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界只有我不是天选之人——夜笑
时间:2021-08-13 09:59:43

  比富人区更高一个层面,居民至少都是子爵以上,经济情况良好的贵族。不仅是身份地位的象征,还是财富的象征。
  进去那里别的不说,至少吃喝和安全是有保障的。
  尤其带走她的还是格里高利公爵之女,是这位令人尊重的公爵之女的话,更没什么不放心的了。
  莱伊斯架着马车在城市外环的车行道上饶了大半圈,然后又避开人山人海的贸易区,从小路中绕了几次,才来到一处有着高高的外墙和士兵站岗的地方。
  面对走向自己准备例行询问的士兵,他并没有摘下面具,而是像他们战士了一个徽章。
  看到他拿出来的徽章,两侧的士兵立刻让开路让他同行。
  莱伊斯驾着车,熟门熟路的来到了停放马车的车马区。
  他才把马车停好跳下来,就有一个有着显眼的红发的青年晃晃悠悠的走了过来。他斜靠在廊柱上,手里拿着咬了一口的甜面包,不知道是正要去吃饭还是吃完饭拿着点心了正要回去。
  “哦?你回来啦。”
  红发青年熟稔的打着招呼。
  作者有话说:
  奥莉薇亚:
  野生咸鱼的捕捉驯养方法:
  1.选定一只呆头呆脑的咸鱼,投入捆好的诱饵。
  2.在咸鱼被吸引的同时,将在必经的区域投入微型食饵及会让咸鱼高兴的资源。
  3.引入目标区域后放下诱饵,同时关闭出路。
  完成。
  二更,咸鱼终于被捡回家啦!
  莱伊斯也回去了,是的,按照国际套路(?)的惯例,他也不是个普通佣兵呢。
  中间的小可怜需要大家的呵护,你们看到它渴望留言的眼神了嘛(此处应有一个可怜巴巴的眼神)
  啵啵-3-下章见!
 
 
第二十四章 
  “嗯。”
  听到他的话莱伊斯点了点头, 接着转身卸下载具,让辛苦了一路的两匹马解放出来——这两匹马也算是劳苦功高了,一路上遇到了这样那样的一堆事情, 好消息是没伤也没瘸,虽然做不了战马,但再好好养养,也能好好的派上用场。
  “看来是真没事了,不然你哪儿能骑马。”
  红发青年欣慰的点了点头。
  他每次跑出去都是独身一人的最大原因, 是那异于常人的食欲, 很可能会压抑不住冲动把身为坐骑的马也吃了。
  说出来似乎挺好笑的,但面前这家伙是真的能做出这种事情的人。
  就算他没有真的对马下手, 那种猎食者的气息也会让马受到惊吓坐卧不安。明明没事的时候无论脸还是气息都是最受动物们欢迎的那类。(动物分辨的了长相?)
  就连平时最粘着他的爱马,这个时期都会躲的远远的, 只敢眼巴巴的抬着蹄子刨地眼巴巴的看着,就是不敢过去。
  明明有着举世难寻的美貌容颜, 食欲却像是神话传说中的巨龙。
  真不知道神明在创造他的时候到底是怎么想的。
  不过不管怎么说, 看起来效果还不错?
  往年他也会这么出去, 但回来的时候或多或少会带着些疲惫,很少会是这样神态轻松的样子。
  或许发生了什么好事……?
  “你怎么带了这么多东西回来!?”
  看到莱伊斯开始从马车上卸东西, 青年震惊了,同时还有点担心会不会有谁突然找上门来要债——
  毕竟这家伙以前出去都是只有一个包的光棍, 回来也永远只是一个包(甚至包都没有了)。
  有点惊悚。
  平时只是吃就已经能吃空一个仓库了,怎么你还连吃带拿了???
  你别是洗劫了哪里吧。
  要是什么盗贼的老巢还好说,要是富豪或者贵族……那是要出事儿的啊!
  莱伊斯却并不能理解同僚此时的惊悚,他正忙着像扛面袋一样拿莉莎留给自己的纪念品。
  零食之类的倒还好, 袋子基本不会超过小臂长。麻烦的是那些装着肉菜, 或者其他东西的。
  随便哪个都差不多半人高。
  这也跟扩容技术有关。
  现在人类掌握的技术还不足以完成人们希望的‘小体积, 大容量’。现在的各种行囊,还是以基础体积越大,空间就越大的形势来制作的。
  体积小但空间大的不是完全没有,但那是高端奢侈品。
  平常店里售卖的,佣兵们使用的,都是这样有限的扩了一些内存的大袋子。
  再怎么说也是增加容量了的,怎么也比没有增加的好。
  “喂喂,真的不会有人突然来找我们要赔偿么?”
