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仔一面说,一面从怀里往外掏东西。
姜安城起初便注意到她身上鼓鼓囊囊,原以为是天寒路冻她穿得多些,没想到她掏出的全是纸钱。
姜安城:“……”
花仔在这帐中住过,对一应物件熟门熟路,起身把洗脸用的铜盆拿来,就着灯光开始烧纸钱,一面烧,一面道,“夫子,不是我说你,你可真是不上道。师公现在去了阴间,你给他设灵位,供香烛,怎么就不给烧纸钱呢?!这阴间的纸钱就是咱们阳间的银子,这世上有没有什么事大得过银子?师公他在阳间没混好,到了阴间咱们可得给他享福 ,你说是不是?”
姜安城生在姜家,银子对他来说从来只是一个数目,宛如空气一般,无所不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对这句话还真的难以苟同。
但有花仔絮絮叨叨,帐内的寒冷与孤寂仿佛被驱散了,他拍开酒坛上的封泥,仰头喝了一气。
芙蓉酿入口清甜,有似果浆,到腹中才露出烈酒的真面目,腾出一股火焰,周身都暖和起来。
灵前的纸钱已经烧了满满一盆,花仔还在那边念叨:“……师公啊,我多多烧些给你,你收到之后,在那间想吃点啥喝点啥千万别省着,要买宅子就买宅子,要买牛羊就买牛羊,要娶小老婆就娶小老婆……”
她说到这里抬头问姜安城:“我有师祖婆婆吗?”
“……”姜安城,“没有。”
“那就先找个师祖婆婆,再娶小老婆,想娶多少娶多少,咱有的是钱!”
姜安城凝望着灵位,轻声道:“谢夫子性情洒脱,从不以儿女私情为念,一生最大的志向是游遍名山大历,遍寻高阶阵法的真谛。他不会娶妻的,大的不会,小的也不会。”
花仔一愣,在她看来,男人的快乐不外乎吃香喝辣娶美女,不要美女的她还真没见过,“那他到阴间了还是要孤单一人么?”
“不会。他到了九泉之下,就能看到他的家人了。”
姜安城说着,再次仰头喝了一大口,再放下酒坛的时候,神情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怅惘,“今天他们把他挖出来的时候……他脸上是带着笑的。他在临死前摧毁了阵法,也在临死前看到了他最想看到的幻觉。想必此时此刻,他已经和他想见的人重逢了。”
“他想见的人是谁?”
姜安城低下头,轻轻笑了一下。
笑得格外嘲讽,格外凄凉。
这让花仔立刻明白自己问错话了,她正要扯开话题,就听姜安城低声道:“一百二十八个人,一百二十八条命。”
花仔没听明白:“什么?”
姜安城摇了摇头,不再说话,只抱着酒坛喝酒。
不消片刻功夫,一坛子酒竟给他喝完了。
花仔不敢相信,还特意拿起来晃了晃,一点水响都听不见。
她这辈子只见过一个这么能喝的,那就是她老大。
没想到夫子也这么厉害!
换作以往她定然要崇拜到两眼放光,但这会儿不知怎么地却有点担心。
姜安城喝酒如喝茶,从来都是徐徐而饮,没见他喝这么快过。
见他低头跪着,她忍不住想伸手摸摸他的脸,还没有伸到近前,就被他抬手挡住了,“教你的又忘了么?”
这句话就很夫子了,花仔的心立刻放下了一半,但看他低头垂目,整个人仿佛轻轻一推就要垮掉似的,忍不住问道:“夫子,你要实在难受,就哭吧,我不会笑话你的。”
姜安城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帐内安静极了,盘中的纸钱已快化成灰烬,花仔又满满地铺了一堆进去。
“我曾经很羡慕他……”姜安城慢慢地开口,“他离京那一日,我给他饯行,用的酒是冰雪烧。他说扬州的冰雪烧才是极品,京中的远远不及,有朝一日他到了扬州,一定为我多饮两坛。”
“我看着他离开。那天天气真好,天蓝如玉,云白得像一团团棉花,草木青青,柳絮轻扬,天地间是很好很好的春色。江南的春色一定比这里更好,但我看不到了,而他能看到,我真的很羡慕……”
一滴泪从姜安城低垂的眼睫滚出来,落在他的衣袍上。
但这滴泪转瞬被黑色的衣袍吞噬,再看不出来痕迹。
花仔只觉得心里像是被一只手抓紧了,有点疼。
她先前只知道谢明觉曾是他的夫子,然后又知道谢明觉是待他很好的夫子,到此刻才明白,谢明觉对他来说更像是一个朋友。
跟她走到哪儿热闹到哪儿的性子完全不同,也许是因为地位太高,也许是因为性子太冷,姜安城的朋友很少。
少到每一个都弥足珍贵。
而这朋友偏偏死在他的剿灭之下。
第50章 逛街 你既喜欢,那便买了。
“这……这也不能怪你……”
安慰人实在不是花仔的强项, 更重要的是她觉得人死灯灭,死都死了,还有什么看不开放不下的?烧堆纸钱, 日子照样过呗。
可平常的姜安城沉稳到永远都坚不可摧, 强大到天塌下来也能由他一人扛起,她从来没见过他现在的模样。
现在的他, 脆弱得仿佛一触之下便会像轻烟般四散。
“要不是他折腾出这么动静,官府也不可能来剿他, 再说你之前也不知道是他……而且他明明已经打算把我们困死在阵法里啊你忘了吗?”
