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时越略长的头发被逆着吹的风吹动到童依的脸蛋上,她用那胖乎乎的手指细细地把头发一点点捋好,捋好之后开始偷偷掐人中。
我的妈妈,一天之内被越哥抱两次!
这简直就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不!拯救了宇宙!
就问你感不感动!
童依不敢动,甚至还悄悄地吸气收腹。
午餐吃得有点多,越哥会不会觉得她重啊呜呜呜。
宋时越慢慢地往前走,时不时瞟了眼在怀里安静得不像话的人,以为她犯困了,抬手屈起手指敲了敲她的后脑勺。
童依:!
她一个激灵,瞪大眼睛看向宋时越,像是被惊醒的猫,眼睛灵动询问:怎么了?
宋时越清清嗓子,转头对走在身侧的谭梁说:“张伦老师前天去医院检查身体,结果怎么样了?”
谭梁没料到这位平日里少言寡语的少年会主动找话题和他聊天,一瞬间怔愣了一下,才回答:“谢谢关心,就是些老毛病,做做艾灸就会好了。”
“嗯。”宋时越点了点头,又问,“等张老师好了,是不是会继续收徒了?”
“收徒?”方才面色还算温和的谭梁扬起眉头,迅速否认道,“他不会再收徒了。”
宋时越表现出一些惊讶,随后又说,“那他就只收你一个徒弟?”
“自然。”
“我还以为张老师那么忙,会多找几个徒弟帮帮他,顺便一起照顾张玫。”
谭梁轻笑了下:“玫玫挺乖的,我一个人就够了。”
短短来回几句对话,童依就把信息量全部汲取干净。
张伦应该就是张玫的父亲,而眼前这个青年谭梁就是张伦的徒弟。
身份一旦弄清楚了,童依就可以应付自如了。
反正这个现在的身份是个小屁孩,小屁孩最擅长的就是喜怒无常,也就不需要拘束什么。
宋时越见怀里的小孩摸着下巴在想着什么,微微弯起嘴角,结束和谭梁的对话。
十分钟后,三人走到一栋偏向别墅风格的屋子面前。
宋时越停在铁门前,弯腰放下童依,拍了拍她的脑袋,“就送到这里了,我回去了。”
童依仰起脸嗯了一声,朝他大声道:“明天中午我还来找你!”
宋时越淡淡地看了眼她,“好。”
童依蹦蹦跶跶地对他挥手,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弯弯绕绕的路间。
谭梁无奈地拉住她的小手,“好了玫玫,先回屋吧。”
童依迅速抽回手背在身后。
不要动我!
只有越哥才能拉我小手手!
她上下打量了一下眼前的人,扬了扬下巴,严肃地说:“男女授受不亲哦!”
谭梁不可思议地扑哧一笑,“小小年纪,哪学来的这句话?”
“电视上说的!所以你不要牵我不要抱我,不然我会生气的!”
“那刚刚的大哥哥怎么可以抱你?”
“他怎么能一样!我喜欢他,又不喜欢你!”
虽然这幅身子奶呼呼的声音并不能起到什么杀伤力,但她还是非常认真把话撂在这里。
谭梁只觉得好笑:“行行行。”
一个小孩子能有什么复杂的心思,什么喜欢与不喜欢都是过眼云烟一样,今天说了明天忘。
他根本不把张玫说的话放在心里,只是推开门让她进去。
童依把手背在身后往前走,在谭梁的带领下上了楼梯,走到张伦的房间门口。房门没有关上,凌乱地音乐旋律从门缝中溢出。
谭梁朝童依比了个“嘘”的手势,轻轻推开门。
房里满地的纸,白色的纸张上的铅笔痕迹乱七八糟,只见一个中年高瘦男子站在窗前,一手拿着铅笔在一张新的白纸上写音符,一手放在电子琴的琴键上,正在谱写歌曲。
童依好奇地打量他,心想这应该就是张伦了吧。
她低头捡起不远处的一张纸,看了眼上面的一行字,骤然间睁大了眼——
这不就是《灰烬》里的歌词吗?!
第24章 还我清誉!
