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也不提老太太,自然知晓她是绝对不会容下我的!我最好的结局,大概是被打发回老家川蜀,更坏一点,指不定老太太就要将我给沉溏了。”
“不会的,小姐!你又没做错过什么,都是二老爷的错,是他……”崔妈妈泪水滴落下来。
“可对老太太来说,所有的错都是我的!在她眼中,叔祖和她自己唯一的错,怕就是一时心软,留下我一条命来!”锦绣讽刺的说。曾祖母对她,可以宠溺,可以纵容,也可以任她予取予求,可惜这一切都只是假象,一旦涉及到叔祖和二房,她余锦绣,什么都不算,什么都不是。
崔妈妈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只得跪坐在床榻前,将她的头轻轻的揽在怀中,低声的哭泣道:“小姐,我苦命的小姐。”
苦命吗?相对前世而言,至少仇人无法逍遥法外的。就为这一点,她这一世即便生活再辛苦,命也不苦了。
“妈妈别哭,我既猜到了她的想法,自然不会让她伤害到我的。只是这余府,我是不屑于留下的,他们即便不赶我走,我早晚也是会离开的,这偌大的长安城里,已经没有了我这个失贞女的容身之地了。妈妈若舍不得余家,舍不得长安城,我就放你回家跟奶公和奶兄们团圆去吧!”话语虽然是自哀自怜的,可眼中却闪着璀璨的光芒。对于锦绣而言,长安城也没有让她留恋的地方,只等着那毁了她的恶棍伏法,她便可离了这地,去山河之间挥洒肆意。这是她前生的心愿,亦是她今生唯一的出路。
感觉到锦绣的情绪变化,崔妈妈心中有些震惊。对于锦绣的了解,整个余府中,她如果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锦绣从小长在有着长安才女之称的柳氏身边,学得她一身气度和才华,小小年纪就沉稳内敛,秀外慧中,举手投足之间一股浓郁的书香气息,接人待物也都是淡定从容的,很多时候,作为母亲的萧氏的行事风仪还比不过她。入了女学方才一年,便得了个小才女的称号。
她头脑聪□□黠,可惜却将大部分的心思都用在了琴棋书画和诗书礼仪之上,对于女红厨艺、管家理事这些女子必备的才能都有些敷衍,更别提后宅算计之类了,对这些她根本就是不屑一顾的。更别提此刻这一幅毅然决然,充满了玄机的模样。那神情,仿若将一切都掌控手中,不容丝毫变故。
都是二老爷的错,他带给小姐这么大的磨难,毁了小姐的一切,才叫她不得不变成现在这幅模样和脾气。崔妈妈内里满是心疼,她看向锦绣的目光中也尽显疼宠:“老奴纵使舍不得,也是舍不得小姐你啊!自然是你去哪里,老奴就去哪里的。”她在听的消息的那一刻就发了誓,这一辈子再也不离开小姐的身边了。
早知道她的答案,可听见她说出来,锦绣还是觉得心中一暖。冷硬的心底处,有一个角落,软软的,酸酸的。看向崔妈妈的目光也不由柔和下来。
“妈妈,锦绣必叫你福寿绵长。”再也不让你年纪轻轻就守寡丧子丧女,再也不叫你为我陪葬了。
“老奴哪里需要福寿绵长,只要小姐好好的,将来能得着一个好归宿,姑爷也不嫌弃……”
“妈妈,锦绣今生,再不嫁人。这天底下的男儿,哪一个会容得下自己的妻子是个失贞女。而锦绣,宁死不为妾。”思虑了许多后路,她惟独没有想过的,就是嫁人。经历过一次新婚夜被遣,再看过许多的悲欢离合,如今失贞之名已定,嫁人,根本就是一个奢求。她丝毫不期待。
“小姐,寡妇再嫁都可,更何况根本不是小姐的错。”崔妈妈急了,姑娘家怎么能够不嫁人?
