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修阳从角落里推出他的摩托机车,帅气跨坐,他给林宛丢来一个头盔:“走,送你回家。”
陆修阳家离废弃工厂街区很近,也就几百米的路程,与林宛家相距四五公里。
抱着头盔,林宛笑了笑:“哎,你走路回家吧。”
“你要开车?”
“嗯。”
陆修阳的机车,林宛开过两次,第一次有点害怕,第二次只感觉很爽,那种让风贯穿身体的感觉很畅快,她很喜欢。
迟疑了一下,陆修阳丢来一串钥匙:“那你开车注意安全。”
林宛笑了:“谢了,修哥。”
林宛很少叫陆修阳为修哥,也只有高兴的时候才叫上两声,显然这声修哥很受用,陆修阳脸上堆满了笑意:“慢点开啊!到家给我发信息!”
林宛跨坐上了机车,戴上黑色头盔,这才给他比划一个OK手势。
“我走了!”
“嗯。”
转动机车油门,车子慢慢驶出空旷无人的废弃街道,最后进入灯光闪烁的城市道路。
江河城没有多少高楼大厦,城市建筑杂乱无章,道路两旁的路灯偶尔坏了两盏,便是这个城市的常态。
其实如果按照短途路径,林宛只要开车二十分钟就能到家,而她特地绕了远路,将车子开进城市最繁华的街区。
西巷街区,仍有年轻人在逛街,路两旁店铺门大敞,服装店铺有音乐舞曲宣泄而出,更有喇叭不断重复打折活动,城市的喧嚣声流于耳畔。
林宛慢慢减速,偏头欣赏城市的夜景,城市灯光有点乱,有点杂,但对她来说,这是她的世界里最繁华地段,哎,她真想去大城市好好看一看。
等她十八岁,应该就要出发了,前往让刘哥落败的那个城市,京市。
一边骑车一边冥想,忽而,林宛被一个高帅身影吸引。
那男生站在路边,似在等待着什么,微风中,他一头蓬松黑色长发浮动,脸上一幅金边眼镜在泛光,他的侧颜白皙俊逸,宛若冰雪一样的雕像,他身上披一件黑色外套,黑色外套衣袖在风中斜斜地晃着,使得他身上竟莫名多了一丝优雅。
周时雨......
在路边撞见他,林宛有些意外。
车子减速,在他面前停靠,林宛摘下头盔:“阿雨,好久不见?”
周时雨愣了愣,目光直定定落在林宛俏丽的脸庞。
“怎么?不认识我?”
他摇头,终是开口:“你晚上,怎么还在外面?”
“哪里晚了,大家夜生活才刚刚开始。”林宛笑了笑。
一时不知道怎么说她,周时雨干脆沉默。
“你在等车么?要不要我接你回家?”
周时雨回头看酒店地下停车场入口,周家私家车还没有开出来,他回头看了看林宛,没有直接拒绝。
算起来,他已经四天没见到林宛了。
“车子是谁的”他问。
他当然不会忘记,林宛跟别人坐机车的画面,如果他没记错,坐的还是这辆机车。
“我一个朋友的。”
“关系很好?”
“对,关系最铁。”
“嗯。”
他淡淡应声,表情很淡。
见他不动,没有要上车的意思,林宛伸手牵他手腕,晃了晃:“上来,我都好久没见你了,我带你去兜风,我开车很稳的。”
可能是这句“我都好久没见你了”触动了神经,周时雨凝视林宛的脸,看她灵动漂亮的眼睛。
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喜欢亲近林宛,她很漂亮么?可在京市,他见过的漂亮女生不少了,且都对他都十分殷勤,百般讨好,她们或许是真的爱慕他,或许是冲着他的长相,又或者冲着他周家二少爷的身份。
所有人当中,他唯独只愿意让林宛靠近自己,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我开车是真的稳,你信我。”林宛继续推销自己。
周时雨终于点头,从街区台阶踏下路面,长腿一跨,他稳稳坐在林宛身后,随后将黑色外套披在林宛身上:“初秋了,夜风凉。”
肩膀突然暖乎乎的,林宛偏头一看,才发现他的黑色外套,衣服上有他的气息,若有似无,挠人心扉。
她喜欢他身上的味道。
“害,不用,你知道我经常运动,身体很健康的,这种天气一点都不冷。”
周时雨没理她,接过她手上另一个头盔,低声道:“走吧,去兜风。”
没再坚持,林宛把好油门:“阿雨,抓紧我。”
他靠过来,身体微微贴她的背,两个人都能感受到彼此的温度。
“抓哪?”
