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怡高考,只上了三本线。
不过他个子高,通过了体能测试,似乎是上了个什么警校。秦雯则考上了二本,听过他们去了同一个城市。不出意外,他们将会在大学里相恋,然后毕业,结婚,永远幸福地在一起。周怡那样保守的人,他认定了一个人,大概是不会再分手的。
原乔乔用了很多年时间,反复地思考,周怡是不是喜欢过她。哪怕是有一点点呢?可是这个问题,她永远也不知道了,也没有勇气再问。她跟秦雯,再没联系过。周怡,后来有一次偶尔给她发消息,问她,说让她推荐几本书。他好像完全不记得高中的事了。她为他流了那么多的眼泪,那多么辗转反侧,痛苦、失眠、撕心裂肺,他好像全然不知道。
原乔乔始终不太愿相信周怡会喜欢秦雯。因为秦雯不漂亮。
秦雯个子矮,外貌相当相当平庸。她觉得周怡长得很好看,至少也要找一个漂亮的女孩恋爱。
这件事让她出离的恐慌了。
如果连周怡都看不上她,不喜欢她,还有谁会喜欢她呢?
秦雯都比她好。
她毫无魅力,连秦雯都不如。
只有刘炳文瞎了眼,喜欢她。可是想到跟刘炳文谈恋爱,她就恨不得坐上火箭,逃到外太空去。
原乔乔发现,她自高中以来,好不容易建立的活泼和自信,在周怡这里,彻底被击了个粉碎。她突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喜欢谁了,也不知道该如何去讨一个男孩子的欢心。她对自己产生了深深的怀疑,并且彻底失去了同异性交往的能力。面对喜欢的男孩,她总是下意识恐惧、退缩。她总会想起周怡,潜意识觉得对方不会喜欢自己。她恐惧到不敢直视对方的眼睛,也不敢和对方说话。
这一切,都是周怡带来的。她感到无力。她深深地恨周怡,但无济于事。
第26章 初恋 你喜欢蝙蝠侠吗?
周怡之后,她越来越迷茫。
她想要爱。
但她不知道该怎样爱人,也不知道要怎样才能得到爱。
她进入了大学。
依稀有几个男孩子,有的是在通选课认识,有的是在图书馆认识。他们起初总是表现的很热情,约她一块去吃饭,约她去操场散步,有时候还会赠送小礼物。男孩只要约,她就一定去。然而去了,她却不知道该做什么。
她发现自己跟异性无话可说。
她喜欢看书。
文学,历史有关的东西,男生们几乎都没兴趣。他们大多,连红楼梦里金陵十二钗是谁都不知道,更别说什么毛姆、波德莱尔。这是一所理工科突出的学校,大多数男生都是不爱这些。男生们喜欢的东西,她也全然不懂。不懂应该去了解,然而她毫无兴趣了解对方。不论对方说什么,她都只微笑着说:“哦。”
她不停地和男孩们出去散步、吃饭,一个又一个。过一阵,对方不约她了,她也毫无感觉,也完全不会想起对方。隔三差五就有新的男孩认识,开始新的约会。她对对方,没有丝毫的兴趣,就是单纯好奇,如果她跟一个男孩散步,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样的事。
她发现自己还是特别地看重外表。
她只喜欢长得漂亮的男孩。后来她认识了一个外校的男孩,对方长的很好看,个子也很高,是她理想的模样。他们只见了一面,男孩便说,希望她成为他的女朋友。她答应了。她其实对男孩并无深切的感情,只是觉得对方长得不错,她愿意尝试一下恋爱的感觉。男孩约她出去吃饭,看电影。他们看的是蝙蝠侠:黑暗骑士崛起。那是她人生头一次看电影。她以前从来没看过电影。
坐在电影院里,她心跳的咚咚的,感觉前所未有的刺激。
她心想:电影真是个伟大的发明。
男孩故意留她到很晚,直到宿舍回不去。男孩约她去酒店开房间。
她并不完全了解对方的意图,或者说,不完全了解。她才十八岁,连跟男生的手都没有拉过,对异性的了解,仅来自书本。现实里,她熟悉的只有周怡。周怡不喜欢她,连她的手也不肯碰一下。她脑子里的异性便是周怡那样的,即便两人走在漆黑的校园里,他也不会想要亲她。这就是她对异性的全部理解。
但她也知道,和一个陌生的男孩去住酒店是不太好的事,何况他们才认识两天。虽然嘴上说是恋人,在谈恋爱,但实际是陌生人。
男孩一再保证,不会碰她,只是因为时间太晚,学校关门了,才不得不在外歇宿。她便相信了。因为她觉得,根本就不会有男孩愿意碰她,这好像也符合她对自己的认识。
