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刺[救赎]——明早早晚
时间:2021-09-11 10:10:39

   《带刺[救赎]》作者:明早早晚
  文案
  黎遥喜欢周知砚喜欢了很多年。
  她自认脸皮厚放得开,占着人一个青梅的名头赖在他身边,明里暗里向他表白了好多回。
  结果周知砚软硬不吃不说,末了给她温和又冷淡地来一句:
  “遥遥,我只把你当妹妹。”
  黎遥:……
  她冷静了整整十秒才颤抖着找回自己的声音:
  “周知砚,我他妈脖子以下全是腿,一张脸漂亮得像是整容医院的模版,当妹妹?你侮辱谁呢?”
  一句话送完,黎大小姐就往国外跑了。
  这一走就是三年,她玩得天昏地暗,绝口不再提“周知砚”三字。
  回国的那一天,她走进了机场的咖啡厅,刚要点单,就听到身后有重物倒地的声音。
  她后知后觉地回头,就看到一个男人蜷缩着倒在地上,他的眼尾带着红,衬得一张脸色惨白。
  此时,他的身体颤抖着,手指病态地抽搐。
  黎遥避开对方伸向自己这儿的手,冷眼看着男人被大惊小怪的路人们送上了救护车,接了闺蜜打过来的电话:
  “哎?你知不知道,我刚看到有个人突然发病倒地了,长得有点像周知砚。”
  然后,她听到身后传来惊叫,男人破开人群,像是求救又像是在哀求:
  “遥遥……”
  黎遥震惊万分地挂断了电话,她沉默了几秒,强作面无表情:
  “周知砚,多年不见,你学会碰瓷了?”
  ————————
  周知砚生病了,好不了了。
  所以他离开家人,推开心上人,想要自生自灭。
  然而偏生他的心上人不信邪,总是妄想着把他拉回到自己身边。
  对方实在太过霸道,硬是要在那块最贫瘠的土地上挤出一朵带着刺的玫瑰花。
  最后,她成功了。
  [我要收起锋芒,拥抱带着刺的你。]
  【总体而言是暴发户的掌上明珠X前天之骄子现人民教师的故事】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天之骄子 业界精英 励志人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预收《拯救美强惨前夫》好心人看一下 ┃ 配角:[本文救赎文/甜文/双C] ┃ 其它:《我养的崽居然是末日boss》by皿三猫求收藏鸭~
  一句话简介:我收起锋芒,拥抱带刺的你。
  立意:温柔是最好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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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七月底的俞城,闷热又潮湿。
  雨点像是不要命地往玻璃上砸,噼里啪啦的,吵得让人心烦,只觉得那湿气仿佛都能透过这玻璃的缝隙,丝丝渗入室内。
  空调开得很低,干冷得有些阴森,酒吧的室内装潢极具现代风,灯光昏暗,带着近乎沉默的寂静,倒是显得有些高出于世俗般的高深来。
  黎遥面无表情地看着窗外,开始无意识地扣着手下的木桌。
  她越扣越快,到最后硬是扣出了一段杂乱无章又隐含怒意的乐章。
  “遥遥,遥遥!哎呀,你看看我,这路上车堵的,我都……”
  终于,一道着急慌忙的女声响起,黎遥忽地收回手,慢吞吞地转头,皮笑肉不笑:
  “今天从机场大老远过来的人是你还是我?”
  “是你是你是你!”
  来人红棕色的卷发披肩,热情洋溢的上翘眼线下带着一双天生含情的桃花眼,正是黎遥从小到大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好闺蜜邵樱樱。
  她踩着一双恨天高,笑嘻嘻地过来勾住黎遥冰冰凉凉的胳膊,在感受到这喜人的温度之后,干脆左右揉搓了半晌,才夸张地吸了口气:
  “唉,你不知道,这儿的夏天真的一年比一年热,我就从外面走进来这点路,感觉自己汗都要掉下来了!”
  黎遥眼疾手快地把自己的手臂从对方滚烫的手心里收回来,看着对方,继续似笑非笑:
  “既然你过来都得这么长时间,干嘛把地定在这儿?”
  今天,是黎遥回国的第一天。
  她从飞机上下来,刚感受了几秒祖国故土迎面而来的雨丝飞舞,就被邵樱樱一通电话给召来了现下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
  这里好听点来说,就是待开发区,难听点说,就是工程做了一半,因为开发商缺钱拍拍屁股就跑了的——
  烂尾街。
  接送黎遥的车都差点被没铺好的水泥道挡在了外头,黎遥打起了退堂鼓的同时,硬是被热情又周到的司机斩除万难,把她给送了进去。
  不过……
  黎遥不动声色地转头,四下打量了一番眼前酒吧的装潢,倒是能看出和外面那整整一条街截然不同的档次来。
  ——能看得出,是被人大手大脚地砸了钱,聘了个还算有点品味的设计师设计了一番的。
  “哎呀,”邵樱樱作娇羞状,“这不,我爸把这条街盘下来了,他把改造和招商的事情,都交给了我。”
  黎遥:“……啊?”