他的声音响在耳畔,低沉磁性,又带几份男生特有的清朗。
林宛脖子起了鸡皮疙瘩,不是他声音肉麻,是......太好听了,仿佛挠到她的痒点了,感觉脖子和头皮都苏苏的,偏偏他是无辜的,他并非有意撩拨她。
“你冷?”他又问。
他可能看到她的鸡皮疙瘩了。
林宛局促地笑了笑:“没有。”
说着,她牵他的手腕按在她腰侧,示意他扶住她的腰,林宛这才慢慢转动油门:“出发咯,走起!带阿雨去兜风!”
周时雨轻笑。
林宛找话茬问:“你笑什么?”
车子已经在慢慢启动,他怕她听不见,低头在她耳边说:“有汗味,酸酸的。”
他在说林宛,林宛一晚上都在跳舞,出汗不少,有汗味自是不必说,但汗味被男神闻到了,多少有点尴尬。
“我今天跳舞了,你别介意,开车很快就有风了!”
周时雨笑了笑:“嗯,没关系的。”
第11章 他是周氏的后人
一个小时前,周时雨坐在酒店包厢里,面对一位珠光宝气、漂亮优雅的女人,那是他的妈妈,特地从京市赶回来看他一眼。
周时雨的妈妈叫朱雅丽,生于言情书网,父亲是京市某大学校长,母亲是京市作协主席,朱家上至三代,皆是享有社会威望的知识分子,就连周时雨最没出息的舅舅,都是美国金牌大学博士毕业,如今是一位赫赫有名的金牌律师。
就这样从小衣食无忧、备受诗书熏陶的女人,最后嫁给一个比她大十五岁的男人,成为周正茂的二婚妻子,还爱得那么卑微。
周时雨一直看不懂自己的妈妈,她为扮演好妻子、好继母的角色,对她的丈夫,以及丈夫前妻的孩子照顾得无微不至,唯独对他疏忽漠视,陪伴的时间最少。
作为妻子和继母,朱雅丽都做得很好,但作为母亲,她显然是失职的。
就如此刻,她来老家看望周时雨,也不过是抽空来一趟,和他见面吃饭,关心关心他的身体状况,便要匆匆离开江河城,然后坐飞机返回京市,回去陪伴她的丈夫。
周时雨借口去洗手间,离开包厢出来透气,对于母亲的探望,他没有多欣喜。
当他站在酒店门前吹风,看这陌生又平静的小城夜景,却遇到了林宛。
此时——
机车在城市道路中穿行,一排排路灯向后倒退。
一路,风很大,呼啸着穿过他们的身体,脑子彻底放空。
“周时雨!兜风舒服么!”
风大,林宛只能大声喊话。
周时雨挂断响个不停的手机铃,将脖子绕过来,下巴贴近她肩膀:“嗯。”
“你为什么来江河城?”
借此机会,林宛想要了解他更多。
江河城不是什么好地方,尤其是学校,学校比不上大城市的学校,江河高中每年过一本线的人数不过几十人,且分数都不高。
这里学习氛围不好,师资生源都不怎样,家长也不够重视,即便关心孩子的学习,也没钱给孩子请家教,或者报补习班。
“小城空气好,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他说。
他没有说关于自己身体的事。
“阿雨,你是从京市来的?”
“嗯。”
“哈哈,我的梦想就在京市。”
“是什么?”他问。
林宛:“这辈子与艺术成婚。”
周时雨:“......”
“哈哈,通俗的说,是想成为一名厉害的舞者,能在京市买一套大房子,然后接我奶奶去享清福。”
周时雨沉默,他忽然知道他为什么喜欢林宛了,她身上有太多他没有的东西。
在京市,他喜欢在满是绿植的院子里遛鸟,品茶,练毛笔书法,偶尔跟所谓的“京城四少”中其余三少聚在一起玩乐,诸如坐游艇出海、包场玩台球、出入私人会所等,说实在的,他那几位朋友,品味都不怎么样,和他们在一起,更多只是为打发时间。
和很多阔少的生活一样,他的人生一眼到头,慢慢成长、玩、找女人、玩够了结婚,从生到死都在做合格的败家子。
而林宛身上有一股劲儿,一种蓬勃向上的劲儿,说不清是什么,那似乎能燃烧出很多热情和火光,让她看起来更像一个活着的人。
他不说话,林宛也安静下来,只有风呼呼吹响。
机车在市区走了半圈,林宛又问了一句。
“你家在哪里?!”
