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老婆很可怕——半娄烟沙
时间:2021-09-18 10:28:17

  受到“股东”的启发,余水月做了个假身份,用涂欢教的钱开了个镖局,之所以没有打涂欢教的牌子,就是怕普通人会惧怕他们的名头,或者怀疑他们吞货。
  孙辉鄞安静了一段时间后,又来找余水月了,余水月只把他当成个解闷子的,道:“又有何事?”
  孙辉鄞说,他认识了一个人,说是想与涂欢教合作谋大事。若是成功了,就是天大的好事,泼天富贵一辈子都花不完!
  余水月知道他不靠谱,但没想到他还能被这种话骗到,兴致缺缺的问:“什么好事。说来听听。”
  孙辉鄞左右瞧了瞧,煞有介事的凑近。
  余水月:“你离我远点。”
  孙辉鄞又露出了受到侮辱的表情,他努力的整理了一下绷不住的笑脸,捂着嘴,悄声道:“前朝秘事,光复大事!”
  闻言,余水月脸上的表情消失了。
  就像流干了水分的石版画,变得坚硬又冷漠,让人感到深沉的压迫感。
  孙辉鄞不自觉缩起了肩膀,被余水月看得心中忐忑:“教主,怎,怎么了?”
  余水月深深的看了他一眼,道:“武林与朝廷向来不接壤,涂欢教以前不会,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
  她没想到,孙辉鄞还是个吃了雄心豹子胆的老鼠。
  一个不好,是会撑死的。
  孙辉鄞呐呐的张张嘴,涨红了一张脸,活像脱水了的红麟鱼。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没有暗射任何一篇大男主爽文!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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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辉鄞的戏份不出三章
  因为水月这个女主嫌他膈应……
 
 
第40章 7、书中界
  从那以后,孙辉鄞就沉寂了,安安生生在山上呆了几年。
  听教中人说,他最近总往隔壁山头跑,说是去什么写生。
  荒山野岭的,也不怕被豺狼虎豹叼走。孙辉鄞的那个老仆,山前山后的跟着他翻山越岭,都要累掉胯了。
  余水月没再管他,因为有其他的事情绊住了她的脚步。
  她发现自己近来经常头疼。
  刚开始是短暂的阵痛,慢慢发展成整天整夜的头痛,就像一根钉子从天灵盖往里钻。
  过了一段时间,她开始出现突然陷入昏睡的症状,随之而来的是全身筋脉逆流,每日都会呕血。
  她第一个反应就是,练功走火入魔了。
  她招来钱大夫给自己看病,钱大夫也没看出个所以然,回去抱着医典翻资料,一点头绪都没有。
  她一天天的消瘦下去,病得越来越严重,整日卧床不起。
  石榴、黄鹂和百雀每天轮流守在床边,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看得她心烦。
  于是就把她们都撵走了。
  除了送饭,其余时间不许进她的屋子。
  她知道,她命不久矣。
  有一天她醒来,忽然发现自己置身于荒郊野地里,她出声唤了唤,没有人回应。只有她自己的声音,虚弱的回荡在丛林间。
  她动了动手脚,虚弱的一点点往外爬。
  看来是有人,想让她死在这荒山老林之中。
  天色逐渐昏暗,余水月望着深蓝色的苍穹,在心底默默盘算,究竟是谁这么恨毒了她。
  崎岖的山路上空无一人,只有动物穿梭过草丛的声响。
  余水月趴在草丛中,艰难的用手指从袖口的暗兜里掏出暗器。
  想着若是有野兽来了,她就缠斗一二,总要死得体面一些。
  忽然,远处传来一串模糊的马蹄声,余水月听着它由远及近,不由得高声呼喊“我有银子!”
  这种时候,呼喊“这里有人!”是行不通的,钱财能使鬼推磨,自然能盅惑得了人心。
  余水月听那马蹄声越来越近,借着昏暗的天色,看到一行人从远处而来。领头人身着白袍,骑着一匹白色的骏马。
  来人似乎不怎么会骑马,紧紧拽着缰绳,在马背上东倒西歪,每次他快掉下去了,旁边的人就不着痕迹的扶他一把。
  余水月的眼神早不如她的鼎盛时期,她微微眯眼,看清了马背上坐着的人。
  那个东倒西歪的白色身影。
  很俊美的一个男人,眉眼精致,就是冷冰冰的,眼神里都仿佛结了冰碴子。
  那一坨冰碴子被高大的白色骏马颠的七零八碎,看得出来,他很不会骑马。
  由于男人身着白衣,与白色骏马仿佛融为了一体,就像一个人面马身的动物。
  余水月见他收紧了缰绳,慢慢稳住了马匹的脚步。
  余水月眼神飘过男人的官服与腰间配牌,看来是一个当官的。
  她现在能保持清醒,全凭着一口气吊着,这帮人要是走了,大半夜再难遇到他人。
  更别提,就算有人经过,听到深山老林里传出女人的叫喊声,谁敢接近?