“可这是余家的错,妈妈,我姓余。”锦绣说完,闭上了眼睛,再不开口,也不再听崔妈妈的劝说。如果可以,她多希望她不姓余,多希望她没重生在自己年幼的时候。
崔妈妈是了解锦绣的,见她如此就知晓她不想再说这个话题,只得将心中的千言万语全部咽了回去,退出房门去领了饭食和药,伺候着锦绣吃了饭,喝了药,早早的吹了大灯,打着扇哼着听不清词句的调子,哄着她入睡。
借着窗外朦胧的月色和屋里留下一盏小灯的微弱光芒,锦绣看着崔妈妈的一举一动,感受着那久违了的温情。目光中的情绪在这个无人能见的时刻,肆意的挥洒出来。
一夜无梦,可锦绣却睡得不十分好,灵魂与身体、灵魂与异宝、异宝与身体的融合,那种痛苦远比身体上的伤更甚,可她却始终微笑以对,只有真正的融合了,她才能彻底的拥有那异宝,才能保证将来即便离开了余家也不至于连求生的能力都没有。
当阳光再次洒满大地时,她的身体泛起了一圈淡淡的绿色光晕,身上的伤痕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的康复着,最后,只剩下表面上一点的痕迹,那光晕也完全的敛进了锦绣的身体。锦绣嗖的睁开眼睛,那眸子里波光潋滟,泛着一股说不出的魅力与韵味儿,整个人看起来都有了一些改变,仿若浴火重生般,重新焕发出迷人的神采,直教人一看便再移不开眼睛。
崔妈妈有些不相信的眨眨眼皮,以为自己还没有睡醒,看花了眼。锦绣却朝她一笑,小小孩童的笑容中竟隐藏着一股十足的魅惑之感,叫崔妈妈不由自主的举步朝她靠近。
锦绣内心闪过一丝窃喜,这才收了笑容,换做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娇声的叫道:“妈妈怎么这会儿子才来,我都有些饿了。”
崔妈妈一个激灵,醒过神来,十分困窘与自己方才的作为,红着一张老脸,将锦绣扶起靠在床上,放好了床几子,才道:“老奴熬了小姐最爱的百合银耳薏米粥,正凉着,老奴先伺候小姐梳洗了,再进食可好?”
锦绣点点头,配合着任她打理。此刻她身体基本已经复原,重生几日,第一次感觉到这是真正的她,而不是一个寄居的身体。
用完了早餐,又喝了药,她提出想要下床走走,却被崔妈妈无情的拒绝,言道大夫嘱咐了她需要卧床休养半年,方能够保证身体不留任何的后遗症。只她自己深知因为那神奇的异宝空间,身体不但复原,还经过了淬炼,收益甚多。却又不好告知,只得继续气闷的窝在床上,崔妈妈为了不让她私下乱动,还端着针线篓子,坐在床边守着,连她进异宝空间去的想法也给夭折了。
不过也许老天也心疼她太过无聊,方过了辰时,便有母亲萧氏房里的人来报:“二小姐,皇长孙和几位公子来访。”
作者有话说:
好吧!再这么冷下去,我真的要被冻死了……
第17章
皇长孙?
