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珍温声问:“荞荞到婶儿跟前来,婶儿给你糖糖吃,好不好?”
荞荞睁着大眼睛,歪着脑袋看她,口水滴滴答答,显然是听懂了。可她却不动,又看向妈妈,满脸祈求。
这也才一岁多的孩子啊,居然就懂得要听妈妈的话,看来家教应该不错。对家教好的人类幼崽,珍珍倒是没那么讨厌,剥开一颗水果糖,“来,尝尝。”
小丫头把糖含在嘴里,满足得直眯眼睛。
季渊明很悲痛,整个人都恹恹的,但还是强打精神问:“那部队上是怎么安置你们的?”
李红梅慢慢歇了抽泣,小声道:“荞荞她爹的尸骨刚送回来,还没凉,大伯子和四个小叔子就分走了安置费和抚恤金……”
季渊明心头一跳,难以置信地追问:“给你们母女俩留了多少?”
李红梅又哭了,“就……就一百块,我娘家也没人了,生产队也找不着说理的地方,还把我们房子占了,我实在是没法活了,这才厚着脸皮……我真是没办法了。”
赵家的情况,季渊明比她清楚,所以才会着重询问安置情况。当年俩人住一个宿舍的时候,没少听赵建国说过,他是老二,爹不疼娘不爱,年纪轻轻出门当兵,每个月津贴必须一分不剩寄回家,养着那一堆侄儿侄女。因为没钱,又没房,一直耽搁到三十多岁才结婚,媳妇儿……也是二婚的。
是的,李红梅同样三十多岁,前头嫁过一次,因为“不会生育”离了,后来经人介绍嫁给赵建国,也是三十大几才生下荞荞,十分艰难。
还记得赵建国收到李红梅说怀孕的信时,高兴得像个傻子,抱着他又哭又笑。本来已经做好一辈子没孩子的准备了,忽然上天给了他一个漂亮的,乖巧的女儿,这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
可惜,这个上天派给他的小天使,他只见过一面,还没来得及陪她走路,教她说话,看着她嫁人成家。
季渊明再次红了眼眶,为好兄弟,也为荞荞,她还连大名都没取。
“这一百块,我一分没舍得花,来这儿的路费是我以前攒的。”李红梅从怀里掏出一个厚厚的手帕包。
珍珍虽然哄着荞荞玩儿,可注意力一直在这边,此时见她掏钱,愈发觉着奇怪了,这是要干啥?可季渊明却忽然眉头一皱,“你们聊,我还有事出去一趟。”
竟然逃跑似的,走了。
林珍珍自诩脑袋瓜灵活,可也想不到他们到底什么意思。但人家千里迢迢来一趟,她得好好招待,这是事实。卤肉昨晚吃光了,家里现在就只有几个草鸡蛋,她索性从后院提一只母鸡来……鸡肉是香,可杀鸡她实在干不了。
这只鸡是散养的,吃的是花地里的虫虫草草,下的蛋又大又多,所以力气也特别大,她一个人只能勉强提溜住。以前一直舍不得吃,就想留着下蛋,前几天老爷子贫血她想杀,婆婆还不许她杀呢。
今儿就用你招待客人,珍珍心里这么说着,隔着院墙喊:“大妈,大妈在家吗?能帮我个忙吗?”
可平时一叫就答应的老太太,今儿不知道跑哪儿去了,珍珍又喊她儿子儿媳,也没人答应,估计还没下班。
李红梅忽然走过来,一把提过拼命挣扎的鸡,“弟妹不敢杀鸡吗?我来。”说着接过砍刀,把鸡压地上,用刀背猛拍了几下鸡头,可怜的老母鸡就一动不动了。
林珍珍是第一次见这样的杀鸡方式,还挺佩服,既不血腥,效率还高,看来以后季渊明不在她一个人也能吃鸡肉了。
李红梅很利索的用开水烫鸡毛,拔掉,又拎着菜刀开膛破肚,快准狠一把撤掉苦胆,清理鸡胗鸡肠……一条龙下来也就几分钟的工夫。
得,是个狠人!
“弟妹一看就是读书人,没干过这些活儿,我以前嫁那男人在养鸡场上班……”她忽然打住,不说了。
珍珍这才知道,她是嫁过两次的,估摸着是怕她看不起她,害,这有啥,就是嫁十次八次只要婚内没犯错,这都不是事儿。为了避免她尴尬,连忙岔开话题,“我们家里也没啥好东西,红梅姐就将就一下,明儿回村逮只鸭子来,炖萝卜汤喝。”
李红梅羡慕的看着他们的小院子,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她也听邻居说了,这是小两口单独住的,不用跟兄弟妯娌和公婆挤,这不就是她这么多年最想要的生活吗?