花仔的语速飞快, 顾不得右肩的疼, 双手抓住姜安城的肩, 仿佛这样就能抓牢他,好使他不至于化为齑粉似的, “你要是不破阵,死的可就是我们啊!他当你是朋友 ,你自然是要跟他讲义气, 可他拿你当仇人,你还念什么旧情啊!”
姜安城低着头, 忽然低低地笑了:“呵呵呵呵……我可不就是他的仇人?”
花仔一愣:“你对他做什么了?”
“我什么也没做……”姜安城抬起眼, “可我生在姜家, 便是他的仇人。”
花仔从来没有见过姜安城这样的眼神。
确切地说, 她从来没见过任何人有这种眼神。
这眼神幽深绝望, 看不见一点光。
“夫子……”花仔的声音不自觉微微发抖, “你别吓我……”
“花仔, 我跟你讲个故事好不好?”姜安城忽然道。
花仔巴不得赶快换个话题,连忙点头:“好好好,我最喜欢听故事了。”
“很久很久以前, 有一户人家为了生计,便养了一只小兽。小兽帮他们打猎,为他们赚取衣食,他们活得越来越好,人口越来越多,而这小兽也越来越大,可以去猎食更多的东西,给这家人带来更多的财富和权势。”
花仔好奇:“这是什么神兽?这么厉害!”
姜安城像是没听见,他的视线落在虚空中,继续讲下去。
“这只兽越大,需要的供养也越来越多。他们最初只是为了生存而养出了这只兽,可是后来为了喂养这只兽,他们渐渐开始做许多不该做的事情,他们不在乎旁人的性命,不在乎礼法仁义,他们只想要这只兽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最好大到将整个天下据为己有。花仔,你说,如果你是这户人家,你会怎么办?”
“这不是成怪兽了么?”花仔道,“那就杀了它啊!”
“……杀了它?”姜安城的睫毛颤动一下,整个人仿佛被什么触动,缓缓抬起脸,目光落在花仔脸上。
花仔有一种感觉——从他喝完那坛酒,这一眼他才算是真正看到她,之前他仿佛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和空气对话。
“对啊,好比你养了一只狗,小时候很好玩很能干,可长大就成了恶犬还咬死了人,你杀不杀?”
姜安城喃喃:“杀了它……”
“不然呢?留着它让它咬死更多的人?”花仔说着,打了个哈欠,“这故事不好听,夫子你再讲个别的?”