【悲喜转瞬成灰烬, 前路茫茫谁与我同行】
【早知如此绊人心,纵千万人阻情亦难泯】
——《灰烬》
作为一首虐恋古侠剧的插曲,无论是词还是曲都将悲壮和柔情结合起来, 配上宋时越极富有穿透力和感染力的低沉嗓音,只要一在剧集里开始播放,大家就知道——
这剧不是要出现侠胆义肝的告别, 就是里面各路cp开始虐了。
催人泪下的程度之高,导致观众一听到就像可云一样捂着耳朵求饶大喊别唱了别唱了。
简直比网抑云还网抑云。
也正因为如此, 宋时越凭借此歌重新出道,歌曲传唱度极高, 热度一时难消。
作为老粉的童依不知道唱过多少遍,哼过多少次, 倒背如流。
而现在,副歌最脍炙人口的两句歌词就在她手里的纸上, 如同被时光传送而来,清晰又模糊。
她震惊地将目光从歌词上移到眼前弹琴的张伦身上, 久久移不开视线。
如果没有记错,作曲标了宋时越,作词上面写的“燕飞梁工作室”, 这样看来张伦应该是这个工作室的一员。
谭梁在门口等了一会儿,看见张伦放下笔休息, 这时候才抬起手敲了敲门:“师父,我把玫玫带回来了。”
张伦这才回过头来,目光沉静地看向发呆地童依, 走上前去蹲在她的面前,用粗糙的指腹掐了掐那胖乎乎地脸,“你今天跑哪玩去了?”
童依战术性后仰, 细细瞧了下眼前的人。
张伦眼下发青发黑,唇上有稀稀疏疏的胡渣,略长的头发凌乱地搭在肩上,像是人们刻板印象里的颓废系艺术家。
观察完毕,她慢吞吞地开口回答:“我今天去宋爷爷家了。”
“在他家吃的午饭?”
“嗯。”
“睡过午觉了么?”
“睡过了。”
张伦点了点头,随即就当个甩手掌柜:“既然这样,就让你谭梁哥哥陪你玩,爸爸还要工作。”
童依看了眼手里的歌词纸,觉得待在张伦身边应该还能发现更多事情,她试探着问:“你不能陪我么?”
张伦眉头忽而一拧,“我和你说了多少次了,爸爸很忙,没时间和你玩。”
张玫如果被这样凶,肯定就不会再说什么,只会含着泪离开。
但童依又不是小孩子,相反,她更知道该怎样利用小孩子的优势。她迅速分泌出眼泪,双眼水润地仰头望着张伦,抬手轻轻地扯了扯他的衣角,软着声音说:“那你不用陪我,我陪你好不好?”
小孩子不哭不闹,反倒如此乖巧的请求,这才是最能令大人心软的。
果不其然,张伦的表情松动了不少。
童依趁机从他身侧穿过,手脚麻利地搬了一个小凳子在电子琴旁乖乖地坐好。
谭梁也心软了,顺势对张伦说:“师父,我还得去完成你交给我的作业,就让玫玫和你待一会,等我做完了我就来带她出去玩。”
张伦长吁一口气,背过身去对谭梁摆了摆手,转身取了一把吉他,坐回到原来的位置上去开始继续作曲。
谭梁悄悄关上门,留张伦父女在一起。
一个个音符断断续续地冒出来,逐渐充满整个房间,而就在这么零碎的旋律中,听了一个下午的童依总算听出了一些眉目。
这不就是在谱《灰烬》的曲吗?
看样子应该还在开头阶段,对应着词去谱曲。
张伦弹了几下,用铅笔在纸上写了几笔,停顿了一瞬,顿时烦躁地撕掉纸,连同铅笔一起狠狠地丢在地上。
纸团没有弹性,无声无息地滚到了童依的脚边。
她拿起来展开褶皱看了看,发现自己看不出个所以然。
那些代表音调的123在脑海里根本成不了完整的旋律。
童依默默地叹了口气。
这也太难了吧。
上次是舞蹈,这次是音乐,而她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追星女孩,除了画画之外一无是处。
不知道是她的叹气声太大了,还是她盯着音符看了太久,张伦注意到她,挠了挠头发,强迫自己压下心底地烦躁,“爸爸工作的时候不喜欢有别人在旁边,你还是出去吧。”
作为一个父亲,即便并不称职,但他也不想要自己的女儿看他发火暴躁的模样。
他怕吓到她。
童依站起来,一手握一张纸,清了清嗓子,“你听听这个,看看没有没灵感。”
张伦看向刚刚上幼儿园大班的女儿。
《灰烬》开头没有什么歌词,童依就用鼻腔哼了出旋律,还一脸期待地看着张伦。
张伦的脸色却一点点变得奇怪。
他在认真地想,为什么从事音乐职业的他,女儿却五音不全?
哼的这是什么东西?
小孩的声音太尖,气息也不足,总之是乱七八糟的、奇怪的曲调。
浑然不知这些的童依哼完调调朝张伦眨了眨眼,“怎么样怎么样?”