  红发青年追了两步。
  “莱伊斯?喂莱伊斯???”
  朋友你理我一下啊!
  ***
  平淡无奇的马车驶入贵族居住的街区。
  从这里开始,路边就见不到各式的店铺和摊铺了,取而代之的是整洁美观的路灯,和路灯下长方形的花坛装饰。
  十字路口的地方,还会有喷泉或者雕像放在街心的位置,每一处都不一样,因此人们完全不用担心迷路——当然前提是看过城区的平面图,知道哪个雕像在哪里。
  贵族区也不全是住宅,还有图书馆、协会办公室、还有可以承办沙龙的会所。
  虽说大多数活动都是在各家宅邸中举行,但也有一些不那么方便在家中进行的活动,于是就衍生出了想关的服务行业。
  当然,绝大多数都还是住宅。
  贵族们来来往往,有人搬进来,也有人移出去。
  但土地,房子却一直都在这里。
  马车走过一幢幢豪宅,最终停留在一个连豪宅中的副楼都比不上的三层小楼前。
  这里是格里高利公爵送给女儿的礼物,是记在奥莉薇亚名下的私产,无论是招待人还是用作别的用处,格里高利公爵都不会过问。
  他相信自己的女儿有足够的分辨力来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恰当。
  事实也确实如他所想。
  她的女儿不仅在贵族圈,在整个王都中都有相当高的声誉,同二王子之间的相处也让人放心。
  ……因此,大概不会有人猜得到,格里高利公爵之女的宅邸,竟然是享誉全国的传奇杂志,《白蔷薇月刊》的编辑部吧。
  一想到那么多狗血与天雷,爱恨情仇与伦理道德还有各类科普知识都是从面前这座平淡无奇的褐色小楼产出的就有种自己是读者跑来圣地朝圣巡礼的奇妙感觉呢。
  女仆打开了门,露出了长长的走廊。
  走廊过半的地方,是一层的会客室,尽头是一个很大的花厅,可以用来举办小型宴会或者茶话会。
  跟其他的小楼没什么区别,但是到了二层。
  这里就是爱与幻想交织的世界了。及校对、编辑、封面制作及送印于一体的多方位工作室。
  来自全国各地的稿件都将汇集于此等待审核,通过的就将刊登在《白蔷薇月刊》及每年不定次数,有合适作品或者合适时机词汇发行的副刊《深红期刊》上。
  白蔷薇月刊大多是稳定的中长篇作品。
  至少可以展示他和她和她和她的他的爱恨纠葛的长度。
  最近主打的就是莉莎一直很关注的,有三个王子的《倾国绝情》。
  这个名字虽然质朴的让人眼疼,但故事还是真的雷爽雷爽的精彩。
  除了大王子二王子三王子之间让人不知该怎么形容的兄弟之情,还有跟荣耀骑士之间的千丝万缕还有公侯伯爵等贵族之女的阴错阳差。
  无论哪个方向去挖掘,都会有奇妙的新发现。
  不定期发售的《深红期刊》则大多是中短篇,而且一般还都会针对当时或者某个地区曾经有过的某些现象或者事情。
  与其说是单纯的故事,倒不如说是用故事给人科普一些东西。
  标题虽然没有《百万富豪街头流浪,竟然只是因为碰了这个》、《年轻女人偶遇美男,以为是艳遇,隔天愣了》、《分手还藕断丝连,竟然有这种危害》这么标题党,但核心都是某个事件及衍生的经验教训什么的。
  是让人一次看个爽还能不知不觉学了知识的神奇读物。
  在这个没有游戏没有手机电脑等办公娱乐工具的地方,这样又雷又狗血又苏爽又极具故事性的作品,真的就是精神食粮了。
  是赖以生存的希望。
  月指活!
  莉莎被带到了三楼。
  这里就是奥莉薇亚的私人空间。
  包括起居室、书房、主卧室还有若干客房。
  “你坐在这里不要动,我让人给你拿稿件了。”
  侍女们送上茶水点心,还有新鲜的水果后无声无息的退到了一边,见奥莉薇亚有吩咐,其中一名就下楼去取稿件了。
  奥莉薇亚自己则是拿起了另外一份稿件看了起来。
  “这是新稿?”
  莉莎好奇的凑了过去。
  “嗯,新投稿。”
  奥莉薇亚蹙眉。
  “虽然是个比较新颖的故事,但是内容……”
  奥莉薇亚把稿件递给了莉莎。
  莉莎快速的浏览了一遍。
  ……这不就是田中杰克苏嘛!
