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老婆很可怕——半娄烟沙
时间:2021-09-18 10:28:17

  在这些植物眼中,血仙就是整个植物界的食物链顶端。
  就算初次照面,也能嗅出血仙枝条中的血腥气。
  看来这树精不止在植物界横行霸道,想必连动物也吃。
  棉花薅了薅自己的白卷发,小声道:“小的们在日照充足的地方容易活。”
  血仙问周云砚:“边关日照充足吗?”
  周云砚一愣,答道:“日头很烈。”
  血仙点头,指着棉花道:“那它就能活。”
  周云砚:“……”
  他半信半疑的说道:“他们惧风沙吗?”
  棉花弱弱的道:“小的们虽耐旱,但没有风沙却是更好的。”
  “他们说,没有风沙是更好的。”
  周云砚叹了口气:“关键还是在这,那里还需多种树。”
  边关这个苦地方,愣生生让他这个将军都成了半个治风沙专家。
  血仙道:“种树?这有何难。”
  周云砚给她解释:“树根不深的,一场风沙就都吹折了。”
  血仙歪了歪头,道:“云砚,你怕是忘了,我是树精。”
  “你若是想让那边关变绿洲,对我来说也并非难事。”
  周云砚没想到血仙还有这样的本领,他道:“你此话当真?”
  血仙黑润润的眸子觑着他,道:“我若真有办法,你会快活?”
  血仙不会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她对天下苍生也没有救济之心。
  若不是周云砚心系那荒凉之地,她就算看百姓在她眼前活生生的饿死冻死,她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周云砚望着血仙笑了,他并不相信血仙有这样的能力,毕竟她十分孱弱。
  似是为了鼓励她,周云砚用哄孩子般的口吻说道:“若血仙真有这样的本领,我自然会快活。”
  血仙点了点头,不再多言。
  小棉花在一旁听得清楚。
  荒地变为千亩良田,黄土地上便眼皆绿,对于其他植物精怪来说可能散了几百年的修为都不够,但对千年树精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若这树精真能为人世间的生灵们出力,做成了此事,那她就是造福了这一整个边关的人们。
  有了树林便能遮风沙,有了良田,这些人们便能吃饱,是天大的功德。
  血仙才不在乎有没有功德,她只要他的云砚快活。
  因为周云砚是个呆子,别人不穿好衣,不吃好食,他也跟着苦熬。往年血仙是无法跟着来,既然她也跟着过来了,她就见不得周云砚吃苦。
  她要让她的云砚吃好的,穿好的,比任何人都要快活。
  迎面黄沙漫天,那松软的沙子随着巨风飘到了天上,犹如大自然的一片黄色沙帐。遁地虎耸拉着爪子,望着一眼看不到边的黄沙,不禁一脸悲怆。
  他七个老婆环绕,每天睡到自然醒的日子真正的离他远去了。
  这个破地方真的是太苦了!
  什么米油白面,想都不要想了,喝风吧!
  边关与京城截然不同,无论是环境,还是人们的精神面貌。
  京城里一片祥和歌舞升平,人们穿着各种各样的锦衫绸缎,头戴宝钗玉冠,犹如活在安乐乡。
  边关一眼望去,仿佛连衣服都被染上了土黄色,这里的人们就像黄土中奋力挤出来的绿草,坚韧不屈,洋溢着顽强的生命力。
  从周云砚带着士兵们进关,两边就不断有看热闹的百姓涌了过来。
  “将军回来啦!”
  “吃了没有,这有现烤出来的糙饼子!”
  ……
  看得出来,人们十分崇敬这个驻守边关多年,又为他们劳心劳力的少将军。
  这种百姓与官兵毫无隔阂的相处景象,是在京城绝对见不到的。
  血仙站在他的衣襟处向外望,这一路都急着赶路,她都不曾逛过集市。
  边关的集市虽不比京城热闹,但有着边关独有的风情。
  当地的女儿家们很少戴金饰,银饰居多。
  他们还会用其他材料,做出许多便宜,但是非常好看的首饰,头链,额坠,手链,点缀着铃铛与彩色的石头,走路时,链子随着步履摇晃,闪现出阳光照耀的美丽光泽。
  由于气候原因,这边的肉通常都会做成风干肉。沿途买肉干的铺子上挂着许多的红色肉条,远看就像漂亮的灯笼果。
  血仙未曾见过这些光景,竟比老太局台子上的大戏还要生动,让她看得眼花缭乱。
 
 
第15章 15、木辛古
  邻国三皇子府
  “法师!周云砚那厮回来了!”