其实她还知道,即便是回不了学校,一男一女,也应该分开来住,不应该住一个房间。这不合常理。但是她知道她没有钱。她太穷了,多年贫穷养成的习惯,她宁愿去睡大街,睡桥洞,她都不会花钱去住酒店。这是奢侈浪费。所以既然是男孩出钱,她就没有理由再挑三拣四,迫使对方出双份的钱。她想这不好,男孩的钱也是钱,她不能够太过分了。她以前又不是没睡过七八个人的大铺。
这就是贫穷的代价,她后来回想。
他们去了酒店。
她和一个全然陌生的男孩躺在床上,她甚至不知道对方家住再哪里,学校在何方。起初,只是安安静静地躺着,后来关了灯,男孩便爬到了她的身上。吻她,抚摸她,脱她的衣服。
她心想,对方违约了。
这和事先说好的,好像不太一样。转念又一想,一个姑娘,答应和一个男孩单独去开房间,本身就是荡.妇行径了,为什么又会天真地相信什么都不会发生呢?这确实是自己的愚蠢,她受过教育,并不是不懂这个大道理的。自己愚蠢,就要认。何况她并没有什么道德和贞操观念。她想如果这辈子永远没有人爱她,那随便跟谁做.爱,也无所谓。
然而做起来并不是这样的。
她发现,她的心跳是平的。
她没有心跳,毫不激动。对方的嘴唇贴上来,她感觉只像是贴着一块猪肉。
这不应该,男孩长得很帅,她很满意,否则她也不会跟对方睡在一起。然而事实是,就是没有心跳。她甚至有点怀念看蝙蝠侠的感觉。她不明白自己明明很喜欢对方,然而对方亲吻她时,她却毫无感觉。身体的感知器官像是死掉了一样。
她感觉有一点恶心,对方的一切举动在她看来十分荒唐。
真的很迷惑,从头到尾的迷惑,毫无快乐可言。
爱情就是这样的吗?谈恋爱就是这样的吗?
第二天约会,男孩说:“你为什么一点都不热情。”
“你应该再热情一点。”
她不知道要该怎么样热情。
他说:“你太冷了。”
她心想:他这是嫌弃她了,嫌她乏味,嫌她无趣、冷淡。
第三天,男生要走了,回他的城市。
她心想,他们是恋人的。
她提出要送他,男孩却婉拒:“不用的。”
他看起来有点生疏,也并没有脸色难看,仍然是笑着。但她是那样聪明的人,怎么会不懂呢。她发现她对男孩的离去并没有不甘、不忿,没有丁点怨恨和不满,反而感到解脱。
谢天谢地,总算是了结了。她心想。
“我们分手吧。”
她坦然地对男孩说,面带着笑容。
男孩见她这样,反而有点歉疚的意思了,说:“对不起,其实我觉得你挺好的,就是我们不合适。我们离得太远了,要见一面很不容易。”
她知道这是借口。
她好像对男性,多了一些了解了。他们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说一套做一套。但又特别会找理由。他不说分手,只是冷淡你,等着你跟他说分手,这样显得他体面。
她却不生气,只是笑了笑:“没事。”
她对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的并不是男孩骗了她,而是,男孩最终没有碰她。什么都做了,多恶心的都有了,唯独差最后一步。
“你太冷淡了。”
“你一点也不热情。”
她总怀疑这是因为自己缺乏魅力,所以对方才不碰她。
这件事,和周怡加在一起。或者可以说,是周怡事件的后续。因为在她的感情里,这两件事,是构成因果的。如果不是因为周怡,她不会自暴自弃,对自己失去信心,和一个根本不爱的陌生男孩去酒店。这件事给她造成深刻的影响。她好像骤然失去很多,又认清很多。
她发现,她不会幻想了。
不管遇到什么样的男孩,不论对方人有多好,长得多英俊,她都无法再幻想与之恋爱。她对异性,失去了好奇,以及探索的兴趣。
她不会心跳了。
不论是怎样的肌肤接触,她的心都始终是一潭死水,无法跳动。她毫无兴奋,整个感觉麻木。
她不会哭了。不论是在一起,分手,或是遭遇伤害。她心里,都无法拥有强烈的情绪和波动。
没感觉。
不会哭,不会痛。
很长一段时间,原乔乔在怀疑自己的性取向。
她发现自己并不喜欢男性。她细细地回忆,好像她从小到大,都没有真正喜欢过哪个男孩。
她喜欢周怡,但那只是她自我的想象,她喜欢的是她想象出来的那个周怡,温柔,善良,可爱,并且深深的爱她。她喜欢的并不是周怡这个人本身,她从来也没对周怡好过。她只是极度地渴望得到爱。因为得不到亲人的爱,便渴望得到爱情里的爱。但她本质上,难以和异性亲近,更多的是怀着恐惧。孤独的童年,备受耻笑欺凌的幼年,父母亲失败的婚姻,父亲的出轨,母亲变态的掌控欲,让她本质上对异性缺乏信任感,也无法对他们付出任何感情、任何期待。她想从他们的身上得到爱,但她绝不打算为他们付出,哪怕是一厘一毫。
