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笙补充:“不会有任何人记得你。”
“……”哈蒙只说,“我当时没考虑过那么多。”
“你看起来不像那种因为个人喜恶就被冲动冲昏头脑的人。你做的两件事都很隐秘,即使是我,在今天之前也没有怀疑过你。”
阮笙看着她:“我希望你能够说实话。”
哈蒙仍旧没有抬头:“小姐,实话就是这样,我没有其他任何需要辩解的话。”
“那好。”
阮笙点了点头,她坐直身子,站起来,走到哈蒙面前,对她说:“把头抬起来。”
短发的少女愣了愣,还是照做了。
阮笙看着她深色的眼睛,问道:“哈蒙,你故意泄露拜帖的事情,还纵容猫伤害了我的宠物,让祂险些丧命。如果我打你一耳光,你会因此更加怨恨我吗?”
哈蒙似乎没想到阮笙会这样询问她。她睁大了眼睛,很快又从惊讶的情绪中缓和过来。
她摇摇头:“不会。”
阮笙于是抬起手,冷冷地扇了她一耳光。
她的力气很小,因为从小营养不够,又很少运动或者干重活,即使这一耳光使了十成的力气,也仅仅是把哈蒙的脸扇偏过去,让她的脸发红,并没有发肿或者擦破嘴角。
“抱歉,”阮笙说,“我还没有解气。”
她抬起手,用了更大的力气,在哈蒙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再次一个耳光狠狠地扇了过去。
清脆的声音响在室内。
这次微微肿了一点。不过变红的地方因为麦色的皮肤并不明显,只能看到她的脸颊微微变高。
阮笙的手其实也挺疼的。
她说:“你不说实话,我也查得出来。哈蒙,最多只要一天时间,你的沉默根本毫无意义。”
哈蒙的嘴依旧上锁了一般,她垂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很快进来两个仆从把她带了出去。
其实根本一天都用不了。
公爵千金想要调查什么人,只要一句话吩咐下去,多的是人前仆后继赶着上前抢这个差事。
下午的时候,阮笙就把她带了过来。
一份资料被扔在她的面前。
“之前被赶出公爵府的艾娜是你的同乡吧?”阮笙一开口,低着头的少女就表情微变。
“她是不是告诉你,我恶毒、刻薄、苛待下人?还说我因为子虚乌有的事情,故意栽赃她,克扣她的薪水,不给她吃晚饭,最后因为看她不顺眼把她赶出公爵府?”
哈蒙的脸色一变再变。
“不仅如此,在她的口中,我甚至为了一个小女仆,不惜广告社交界的贵族们,谎称她的手脚不干净,让她在沃米卡再也找不到任何工作?”
“……”
沉默了半晌,哈蒙终于开口:“在我找到子爵家的工作之前,一直都是艾娜姐姐在接济我。我半夜腹痛的时候,也是她连夜为我找医生,每天下班偷偷跑出来寸步不离地叮嘱我吃药。每年送回家乡的信,都是她帮我邮寄的……从乡下来到沃米卡的时候开始,她就一直照顾我、无微不至地关心我,毫无怨言……”
阮笙做了一个停顿的手势。
“抱歉,打断你们温情的回忆。”阮笙开口问道,“你说她接济,她刚开始接济你的那段时间,每个月给你多少?”
哈蒙愣了一下,她忍不住抬起头看了一眼阮笙,尽管意外,还是回答道:“是两年之前,大约700银币。”
阮笙笑了。
她说:“那你知道,两年前的公爵府,侍女每个月的薪水只有950银币吗?她给了你700银币,难道她自己只用250银币就能过活一个月?”
