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轻功再好也逃不过一句看剑,最终还是被屈辱得扒了衣服,无奈地展示自己的战绩。
礼物不仅有防晒霜,还有鸡尾酒。
这酒来之不易的程度与防晒霜不遑多让,是他费劲心血从好几个酒鬼口中夺下来的,一路上还要妨着自己这个最大的酒鬼,无数次解开包袱看了又看,再系上,好不可怜。
五瓶酒,五种颜色,五种味道,楚留香连瓶启子都不用,手指头一拨铁盖子就开了,从磨砂玻璃瓶倒入更加清透的琉璃盏中。
李红袖拿起一杯闻了闻:“好香,感觉没什么酒味,颜色也不像是常见的几种颜色。”小小的抿一口,眼睛立刻闪动着比头顶的灯盏还要亮的光:“好喝,难为你一路带回来。”
苏蓉蓉拿起一杯蓝色的,放在灯光下看:“好漂亮的酒。”
林默忽然道:“等一下,先别喝,你们见过极光没有?”
宋甜儿道:“极光是什么?”
林默望天道:“极光是夜里才会出现的,最美的光。”说着,从袖子里掏出一只小瓶子,倒了些粉末在酒里。
“这是云母粉,倒在这里面就能模拟出极光了。”
云母粉沉入鸡尾酒中,霎时,极美的珠光出现在天蓝色的酒液中,筷子一搅,就像搅碎了漫天的星辰。
酒在发着银亮的光,拿到灯盏下轻轻一晃,立刻收获了女孩子们的惊叫声。
“是星星,天上的星星沉到酒里面了!”
“这就是极光吗?太美了。”
“这样还可以喝吗?”
林默道:“当然能喝。”
五瓶酒很快见了底,菜也吃得七七八八。方才猜拳行酒令,宋甜儿喝多了酒,不慎输惨,鼓着口气去洗盘子。
林默输在了酒令上,虽不用洗盘子,却也得唱首歌才算完,苏蓉蓉早就听说魔王早年在曲园卖艺,如今算是逮着机会,说什么都要让她唱一唱。林默也不扭捏,又出来她的吉他,那一夜狂欢,显然让她的弹奏水平直线上升。她借着淡淡的酒意拨动琴弦,闭上眼,轻声唱起了熟悉的调子。
唱着唱着,忽有一笛音闯了进来,竟莫名的与吉他相和相辅相成,无论是转弦还是变调,笛音都不紧不慢的跟着,音乐里渐渐吹出了醉意。
一曲毕,林默仰头道:“想不到香帅还懂音乐。”
楚留香长笛在手中一转,道:“不算懂,只会这么点。”
林默道:“那你知不知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楚留香道:“愿闻其详。”
“它叫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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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更,赶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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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蟊贼
海底这首歌是林默到这个世界唱的第一首歌, 那时候她欠了巨额债务,为了还债从早忙碌到晚,巨大的心理压力让她抑郁了很长时间。如今才过了几年光景, 她从一个底层小可怜摇身一变成了大魔王, 不得不叹一句命运弄人。
时隔多年再唱这首歌, 心境大不相同,她再也不会彷徨, 再也不会软弱,也不再需要依靠任何人, 海底的调子固然悲凉, 但她心有阳光, 歌声里全是对自己的救赎和无限的希望。
往事一幕幕浮现, 林默遥望着星空, 在船舷边徘徊, 楚留香收了笛子跟在后面:“方才蓉蓉她们说要去下棋, 让我问你要不要一起?”
林默站定,低头看了眼如墨般的大海,回身道:“你水性好吗?”
不是楚留香吹, 鱼都没他水性好,他是这么想的,也这么说了。
然后林默长腿一迈,咚得一声跳了下去, 水花四溅,水面上冒了几个泡,不见了人影。
楚留香手搭在船舷上, 抻着脖子往水里瞧,一时迷茫, 完全不知道林默是什么意思,她是要自杀?还是单纯的想游个泳?
如果是要自杀,为什么先问他水性好不好?如果是想游泳……这大晚上的,他不得不怀疑林默又被谁附身了。
就在楚留香手心冒汗,想跳下去海底捞的时候,林默的脑袋从水里钻出来,抹了一把脸,屏障搭成阶梯,她从水里走上来。
“林默?”
林默在拧头上的水:“原来是这种感觉。”
楚留香找了条厚毯子给她披上,蹙眉道:“你这玩的又是哪一出?”