她意识到,她根本就不适合和男孩在一起。
她时常想起林楠。
她觉得,她是喜欢女孩的。
女孩温柔善良,没有恶意,更能给她带来安全感。她怀疑自己会不会是同性恋。
她上网查资料,同性恋需要对同性有性.欲。
她又觉得她对女孩,根本没性.欲。
但她对男孩,也同样的没有性.欲。
她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但她至少,弄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她此生此世,都不会再想和任何人谈恋爱了。她并不具备爱人的能力,也没有能力得到爱。
想明白这件事之后,她好像豁然开朗。
她喜欢写作。
她开始每天花时间坐在电脑前构思她的小说。她觉得钟情于事,钟情于物,远比钟情于人更有意义。人是善变的,人心复杂。一个人永远不会属于另一个人,也永远不会忠诚于另一个人。但物是死的,就像你手里的钢笔,它属于你,只要你不主动丢弃,它便永远的属于你。
而一个人,你永远不知道他会怎么想,以及他的心会跑哪里去。她对与人的交际,彻底失去兴趣。她发现写作是一件有意义的事。
她在现实交际中永远畏惧的说话、反应慢半拍,在用文字表达的时候却格外清晰流畅。她用起笔来才华横溢,灵感层出不穷。她可以无比诙谐活泼,也可以恣意汪洋。她可以用笔,来编织一个宏大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她是绝对的主宰。她突然理解了很多文人所说的痛苦二字。她发现,她的痛苦可以换一种形式,寄托在故事里,用小说表达出来。这个过程中,她的痛苦减轻了,痛苦不单是痛苦了,变的有意义了。她渐渐爱上这个过程,甚至有点上瘾。
她一边构思小说,写故事,一边看书,学习。寻找适合自己风格,可以刊登的杂志,以及出版社。虽屡屡碰壁,她却绝不打算放弃。
她是在这个阶段,才认识许研敏的。
她本想着,自己当真不适合跟男孩子交往,这是害人害己。
但看见许研敏的第一眼她还是没有忍住。
许研敏太符合她自少女以来一直隐隐缭绕在心的,对男孩子的美好幻想。他跟周怡不一样,跟她第一次的那个男孩也不一样。可能是因为他的笑容。他笑起来太好看了,看着美好、善良、可爱,好像没有一丁点的坏心思和坏脾气。如果说周怡需要经过她脑内的幻想和艺术加工,才能达到她的这种梦想,那许研敏就是梦想本身,他不需要她脑海加工,他站在那就是那样的,他笑起来,就是那样的。他光芒四射,干净甜美,就好像梦想突然照进现实的感觉。以往她见到一个有好感的男孩,总会想,他会不会喜欢我,我喜欢他,到底值不值得。然而见到许研敏,她脑子里完全没有这种想法,只想着:能跟他说一句话,看他笑一笑就够了。
只要看到他笑,她就已经万分满足。
她对许研敏说:这是我第一次恋爱。
她不知道这话说的对不对。但她确实从前没有爱过人,也没有人爱过她。那就姑且当成第一次吧。
“你喜欢蝙蝠侠吗?”她跟许研敏聊着自己唯一看过的一部电影。因为许研敏喜欢看电影。
第27章 约会 与其白白的看它老去,不如给一个……
他们拉着手,沿着校园散步。
到了湖边,找了个长椅坐下,十指紧扣。
“你要亲我了吗?”
她扭头,一脸认真地看着他。柔软的,略有点婴儿感的鹅蛋脸。
许研敏被她认真的样子给逗笑了。
“等一会儿。”他说。
“干嘛要等一会。”她不解。
许研敏笑说:“光天化日的,你不羞啊?”
他们背后就是一条小路,时不时有行人经过。面前则是静谧清澈的湖水。
原乔乔说:“怕什么,我又不认识他们。”
许研敏笑,握紧她手:“不许乱动。”
她扭头看着他侧脸。
许研敏的侧脸,像漫画一样。脸型很有轮廓,很硬朗,鼻子很挺,嘴唇薄薄的。但正面看就很柔软,很可爱。他真的特别白,不是那种贫血的苍白,而是白皙红润,气色好,非常健康。他头发有点接近深咖色,发质也特别好,浓密细软有光泽。
她伸手去撩起他刘海,瞅他的额头。
许研敏笑:“干嘛?”
原乔乔说:“看看你。”
许研敏说:“看我额头啊。”
他说话的声音也很好听,温柔低沉,嗓音又干净。光听声音就觉得人好。
“你家有钱吗?”她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