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小云惊道:“爹!”
龙啸云当然是死不了的。
李寻欢抓住了他的手。
他又在咳嗽,咳得脸上尽是痛苦之色,我笑道:“李探花,你拦他做什么?”
李寻欢咳得声音都变了:“他,他是我大哥……”
龙啸云一把挥开他的手:“我情愿没有你这样一个兄弟!你越宽恕我,原谅我,我越觉得自己抬不起头来!你为何不干脆让我死了!”
李寻欢涩声道:“大哥,都是我不好,我知道如果没有我,你们一家人一定会很幸福,我实在不该回来……”
这两人真是天生的一对,地造的一双。
果不其然,李寻欢向我深深一拜:“晚辈无礼,求前辈高抬贵手。晚辈愿为前辈驱策,大哥父子所犯之错,晚辈一力承当。”
我道:“当真?”
李寻欢道:“是。”
我笑道:“好,我只有一个要求。”
李寻欢道:“前辈请讲。”
我道:“你这辈子,不能把你的飞刀传授给任何人。”
李寻欢不解我意,但答应得丝毫没有犹豫:“好。”
第101章
龙啸云和龙小云父子走了, 走之前甚至都没有去看看林诗音。
兴云庄剩下的江湖人第二天全都没了踪影,“王怜花”在这里的消息散播出去后,再没有一个人敢来找事情, 连“梅花盗”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再不敢犯案。
李寻欢不知躲去了哪里,庄中只剩下林诗音,她将王怜花留下的书, 恭恭敬敬地交给了我。
封面上,写着《怜花宝鉴》四个字。
我记错名字了。
林诗音还要告罪,我并不在意, 让她下去, 然后转手就把它给了身边的阿飞。
阿飞犹豫着道:“舅舅……”
我道:“舅舅没有传人, 不给你给谁,拿着吧。”
阿飞这才接了过来,我道:“这本书你好好看看,有哪里不会, 就问舅舅。”
阿飞点点头, 我们现在在林仙儿的冷香小筑, 我看她梳妆台下那几个柜子还好好锁着,就把头上的簪子拿下来,拆掉一端, 就是钥匙。
我打开柜子,里面的武林秘籍和各种宝物都在,谁会想到武林第一美人的闺房里会藏着这些。
我从里面拎出一个账本, 里面是林仙儿自己势力下的多家店铺的收益。我又翻了翻那些秘籍,是少林派的经书。
阿飞看不懂账本,也不懂经书,奇怪道:“这些是什么?”
我没回答他,从最里面又找出一个小盒子,打开一看,里面全都是银票,还有地契房契。我把盒子往阿飞怀里一塞:“拿着,舅舅给你的见面礼。”
阿飞听话地接过,我道:“至于剩下的这些,应该是林仙儿的不义之财,你去找李寻欢,让他跑腿,能还就还了吧。”
阿飞点点头,期期艾艾地看着我道:“舅舅,您是不是要走?”
我低着眼睛,合上柜门,把钥匙也给他,神色稀松平常道:“我去哪儿?”
阿飞道:“您不是说要找梅花盗……”
我都忘了,他还记得这茬。
我道:“梅花盗早就死了,我懒得再找他了。我会在这里住一段时间,然后再出海。”
阿飞道:“我陪您一起去。”
我摸摸他脑袋,笑了:“这是自然。”
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在兴云庄中住着总比要在外面好,林诗音虽然整天自怨自艾,也尽到了招待之道。
我在房中琢磨着我的事情,我想试一试将全身真气逆行而走,或将功法逆行。逍遥子当初散功时,将自己身躯也散为微尘,只剩衣衫,用的就是这种方法。
但真要这么做,我还得慎重些。
闲着的时候我和阿飞去逛街,我看他身上还是那件单薄的衣服,就在成衣店给他买了好几身,要按我的审美,还是白衣最好看,但阿飞怕不耐脏,又买了几身黑的。
他虽然才不过十几岁,但已经初见长成模样,未来又是一个英俊潇洒的大侠。
阿飞穿着一身白色劲装站在我面前,神色间竟有几分紧张。他倒是真把我当他舅舅了,我本着良心,真情实意地夸了他一句好看。
阿飞道:“舅舅,您怎么不换回来呢?”
我现在还是林仙儿的模样,他以为这是伪装。我低眉笑道:“你没听说过舅舅样貌秀美,扮成个女人也是国色天香么?”
阿飞眨眨眼:“您本来就长这个样子?”