  木辛古大刀阔斧的坐在木椅上,身后墙上挂着一颗化为白骨的牛头。他握着酒杯,目光沉沉的凝视着送信的探子,兴奋得对一旁的黄衣法师说道。
  那法师手里拿着一根断掉的拂尘,身披黄色镶金绸袍,胸前还带着一串大珠子。
  法师掐指一算,所谓的掐指,就是用大拇指从小拇指开始抠,一直抠到食指。禅意悠悠的拖着长音道:“时候已到。”
  木辛古听闻,猛的仰头,喝干了杯中酒,用力将铜器往地上掷去,有点怒摔的架势。
  铜器十分结实,在铺了动物皮毛的毯子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随后一路滚跑,沿路发出“咚咚哒哒哒”的声音,与厅内严肃的气氛十分不符。
  眼看着那杯就要滚到看不前的地方,木辛古冲着一旁伺候的人道:“……快把杯子捡起来!”
  伺候的仆人不太有眼力见,应了一声后,像追小狗一样,追着杯子就开始跑,好不容易才捡了起来。
  “拿着杯子滚出去!”木辛古怒喝道。
  “是。”仆人拿着杯子向外走,途中不小心被绊了一跤,杯子落地,再次滚跑“咚咚哒哒哒”。
  木辛古:“……!”
  两年前,在两国最近的一次交锋中,他大败于周云砚,还被周云砚百步穿杨,射穿了他的大腿。
  伤处至今仍有余痛,每到刮风下雨天,被刺的大腿缝里都会传来阵阵痛楚。
  自那以后,他就越来越不受父王的重视,兄弟们见他,也会明里暗里的劝他,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已经不再适合马上征战,不如就在府里了做个闲散皇子。
  木辛古不死心,他恨毒了周云砚,恨不得挖他的心头肉来吃!
  上次打了败仗后,两国一直维持着表面的和平,他也只敢在边关搞点小动作。
  前些日子,他再次向父王进言。
  他们已经蛰伏了两年,是时候再次出兵了,这次他必要拿下那边关城!
  可能是上次他出兵耗得财力与粮草有点多,也可能是上次死伤太过惨重,父王并没有答应,只想维持两国的和平。
  还用非常复杂的目光看向他,让他觉得十分恼怒。
  木辛古觉得父王老了,被邻国打怕了。
  在马上驰骋的父王早就不在了,如今就剩一个贪恋权势的老糊涂。
  木辛古看不到因为征战而备受其苦的百姓们,他心中只有一个执念,他要让周云砚死!
  正当他愁闷抑郁之际,因缘际会结识了一个法师。
  法师自称“黄陂法师”,一直辗转各地修行。木辛古见识过他的本领后,直接将他引到了皇子府,好酒好肉的供着他,还给他做了一件镶金法袍。
  并偷偷告诉他,若有朝一日他显贵了,必将他奉为国师。
  原本黄陂法师还有些犹豫,但木辛古又送金衣,又表衷肠的,黄陂法师一改推拒之意,有些为难道,既然三皇子如此重视我,本法师便只能肝脑涂地了。
  木辛古想让黄陂法师替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掠来他的心头大患周云砚。杀了还不行,他就要活的,他要自己亲自动手,慢慢的折磨那厮到死!
  黄陂法师的手下有五个能人,其中一个能日行千里,且极善于隐藏身影,特别适合去干拐子,人称千里手。
  “三皇子莫急,就算千里手没有成功,但他善于逃跑,可让他去探一探那周云砚,黄陂再去考量下一步要怎么办。”黄陂一副高人的模样,悠哉的说道。
  木辛古:“若是能一举成功当然是最好的。”
  他已经等不及要还周云砚这些年的“恩怨”。
  这厢,进了关里,周云砚先送血仙去了镇关将军府。
  “你先在此处好好休息,莫要乱走,我晚上自会回来。”血仙坐在他的对面,大眼睛左瞧右看,根本没在听他说话。
  周云砚:“……”
  “听到了。”
  血仙转过脸,冲他点了点头。
  “后院里有井,我刚给你舀上来一桶水,放在了后院,这里很少有人来,你若是听到了什么响动,你就变小,等我回来再说。”
  放血仙一个精怪在家,周云砚非常不放心,但他接下来还有正事,不便带她一起去。
  血仙掩唇打了个哈欠,道:“这是云砚的屋子?”