不想打破女儿积极性的张伦沉默了一瞬,只是弯腰捡起地上的铅笔,轻描淡写地评价了一句:“幼儿园老师教的不错。”
童依:……杀伤性不大,侮辱性极强。
我没有在哼儿歌啊你怎么听不出来!
淦!
童依又尴尬又生气,将两个纸折好放在口袋,又从桌子上抽了几张卫生纸,转身离开准备去上个厕所。
这个家有点大,花了她不少时间才找到厕所。
准备回去的时候,发现一个没有关好的房间,童依好奇地把门推开,从变大的门缝里看去,瞬间惊呆了。
这个房间应该是乐器摆放室,四面墙上和地面上都被种类不同的乐器所占据。
钢琴,吉他,架子鼓,小提琴,萨克斯……
能在十几年前拥有这么多乐器,非富即贵啊。
童依拍了拍这幅小身躯的肩膀,已经可以幻想若干年后,世界上的上流社会又会多一个名媛。
她走进去绕了一圈,发现里面有些乐器不仅仅只有一个,其中吉他就有七把。
盯着这么多吉他沉思了一下,童依飞速跑回去,正好碰见张伦从屋内走出来,一个急刹车站在他面前,眼睛闪闪发光地望着他:“请问——”
一个大喘气间,张伦扬起眉头等她后话。
“您能借一把吉他给我吗!”
张伦问:“你要吉他干什么?”
“给越哥弹,想让他唱歌给我听!”
“越哥?”
“就是宋时越!宋爷爷家的孙子!”
张伦长长地哦了一声,似乎并不觉得意外。
早就听谭梁说过,玫玫总是喜欢去宋家玩,原因便是因为宋时越。
说来无论多大的孩子,总是喜欢好看的人,这一点毋庸置疑,他也能理解。
“可以,拿吧。”
童依大喜,恭敬地鞠了一躬表示感谢:“谢谢您!”
小孩子讲起礼貌来着实可爱,弯腰的时候双手都不受控制地往后飞。
张伦忽而感觉到自己的心中了一箭,嘴角不自觉地弯起了一个弧度。
“对了,请问您家里有没有麦克风音响之类的?也能借我用用吗?”
沉浸在自己女儿有点可爱的张伦没有注意到童依的用词,“嗯,当然可以。”
“好,万分感谢!”
童依又是一个弯腰。
张伦老父亲的心又中了一箭,恍惚间对眼前的女儿竟有些陌生,心底不由得生出一丝愧疚。
工作太忙的他,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错过了女儿的成长。
望着张玫蹦蹦跶跶回房间的模样,他轻轻地叹了口气。
第二天,童依睡醒就麻溜地从床上爬起来,自己穿好衣服,从乐器室里找出一个比她半个身子还要大的音响,在谭梁的帮助下装在一个布袋子里。
谭梁问:“你要带到哪里?我帮你吧。”
童依摇头拒绝:“我自己来。”
谭梁犹豫了一下,眼前的小娃娃又目光同情说:“你还有作业没有做完,作业为重。”
“……行吧。”
他目送童依背上重重的音响,踩着上午的烈阳离开。
夏日的阳光总是很暖,但乡下的阳光就变得莫名灼热起来,即便是走在林荫下的水泥地上,如果没有风,都觉得很热。
童依这才走了几步,额头就出了密密的汗。走了一半之后,整个后背都湿透了。
汗水将布袋子上的抽绳浸湿,慢慢地陷入肩膀里。
这种感觉相当难熬,但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一个岔路口上,她遇到了大宝二宝。
大宝这次还是个羊角辫,和依旧扎着冲天辫的二宝抱着AD钙走在路上,手里还拿了一把葱。
她们一看见童依,立刻瞪圆了眼,手牵着手跑到童依面前,抬起手臂拦下她。
童依不愿与她们闹,毕竟肩膀上的东西太沉了,她只想快点到越哥家。
只是她往左绕,两姐妹就往左拦,她往右走,两姐妹也连忙跟上。
童依:……妈的,烦了,毁灭吧。
她闭了闭眼压下心里的怒火,先取下背上的大家伙,甩了甩胳膊对她们说:“你们到底要干什么?”
大宝叉腰:“你是不是又要去宋哥哥家?”
童依学着她叉腰,“是又怎样!”
“不准去!”
“行叭。那我去买零食。”
大宝二宝:……?
这么快的退让令大宝和二宝都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转眼就看见童依又背起布袋子,飞速饶过她们往前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