  邵樱樱家做房地产起家,然而邵老爷子这两年身体不太好,没听闻有什么大动静,原来,是要把生意交给他那败家闺女。
  黎遥嘴角一抽,刚想说点什么,就听到邵樱樱在那边煞有其事地说道:
  “我看啊,这条街的地理位置不占优势,要真搞成一本正经的商业街估计也没什么前途,不如我自己投资,开两家酒店啊民宿啊,哦哦,还有酒吧之类的娱乐场所——要是搞起来了,那不咱以后吃喝拉撒睡都有一条街了吗?”
  房地产家的傻白甜闺女兴奋地一推黎遥的手臂:
  “你想想,遥遥,一条街啊,多带劲儿啊!”
  黎遥大概估算了一下邵家的家底,在深感威胁的同时,又不得不在对方闪亮的桃花眼下勉强点头:
  “可是现在,你还没开发好呢,拉我来,是给楼盘洗洗尘吗?”
  说到这块儿,邵樱樱又得意起来了,她神秘地举起了手,戏剧化地打了个响指:
  “这当然是给你来——做个接风宴的啊!”
  随着她一个并不怎么流畅的响指,酒吧的大门被瞬间打开,一群乌泱泱的人就带着满面热气,在黎遥眼皮子底下挤了进来。
  他们自来熟地和黎遥还有邵樱樱打了个招呼,燥热的音乐声便一阵一阵地高了起来。
  邵樱樱很有氛围感地从身后的人手中拿过一瓶香槟,在黎遥看神经病的眼神下砸在地上,欢乐又郑重地宣布:
  “我祝黎遥!荣归故里,不看归途,前途无限!”
  身后的人在这样毫无逻辑可言的“祝酒词”下热闹开了,而邵樱樱在被人群拉入其中前,贼眉鼠眼般地凑到黎遥的身边:
  “我这次给你搞接风宴的事情传出去了,不知道有多少人能来我这里定场子!”
  她的眼睛亮得要命,像是已经抓住了财富密码:
  “你懂吧,我们这个圈子,是个人就多半缺点心眼,但是没人缺钱啊!”
  黎遥深吸一口气,克制住了自己想要拿起身边一瓶完整的香槟扣在这个很缺心眼的闺蜜头上,面上倒是带了僵硬的微笑:
  “谢谢款待,这个接风宴,真是太让我惊喜了。”
  她加重了‘惊喜’两字,但是似乎是因为音乐太嘈杂,邵大小姐的脑子也被热闹给压过去了,她硬是没听出来这个重音字,反而极为好客地摆摆手:
  “没事,我俩谁跟谁啊!”
  再等黎遥反应过来,对方已经像是一尾灵活的美人鱼,直接溜进了人群里,不见踪影。
  黎遥:“……”
  这到底是为谁办的接风宴?
  她嘴角抽了半晌,也只能融入人群般地从身边的酒保那里随手拿了一瓶果酒,僵硬地坐在吧台旁,带着幸福的微笑,做邵樱樱欺骗接下来这些富二代富N代们过来办宴会的活字招牌。
  终于,在拒绝了再一个她连名都叫不全的陌生人的邀请之后,黎遥摸了摸自己那张快要笑僵了的脸,从吧台后面的楼梯,往顶楼溜去。
  她急需透透气,以防自己烦躁发作,把邵樱樱从热舞的人群中拖出来,让她跪下来叫自己爸爸。
  天台的设计倒是让她眼前一亮。
  许是怕喝大了的客人出什么意外,酒吧的顶楼没有做寻常的开放设计,反倒是别出心裁地做了一整个天花板的玻璃窗。
  天气好的夜晚,估计能看到漂亮的星星在这浓稠的夜色中闪烁。
  但是今天显然不是。
  现在是黄梅季,不下雨的时候,闷得很,一下起雨来,就声势浩荡,带着再不停歇的决绝来。
  黎遥面无表情地咧了咧嘴,把手里满满当当的酒杯往地上一搁,便抬头看去。
  她挠有兴致地在透明玻璃的庇护下观察了半晌,有些突兀地就感觉脸上潮湿了一下。
  黎遥目瞪口呆地擦了擦自己脸上那滴雨滴,心里对邵樱樱做的豆腐渣工程暗骂出声。
  这下,她偶尔文艺赏雨的性质一下全无,倒是怕更多的雨滴从不知名的空隙里滴出来,她烦躁地抹了把脸,这才靠边,顺势往楼下看去。
  就这样不经意的一眼,她猛地站直了身体。
  有一个男人,在滂沱大雨中,撑着一把透明的伞,站在楼下,正好也微微抬头看向她。
  几乎就是在下一秒,她便精准撞进了对方那双眼眸里。
  那是一双黑得就像是这沉沉天幕般的眸子,一眼看不到任何边际。
  那人眼里,她从中看不到任何情绪,只觉得自己像是一个旅人,正忐忑地窥探着一片陌生的海域,似乎在为它的平静而感到心安,却又为它如死寂般的安静而感到本能的恐惧。
  明明两人是她上对方在下的位置上,她却有种自己正被俯视着的感觉——
  不如说,一直如此。
  ‘周知砚’。
  黎遥的嘴唇动了动,就差要吐出这么一个名字。
  青年穿着一身白衣,此时袖口微微卷起,而扣子却整齐地扣到了最上面的那一颗,他的一丝不苟,让黎遥几乎是刹那间,想起了三年前自己所要想逃避的东西。
  她记得他的声音温和又冷淡地和她说:
  “遥遥,我只把你当你妹妹。”
  她当时是怎么回应的来着?