  周云砚还在想有什么没叮嘱到的,听到血仙的话后点了点头,道:“其他的屋子还没收拾,你先在这屋歇着,别嫌弃。”
  他很少回将军府,回来了也就用一用书房和他的寝室,其余的房间一直空在那里。他打算今晚先让血仙睡自己的房间,他去隔壁侧房睡。
  “我喜欢云砚的味道。”
  血仙说着倒在了周云砚的床铺上,长长的头发散落满床,拉起周云砚一旁的被子嗅了嗅。
  周云砚:“……”
  他清了清嗓子,视线从血仙脸上移开,有些不自在的道:“被褥这些日子都没洗,还是……莫要嗅了。”
  “没洗才好。”
  血仙将被子一拉,整个人都钻了进去,黑溜溜的眼珠微眯,看起来十分陶醉。
  周云砚对血仙是一点招都没有。
  说是说不了的,血仙落落大方,什么都能说出口,没说两句,他就会败下阵来。动手就更不行了,周云砚做不出对血仙动手动脚的行为。
  他若是敢碰血仙一下,血仙能立刻就扑上来,把他抱满怀。
  所以无计可施周少将军只能忙乱的交代几句,随后落荒而逃。
  血仙饶有兴趣的看他手忙脚乱的背影,裙底伸出一根枝条,慢悠悠的抽打着床铺,就像一脸餍足的猫咪。
  血仙喜欢这个地方,到处都是周云砚的味道。他用过的被子,睡过的床铺,穿过的衣服,到处都是周云砚生活过的痕迹。
  从他十四岁到十九岁,血仙昏睡的五年里,没有看见过的周云砚,就是生活在这里。
  躺了一会,血仙从床上爬起,拉开了房门。
  刚才进来的时候她简单的看过,这里真是太小了。
  血仙常年在京中的将军府里穿梭,见识过将军府的广阔之后,再看这里,还不及将军府的一座院子。
  虽说是镇关将军府,但原来就是个富贵人家的院子,后来被用来做将军府。在边关这吃不饱的地界,也就没人在乎那么多。
  周云砚也是个不挑吃穿的,换个牌匾就当将军府了。若是周家老太君看到孙儿居然住的这么简陋,估计又得心痛了。
  按理说,再简陋的将军府也得有十几名士兵严密的看守,周云砚用不着,从白日到黑夜,只需两个士兵在门前守着,来回换班。
  士兵们通常也不会进到院子里来,所以血仙在院子里走来走去也没人知道。
  见血仙出来,等候在门边的遁地虎做了个揖,他已经变成了人的模样,佝偻着身子坐在门口。
  血仙看了他一眼,道:“你去把门口那块地里的死根刨出来。”
  这院子里有几处花圃,里面都是死花烂根,看起来已经好久都没有人打理。
  遁地虎刚变成人形,就被血仙叱令变回了土鼠,勤勤恳恳去挖地。不愧是挖土家族,不出一会的功夫,遁地虎便将前院的的地挖好了。
  血仙袖子一挥,方才还什么都没有的花圃中就长出了许多嫩绿的芽,嫩芽随着微风快速的生长,不一会便长到了及腰的高度。
  花骨朵像一个个破壳的鸡蛋,绽放出一朵朵姹紫嫣红的好颜色。
  待两边花圃里都变得五彩缤纷,血仙觉得少了点什么,手指在空中点了点。
  花坛旁迅速的长出一颗树,树木同样快速的生根发芽,不一会便超过了院墙的高度,枝头结起一朵朵硕大的花朵,红得沁人心脾。
  在大门守着的士兵听到响动,向后望了一眼,对身边的人,奇怪的道:“将军院子里何时种了棵地荷花?”
  另一个守卫的人也回头望了眼:“以前就有了吧,可能才长到这么高?这地荷花开得好艳啊。”
  整理完了院子,血仙又走回房中。
  周云砚的屋子是典型的单身武官房,遍眼所及没有一点新鲜的颜色。
  血仙甩了甩衣袖,她方才抱着的被子就变成了柔软的粉色,桌子上的白色茶壶,上面逐渐显现出了花朵的形状,好似用染料画上去的一般,栩栩如生。
  不知自己家里已经被装点成一片花海的周云砚正在与守知县讨论种棉花的事情。
  守知县摸着手里的种子,有些发愁的说:“这种子,能种活吗?”
  周云砚放下茶杯,想着血仙之前告诉他的话,说道:“这种子耐旱,喜日头,可以先少种一些,看看收成。”
  守知县道:“当真?你听何人所言?”
  周云砚:“……听,一位善于农耕之人说的。”
  守知县叹道:“那姑且先试一试吧。若是那善于农耕之人也能来边关就好了。”可惜,他们这留不住人。
  放下种子,守知县面带歉意的道:“周兄你堂堂镇关将军,每日还要帮我操心这农耕之事,守某实在是愧疚。”
  周云砚摆摆手:“我既是镇关将军,这关里的大事小情都与我息息相关,守兄莫再说这般话。”
  守知县好一番道谢,才想起来周云砚此番归京是为了定亲,忙问道:“周兄定亲之事如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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