男人穷点没关系,她就想当家做主,两个人把小日子过起来,谁的脸色也不用看。可惜啊,她命苦,第一个丈夫是独生儿子,要给爹娘养老,不可能分家;后来赵建国倒是愿意跟她单独过,可爹娘兄弟都不同意,分出去他们可就没津贴了。
她没少跟两任丈夫哭诉,可眼泪是没用的。
这下好了,前夫又娶了一个,也不会生育,听说她再婚后生了,这才肯相信是他自个儿不会生,干脆也离了,那俩老不死的也熬死了……关键他现在还当上养鸡场副厂长了,上个月听说赵建国牺牲了,还去看了她好几次,说要跟她复婚。
前夫现在工资高了,也会打扮了,看着比赵建国还有男人味儿,关键吧还没公婆,她嫁过去就能进养鸡场上班,日子比在赵家守寡不知能好多少。
无论是经济条件、家庭环境还是个人地位,或者样貌,前夫都完胜赵建国。更何况吧,她跟第一任丈夫是情投意合的青梅竹马,十多年感情也在那儿摆着。
要说不心动,那是假的。
她在赵家虽然是军属,可津贴都是公婆领,一分落不到她手里,过得还不如人家不是军属的。才五年时间,生生熬成了小老太婆,要是继续在赵家待着,房子没了,抚恤金没了,她们就只能靠给一大家子当牛做马换口吃的……现在终于有个翻身改变命运的机会放在跟前,她不想错过。
可前夫提出复婚也有个要求——他不愿替人养孩子。
荞荞虽是女孩,可终究是流着第二任丈夫的血,换哪个男人都有疙瘩,李红梅完全能理解。
就在自己的好日子和女儿的抚养问题上,她犹豫了一个多月。恰巧前几天整理赵建国遗物时看见季渊明寄来的信,虽然字迹不怎么样,可他对好兄弟的殷殷关切,却让她十分动容,这才有了一个想法。
她要是独自改嫁了,荞荞绝对会沦为赵家人的免费小保姆,说不定十几年后还得给她的堂兄弟们换亲;送回娘家吧,娘家已经没人了;外头找个无儿无女的人家送养吧,那都是得断干净,永生不得再联系的,她又舍不得……凡是能想到的法子,她都权衡过了。
要找一个既知根知底的,让她随时想看孩子就能看到的,又人品信得过,顾念旧情会好好照顾荞荞的,还没自个儿孩子跟荞荞争宠的人家,她必须不顾一切。
第37章 037 收养风波
晚饭只有不懂事的荞荞吃得开心, 她小口小口喝着香喷喷的鸡汤,眨巴着大眼睛,听大人们说一些沉痛的话题, 索性她也听不懂, 就是图个开心。
在家里她是不能上桌吃饭的, 可在这儿,漂亮婶婶给她找了个带靠背的高板凳, 她坐上去跟大人一样高, 看着一桌从没见过的好东西,可幸福啦!
“弟妹, 荞荞还没出牙,你要把鸡肉撕碎,一丝一丝的喂她。”李红梅突然来了句。
珍珍一愣, 心里虽说“这是你闺女关我啥事”,但也照做了, 去洗洗手,挑了鸡腿上最香的, 撕了喂她。就当提前实习吧, 反正她总得生孩子的,上辈子这时候, 季小牛的姑姑也有荞荞大了吧?
虽然那是个让季渊明散尽家财的白眼狼,但终究是自个儿生的, 她有信心只要好好教养, 一旦发现一丁点白眼狼的苗头就往死里揍。
“荞荞喜欢边吃饭边喝水, 但你别给她喝,喝了她就吃不下饭,营养不良。”李红梅摸着荞荞枯黄的头发, 伤感的说。
听说季渊明是公安局副局长,以后前途无量,看他们生活水平也不差,以后荞荞应该不至于再营养不良。
珍珍:“???”我又没说要给你闺女喂水,这话怎么听着像教她做事。
季渊明眉头一皱,只觉心里更沉了。
吃过晚饭,珍珍把客房收拾了一下,将公婆睡过的铺盖撤走,换一套全新的刚洗过的,打开门窗使劲透了会儿气,“嫂子,你和荞荞就睡这里可以吗?被子要不够我再给抱一床来,对了,荞荞睡大人的枕头可以吗?”
李红梅犹豫一下,忽然揉了揉太阳穴,“我今儿身体不太好,怕把感冒传给她,你们带她睡吧。”
林珍珍再次目瞪狗呆。虽然她说的理由很完美,很无懈可击,很在情理之中,可……哪有才第一次上门做客就把孩子扔给主人带的道理?这可是才一周岁的孩子啊,哪能离了母亲!
她怎么觉着,这李红梅是在甩包袱?
“我们照顾不好,还是嫂子带吧。”季渊明的声音虽然很温和,可态度却是斩钉截铁。
***
直到躺下,珍珍依然觉着李红梅的态度很奇怪,拐了拐丈夫:“喂,你说,红梅嫂子是不是有点怪?”
身旁的男人叹口气,没说话。
“怎么连你也怪怪的。”珍珍嘟囔一句,昨晚刚开荤,按他那“吃相”和跃跃欲试,今晚肯定不会放过她的,可怎么……不为所动,心事重重。
季渊明的情商和洞察力,李红梅掏钱的时候他就知道她的目的了。寡妇改嫁,天经地义,可他还是为好兄弟难过。
但这种难过,在知道她为了顺利改嫁而把孩子硬塞给他的时候,又变得微妙起来。替牺牲的战友养孩子,不是没有这样的先例,他不是不愿意,可本来他愿意,他能主动提的事儿,忽然被人招呼也不打就硬塞过来,他就不是滋味。
这家不是他一个人的家,还是妻子的家,李红梅自作聪明先斩后奏,把他的妻子置于何地?
