎,教学区门口贴着文理科分班的名单,她不敢在人多的时候靠近那里,因为她知道自己是一只人人喊打的老鼠,人多的时候出现,只会遭人嫌。
她怯懦地站在了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中,耐心地等到所有人都看完了名单、全部离去之后,她才敢靠近那面墙。
正仰着脸寻找自己的名字时,身后忽然传来了一个好听的声音:“同学,高二教学区是在这儿么?”
他的声音温润,低醇,如同一块触手生温的玉石一般,令人倍感舒适。
她扭头看去,瞬间就被惊艳到了。
阳光烈烈,男孩留着寸头,五官立体帅气,身型挺拔修长,穿着简单的白体恤和运动裤,干净、清爽、阳光、硬朗,比她见过的所有人都要好看。
她还比他矮上许多,从她的视角看过去,还能清楚地看到他修长的脖颈以及凸起的喉结,还有清晰好看的下颚线。
她瞬间屏住了呼吸,呆愣住了。
他困惑地蹙起了眉头,又问了一遍:“这里是高二教学区么?”
她这才回神,赶忙点了点头,然后又迅速地把脑袋埋下了,内心的自卑与羞耻心开始作祟,令她无颜面对他,也不敢与他又太多的接触,怕以后失望——她现在很确定,他是转学生,所以才会来跟她说话,不过很快他就会知道她的事情,然后加入那些霸凌她的人的阵营,将她当成人人喊打的老鼠。
他也没多在意她的反应,得到了确定的答复后,言简意赅地回了声:“谢了。”然后就朝着教学区大门走了过去。
这时她才敢抬起脑袋,盯着他的背影看。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她才寂寥地收回目光,继续在分班名单上寻找自己的名字。
一到八班是理科班,九到十二班是文科。
她报了理科,被分到了六班。
她是最后一个到班的学生,难免被班主任训斥了一顿。
在她被训斥的时候,班级里有人还发出了讥笑与窃笑声。
但班主任没有管他们,因为不敢管,班里面随便一个学生的家世背景,都能碾压一个小小的班主任,除了她。
班主任也只敢训斥她、管教她。
埋着脑袋、尴尬难堪地在班门口站了许久,班主任才允许她进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