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远听到风声,转过来,杯子擦着他的额头飞了出去,他抬手揩了下,看着上面沾着的红血丝,笑了下,道:“一会我送个人来服侍你。”
“啊,对了,”他似才想到,“玩小点,爸快回来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季远!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就是只养不熟的白眼狼!”
身后传来歇斯底里的叫声,季远下了楼,对着楼梯旁面露担忧的中年女人道:“上去看一下,记得提醒太太吃药。”
“是。”
女保姆欲言又止地看着这位年轻英俊的男人,却见他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她蹑手蹑脚地上了楼,却见楼上主卧的地面已经落了一地东西,女主人还在房间里神经质地在踱来踱去,过了会,怒气才似平息下来。
女保姆小心翼翼地进门:“太太,该吃药了。”
然后,她就见女主人“恩”了声,整整头发:“叫车,我要出去。”
季远出了别墅。
外面阳光普照,他眯起眼站了会,才重新迈步,往停在花圃外的车而去。
孙助理就在车上,见他来,连忙下车开门,两人又往J.L集团而去,等到晚上回公寓时,已经月明星稀。
季远下了车,孙助理将车开走。
黑色车身消失在夜色里。
季远转身,往台阶上走。
公寓楼前的台阶上,一个灰扑扑的人影蹲在那。
保安也在旁边陪同,见他过来,就像见到救世主似的:“季先生,这位先生说是您的客人,执意要在这等,怎么劝也不听,您看……”
季远摆了摆手:“没事,是我的客人。”
保安这才走了,只是走也没走远,站在公寓门口往这看。
翟墨站了起来。
季远就站台阶下,仰头看着翟墨:“怎么了?墨水,有事吗?”
他声音有些哑。
皮肤被黑色大衣衬得冰白一片,面上是笑。
若在以往,翟墨早就大大咧咧地过去,往人身上一挂了,可这时对着那张笑脸,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生出些瑟缩来,想了想来时的目的,还是开口:“远哥,我已经照您说的去做了,我妹妹…”
“再关六天,就去接吧。”
“六天?”翟墨急了,“你让伊伊一个女孩子在看守所再关六天?!你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吗?”
季远笑了下:“什么地方?有饭吃有水喝的地方。”
“墨水,”他看着翟墨,道,“这也是翟台长同意的。”
“我爸?为什么?”
“能为什么?”季远笑了下,抬脚往台阶上,在经过翟墨时,拍了拍他肩膀,“墨水,成熟一点。”
季远走了上去,就在他快进公寓大门时,翟墨突然吼:”什么成熟?成熟什么?难道每个人都要像你跟我爸一样,什么都能拿来交易,那才叫成熟?真叫人恶心。”
季远脚步顿了顿:“墨水,你不是第一天认识我。”
“是!我不是第一天认识你!但我不知道,有一天你竟然会把用来对付别人的手段、用到我和我妹妹身上!”翟墨还在吼。
季远转过头来,用那双眼睛看着翟墨,翟墨突然说不出话来。
“墨水…算了,就当是这样吧。”
季远笑了下,说完,就进了公寓。
翟墨站在原地,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可又说不出哪里错,只直愣愣地站了一会,过了会,才转身慢吞吞地走了。
季远上了楼,公寓门打开。
室内灯自动亮起。
他换上鞋,经过吧台时,随手取了杯酒,来到窗边。
几十层的楼高,一眼往下去,有种神魂都要被吸走的错觉。
季远喝了口酒,在窗边站了一会,似又想起什么,走回玄关,从旁边的柜子里取出一份黄皮纸袋。