那个三岁能诗、五岁能文、十岁便叫华清书院的教员自惭形秽的皇长孙?前世她是名满长安的才女,对许多自诩才子的男子都不屑于顾,却独独对皇长孙甘拜下风,他所做的诗词文章叫她喜爱不已。可惜的是,两个颇具盛名的才子才女,居住在同一个长安城里,却从来没有碰过面。
可是,他为什么会来探望?难道,他们曾经认识?锦绣有些疑惑。
然而皇长孙一行人已经在知画的引导下,进了她的香闺。
李家皇族多美人,皇长孙李郅轩年方十一岁,就已经有一副清俊儒雅之态了,他一身暗红色五福暗纹袍子,腰间配着皇族嫡支子弟专有的双鱼蓝田玉配,因还未及冠,乌黑浓密的长发仅用一根绸带虚虚的绑在脑后,绸带上也并未坠上任何装饰,只额角两络青丝分别垂下,走动时轻轻的晃动,跟他微翘的眼角交相辉映,那皇族特有的妖艳凤眸中带着一股和煦的笑,将妖媚之色全掩,加之仿若丹朱的薄唇翘起的角度,露出几颗整齐亮白的牙齿,使他整个人看起来都十分文雅温和,让人有一股如沐春风的感觉。
锦绣心中暗赞一声,怪不得当年长安城里有传言说大半的适龄少女都对他垂涎三尺,就算拼着家里三代亲眷丢了手中权柄也愿嫁给他,哪怕不为正妻也乐意。单单看这妖孽的胚子和仿若天成般的气质,就不枉在他成年之后,有那么多女子疯狂的喜爱他了。
这样的男子,真不知哪家女子有幸,将来能够一亲芳泽。可惜上一世直到她含恨离世,也没听说他与哪家结亲。
“嗤……果然不愧为‘女贞子’,盯着男人就不转眼了。”锦绣还在感叹,却听一个公鸭嗓子讽刺的说道。她转过目光,朝李郅轩身侧望去。
距他两步远的侧后方,一个身着墨绿色流云暗纹袍,袍子边上镶着暗金色滚边,手中持着一把金纸为面玉为骨,山川流水为点缀的折扇轻轻晃动,状似风雅的美少年。只他面上带着毫不掩饰的厌恶和讽刺,一张薄而有型的嘴唇更是吐出恶毒的言语,叫人怎么也生不出好感来。
看见他的那一瞬,锦绣被子里的手死死的掐住大腿,才忍住没有将那快要抑制不住的怨气和恨意表现出来。虽然年幼,可这张脸却是那般的熟悉,百年来即使刻意回避,也曾经无数次的浮现在脑海里,挥之不去。
那是,胡家安。
胡,家,安……
锦绣银牙一咬,因皇长孙而升起的疑惑和感叹完全消失。
胡家安,她曾经的夫君;她怀着满心的期盼和忐忑,带着所有梦想和依恋所嫁之人;新婚之夜便将她抛弃,让她在本该是人生最幸福的一夜,众叛亲离,含恨命丧祠堂的人。
她人生的幻灭就是从那一晚,从他开口判她死罪的那一刻开始的。叫她怎么能够不怨,怎么能够不恨?纵然今生重获新生,她知晓了他未曾冤枉她,她确实是以失贞之躯嫁给他,可那一夜他的表现和他躲躲闪闪的态度,也明确的告诉了她那其中必定有问题,若是今生不再相见,也许她可以忘记那一切,包括他。可他偏偏巴巴的来了,还说出这种刺痛人心的恶毒话语,是他自己送上门来的。
我就算想放过你,可是你自己却不肯放过你自己,那就不要怪我了。前世的债,今生我定要讨回来。
心中的思绪纵然百转千回,可时间却还在那一瞬。胡家安的话,叫那一群少年面上都带了嬉笑之意,只李郅轩面色一改,语气中带着一股叫人无法揣测的意味责备道:“胡世子,你身为侯府世子,怎如同那市井妇人一般,如此长舌?”
胡家安手中的折扇“啪”的一声掉在地上,面带惊异的叫了一声:“郅轩兄!”
李郅轩却不理他,上前几步走到锦绣床边,低哑着声音说:“你别难过,这不是你的错,我必不叫那伤了你的人逃过惩罚,也必不再叫人以言辞侮辱你。”他的声音不紧不慢,却给人一种从容不迫的笃定,叫人一听就觉安心,可锦绣却只觉这是客套之语。
她目光一闪,笑意盈盈的对李郅轩道:“小女身上有伤,无法给皇长孙见礼,还请皇长孙见谅。”然后朝着同行而来探望的少年们点头一一致意,只将那胡家安给忽略了过去,连眼角的余光都没给他一个。
锦绣表现的有礼有节,就算躺在床上无法动弹也丝毫不失大家小姐的风姿和仪态。可李郅轩面上的温文表情却瞬间一僵,那笑容也再维持不住,他狐疑的看着锦绣,紧紧的抿起薄唇,不虞之色尽显。
锦绣有些奇怪,他进门之后所言所语和所有的表情,都显示出自己与他仿佛关系十分亲密。可前世他们没有丝毫的交集,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还认识这个传说中的皇长孙,今生卧病他便来探望,可前世她也同样卧病在床,为何却没见他上过门?
