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魔王娇养指南(上)——风行水云间
时间:2021-09-20 09:31:05

  燕三郎边听边吃面,一语不发但心底明白,动手脚的不是柳肇庆而是端方。杨衡西疯了,梅晶放弃了他,胡成礼和马红岳又已经离开,端方要对一个疯子下手是轻而易举。
  去年马家老大死了,现在杨衡西死了,昔日柳家的仇,端方算是报了一大半,没有对柳老头食言。
  燕三郎吃掉最后一口面,把汤也喝干净了,才擦了擦嘴:“结账。”
  吃过饭,他就回去收拾行李。
  如今这件事已经尘埃落定,他在本地的任务业已完成,可以继续上路了。
  他突然问千岁:“他服用了你的药物?”
  “必然。”白猫趴在桌上,闲适地看他忙来忙去,“我精心提炼的药物见血封喉,事后查验也只能得出枯竭而死的结论。柳肇庆原就五内俱衰,随时都会死掉,这结果没人怀疑。”
  药是柳肇庆要走的。这老头子也倔得很,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受审,于是求她一颗药丸,随时可以结束性命的那种。
  “什么时候死,我想自己说了算。”
  燕三郎想起柳肇庆说过的这句话,不由得怔立原地。
  千岁笑道:“怎么,同情他了?”
  “不,他不无辜。”燕三郎摇了摇头。
  复仇是个正当理由,知悉柳肇庆遭遇的人大概也都觉得他可怜。可是燕三郎没忘掉,柳肇庆也是商队截杀案的真凶!
  那是大几十条人命,他说家人无辜,那么被他枉杀的几十个人就不无辜了?下了地府之后,自然有人跟他清算一笔总账,那就无需人间费心:“只能说他求仁得仁。”
  从杨衡西、马红岳两人公布悬赏以后,柳肇庆就明白,商队截杀案是一定要出个结果的。杨衡西、马红岳办不到,所以他们二人被踢走,如果端方也办不到,他在梅晶心目中的地位,也会大打折扣。
  从这时起,柳肇庆就有了决断。反正,他已经活不久了。
  端方如果有顺利执掌衡西商会的机会,老头子就会把自己献出去。当地人都知道他和衡西商会的仇怨,借机报复也是很合理的行为动机呢。
  那么在梅峰长和外人眼里,“抓到”凶手的端方不仅成功替衡西商会收拾了烂摊子,还挽回了被劫走的多数赃物。尽管衡西商会这块招牌一定程度上会受影响,但他已经努力把损失减轻至最小,并且安抚了受害者情绪,又保住了梅峰长的声誉。
  最后这一点,尤其重要。
  所以,端方还是梅峰长身边最得力、最完美的徒弟。并且经过这次试炼,他基本可以坐实了衡西商会新东家的交椅,梅峰长会更器重他。
  鸿远商会和衡西商会的比拼,到这时才落下帷幕,以前者吞并了后者为结局。不仅杀掉对手,还要把对方的心血和成就也一口吞掉,让对方十年的努力都变作一场笑话,这才是柳老头子的夙愿。
  千岁打了个呵欠:“你没把真相告诉柳老头,是因为那个交易条件吧?”
  燕三郎轻轻“嗯”了一声。
  这是刘一召当日留在孙家小院门钹里的情报,燕三郎一直留在手里,虽然看不懂,但谁也没有交付。直到他弄清端方、柳肇庆和衡西商会之间的纠葛,才明白这个字条背后的意义:
  端方根本不是柳肇庆的孙子!
  柳肇庆的庶孙自幼体弱,被送往松平村的赵氏家中抚养,可惜只活到十岁就不幸淹死了。不久以后,柳昭东一家三口遇害、柳肇庆被衡西商会伏击重伤、鸿远商会解散。
  柳肇庆脾性坚韧,在鸿远商会解散以后并不想着颐养天年,而是一门心思报仇。他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自己还有个二孙子被养在乡下,正堪一用!
  他派人来松平村接走柳家庶孙时,赵氏应该愁坏了,正主儿死了呀。
  但这女人也是极有胆量,看着自己儿子也是十岁,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就用他顶替上去!
  她当然也有私心。儿子跟着她没前途,在村中呆上一辈子,到死都是个默默无闻的农夫——就像她一样,可惜了一身的好资质。
  但是在柳老爷那里,她的儿子却可能飞黄腾达!
 
 
第182章 出身决定一切,除非……
  柳肇庆和庶孙分别多年,早记不清孙儿面貌。孩子又是一年一个模样,端方拿着柳二少爷的玉佩去了桃城,居然就这样蒙混过关了。
  后面的故事,就都顺理成章了。
  谁也没料到韵秀峰的天纵奇才、梅峰长最宠爱的关门弟子,居然只是农人之子!