姜安城回过神来,“你累了,去睡吧。”
“不累,你讲吧。”花仔道,“昨天你讲魏文侯派吴起去攻打秦国,还没讲完呢。”
姜安城教花仔兵法之时不单只是教行军布阵,还投其所好,把名将的生平编成故事讲给花仔听。
这一招十分凑效,花仔听完之后,远比在课堂听别的夫子照本宣科要记得更多。
这时姜安城便接着昨天的往下讲,讲到吴起与士卒同甘共苦,夜里就睡在田埂上,拿树叶当被子,如此这般助魏文侯夺下了原本属于秦国大量土地,并设立西河郡,吴起成为郡守。
一面讲,一面就见花仔眼睛都要睁不开,脑袋乱晃,摇摇欲坠。
姜安城没有停下讲述,只是将语气放得更加平稳舒缓一些,身体无声地往花仔身前挪了挪。
花仔渐渐抵挡不住,脑袋一晃,刚刚好,一头栽进姜安城的怀里。
姜安城的心剧烈地一跳。
胸前的骨骼血肉如同虚设,她这一栽仿佛是直接栽在了他的心上。
“花仔,去睡了。”他低声道。
“我不睡……我不困……”花仔闭着眼睛咕哝,“你接着讲……”
姜安城没有再开口。
帐篷里再度陷入安静中。
但这安静就像烛火一样自带一种静谧的暖意,轻轻包围着他们。
胸前的脑袋一动不动,发出了匀而长的呼吸声。
姜安城低头只见她的眼睫长长,鼻梁翘挺,嘴角还不安份地抿动两下,不知是梦到了什么好吃的。
天寒地冻,她伤势未愈,还长途奔波,着实是辛苦了。
他慢慢地抱起她,动作尽量轻柔,缓缓将她放在床上。
烛火轻晃,光影照在姜安城的眼中明明灭灭,他的眼神温柔至极。
——谢谢你,今晚来陪我。
*
再过了半个月,苦牢山上基本清理干净,姜安城也画好了全部的阵图,麟堂生徒的操练也圆满结束,徐文正准备班师。
回京的前一天清晨,曹嫂在梳头的时候问花仔要不要采买些礼物带回去馈赠亲友,“……这通州的店我都熟,我陪着你去逛,绝不会让你买贵了。”
“逛街?”花仔想也不想便嗤之以鼻,“那都是小姑娘干的事情,我才没那闲功夫。”
曹嫂心说你可不是个小姑娘么,“花公子你好歹是来通州一趟,都没好好逛过呢。你那么喜欢芙蓉酿,不想多带几坛回去?再说了,逛街这种事情有益身心,多看看,多走走,总会发现喜欢的东西,便是心情不好,多花点钱心情也能好起来……”
“……”花仔听住了,“逛街还能让心情好?”
“那是自然啦!”
花仔若有所思,抬头望向窗外。
姜安城照例在清晨送药来,花仔看着他穿过庭院,从梅树下走动,一朵花瓣打着旋儿落在他的头上,然后被风卷着,依次落在他的肩头、衣袖,一直滑过袍角,落在地上。
“夫子!”她起身迎向他。
姜安城略略颔首,端起药碗:“先把药喝了。”
他的神情沉静,瞧不出喜怒,但自谢明觉入葬之后,花仔便觉得他本就难得的笑容好像越发稀少了。
她乖乖接过药喝了,下一瞬冰糖葫芦已经送到嘴边,花仔一口含住,然后道:“夫子,今天咱不做烤全羊了吧!”
姜安城微微一顿:“为什么?”
“嗐,再好吃的东西也架不住天天吃嘛,反正你的手艺已经很厉害了,将来的师娘一定满意,你也不用练了。”花仔道,“我们去逛街吧!”
这个邀约显然出乎姜安城的意料之外:“逛街?你要买什么?”
“就……买这个糖葫芦。”花仔道,“回京就吃不到了,多买点回去囤着。”
姜安城道:“区区小物,何必专程跑一趟,你还是静心养伤吧。”
花仔拉着姜安城的手臂晃了晃:“别,咱们还是去逛逛吧。”
姜安城垂下眼睛看着自己臂上的手,视线停顿了几息,声音柔和了一点:“你到底想要什么?告诉我,我让季齐帮你去买。”
“那不行,让季齐去买,你能高兴么?”
“什么?”
“曹嫂说逛街能让人高兴,我就想让你高兴一点儿。”
花仔仰头看着他的脸,眸子漆黑光亮,微微发光。
姜安城只觉得自己的心悠悠地荡了一下,像是一下子要荡出胸膛,直飞出来。
“不用逛街……”他看着她,柔声道,“我其实……已经很高兴了。”
“真的?”
“嗯,真的。”
花仔仔细打量他,想从他的眼角眉梢找出一点高兴的端倪。唔,眉眼都挺柔和,眼神……眼神非常非常温和,像是要化成水似的,于是花仔的心也变得非常非常温柔了——不需要再求证了,她已经感觉得到,这一刻的他确实是高兴的。
姜安城解下腰间的荷包,放到她的手里:“我今日还要再去军中一趟,你若是还有什么想要的,直管去买。”
荷包沉甸甸的,花仔打开了一看,全是金珠。
“啊啊啊啊发财了!!”
花仔欢呼。
姜安城看着她的眸子彻底染上金色,一丝笑意微微浮上嘴角。
是的,我真的很高兴。
因为高不高兴,你如此在乎。
*
姜安城今日不做烤全羊,离开得甚早。
花仔便带着一袋子金珠,再拉上韩松等三人,跟着曹嫂直奔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