“江河公园。”
心咯噔一下,谁家住在江河公园里?要是别人说这句话,林宛只会当笑话听听,但是周时雨......她想到那栋古堡别墅。
老人们说,古堡别墅的主人姓周,周时雨姓周。
“你家在公园那栋别墅里?”
“嗯。”
迎面的风很大,林宛肩膀上的外套坠落,她的衣服似乎灌满了风,发出低低的呼呼声。
她沉默了,感觉一切都变得魔幻。
曾几何时,她还羡慕住那栋房子的主人,而那位周氏后人,现在就坐在她身后。
周氏,是小城居民感到神秘又向往的家族,尽管它在小城销声匿迹几十年,却常常被年长的老人津津乐道,若不是公园里那栋古堡别墅,很多年轻人一定怀疑它的存在。
大约十分钟,车子抵达公园门口。
此时,公园大门紧闭,远远能看见古堡建筑四周的霓虹灯,灯光曾暖黄色,在夜晚勾勒出古堡别墅的完美轮廓。
不知道为什么,林宛忽而在想,这鸟语花香绿树成荫的江河公园,会不会是周氏家的院子呢?后来主人离开了,才允许小城居民进出游玩......
这种家庭的男孩子,她居然带他去吃豆腐花,吃鸡丝冷面,吃糖葫芦......
在林宛发呆之间,周时雨慢慢下车,他将头盔递给林宛,然后拨开林宛头盔上的目镜。
“怎么不说话?”
风起,他身上的淡香忽明忽灭。
目光落在他清俊的脸,林宛胡乱找话题:“你近视了?”
他今天戴金边眼睛呢,看起来斯斯文文,很有知识分子精英的样子。
“一点点,度数不高。”他说。
林宛笑了笑:“哦,那我先走了。”
他默了一会儿,似还想说些什么,终究只是点头:“很晚了,路上小心。”
“那再见!”
“嗯。”
林宛回到家,是晚上十点,这个点回到家,自然要迎来奶奶一顿臭骂。
不过闻到林宛身上的臭汗味,老太太知道她是去跳舞了,也就不再说什么。
林宛很像她爸爸妈妈,那热爱舞蹈的劲儿,早就融化在她的骨血里,老太太拿不住她为舞蹈跃跃起飞的翅膀。
简单吃了点东西,林宛去洗澡,随后躺在床上发呆。
透过房门看过去,奶奶坐在缝纫机前缝补一条围裙,她头发花白,背影佝偻,与墙体斑驳的石灰墙融为一体。
林宛在床上翻滚,心想,林宛啊林宛,你喜欢的男孩子,跟你阶级差距这么大,你要站在怎样的高度,才能够到他的肩膀?
——
自从陆修阳发火事件之后,社团成员练舞进度大大提升。
因为时间赶,大家一有时间,就聚集在一起练舞,中午晚上都不放过。
这样一忙起来,林宛便不再关注周时雨。
她虽不特别关注,但总有消息进入她耳朵里。
比如,周时雨抽屉里的情书多达十几封,还是他从抽屉里抽书包时,情书哗啦掉地,大家才知道,他藏了这么多女孩们羞怯晦涩的爱意......
比如,四班班花对他示好,每天变着花样给他送小甜品,甜品上面贴便签纸,上面写着甜蜜蜜的话......
比如,隔壁职校的女生,为目睹男神的容颜,每天都在校门口成群溜达......
综上所述,他惹的桃花情不少。
倘若女生们知道他住在古堡里,那古堡由无数财富、权势、地位铸就而成,会不会觉得高攀不起呢?会不会觉得自己身上百来快的裙子,几十块的口红,以及几块钱的发夹,太过廉价了呢?
体育课,难得一班和二班同时上课。
所有人列好方块队,夏莎偷偷从衣服里拿出相机,试图偷拍一班周校草。
周男神站最后一排,高高帅帅,眉目清俊。
“宛宛,你让开一点,你挡到我了。”夏莎扬眉,示意林宛配合工作。
林宛往后退半步,然后顺应夏莎镜头的方向,回头看一班的周时雨,却没想到他也在看她,目光不期而遇。
他的表情很淡,目光很浅,像一片羽毛轻飘飘的。
“哎,我怎么感觉被他发现了?”
夏莎缩了缩脖子,胆怯地收起相机。
林宛搭她肩膀,心不在焉道:“嗯,所以别拍了。”
下午三点,太阳火辣,学校操场像一块巨大铁锅。
一等到体育老师喊解散,大家都向小卖部聚集,有人买冰棍,有人买冰水,有人去蹭吃蹭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