  黎遥微微晃了晃头,转而就听到自己的声音跨越了三年的时光,响在耳畔,带着气恼过后的颤抖:
  “周知砚,我他妈脖子以下都是腿,一张脸漂亮得像是整容医院的模板,当妹妹,你侮辱谁呢?”
  而现下,黎遥看着玻璃上的倒影。
  她的身高并不占优势,但是确实比例不错,堪堪一米六的身高一直能被人误会成一米六八,而她那张脸,不施粉黛便瓷白得近乎透明,这么些年也是花了大价钱保养的。
  对,没错。
  黎遥几乎是下意识地挺直了自己的背脊,眯起眼。
  三条腿的□□难找,两条腿的男人还难找吗?
  不过……
  再怎么说也是认识了要快十年的朋友了,又分别了这么久,现下,他们两人能在这么偶然的情况下相遇。
  那她自然也得表达一下自己的大度与不计前嫌。
  小姑娘面无表情,手上倒是有些着急忙慌地从侧袋里掏出了手机,她打开通讯录,一个一个往下找名字——
  曾经,为了把‘周知砚’放在她的通讯录首位,对方在她这里的备注叫做‘A周知砚’。
  然而,在经历了向对方表白未遂之后,黎遥火速删掉了那个‘A’。
  黎遥在最后一栏‘Z’里找到了周知砚。
  点进去,便看到一片空白。
  黎遥一愣,暗骂自己之前太过冲动,删掉了之前和对方的所有消息往来,现下,都不知道该和对方说点什么。
  她皱眉了几秒,再抬了一次头,这才发现:
  周知砚不见了。
  水泥地被雨水冲得像是要引发泥石流,但是却不再有那柄透明的伞和那个穿着白衬衫的男人。
  黎遥目瞪口呆,第一个反应就是看了看脚边的酒——
  一杯酒满满当当的,确实不曾被喝过一口。
  这说明她意识清晰,确实没有喝醉。
  黎遥不甘心。
  她在原地等了半晌,伸长了脖子也没看到那条街上再出现过什么人,只能弯腰又拿起酒杯,失魂落魄地往楼下走,重回到闹闹嚷嚷的酒吧内。
  盛夏的夜晚,酒吧里的冷气开得很足,黎遥光着两条长腿,坐在吧台前发呆了半晌,腿已经抖成个筛子了。
  眼看着邵樱樱第三次欢乐地路过她身边,她忍无可忍地一把把对方拉过来。
  “怎,怎么了?”
  很显然,黎遥在顶楼的半个小时内,邵樱樱已经完全喝大了,这时候完全上脸,红得像是要滴出血来,费了好大劲才把她认出来:
  “哎哟,遥遥,遥遥我刚还在,找你呢……!”
  “邵樱樱。”
  黎遥舔了舔嘴唇,一把按下对方求抱抱的双臂,因为场子太吵,她只能声音压低直接凑到对方耳边:
  “你不可能猜到我刚刚看到了谁。”
  “周知砚!”
  她不等神志模糊的邵樱樱给她捧场,就迫不及待地压着嗓子,以气音揭晓了谜题,说完还忍不住地摇头:
  “你说这是多巧,才能让我回国第一天就碰到他,他这……”
  “什么,周知砚?周知砚!”
  黎遥深知不能和醉鬼讲道理,但是这一刻也只想一把堵住对方的嘴,恨不得把这个名字直接让对方吞下去,然而邵樱樱却嘻嘻哈哈地笑开了:
  “这,这哪里是巧合啊遥遥!”
  黎遥伸手堵嘴的动作停了停,不动声色:“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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