  柳肇庆自知命不久于世,甘愿牺牲自己。可被他寄予了所有希望的端方,跟他根本没有半点血缘。
  他给一个陌生人当了垫脚石,铺平了人家未来的道路。
  端方着紧这张字条,就是怕它落入老头手里,以至于柳肇庆看过以后再不肯执行最后一步——牺牲自己成全他。
  可是柳肇庆向燕三郎开出的条件,本就是要燕三郎帮助端方夺下衡西商会。燕三郎如果令他知道了真相,又怎么能完成这个任务?
  再说他与柳肇庆相处的短短小半天里,总有一个疑问,老头子真地被蒙在鼓里么?
  呵。
  ……
  有柳肇庆的心腹带路,燕三郎很顺利就通过城关,离开了县城。
  “老爷心愿已了,少爷那里也不需要辅佐,我们就此退隐了。”护卫同燕三郎道别后就离去了。端方从此就在柳沛站稳了脚跟,不会再用柳肇庆手里的老人。
  燕三郎一路南行。
  走到郊野,书箱的白猫才有机会出来透透气。她趴在马鞍上晒太阳,林间的风温柔地梳抚她白细的毛发。
  千岁懒洋洋道:“这小子城府真深,我喜欢——啊,别捏我耳朵!”
  燕三郎不听,又揪了尖尖的猫耳几下,在她快要炸毛之前才收手。
  他想起端方在城外说过的一番话。
  当时他问起端方,为何要冒名顶替。
  “若非我顶替柳二去拢沙宗,你以为柳肇庆能报得了仇?”端方淡淡一笑,“我与他一起长大,知之甚深。他的体质、天赋、秉性都差得要命,就算柳老头将他弄进拢沙宗,也只是泯然众人矣,绝无法撼动杨衡西在梅晶那里的地位,只不过白忙一场。”
  “柳老头的算盘的确打得很精,可人要是禀赋不行,就算砸重金给他铺路,他也不会有多大出息。这仇要是真让柳二来报,嘿嘿,那是一辈子都别想报了。”
  “我得柳肇庆之助,踏上修行之途;作为回报,我替他杀了杨、马二人,这就扯平了,谁也不欠谁的。”
  扯平了吗?或许吧。
  燕三郎看得清楚,在这一场混乱的纠葛与仇杀当中,只有端方成了最后的赢家。
  他想了想:“你的母亲胆子可真不小。”当年柳二少爷溺死,柳家来人,杨氏就用自己的儿子顶替了。换作普通妇人,这时候就该吓得六神无主。
  赵氏的胆量,也远非一般人能及。
  “胆小能成事?”端方面对他时已经卸下了伪装的面具,对这句话就嗤之以鼻,“以我的出身,天赋再好有何用,资质再好有何用,还不得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娘亲冒此奇险,不过为我求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
  他低低一笑:“一个机会而已,呵!”
  人道金鳞岂是池中物,但逢风雨就化龙。如果说他是金鲤,那么来自柳家的财力资助,就是最关键的那一场“风雨”。
  “这世间,出身就决定一切。”端方目光通透,“像我这样穷苦人家的孩子想出头,除非有机缘。你有奇遇在身,我说的这些,你不懂。”
  燕三郎懂。
  若非横空出世的木铃铛和千岁,他心思再机敏又能如何,他天赋再优秀又能如何,身有残疾、又是孤儿,这就注定了一辈子都只能孤苦伶仃,埋没尘世。
  这世上多数人都及不上他的幸运,用一辈子等一个机会,却始终也没能等来。
  抚了抚眼前的猫咪,燕三郎从回忆中缓过神来:“柳肇庆的仇其实还没报完,端方会替他办到么?”
  当年柳家的命案,主谋杨衡西已经伏法,还有一个帮凶马红岳在逃。他傍上巫贤峰的大腿,端方暂时杀不了他。
  “会。”千岁嘿嘿两声,“倒不是说端方有多好心,而是马红岳知道他的底细,两人的梁子又已经结下,巫贤峰与韵秀峰对立,必定乐于去抓端方的痛脚。此人不除,端方吃睡不香。”
  “再说,端方还想青云直上,断不会被这种人拦住去路。”千岁笑了,“你以为,他为什么百般讨好梅晶,难道只是为了完成柳肇庆交托的任务?”
  燕三郎侧了侧头:“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了。”千岁笑道,“如果只为完成别人交托的任务,哪个会努力奋发至此?”
  端方在拢沙宗中表现出来的优秀,已经醒目到连宗主都不能忽视。除了他天赋奇佳之外,这背后还要付出多少常人无法想象的努力?
  光是为了完成任务,哪来那么强大的动机支撑他十年如一日?
