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向四周望去,哪里还有那只树精的影子。
血仙进了树林,就如同进了市肆,十多条树枝从粉色的裙摆中狰狞而出,枝头上休憩的,树林中奔跑的,以及地洞里酣睡的。
都被看似柔软,实则坚韧的枝条化成了一滩滩血水。
遁地虎光是嗅到树林中的血腥气,就原地发起抖来。
几日未进食的树精此时就像暴饮暴食的大胃王,源源不断的吸取着大自然的生灵。
血仙其实不算贪嘴,一次吃饱可以挺好久,就是胃口大了些,吃饱要废些时间。
血仙能明显感觉到,这里比她上一次进食的地方,少了许多生灵,且有越来越少的架势。等到了那边关的地界,想必生灵会更少。
生灵少就代表食物少,那就必然有人会吃不饱,
她如果不进食,即使有饥饿感,也不会有什么事。可云砚不行,他现在还是人身,不能少了吃食。
望向远方,血仙裙底又多伸出来一条树枝。
能吃饱的时候,先把这一顿吃饱。
周云砚仰躺在帐中,有一点风吹草动,便看向帘子。
他估摸着,血仙出去了将近一个时辰,可还没有回来。
她能不能出什么事了?
他想,再过一刻钟,若是她还没回来,他就出去找找她。
在他打算穿衣服出去之前,帐子帘忽的一动,一股浓郁的香气霸道的挤了进来,瞬间将整个帐子都染上了香气。
周云砚所嗅到的这股香气,其实是血仙身上的血腥之气。
血仙知道常人受不了血腥味,才混合了地荷花的花香,孕育出了一种新的味道。她吃的越饱,香气就越浓。
“还没睡?”
血仙夜能视物,走到周云砚身边,坐到了地上铺的布巾上。
“刚要睡,你吃饱了?”
周云砚不知血仙吃的是什么,他猜想,树精这种精怪,估计吃的是露珠?或者草?或者花?才会这么香吧。
“饱了。”
“你们人若是少眠,第二天会头痛疲乏,快睡罢。”
血仙说着,撩起周云砚脚边的被子,整只精钻了进去。
周云砚:“……!血仙!”
他掀起被子,就见血仙在被窝里,从他脚边向上爬,一眨眼就钻进了他的臂弯之中。
“叫我?”
血仙枕在他的手臂上,睁着大大的眼睛道。
她的动作太快,等周云砚看清,血仙已经跟他面对面了。
“下次不要从下面钻进来。”
周云砚憋出这么一句来。
这点小事,血仙应他。在他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开始动手玩他的长发。
周云砚满头墨发长到腰椎,血仙把它当被子盖的时候,便觉得十分顺滑。
他俩现在的姿势十分的于礼不合,周云砚已懒得再说她。
说了也没用,她还能顺杆爬,做出让你更上头的事情。
他说他的,她做她自己的,不能说她丝毫不听,但可以说是完全没往心里去。
“云砚。”
血仙唤他。
寂静的夜里,周云砚眼不见心不烦,闭着眼睛开始睡觉。
“子湛。”
子湛是周云砚的字。
周云砚掀起一只眼:“你知道我的字?”
血仙:“当然。”
静了一会,周云砚问道:“你说我少时曾认识你,不知那时我俩关系如何?”
他十分好奇,他小的时候,是如何与这树精相处的。
血仙把玩他的头发,道:“你小时初见我便赞我好看,比如今洒脱许多。”
周云砚:“……”
那是洒脱吗,那就是孩童不懂事,看什么便说什么罢了。
血仙接着道:“关系自然是极好的,我知你悦我,才会来找你。”
周云砚听闻,心中叹了口气,这些他全都不记得了。就算记得,那也是童言无忌罢了。
血仙用他的发梢点着他的心口窝,道:“就算不记得也没关系,你必然会再次心悦于我。”
血仙的声音淡淡的,没有多少起伏,她说什么话都是如此,好似天生没有太多的语气转折。
但周云砚就是能从她的眼神与语气中,听出她的细微情绪,似乎很欢喜。
他沉默半晌:“……你说我……还会再次心悦于你?”
血仙淡淡的笑了,用周云砚墨黑的头发,在他的脖颈上来回轻扫。
“你们人惯会说谎,却骗不了我。”
血仙不会窥心之术,但精怪的直觉十分敏锐,周云砚看她的眼神不会说谎。
周云砚拂开扫他脖颈的发梢,似乎是无言般,闭目沉睡。
血仙将他的发梢摆成扇子的形状,学着戏台上的公子哥,遮住了樱桃小嘴,说道:“莫害羞,我也心悦于云砚。”
周云砚的无垢之魂极为纯净,若真心爱慕一人,便只容得下这一个人。
当初听到周云砚要成亲,血仙唯一的念头便是,谁要跟他成亲,她便吞了谁。
实在听不下血仙的肉麻话,周云砚左手快速的捂住她的嘴。
语气略带严肃道:“睡罢!”