这其中,总有什么不同。
锦绣心中一紧,前世今生唯一的不同就是,她今生背负了一个失贞之名。
他,跟那一群表面上带着同情,眼光中却闪着十足好奇和探询的少年们一般,都是上门来看热闹的吧!
李郅轩不说话,锦绣也不言不语,那些跟随之人自然也都沉默不语。胡家安倒是还想再讽刺几句,可见李郅轩的神色,想到他对余家小姐的态度,也只好讪讪的住了口,面上却不改鄙夷神色。
屋子里的气氛就有些僵持了。
许久之后,李郅轩才叹了一口气,宠溺的看着锦绣,那目光中似是要滴出蜜来,侧身撩起袍子在床边的矮凳上坐下,伸出白皙修长的手,抚了抚她苍白的脸颊,道:“你总是欺我不舍,不管如何,我总还是你的轩哥哥,怎么会嫌弃你,你,无需与我如此生分的。”
锦绣闻言,心中升起一股莫名的酸涩,鼻子也有些酸酸的感觉。前世今生她都是不喜他人随意触碰的,身边服侍的人也只崔妈妈和春夏秋冬四婢可近身,前几日知画伺候,她都会有想要避开的冲动,可他的触摸,她竟是丝毫排斥感都没有,仿佛这本就是很寻常的举动。种种感觉,叫她心中一惊。
可只一瞬间,她便将这感觉压了下去,撑起身将头往里移了移,避开他温润的手指,垂下眼睑,道:“皇长孙身份高贵,锦绣乃失贞之女,岂敢高攀,称您一声哥哥?”
李郅轩不料她会避开,手就僵直在半空中,听得她平静得不带丝毫感情的话语,竟是忍不住升起一股郁抑,“绣儿,你忘记了,曾经答应过我什么了吗?”
“小女与皇长孙素昧平生,又怎会答应您什么,皇长孙殿下怕是记错了吧!”锦绣闻言一顿,嘴上却没有丝毫的妥协。
看他的神态和表现,听他的话语,也许他们之前真的认识,而且还十分的熟悉。可是她记忆中却没有丝毫关于他的印象。
若说他们会认识,也就只有在华清书院才有机会,可男女学本是分开的两个大院落,除了每年的大比,平日里根本没有任何的交集,前世她从十一岁开始,到十五岁,参加了四次大比,皇长孙却从未出现在大比场中过,是以他们从未见过。她从来没有想过,原来他们在年幼的时候,就已经如此熟悉了。
那为什么他当初没有来看过她,之后更是仿若避开她一般,只要有她出现的场合,他必是不现身的?
重生短短几日,她发现了许多前生未曾发现的秘密,可发现的越多,也就有更多的未解之谜。
坚韧如她,也有些措手不及了,想要远离的心更甚。
“余锦绣。”李郅轩站起身来,大声喝道。他脾气再好,也不过是个十一岁的少年,一再的被拒绝,怎能叫他不恼羞成怒。他怜惜锦绣被亲人所污,也怜惜她叫世人口诛笔伐的侮辱,谨守自己的承诺,能出宫的第一时间,便上门来探,并告知她就算她如今名节已失,自己也会遵守当日所言,也希望她不要妄自菲薄,同样坚守当初的承诺,可她……竟然装作不认识自己了。
他伤心了,面上完美的温文之色再也绷不住,垮塌下来,阴郁的看着依然一副不为世事所动,冷漠疏离的锦绣,目光中都要喷出火来了。可见锦绣更显瘦削和苍白的脸,看着那脸颊上大大小小的斑斑伤痕,也不忍对她过多苛责,心中自动的为她找起了借口。
再次叹了口气,又坐了回去,强自的伸手入被子里,将她的小手紧紧的握住,不让她挣扎开。“绣儿,你别忧心,也别疏远与我,有我在,我总不会叫你受委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