林默道:“我是溺水而死的。”
楚留香:“……”他后退了一步,大晚上的,这玩笑可不兴开
林默咯咯直笑,越发像个附身的水鬼:“别紧张,我现在没用招鬼的能力,我是说,我是死后来到这个世界的。”
楚留香被她这几句话弄得浑身发凉,后背寒毛倒竖,好像方才跳水的是他一样,风一吹,打了个冷战。但他没表现出来,连表情都没变,转身给她倒了杯热茶:“或许我们可以去厨房烤烤火,然后坐下来慢慢说。”
火苗在炉子里跳,把厨房照得很亮,林默围着毯子手捧热茶的影子倒影在墙上,看着不多什么,也不少什么,楚留香略安心几分。
“我死了之后,去了一个叫黄泉乡的地方……这一段我不方便讲,挺复杂的,我能略过吗?”
作为一个合格的听众,楚留香说能,你想怎么略就怎么略,不用照顾我的好奇心。
林默接着道:“然后我就来到了这,失去了所有溺水而亡的记忆,刚到这的几年,老实说过得挺痛苦的,好多次都控制不住的想死,用刀割腕子啊投水上吊什么的,最多的还是投水,有一阵子,我看见江河湖泊就想跳。”
楚留香的目光落在她的手腕的伤疤上,什么都没说。
“有几次,水都淹过小腿了,特别凉,比今天晚上的凉一万倍,刺骨的疼,你明白那种感觉吗,心里一万分想死,但身体在抗拒,从水里逃走的时候,还挺不甘心的。如果我有生前溺水的记忆的话,我肯定离水远远的,什么死法都好,淹死不行,水里太黑了,那种窒息,那种恐惧,水呛进气管里,手脚无力……”
“我不是走了三年么,对你们来说是三年,对我来说,也就一两天吧,我回了黄泉乡,恢复了这段记忆,回来之后,怕水的记忆也跟着一块回来了。”
“其实我没必要怕的,我刚刚故意跳水,就是想告诉自己,我已经什么都不怕了,就算是最深,最黑,最恐怖的海底,我也能靠自己爬上来。”
楚留香静静的听,什么都没说,在火炉边,伸展手臂,隔着一层厚毯子将她揽住,无关情爱,只是怜悯,也不是怜悯她现在,而是怜悯她的过去。
静坐了一会,厨房的门被敲响,外面甜儿嚷嚷道:“就算偷吃也不要这么久吧?两盘棋都下完了,蓉姐让我问你,明天去哪?”
楚留香想也没想道:“还是去上次定好的地方。”
清晨,艳阳四射。
上岸后,林默望着周遭的景致沉思了半晌,总觉得熟悉,又想不起来是哪,问谁问笑,最后还是李红袖告诉她,这里是燕云十六州,是你亲手收复的地方。
“这是个小城,没有名字,往北就是燕京了,现在叫燕府,到了那,默姐就能看到,城里所有的庙宇都供着你的像和长生牌位呢。”
林默脚趾在鞋底狂刨,她觉得尴尬,又忍不住好奇心,想看看自己的雕像什么样,是威风凛凛一身战甲,还是长裙款款的亲民装。
赶路倒是不急,大清早的总得找个地方吃的东西。
宴宾楼刚建成没两年,是这不知名的小地方最大的酒楼,几个人才落座,就有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子,手拿一串糖葫芦闯进来,左看一圈,右看一圈,最后定在李红袖身上,跑过去扯扯她衣服,小手送过去一张纸条,宋甜儿和苏蓉蓉在她旁边,好奇瞅了一眼,然后齐齐变色,李红袖强自按捺住,耐心道:“好孩子,这是谁给你的?”
男孩子道:“是一个小哥哥,长得挺好看的,就是邋遢了点,脸上还有疤,嗯……他说让我把这个给这里面最漂亮的姐姐。”说着,舔了舔糖葫芦。
李红袖站起来,苏蓉蓉和宋甜儿也跟着站起来,齐声道:“快,带我去找他。”
楚留香问是什么事,李红袖急着走,回一句:“不是什么大事,等一下你就知道了。”
三个人饭也没吃,跟着男孩子跑出去。
楚留香包子都吃两个了,也没见他们仨回来,实在放心不下,正要去找,却见方才那男孩子又进来,捅了捅林默,小声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才是这里最漂亮的姐姐……”
林默:“……什么事。”
男孩又拿出了那张纸条,林默打开,楚留香刚瞄了一眼,林默就把纸条团了起来:“带路。”
楚留香站起来拉住她的手:“究竟是什么事,你们可不许瞒我。”
林默把他按回去,咬着唇道:“与你无关,嗯……你在这儿等一下,我去把蓉蓉他们带回来,你不许乱走,我们很快很快就回来了。”
这是哄孩子的语气,哄得楚留香异常难受,临走前还不忘把最后一个包子塞他嘴里,顺手在他脑袋上摸了一把。
楚留香真有有这么听话就不叫楚留香了,现在他不仅担心妹妹们的安全,该死的好奇心更是让他百爪挠心,如坐针毡。林默前脚出门,他后脚就跟了上去,还没走出店门,被店小二拦住了。
楚留香急得不行,顺手打发了一块银子,道:“不用找了。”谁知店小二非但没让路,反而死死抓住他的衣摆。
店小二低声道了句:“果然如此。”
楚留香莫名道:“什么果然如此?”