哈蒙瞪大眼睛。
“这怎么……”
“我还要告诉你,你的艾娜姐姐,每个月都会从我这里顺手牵羊,胸针、宝石、项链、头饰……每个月带走的东西拿去黑市里卖掉,换来的价格是她原本薪水的几百倍。”
阮笙不疾不徐:“700银币而已,在这些面前,又算得了什么?她可以拿一箱子的金币去给她的哥哥赌,可以从地窖里偷昂贵的酒给她的爸爸喝,700银币就能收买你的人情,这笔生意,谁都想做。”
“我……可是……”哈蒙张着唇,她第一次显露出慌乱的神情,抓过桌子上的资料就翻起来。
“不仅如此,我查过了,你得痢疾之前,原本是要和艾娜一起来公爵府面试的吧?”阮笙用轻淡的语气说出残酷的事实,“你们都知道,你比艾娜更稳重,做事更麻利,也更会看主人家的脸色。我的人查到,那天之前,艾娜曾经去商店买过腹泻药剂。她原本只是想让你去不成面试,然而,那段时间城中痢疾盛行,你不幸因此加重感染。”
阮笙手指隔空点点哈蒙手上的资料:“最后一页有那个月商店的出货记录,非治愈系药剂,都是需要实名登记的。”
哈蒙手发颤地翻页,因为无措和不敢置信,翻了好几次才翻成功。
她的目光像是钉在那张纸上似的,要把它看破。
“另外。每年你和艾娜一起寄的信,都被她偷偷地扔掉了。所以你的亲人,已经两年没有收到过你的信,认为你遭遇不测了。”
阮笙弯了弯唇角:“想知道为什么吗?”
她的身体前倾,声音放低,
“因为她喜欢的少年,一直喜欢的都是你。你并不知道这件事情,甚至可能都没注意过那少年到底叫什么,然而艾娜从那时开始,就一直在嫉恨你了。她扔了你的信,让在乡下一直渴望得到你音讯的少年逐渐心灰意冷,她再写信劝他放下过去,重新开始……”
“上上个月,他们已经见过双方父母,正在筹备婚礼了。”
哈蒙双腿发软,坐在了地上。洁白的纸片散落一地。
“你要是不信,可以亲自过去看看,来回的路费公爵府出。”阮笙声音轻缓、柔和,“不过,考虑到你的这个想法,为了节省时间,我已经让人提前把她带过来了。现在人就在公爵府里,你可以亲自去见她,跟她聊聊。”
门被打开,仆从走进来搀扶起哈蒙,她撑着无力的两条腿,甩开两人的手,扶着墙壁,一步一步往外走。
“跟着她,”阮笙吩咐,“她要是有自毁的念头,就拦下。”
身影慢慢远去。
柔软的天鹅绒心形小窝里,包着绷带的白鸟虚弱地窝成一团。祂的伤势恢复得很快,只半天时间已经苏醒了,并且,阮笙发现,祂的身上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
阮笙思索着,拿起一只剪刀,当着白鸟的面,朝着自己的手腕扎下去。
距离不到三厘米的时候,一股无形的力量挡住并且弹开了剪刀,随着“哐”的一声,它掉落在地板上,滑出去半米多的距离。
阮笙转过头,看见白鸟金色的眼睛里,瞳仁有纹路闪现,不过转瞬即逝,仿佛那只是她的错觉。
第19章 “我和谁在一起,关你什么事……
罗兰今天来得很早。
他坐在她往常坐的位子上,看着眼前非黑即白的世界,垂着眼睫。
他今天没有扎马尾。
因为她有一次委婉地告诉他,他的马尾抵着她的腿有点不舒服。
铂金色的头发散在椅子背上,罗兰伸出手,捻起头顶上掉落的一片小花。
这片小花是什么颜色的呢?
罗兰从来没有哪一刻,像如今这样,希望自己的眼睛能够分辨色彩。
他能够看到湖面吹起的风,泛着涟漪的波澜,暖橙色的下午时分的太阳,落在长椅上的花。也能够看到他记忆中一直想见到的那双湖绿色双眸。
罗兰从被抛弃的时候开始,就非常厌女。看到少女,他会由心而发地畏惧、逃避、胃部作呕。
被她领养的前几个月,他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浑浑噩噩的状态里。
她其实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好母亲。她做饭并不好吃,手脚也并不勤快,从来不会帮他洗衣服、叠被子,家务活固定两个人对半摊。
“我不是你的母亲,”她用指甲戳着罗兰的额头,“别叫我妈妈,听上去就跟老。叫我姐姐,听见没有?”