  这个主角少年的经历,完全就是日X的主角系啊。
  同点家总是传承大家族废子然后逆袭不同。
  这个主角出生在一个家境不错的贵族家庭,除了有笔墨难以形容的,女神恩赐一般的绝美容颜,还从小就展现了过人的魔法天赋。
  跟莉莎这个行业大佬金牌教师都没教出来的路人系角色不同,是从出生开始就展现了奇才天赋,才貌双全的天选之子。
  当然莉莎之所以给他划分成‘日X风主角’并不仅仅因为他是个天才,还因为他同点家男主角截然不同的……
  妇女之友……形象。
  从三岁开始就攻略了各式各样的女性,上到五六十,下到五六岁。并不是虎躯一震的霸道,而是贴心的,亲切的,关怀的,如同春雨一般滋润着每一个人。
  他给自己的贴身侍女送上护肤品,为自己的母亲制作独一无二的首饰。
  他拯救跑丢了的园丁之女,也帮助过遇到困难的伯爵女儿。
  甚至还因为堂姐妹们的过错而受过伤,但他从无怨言。
  所以人人都喜爱他。
  真是熟悉的套路。
  “这篇文……是新作者?”
  看风格不像是她熟悉的老作者们。
  奥莉薇亚点了点头,接过厚厚的稿件放到了一边,顺便告知了一个让人惊讶的信息。
  “嗯……而且是尼尔森那边来的稿子。”
  “……哈?”
  我们的《白蔷薇月刊》已经火到这个程度了?
  “我也不清楚,售卖的时候并没有禁止出口,但似乎也没有刻意去推广的迹象。”
  毕竟产量还没有充足到可以支持出口销售。
  《白蔷薇月刊》虽然现在挣钱了,但开始的时候却是纯粹的烧钱项目。
  起始阶段没少烧钱,一般人绝对承受不起。
  出书,哪怕只是杂志也是个既废工,又废钱的活。
  “所以这个要通过么?”
  虽然不太符合一惯的征稿风格和题材,但好久没见这个类型的,猛的看到还挺……亲切?
  文笔也还过得去……
  就在莉莎在纠结要不要投个同意票的时候,一直修长洁白,无一处不精致的大手抽走了两人中间的稿件。
  “……这不是邻国那个家伙么,怎么,歌功颂德都到我们这儿来了?”
  作者有话说:
  三更!
  快乐而肥硕的9K字到了!
  感谢所有支持正版看到这里的小天使小可爱,你们都是我的翅膀!(突然翅膀)
  都是我的翅膀了,不来打个卡让我数数我有多少翅膀嘛?
  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对吧~(明示)
  啵啵啵叽,留言见/~~~~
 
 
第二十五章 
  有着艳丽如同盛开的玫瑰牡丹月季芍药一样美丽面孔的二王子嫌弃的掸了掸手里的稿件。
  听到他的话, 莉莎一脸茫然:“那、那个谁?”
  说到邻国……邻国不就是尼尔森么?
  还有这么主角套路的人?
  面对莉莎的迷惑,二王子用看土鳖的眼神看着她。
  魔族都亡了几百年,村还没通信?
  “就是尼尔森使节团的光辉之颜, 安德烈亚怀斯曼杜克莱恩。”奥莉薇亚解释道。
  听到‘光辉之颜’,莉莎就反应过来了。
  这不就是八卦故事里那个贼漂亮,女神都会心动的天才?
  “他竟然是这样的人!?”
  莉莎惊叹。
  这真是超级明显的主角模板啊。
  惊的她赶紧又拿过草稿看了看。
  妈耶!
  三岁就能攻略妹子刷好感,五岁就被发现了‘百年难得一见的天赋’,然后作为最年幼的入学者进入尼尔森的学院一路成为首席……直到今天作为使节团之一来到贝尔兰德。
  真真是标准的日X小说主角了, 比先前遇到的那个有龙傲天属性的少年明显多了。
  “这样的人来踢馆?我们扛不住的吧……”
  站在主角对面的一定没有好结果诶, 就算不会立刻输掉裤子,
  莉莎搓了搓手。
  她觉得自己应该把龙贝克拉尔傲天介绍给他。主角就应该让主角来对抗, 能发展出一千章剧情的x点龙傲天肯定有能力跟日轻主角一战的。毕竟字数就能胜出好多呢!
  而字数代表情节,百万字堆出来的情节怎么也不能输给日轻的几十一百万!
  而且龙傲天怎么也比杰克苏听起来更霸道更王者之气!
  “我们没有主角能对抗啊, 啊对了我路上遇到一个少年,虽然经历情况不同但我觉得如果叫他来胜率可能更高……啊好痛!”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