  “这人野心极大,我看过这种眼神很多次了,不会认错。”千岁遗憾地叹了口气。
  这种表里不一、两面三刀的家伙,当木铃铛的主人才合适嘛,办事不择手段有效率,不像边上这个小要饭的,总有些无聊的仁慈:“柳肇庆记挂到死的那点东西,恐怕他根本不放在眼里。这种人想要的,是更强大的修为、更鼎盛的权势,还有更高贵的地位。我看,梅晶日后也只是他的一块垫脚石罢了,就像柳肇庆一样。杨衡西说得没错,她在养虎为患。”
  “他不是说过么,幼年时母亲带他进城求过一支签子,上面写的是‘潜龙勿用’。或许,这也是他修行路上的信心由来:他以为,这些都是天意。”
  燕三郎一直都想问:“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
  “我看起来很像夫子么?”白猫却没打算给他解惑,爬起来跳进了箱子里,准备睡个午觉,“不懂就自己看书去!”
  燕三郎一路策马往南。
  胡成礼中了他的声东击西之计,一路向东追去。这也是千岁的主意,她记得夕眠大沼泽里住着一些不欢迎外客的生物,可以给予胡成礼友好的款待。
  那么燕三郎就要在他反应过来中计之前,先往南奔出拢沙宗地界。
  再往南,就是千食国了。
  (《潜龙勿用》卷至此结束,谢谢观赏,下一章进入新卷《瘟神》)
 
 
第183章 买房啦(加更)
  这一路,燕三郎走得很顺利。
  约莫半个月后,他终于走出拢沙宗地界,进入了千食国。
  这个国家面积不大,只有拢沙宗的五州大小——拢沙宗东部、南部都是这样的零星小国,最小的国土面积还不到方圆百余里。
  为稳妥起见,燕三郎又多走了几十里地,这就到了下一个国家,春丁江畔的句遥国。
  春丁江是融江最大的一条支系,承接了融江之水来养育这里的土地。但句遥地气燥热,土壤不肥,不宜种植庄稼,反倒是果木横生,比别处长得更快,果实也更充盈,因此这里是有名的百木百果之乡。
  句遥国的大城只有三个,燕三郎为了集齐自己修行所需的药材,选择了其中的春明城安居。
  他得了柳肇庆的家产,虽然老头子自言不多,但瘦死的骆驼还是比马大,单说金银合计就有三千两,还不算珠宝、珍玩、药材和其他细软。
  所以,燕三郎现在勉勉强强跻身“有钱”之列,尽管与富贵之家没得比。应千岁的强烈要求,这次到春明城住下,他已经不再租住别人的房屋,而是找牙子购买一所宅子。
  要是按燕三郎自己的意愿,房子能住就行了,讲究那么多做甚?“我们手里的钱,还有大用处……”
  然而千岁说什么都不依:“不行,我已经受够了!好不容易有钱,这回一定要买个春暖花开的漂亮大宅!”
  自从跟着这小要饭的,过去大半年里受过的委屈比从前加在一起还要多……几十倍!
  不行,她又想换主人了!
  唔,等下,为什么她会想到“主人”这两个字?
  “现在都快秋天了……”谈什么春暖开花?
  可是她水汪汪的猫儿眼越瞪越圆:“你现在比春明城里多数人都有钱了,就不该还是穷鬼心态。你是要问鼎大道的人,今后还有无边风月在等着你,要是成日价还这样抠抠搜搜,心境上怎么能有提升?”
  白猫说得声情并茂,巴掌都拍在燕三郎脸上:“修为上去了,心境也要与之匹配,否则你的成就止步不前。外表再怎样光鲜,内里还是黟城那个上不得台面的乞丐!”
  燕三郎看了看白猫粉嫩嫩的掌垫,没躲,让她在他脸上印了好几下。
  还挺舒服的。
  不过,提升心境、上得了台面的办法,就是买个漂亮的大宅吗?燕三郎本想辩解两句,这时果断放弃了:“好吧。”
  唯女子与小猫难养也,她高兴就好。
  每去看宅,牙子都会望见白猫从书箱里头跳出来挨着墙走,四下里巡视一圈,再跑回来对着燕三郎喵喵一通。那声音听起来确是娇滴滴地惹人怜爱不假,但男孩面无表情听完,很快就对牙子摇头说不满意。
  看了三、四处,这小子还是不中意,哦,应该说猫还是不中意。好些屋宅,连牙子自己都挑不出毛病,他就奇怪了,到底是人要住还是猫要住?
  其实用千岁的话来说,买房不仅要宽敞明亮,格局周正,连院子里的花草也要种得错落有致、有型有款,太阴森的不能要,容易引来老鼠,那就太可怕、太扫兴;特别是长刺儿的植物一概不能要,容易扎伤猫咪娇嫩的身体。
  “怕什么,我们有钱!”白猫站在大树上,居高临下睥睨牙子,“让他接着找,找到我满意为止!”
  的确有钱能使鬼推磨,两天之后牙子就来报喜:“城郊湖畔的春深堂要发卖了。那可是好房子,盯着它的人很多,我赶紧先来给小哥报个讯儿!您……您要不要看一看?”他说这话时没甚把握,毕竟宅子位置有些儿偏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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