  “我是涂欢教教主。”
  眼前这个男人显然不在乎银子,相对而言,涂欢教教主的名头,说不定能稳得住他一二。
  男人冰凉的眸子打量她半晌,给身后的人做了个手势。
  余水月心里一松,很好,她应该能死得体面一些了。
  男人将她救起,还给她找了个大夫。
  当然不是无偿的。
  做了涂欢教这么多年的教主,江湖天下事,余水月知道得不少。起码能替自己换来一个薄葬。
  不必担心死后尸体被野兽啃食。
  大夫的表情就是一脸“这女人没救了,准备摆丧吧”,白衣男人神色未动,做了个手势,应是让人领着大夫去抓药。
  不用大夫说,余水月也知道,自己就是这十天半个月的事儿了。
  男人每天都会来屋中,问她一些关于山贼和西城的事情。
  余水月都要死的人了,懒得去想他是谁,为了什么来西城,总之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男人救她,就是为了知道一些常人所不知道的事情。
  礼尚往来。
  但他从来没有问过余水月为何会在荒山野岭,又为何成了这副鬼样子。
  余水月当然也不会主动提起。
  两人一个坐着,一个躺着,一个脸色苍白,一个形如枯槁,气氛却格外的和谐。
  可能知道她要死了,白衣男子对她少了几分戒心。
  他经常会坐在她房中沉思,一坐就是一下午,余水月大多数时间昏睡,偶尔清醒,跟他说两句话。
  倒是品出了一丝悠然静好。
  她心中感叹,人要死了,就算是她,心里也会有些软塌塌的,不利落。
  有一日,余水月又开始呕血,她已经习惯了,拿起手帕擦了擦嘴,随口叹道:“嘴里没味道,想吃点甜的。”
  茶桌前坐着的男人没说什么,下午她房里就被送来了一盅甜羹和一包桃花饼。
  从那往后的每一天,一直到余水月咽气。
  她房中日日都会被送来这些甜兮兮的吃食。
  余水月吃着甜羹,认认真真的看了一遍男人的脸。男人似乎有些水土不服,惨白的脸上挂着淡青色的黑眼圈,看起来十分疲累。
  瞧着这张芙蓉面,余水月心想,若是有下辈子,她也可以学一学田螺姑娘。
  男人大约是身居高位,所以举手投足间总是拿着点范儿,看人的时候不会直接看向你的眼睛,先是漫不经心的耸拉一下眼皮,再慢慢的抬起视线。
  他不经意的转身时,官服上绣着的那只虎头独角的神兽正对上了余水月的眼。
  狰狞的神兽在背光处闪着邪魔般的艳色,一双圆目微阖。
  无怒意,无慈悲。
  余水月望着这只长相不讨喜的神兽,无力的抬起两根手指,全当跟它打个招呼。
  男人提步向外走,衣服上的阴翳向下滑,刚好遮住神兽的身子,就像神兽害羞般,退到了暗影中。
  余水月扯出来了一个无声的笑。
  谛听,谏皇司。
  ……
  余水月走的那天天气很好,是梅雨季节少有的好天气。
  她走的非常安详。
  那日她忽然精神状态特别好,慢悠悠的从床铺上支起身子。
  从微敞的门缝中向外望,看到了阳光,绿草,还有听到小厮报信,紧忙赶来的男人。
  余水月用视线描绘了一下他的眉眼,淡淡启唇道:谢谢。
  余水月之前跟孙辉鄞说的并不是谎话,她确实不沾染朝廷事,但有些人她还是听闻过的。
  比如说克死了两任妻子,还热衷于“大义灭亲”的柳白昭。
  好事不出名,坏事传千里,就是这么回事。
  这么俊美的恩公,她若有来生,一定得好好报答他。
  所以余水月再次醒来的时候,她是十分诧异的。
  她还没死?
  余水月警觉的向四周望去,四周白茫茫的一片,她以为是棉花,于是伸出手去摸,却发现那一片白茫茫的东西像雾霭,一摸就从指缝中溜走了。
  眼角看到自己的手,余水月惊了。
  这不是那双卧病在床之后干枯瘦弱的手,而是她生病前,那双长满薄茧的有力双手。
  再低头看自己的身体,她还穿着临死前套着的那件白色内袍,只是里面的身体换了样子。
  她也许真的死了,不然这些都没有办法解释。
  那么她现在在哪?