我继续骗道:“差不多。”
我给他整整衣服:“好啦,你不用操心舅舅,穿女装是舅舅的爱好,这样不美么?”
阿飞竟找不出话来反驳我的逻辑,他认真地看了看我,真情实意地夸道:“很美。”
我们出了店,街上各种小吃香气飘散,酒家旗帜招展,在晴天白日下吆喝声不绝于耳。我忽然看到一个卖扒糕的摊子,有些想那味道了,就拉着阿飞过去。
老板热情地招呼我们,说是刚做好的,问我们切几块。
阿飞看着那灰蓝色的小圆饼,疑惑道:“舅舅,那是什么?”
我道:“扒糕,荞麦面做的。”
老板看一个少年管一个姑娘叫舅舅,脸上的表情都冻住了。我就当没看见,道:“我们每人切三块。”
老板做生意的有眼色,也不多问,不多时切好了送上来,另两个放了醋的小碟子。
阿飞夹起一块,看着那蓝蓝的颜色,毫不犹豫地咬了一口。
我托着下巴看着他,问道:“好吃吗?”
阿飞点点头,眼睛里亮如星辰。
我在保定城中找了最好的一家铁匠铺,给阿飞定了一把剑,回去时天都黑了,正巧在兴云庄大门前看到李寻欢。
他依旧憔悴,落拓,一双眼睛望着里面,充满了数不尽的愁绪。
见到我,他弯腰一礼,我微微点头,就进去了。阿飞路过他,忍不住低声道:“你既然想,为何不进去呢?”
李寻欢没有说话。
晚间时分,阿飞拿着怜花宝鉴来找我,说是有些地方看不懂。
我正在看画,见他来,收起自己的东西,让出地方让他坐下。阿飞指出自己看不懂的地方,大多是王怜花记录的一些蛊术和医术,这些东西若没有实际经验,要彻底弄懂就是空谈。
我现在也没有那个条件让他操作,就只能尽量给他讲清楚,阿飞很聪明,我说过的他都能记住。我翻到他最后搞不懂的地方,开头赫然三个大字:摄魂术。
王怜花这人还真是海纳百川,求知若渴,这种邪术都敢学。
这一部分不过寥寥几页,内容却很丰富,我看了一遍,觉得它虽然邪门,倒也有趣,只是一旦练起来,恐怕就收不住了。
我向阿飞道:“这是摄魂术,慑人心魄,控人心神,练到巅峰,甚至可以以眼睛施术……不过,我不建议你学这个。”
阿飞道:“我听舅舅的,不学它了。”
我失笑,对他道:“我不让你学它,是因为它太耗费心神,不止是摄魂术,这里面除了医术的所有技艺,我都不想你学得太深,你已立志要做一个剑客,学剑之道贵在专,若要分神别意,就不能穷其巅峰。你舅舅我当年就是在其他东西上面耗了太多时间,才打不过沈浪的。”
阿飞深深地点头道:“我明白了。”
我掂着手中的书道:“不止如此,修习旁门左道,往往会有各种后遗症,一不小心还会反噬自身。这摄魂术尤其如此,就算练成了,碰到意志力强的人,也没什么大用。”
我看了他一眼,又道:“你要是不学,万一有人练了来对付你怎么办?算了,我再教你一门心法。”
我的心法是我多年总结出来的,没起名字,最大的作用就是清心安神,于练功大有助益。我教给阿飞,算是我这个“舅舅”骗了他的一点补偿。
我专心研究,阿飞专心学习,过了数日,梅花雪融,李寻欢来了。
他风尘仆仆,又憔悴了许多,阿飞把林仙儿房中的那些宝物都给了他,他负责归还,想必也费了不少功夫。
我正在梅树下煮酒,李寻欢没走正门,也没告知林诗音,自己偷偷进来。
他一番落寞模样,倒是和这白茫茫的景象十分相合。我敛袖盛酒,一边道:“都送回去了?”
李寻欢向我一礼,轻轻笑道:“是,都送回去了。”
我示意他坐,他便坐在我对面石凳上,好奇地往火上小壶看了一眼:“前辈煮的是竹叶青?”