他端着酒杯,又走了进去。
他坐到了沙发上。
沙发旁的感应灯亮了起来。
他将酒杯放到茶几,拿起牛皮纸袋,对着上面看了会,开始一圈圈解上面绕着的白色细线。
牛皮纸袋打开。
厚厚的一叠报告。
季远抽了出来,他死死盯着表格上的一行字,僵住了。过了会,竟笑了起来,大约是感觉可乐,他笑得肩膀一耸一耸。
笑完,突然拿起酒杯,砸了出去。
“砰——”
透明的水晶杯砸到窗玻璃,四分五裂。
暗红色的酒液从窗玻璃一路淌到木色的地板,触目惊心。
而造成这一切的男人,却只是捂着眼睛,头仰靠在沙发上,一动不动。过了很久,他才动了,那姿势生疏而缓慢,手机拿出来就掉了,顺着沙发掉到了地面。
他捡起,拨了个号。
对面响了很久才接:“喂…”
那声音含含糊糊,似还未清醒。
“你当初接近我,是不是就是为了报复?沈又又。”
他说“沈又又”三个字时很轻。
长久没听见的称呼,让沈双愣住了,过了会才意识到,这把沙哑的嗓子出自季远。
“对,没错。”
她道。
“啪,”季远挂断了电话。
第121章 庆祝之酒 上车吧,明天还有发布会。……
孙助理睡晚了。
前一天连夜从国外赶回, 第二天又到机场去接Boss,之后跟着Boss在公司连轴转着上了一天班,等晚上送完人, 回家倒头就睡了。
第二天醒来,都九点了。
北市的早高峰已过,但开着车到公司, 还是晚了。
迟到整整四十分钟。
九点四十。
但当孙助理到公司时,发现一向准时的季总竟然还没到。
去总经办公室问,一室的秘书全都摇头回答:
“没看见季总。”
“没看见季总。”
孙助理奇怪,正要打电话, 却见季远正好进公司。
皮肤异样得白,眼下一片青黑,像是没睡好的模样,不过打扮却十分齐整, 头发像刚吹过, 蓬松地耷拉在那张英俊漂亮的脸蛋上。高定深咖大衣, 衬衫,领带, 品味一如既往得优秀,见到他, 甚至还笑着调侃他“忘刮胡子了”。
孙助理下意识摸了摸下巴,却只摸得一手胡渣, 这才想起, 最近忙来忙去,他已经三天没刮胡子了。
抬头,却见季远雷厉风行地掠过他,丢下一句:“孙助, 还不开会?”
“哦,是,是。”
孙助忙应道,今天确实有个大会议要开。
他忙跟了上去。
一天时间,过得很快。
到傍晚下班时间,彩霞已经洒进窗里。
孙助理难得伸了伸懒腰,旁边甘秘书看他一眼:“累坏了吧?”
“还行。”孙助理收回手,开始整理起桌上公文包,“就是时差没倒过来。先走了,明天见。”
说着,他拎起公文包往外走。
等他一走,总经办的人全部凑过来:“哎,你说,季总和那位女明星到底是…怎么回事?还记得那位翟小姐吗,听说都进去了!”
“你别说,昨晚我跟了一晚上八卦,还有公司内部,法务组、计算组和公关组全在哀嚎”一女秘书让别人看她黑眼圈,这些高知专精类人才也酷爱八卦的,尤其还是顶头上司的八卦。“我也一直没睡,可惨。”
“你可拉倒吧!你有什么惨的?”
一个男秘书道,“惨还是法务组惨。我刚才往那送文件,进去简直没地放脚,全都是一摞一摞的起诉书。好家伙,这得告多少人?一整个team都在加班,面前摆着杯咖啡,后来一问才知道,从昨晚到现在,他们一共才睡了五小时,还都是在办公室睡的。”
“得了!他们可高兴着呢,这算是为Boss私人办事,钱多。”
“可惜了李秘书那番心。”
突然有人叹了句。
所有人面面相觑,一个女秘书笑了下:“哪止李秘书,咱公司几个女孩子,公关部那个,前台那位小妹妹,多少人哭了一晚上。”
“不是说分了?”
“也对,分了,不过看咱季总今天这样,哪像失恋?不过他额头……”
一人还要说,有人摆了摆手,“行了行了,打住,再说可就过了啊。再说,咱Boss那种人,你觉得…他能为谁失态?”
“也是。算了,都别八卦了,明天还一堆事,散了散了。”
“散了。”
一行人陆陆续续下班。
季远出公司大门时,太阳已经下山。
暮色爬上树梢,路边一盏一盏街灯亮着,他站在门口,门卫恭敬地朝他鞠了个躬,大声喊:“季总!”