  阎王殿和奈何桥呢,怎么只有这一片白茫茫?
  “哗啦”
  忽然,身后不远处传来了书本快速翻过的声音,余水月猛地转头看去,就见方才什么都没有的白雾地面上,被放置了一本书。
  余水月提声喊道:“请问能否露出真容?”
  白茫茫的一片,没有人回答她,仿佛那本书原本就在那里,没有任何人出现过。
  余水月环视周围,踱步向那本书走去。
  她并不喜欢读书,看清封面上的名字后,就更不想读了。
  书名叫做《穿越武林世界的我去一统天下》,用的是她看惯了的繁体字。
  余水月皱眉,这是什么意思?
  与那本书默默无言的对峙了一刻钟,余水月还是把书拿了起来。
  看到主人公的名字,余水月才开始有了些认真,因为他叫“孙辉鄞”。
  故事的开篇,讲的是一个余水月无法想象的世界。
  孙辉鄞从小生长在一个和平稳定,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但他并不满足,整日挥霍大把的光阴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
  他时常怨天尤人,抱怨原生家庭不够好,抱怨女朋友嫌贫爱富,抱怨老板不会挑选人才,没有看到他这匹千里马。
  似乎除了他自己,别人都以为他是只骡子。
  书中描绘的世界,是余水月这个在古代武林世界土生土长的人,所没有办法想象的。
  文明社会?什么是文明?她看了看,明白了,像她这样的,在文明社会就属于“安全隐患”。
  文明社会的人们不会武功,出门都靠飞机,轮船,轿车,最次也要自行车。
  余水月想起孙辉鄞做的那辆自行车,她不由得皱眉。
  孙辉鄞那么眷恋文明社会,以至于到了余水月的世界,还要去做文明社会才会有的东西,那为什么不在原本的世界好好活,反而要怨天尤人?
  但余水月仍然认为,轻功比轿车好。
  尤其看到书中写孙辉鄞因为醉驾去世穿越了之后,余水月更加坚定了轻功好的想法。
  穿越之后的故事情节,在余水月的眼中来看,很多都是胡说八道,她几次三番忍住了撕书的冲动,想看看最后的结局是什么。
  孙辉鄞穿越到了一个架空的世界,原身的主人已经咽气了,他刚好借尸还魂。
  醒来发现身边有一个老仆,老仆告诉他,他从山上摔了下来。
  在现代社会郁郁不得志的孙辉鄞发现自己穿越了,容貌比原来更潇洒了之后,他刹那间宛若新生,他觉得自己就是发现了新大陆的哥伦布!
  这片古代的土地,需要他去发掘,去改造,去解放思想!
  想到其他穿越异世前辈们左拥右抱的幸福生活,他觉得他也不差什么,也可以娶七八个老婆,在这里尽享人间富贵。
  尤其当他听老仆说,他是前朝皇族的遗孙,传国玉玺还在他这之后,孙辉鄞热血沸腾了!
  这就是他来这里的使命!他就是来推翻新政的!
  孙辉鄞知道自己在哪儿了之后,他用自己不太灵活的思维,在一刻钟之内规划出来了未来的奔死方向。
  作者有话要说:  明日让他领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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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这真的是一个报恩的故事
 
 
第41章 8、再为人
  孙辉鄞回想他看过的穿越小说,总结出来了一个男主定律:书中男主都是有机缘和妹子的!
  大多时候,机缘与妹子呈相辅相生的关系。
  听闻山上有个家大业大的涂欢教,孙辉鄞的“男主雷达”瞬间发动!
  涂欢教教主还是个女人?
  好啊!这就是妹子!是后宫!
  孙辉鄞再看涂欢教,就仿佛能想象到他未来带领着涂欢教去造反的盛况了,还有个美人教主为他披荆斩棘!
  看到这本书的“美人教主”现在就想钻进书中一掌劈死他!
  书中将余水月描写成了一个不懂风情,言语粗鄙,大字都不识一个的武林莽妇!
  莽妇!看到这两个字,余水月怒极反笑。
  孙辉鄞望月背古诗,正常女子都应该倾慕于他的才华,可余水月居然问他“那俩人哪来的?”
  再比如说,孙辉鄞想发明自行车推动人类的科技发展,建造自己的科技王国,让余水月这种古代土著只能对他的才华望而生叹。
  可惜,余水月艺高人胆大,用不到自行车这个东西。
  孙辉鄞怒急攻心,他也不会其他的了,想着要不然就露出真身,用前朝遗孙的身份征服她!
  谁知,余水月让他的希望再一次落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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