血仙大眼睛眨了眨,道:“周云砚,你几日未洗头了?”周云砚捂住她嘴的时候,头发不小心进了嘴里,吃起来涩涩的。
周云砚从血仙嘴里将头发扯了出来,还好是黑夜,看不到他脸红。
他心里还想,他前日洗的头发,这么快就有味道?看来明日路过溪边得洗了。
身体不让摸,脸蛋不让碰,现在连头发都不让玩了。
血仙想到了一个词,特别适合周云砚。
身娇体贵。
接下来的日子,都在赶路中度过,过了俞燕山,就像过了一个分水岭,气候明显的发生了变化。
血仙每日变小,窝在周云砚的袍子里。
风沙逐渐变大,周云砚把她裹得严严实实的,生怕大风把她吹飞了。马屁股后边吊着的遁地虎,原来只是被马颠,现在经常被风吹的来回摇摆,肥嘟嘟的身材,活活瘦了一大圈。
晚上扎帐,夜风有些冷,士兵们坐在火堆旁烤火。
“还有两日吧。”
袁副将搓了搓手,望着月朗星稀的天空道。
他们这一次,虽说是护着周云砚回京,其实也是跟着沾光回家里看一眼。
周云砚搓了搓手上蹭的灰,右手习惯性的按了按衣襟,血仙从衣服里,像是回应他,推了推他的手掌。
“明日就把衣服换上吧。”周云砚说道,端起土坛子,抿了口酒。
边关的夜晚与京城边上没法比,越离近,晚上风越大,不喝点酒,在野外根本睡不着。因此每次路过俞燕山,周云砚都会带手下士兵吃一顿好的,再买点烈酒带上。
“今早就备好了。”袁副将轻车熟路的说着,摸了摸身上的衣料子,感叹道:“何时边关也能吃饱穿暖就好啦。”
他们身上的这身短打,料子上乘,回京时穿刚好,但回了边关,这身料子就可惜了。
黄沙地里滚两天,就跟麻布衣服没什么区别。
所以一接近边关,武将们都会习惯性的换上粗布短打,天冷时外面套上皮毛和软甲。
“将军,你说这次那白花花的东西,能种活吗?”袁副将所说的,是这次带回来的细棉。
周云砚也不知,边关的土壤种什么都难活,为了阻挡风沙,这些年守知县种了不少树,不能说一点用没有,但效果甚微。
一场沙风暴,种的树苗能死一半。
边关不止缺吃的,还缺穿的。绫罗绸缎基本不用想,百姓们大多穿麻衣,就连麻的收成也不是很好。
动物皮毛虽然可以用,但量根本不够。
所以这次他要来了细棉种子,死马当活马医,种来试试。
边关这个地界,连他们这一群大男人都得咬牙过,他怀里这个软乎乎的人儿可怎么办?
周云砚想,不然就让她回京吧。
他最初担心,血仙会做出对他家人不利的事情,如今他的想法已经改变。
与其让她跟着吃苦,不如让她回京享福。家里有祖母和母亲,他很放心。
第14章 14、到边关
夜晚回到帐子,血仙从他领口蹦了出来,一团粉蓉蓉瞬间变大,又成了让周云砚头疼的那只女树精。
血仙等着周云砚褪下软甲,从怀里掏出了梳子,道:“我给你梳头。”
周云砚叠软甲的手一顿,道:“不用了,你自己梳吧。”
即使两人夜夜盖同一床被子,他也不习惯如此亲密的举止。
血仙也不跟他啰嗦,等他坐下,血仙就爬了过去,半跪在他身后,一点一点给他顺头发。周云砚的发量浓密,浓黑坚韧,血仙很喜欢把玩。
周云砚僵了一下身子,就随她去了。
“血仙。”周云砚唤道。
“唰唰唰”,木梳在发丝中穿过的声音响起,倒有点像淘米的声音。木梳用了好多年,梳齿的头端被磨得圆润,力度均匀的划过头皮,传来了麻酥酥的舒适感。
血仙:“嗯?”