季远点了点头,走了过去。
门卫心中奇怪,季总怎么不开车,却见一辆银色帕加尼靠边停了下来,司机从主驾驶上下来,殷勤地替季远拉开车门。
翅膀一样的门被打了开来,季远弯腰上了车。
原来如此。
季总自己不想开车时,偶尔会让司机送。
门卫明白了,就不再往那看。
季远上了车,帕加尼在北市的夜色中奔驰,一盏盏街灯晃过透明的玻璃窗。
季远闭上了眼睛。
在经过一个红绿灯时,司机突然一个急刹,他睁开了眼睛。
窗外,是一座高耸的商业大楼,大楼上的巨幅LED屏上不住地滚动着广告,女明星浅色的猫瞳映入人疲倦的眼底。
不一会,一句广告语浮上起来:「LV,让你与众不同。」
季远闭上了眼睛。
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却只看到那过分苍白的皮肤,他大部分脸都隐入暗中,让人看不真切。
司机收回视线。
交通灯重新变为红灯,他放开脚刹,重新让车滑了出去。
季远回了公寓。
昨天的一地狼藉已经让人收拾干净,地毯换了块新的,红酒渍被擦得干干净净,空气中飘荡着清新剂的味道。
季远打开了窗。
他先去泡了个澡,泡澡时闭着眼睛,过了会睁开,眼里全是清醒,起身,擦身体,披上浴袍,经过客厅时,他从架子上选了张黑胶唱片。
唱片放入留声机,留声机开始慢悠悠地放起歌。
季远躺在躺椅上,窗外是一盏一盏亮起的街灯。
整个北市的灯光都像汇聚成一点点地光源,向窗户涌来。
季远闭上眼睛。
过了会,又睁开眼,起身,去吧台。
调酒器,可可甜酒,樱桃,淡奶油。
等调好,季远看到,却是一怔。
深红色酒液,白色的淡奶油上一颗樱桃。
樱桃浮在淡奶油上。
“Angel’s Kiss。”
吻我。
女孩雪白的脸出现在昏暗里,连着那如樱桃鲜妍的嘴唇。
季远猛地闭上眼睛,过了会,睁开,拿起旁边的车钥匙,拉开房门,走了出去。
不多久,银色帕加尼风驰电掣般驶出公寓,不一会,在一家酒吧门口停住,发出巨大的一声响。
方鸣之就在酒吧门口等他,见他出来,吓了一跳:“你怎么穿这个?”
面前站着个披着深色浴袍的男人,脚上还穿着室内拖鞋,像是只丧家落魄的……孤魂。
方鸣之还是第一次看到这向来衣冠楚楚的男人这样。
而被他注视的人显然没这个自觉,他将车钥匙丢给他:“停好车。”说完,就进了酒吧,不一会,就换了一身出来。
白T,皮衣,牛仔裤。
方鸣之吹了声口哨:
“酷!有多久没见你穿这样了?”
与季远一同出来的,还有一辆哈雷机车,黑色的机身锃亮,他长腿跨在机身上,那卓越的头身比就显示出来。
季远脸上淡淡的,往头上戴安全帽:“来不来?”
他偏了偏头,夜灯里那皮肤冷而白。
“来来来!去哪儿?”
对完,方鸣之就没什么不乐意的。
但他没想到,季远竟然会带他来飙车。
方鸣之还以为,季远早就放弃这么危险的游戏了。
早在七八年前,一群正处于青春期的躁动少年,一到深夜,就吆五喝六地聚在一起,跑到盘山公路这边圈地飙车。
盘山公路弯弯曲曲,在深夜时,视距不达,速度一快就会飙出去,对这帮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少年来说,是既刺激又渴望,完全能将他们过剩的青春期躁动激发出来。
但一旦过了那种新鲜期,大部分人都会淡下来。
尤其在他们圈子里一个人直接翻出公路,最后只找到一点残骸时,几乎所有人都不玩了——他们都怕了。
怕下一个躺在那的,就是自己。
只有季远,他整整坚持了三年。
每逢假期回来,他不是去攀岩,就是去滑雪,偶尔深夜还会开着跑车或机车出去,跑到无人的盘山公路,飙上几圈再回去。
万幸的是,玩这么疯,这人的命却硬得很,一点伤都没受。
大家劝了几次,见没事就不劝了。
可到第四年,这人突然就不玩了,只是培养出了集邮的习惯。
机车和跑车,不论价钱,只要喜欢的都会收。
跑车就停在几个车库里,而机车,则在酒吧的地下室。
方鸣之戴着头盔,恨不得穿越回一个小时前,拍死那个快口答应的自己。
这都什么时候了?
大冬天的,骑着机车兜风,兜哪门子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