店小二也很耿直,道:“方才那位红衣姑娘特意嘱咐我,说你小时候烧坏了脑子,智商只有七岁,让我看着你别乱跑。”
楚留香哭笑不得:“你从哪看出我只有七岁了?”
店小二纠正道:“是脑子只有七岁。”掂掂手里那块银子,寻思哪个大人不识数,花钱不用找零啊?劝哄道:“好孩子,你快回去坐,等会你家大人就回来了,乖乖的,别乱跑,等下叔叔给你买糖吃好不好?”
楚留香:“……”从一个店小二的手上脱身绝非难事,就算打折他一条腿他照样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溜走,但他现在不打算溜走,他就坐在这扮演一个失智儿童,瞧瞧她们究竟在搞什么鬼名堂!
不到片刻,一个少年走过来,他看上去只有十四五岁,脸上有一道疤,从眼角划到嘴角,疤痕没有让他毁容,反而添了一种说不出来的魅力,任谁一见,都会忍不住觉得这是个美少年。
偏偏这少年做的事跟美字不沾一点边。
他坐下来,看着楚留香,楚留香也在看他,谁都没说话,就这么看来看去,少年忍不住开口道:“你怎么不问问我是谁?为什么要坐在这里,你身边的姑娘们都去了哪?”
楚留香板起脸,他笑的时候温暖而多情,但他不笑的时候,整张脸严肃冷峻,看起来很不好惹。他道:“我不问,因为我的智商只有七岁。”
少年哈哈大笑,颇为自豪道:“她们都是被我叫走的,你想不想知道我用了什么方法叫走她们,然后把你自己留下来?”
这实在不容易,楚留香当然想知道,偏他自诩聪明,却实在想不出究竟是什么事能让这四个人同时弃自己而去,是有人想找自己的麻烦?不会,若真如此,蓉蓉定会让自己知道,不是麻烦,难道是老朋友前来拜访?那更不可能,无论什么事,她们绝不会隐瞒。
他眼睛盯着桌子上的包子,对旁边的十来岁,没什么武功的奇怪少年也未曾多加留意,脑子里苦苦思索,莫非……
还没莫非出个一二来,楚留香忽然觉得发鬓一松,随即发丝倾泻,他回神,束发的簪子没了,而少年已到了酒楼门口,朝他露出一口白牙,指指对街,蓉蓉红袖甜儿齐刷刷站着,望着他笑,林默旁边站着送信的男孩,男孩手里又多了一串糖葫芦,红彤彤的光泽在阳光下闪。
刀疤少年早就走得影子都没有。
后知后觉的楚留香恍然,堂堂盗帅,一世英名,竟也被人给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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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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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你喜欢吗
楚留香只有偷别人的份儿, 什么时候受过这等委屈?一个束发的簪子当然算不了什么,偏那少年是当着他的面偷去的,那张扬一笑, 盗帅心胸开阔, 并不十分生气, 只是忽然就理解了,当年他从金伴花手中盗走白玉美人时, 那位金公子是何心态了。
他一手掬着头发,一边喝粥, 再抬头, 四个女孩子都在捂脸笑。
他为她们担心, 她们却联合外人坑他?这简直比当面盗簪还教他生气。
楚留香一句话也不说, 板着脸喝粥, 专等人哄。
林默头上簪子还比较富裕, 过去帮楚留香拢拢头发, 顺手从拔下一个比较素净的给他插上,再用发带系好。盗帅还是那个英俊潇洒的盗帅,虽然有几丝凌乱的发垂在鬓角, 却不见狼狈,反添了几分放浪之感。
“生气啊?”林默扯扯他袖子:“好了好了,是我们错了还不行么。”
楚留香勺子搅着粥,淡淡道:“我怎么敢生姑娘的气呢?毕竟我的智商只有七岁, 要是姑娘恼了,把我抛下,我这样的白痴在外面岂不是要活活饿死?”
蓉蓉掩口偷笑, 红袖快人快语,道:“默姐还不了解咱们楚少爷的脾气, 你越是哄他他就越是来劲,要我看啊,就是楚少爷真成了白痴也绝不会活活饿死,就凭这张脸呀,有得是人想养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