我道:“你鼻子倒灵。”
李寻欢笑道:“我毕竟不能负酒鬼之名。”
我拿过一个杯子递给他,自己倒一杯,给他也倒上,李寻欢双手捧着杯子,待到满了,迫不及待一饮而尽,然后剧烈地咳嗽起来。
我慢悠悠道:“酒鬼喝多了,真的会变成鬼的。”
李寻欢别过头,咳得上气不接下气。若他是苏梦枕,我还会管管,可他不是。
我端起杯子来,水汽在空中缭绕,缥缈若梦,浅浅饮下一口,入腹即暖。
李寻欢缓了过来,又把杯子挪过来,我示意他自己倒,他又来了一杯:“爱酒之人莫过竹林贤者,嵇康放浪,阮籍猖狂,无不纵情无态,随性自在,似前辈这般皎皎正姿,清心雅韵,天下独有。”
他道:“我敬前辈一杯,晚辈多日来蒙前辈照拂,实在是无以为谢。”
我并不承他的谢意:“我没帮你什么。”
李寻欢道:“无论有心无心,前辈之义,在下铭记于心。”
他又是一杯酒下去,我以为他两杯已够了,谁料他又倒了一杯:“第三杯酒,在下替阿飞谢前辈,感谢前辈传授《怜花宝鉴》,不吝赐教之恩。”
我嗤笑道:“他是我外甥,你有什么好替他谢我的?”
李寻欢叹了口气,脸上所有笑容都收了起来,他道:“因为我知道,您绝非王怜花。”
我阖着眼睛喝酒,动作不停,慢条斯理道:“哦?”
李寻欢定定地看着我道:“也或许是我猜错了,我从没有听说过,除了王怜花,江湖上还有您这样的人物。”
我放下酒杯,朝他一笑道:“不,你没猜错。”
李寻欢的呼吸停止了,我道:“我的确不是王怜花。”
第102章
我并不意外他能认出来, 阿飞虽然聪明,但总归来说太单纯,李寻欢就不同了。我随意问道:“说说, 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李寻欢苦笑道:“说穿了不值一提。”
我道:“王怜花扮女人可是惟妙惟肖,比真女人还女人,你觉得我哪点不像了?”
李寻欢沉吟道:“真要我说?”
我点点头,李寻欢叹道:“因为眼睛。”
眼睛?
李寻欢道:“我见过太多人的眼睛, 男人的眼睛,女人的眼睛,看多了, 自然就能分辨出它们的不同, 年龄, 性格,甚至是善恶……”
他看着我,轻声道:“在兴云庄,我从见你的第一面就知道, 我见到的是一位绝代佳人, 而绝非男人。”
我笑道:“绝代佳人?林仙儿岂不也是绝代佳人?”
李寻欢道:“不, 她和你绝对不同。”
我抬眼看着他,李寻欢低低道:“她和你的区别……像我这种风流浪子,一眼就能看出来。”
我明白他的意思了。
我想把酒杯甩他脸上。
见我骤然冷脸, 李寻欢长长一揖:“在下冒犯了。”
我可惜地放开杯子,李寻欢喝完三杯酒,眼睛又在酒壶上瞟, 见我神色毫无松动,他叹道:“也许我本就不该多嘴的,多嘴的男人并不讨人喜欢。”
我点头,我是不怎么喜欢李寻欢,但他总比他徒弟像样多了。
知道我不是王怜花,李寻欢的表情却很放松,他道:“您应该知道,在下是一个抑制不住自己好奇心的人。”
他对我的称呼又从“你”变成了“您”。
我道:“你想问什么?”
李寻欢微笑着,笑意如春风细雨,使人觉得舒服,远不是叶开那种自得自傲的笑容。他道:“您究竟几岁?也好让在下知晓,到底是该尊称一声前辈,还是该礼称一位姑娘。”
我道:“你不是会用眼睛看年龄么?”
李寻欢又叹道:“我看不出来,但我想……应该不会很大。”
我看了他一眼,无奈道:“错了,我活很久了,你简直不能想象我活了多久。”
李寻欢脸上写着“我不信”三个字。
我低着眼睛,一杯酒下去:“随便你信不信,我在这里呆不了几天了。若我走了,你多看顾着阿飞。”
我并不想在这里多留,就算这个世界往后几年就可能会有路小佳,也再没必要留连了。
我并不是一定要个人来和我在一起的,一世世走来,我已有足够的资本来掌控自己的命运,孤独这种东西我也不再害怕。
李寻欢是个值得信任的人,也闻弦歌而知雅意,见我不说,他也再不问我身份。
若不是想到他对林诗音事情的一堆操作,我多少也想和他交个朋友。
我已经想好该怎么散功逆行,往回走时,忽见一身白衣的少年正在梅树下练剑,剑气激昂,扬起残雪纷落。
见到我,他停下来,笑道:“舅舅。”
我走到他面前,阿飞头发上沾了雪,自己也不知掸落,顷刻雪融,黑发衬出他眼中还留着的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