哪个男人不想有自个儿骨血?他跟小媳妇以后会有,不仅一个,可能是很多个,他怎么能在自己孩子没得到疼爱之前,先把爱分给别人的孩子?他要是连这点亲疏远近都拎不清,那他就不配当父亲。
再说吧,养孩子不是管她吃喝拉撒就行,而是要付出心血的,不是自个儿亲生的,他也没办法保证能全心全意对她,万一让她误入歧途怎么办?这份责任,实在是太重了。
他就像一头老黄牛,被人架上了犁锹,鞭子一下又一下打他屁股上。
“啥?!”果然,珍珍一听李红梅居然打这样的主意,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我可警告你啊季渊明,我不喜欢孩子,更不想给自个儿找麻烦。”
“养孩子不是饿不死就行,还得管她德智体美劳,我连自个儿我还顾不过来呢我,还有季小牛的恩没报……”急得语无伦次。
季渊明也坐起来,拍了拍她肩膀,“嗯,我知道。”一面是好兄弟的遗孤,一面是新婚妻子,他两边都不忍辜负。
俩人都不是怕花钱的主儿,就是因为太把这事当回事,才不敢轻易接下。“要不,你再问问,她那边还有没亲戚?或许有缺女孩的,咱每月给荞荞生活费,半年去看她一次行不行?”
“要是钱能解决就好了。”
“那……咱在这边给她找户人家怎么样?就找能接受荞荞的,反正她前夫指不定是啥好东西,因为不能生育就离婚,以后也……”
季渊明叹口气,那两个巨大的跨越大半个华国带来的包裹,一百块抚恤金,和她有意无意的教珍珍带孩子……无一不是说明,李红梅是下定决心的。
他没好明着拒绝,就是怕她真不管不顾自个儿走了,荞荞扔给不负责任的赵家人,以后怎么办?这可是建国唯一的血脉,是建国做梦都在稀罕的小天使。
珍珍被他辗转反侧也吵得睡不着,烙了大半夜的饼,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沮丧极了,她没少听他说过赵建国的事儿,知道他们是过命的交情,不养对不住兄弟,养了对不住她和未来的孩子。但她知道,自己不能妥协。
不说金钱精力的花费,根本原因是她真心不喜欢人类幼崽,亲生的有母爱滤镜,别人的她是真爱不起来。
***
天刚亮,几乎没眨眼的两口子起床,李红梅已经把院子打扫好了,笑眯眯地问:“弟妹起了,昨晚休息得怎么样?”
林珍珍没好气,也不理她。
季渊明换好衣服,没吃早饭就出门了。
不用上班,跟她一个屋檐下也待不住,珍珍直接出门去,爱咋咋地。她不是圣母,她很现实,她只想报答季小牛的救命之恩,想给他一个温暖富足的家庭。
正漫无目的走着,忽然肩膀被人拍了一把,“珍珍姐!”
杨蕙兰穿着一身崭新的工人装,齐耳短发已经变成了两个小辫儿,肤色褪去黄黑,白了不少,就连眼睛也亮了不少,看起来就是个自信的漂亮姑娘。
“姐怎么一个人出来,今儿不上班吗?”
珍珍点点头,“买菜呢?”
都说吃亏是福,蕙兰吃苦耐劳,从来不计较多干点,很快赢得整个食堂的信任,本来买菜油水这么大的事历来由厨师长和火头把持,前俩月火头不在,厨师长懒得跑,就都让她来跑腿了。
别小看只是买个菜,几角几分的,一来二去跟肉联厂的熟悉了,人家都会送她点不值钱的肉啊皮的,她拿回去,就着食堂用剩的香油鸡蛋面粉,偷偷炸成酥肉,从来不吃独食,次次都给珍珍和丰收大姐送,真是又机灵,又有良心。
就跟上辈子的奶奶一样,有啥好东西都会尽着她,留着她,哪怕只是几块腌鱼。珍珍小的时候觉着奶奶把好东西留给她吃是理所应当,天经地义的,因为她是奶奶呀。后来长大了,知道自己跟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才知道小时候的自己是多么愚蠢。
她曾问过奶奶,明知道没血缘,林父又不孝顺,为什么还要养大她?
奶奶总是摸着她圆溜溜的脸蛋说:“总是条命吧。”
爹不管,娘跑了,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她饿死冷死。
如果奶奶当年没有动恻隐之心,那么可以肯定的,她的命运是多么悲惨,要么被不着调的父亲卖掉,要么扔进深山里喂狼,反正绝对不会有机会长大,一路从幼儿园上到大学。
就跟家里的荞荞一样,爹死了,娘改嫁,但凡还有个好的去处,“好妈妈”李红梅也不至于费尽心机,千里迢迢送来。在这一刻,坚决不做圣母的珍珍,是有一点点动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