柔软的枝条从裙摆下伸出,像猫咪的尾巴一般,垂在周云砚的膝头,一甩一甩。
周云砚已经十分熟悉血仙的树枝,毕竟赶路的时候,血仙时常将手臂幻化成长长的树枝,挂在他脖子上荡秋千,吓得他每次都忍不住斥她胡闹。
树枝似是想要跟他玩,拍打数次他的膝头后,轻轻的缠绕住他的手指。
周云砚不敢动,怕一扯就像上次一样,把血仙扯残疾。
“再有两日就要到边关了,这几日我想,那里环境实在太苦,你还是回京吧。我会给你写一封信,你拿着去将军府,家中长辈自会将你安顿好。”
周云砚轻轻摸了摸手指上盘旋的树枝。
这柔软的嫩枝确实不适合跟他一起吃苦,他也舍不得。
“我不答应。”
血仙语气平淡的说道:“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无论身处何处。”
对于血仙来说,在哪儿她都能活得不错。
她拥有强大的武力值,打从开了灵智,就不曾惧怕过什么。
唯有一点,她不愿意跟周云砚分开。
这话周云砚听得心头一动,苦笑着摇了摇头,傻精怪。
“到了那里,你若住的不习惯,莫要忍着,一定要告知于我。”他随时做好让她回京的准备。
血仙收回梳子,身影一晃,就倒在了他的膝头,大大的眼睛从下仰视着周云砚,说道:“我不会让你一人去那荒芜的地界,到哪儿我都会陪着你。”
直到他的魂魄消逝,她与他都会纠缠在一起。
血仙收回枝条,拉起周云砚的手,放在了自己的头顶,道:“云砚,你摸摸我头发。”
夜深人静,帐子内外都静悄悄的,血仙的呢喃细语听起来格外清晰。
周云砚鬼使神差的伸出手,轻轻的抚摸血仙的头发,脸庞,软软的触感,却灼的他手心一片滚烫。
第二天清晨,周云砚一大早起来晨练。
无论天气如何,除了初见血仙的那天,他一天都没有停过。
血仙躺在帐子里,树根伸到外面去进食。
等周云砚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清洁过了身上的热汗,手里还提着一个包袱。
血仙好奇的凑过去:“这里面是什么?”
“粗布衣裳,还有些种子。”
周云砚从里面掏出了两套粗布衣裳,看起来已经穿了很久,边边角角已经起了毛边。
血仙再不识人间货,也能看出绫罗绸缎和粗布麻衣的区别,她问道:“为何要换成这种衣裳?”
老太君和将军府其他人,不说件件绫罗绸缎,起码也是舒适的棉衣。
周云砚若是想,他也可以天天穿的舒舒服服的。
可当身边的人,尤其是百姓都衣不裹体的时候,周云砚实在是穿不下祖母给他备的那些绸缎锦衫。
周云砚给血仙解释:“那边天气不好,这么好的衣服,穿着都可惜了。”
血仙:“向你祖母讨要不就好了吗,那个小老太太可是有许多私房,日日念叨着要多给你留些。”
血仙在将军府打了这么多年更,各个房里的钱财都放在哪儿,她知道的一清二楚。她对那黄白之物没什么兴趣,但观察人似乎都很喜欢。那些小厮丫鬟,得点碎银便乐得不行。
周云砚:“……莫称呼祖母为小老太太。你不懂,若只我一人穿得好,不如不穿。”他忽然想到了什么,问道:“血仙见过我祖母?”
他猜想,莫非血仙是将军府周围的某棵树?
“自是见过。”
不止见过,还一同看过好些年的戏。
在血仙眼中,确实没有将老太君看成长辈,那老太君才几十岁而已。
血仙在将军府听过,这绫罗绸缎都是用蚕吐得丝线做成,于是问道:“多养些蚕不就好了?”
“桑树养不活,其他的树也少,若是菜叶子,人都吃不上,哪有空余给蚕吃。”
周云砚趁着血仙说话,没对他动手动脚,赶紧换好了衣裳,道:“所以这次拿了好些棉花种子回来,也不知道能不能养活。”
边关没有这方面的农耕能手,都是靠当地人自己摸索。
血仙道:“你把种子给我。”
周云砚以为她想看看,便打开包裹,拿出来少许。
血仙是树精,这些花草树木再弱,也确实是她的同类。无论是嫩草、鲜花,甚至是苟延残喘的断枝,都有其灵性。
周云砚见血仙接过种子,对掌心的种子道:“你们容易活吗?”
周云砚:“……”
这么问种子,真能知道是否能养活?
周云砚看不到,但血仙能看到,一团透明的白绒绒从种子里飘了出来,颤颤巍巍的给血仙做了作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