罗兰的额头被戳出了一个月牙形的、浅浅的指甲印。
罗兰十四岁的时候,就被她撵出去干活。在餐厅端盘子,在面包店做销售员,为有钱人家的花园除草,诸如此类的事情,他干过不少。不仅如此,他每天白天干活回来,晚上还要接着学习。
她会扔给他厚厚一叠书,然后靠在床头入迷地看着街头巷尾流传的话本,吩咐他背不完就不许睡觉。
十五岁的时候,她送他去测试神力。他点亮了五柱光,直接进了神殿,领了一个小小的职位,每天都有早八,一个星期只能回家见她一次。
“你不想去了?”她正在院子里晒衣服,抖了抖被单上的水滴,“那可不行,你不是讨厌女人吗?看到我就想吐吗?正好去神殿就不用见到我了,多好的差事。”
“神殿也有女人?”她把嘴里衔着的夹子拿下来夹被子,歪头看他,“哪里没有女人?起码神殿女人不多,你平时的工作也不常碰见,至少不用每天呆在家里,和我大眼瞪小眼。”
“是受委屈、被骂了才不想去的?哪个工作不用被领导骂?你真是异想天开,”她走过来用指甲点他的额头,凉凉的,湿湿的,还有未干的水迹,“被骂就不愿意去工作,哪来的钱吃饭?反正你天赋这么高,努力几年,等职位压过你领导了,还不是想怎么欺负回去都行?”
她总有一套歪理。
罗兰这个时候已经开始长个子了,他拔节的速度很快,快到每次进这个院子的时候,都在慢慢逼近她的身高,渐渐地,超过了她。
罗兰十九岁的时候,正式任职神使。
四年的时间,足够他在神殿和沃米卡立稳脚跟,虽然经常会感觉到孤独和寂寞,但是一想到在这个纸醉金迷的城市里,始终有一隅能够真正属于他,他就会变得很安心。
直到那个能够完全接纳他的地方,变成了废墟。
火烧到半夜,一整条小街道都变成了火龙,在漆黑的夜里肆意横行,虐杀着生命。
起火的原因是烟花大会上没有排查出的安全隐患。
罗兰在废墟前站了一夜,清晨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跪下来,开始呕吐。他什么都没吃,也什么都吐不出来,他只是觉得反胃。她那样爱惜的头发被烧掉了,她早上好不容易起了个早洗好的被子被烧掉了,她难得有闲情逸致种下的今年才开花的花籽被烧掉了,她没有亲人,她的名字和身份也彻底在这场火里化为灰烬。
罗兰呕吐了很久,双腿跪得发麻的时候才起身,他拖着长剑,走进神殿,关上了神殿的大门,设置了三层坚固的屏障。
傍晚的时候,他拖着红色的剑走出了神殿,坐在台阶上。
他闭着眼睛,就像现在一样。
风很暖,空气里有浓重的血腥气,不过因为屏障,除了他,谁也闻不到。
他幻想着,她能再次悄悄出现在身后,喊他的名字,慵懒的、倦怠的、生气的——
“罗兰。”
少女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声音被风送进耳朵里,罗兰久违地感觉到暖洋洋的,好像浑身都泡在冒着腾腾热气的热水里一样,她隔着一层白雾坐在他身边,一边往木桶里加水,一边说:“烫就要说,别像上次一样,烫秃噜一层皮还死倔不张嘴,怎么,请你说话要钱?”
声音再次喊道:“罗兰?”
罗兰的眼睫动了动,他的意识被抽离,几乎是下意识地,他感觉呼吸急促起来,回过了头,希冀像是流星一样,从天边划过,转瞬即逝。
他看到少女疑惑的神情:“怎么一脸这么失望的表情?你以为喊你的是谁?”
罗兰闭了闭眼睛。
胃里再次翻涌起来。
他说:“公女,你今天迟到了三分钟,不过念在你每次都记得带枕头的份上,我既往不咎。”
“下不为例。”
*
阮笙觉得罗兰越来越奇怪了。
就好比,她每天把自己借给他当枕头借了大半个月的时间,他的羁绊值都在-3%没动过,今天下午,她迟到了三分钟,他的羁绊值突然间就涨到了13%。
要不,下次迟到六分钟?
阮笙一边这么出神地想着,一边忍不住把手指插进他的发间。
他的头发今天披散着,漂亮又浓密,因为是直发,还非常丝滑,等阮笙回过神的时候,她已经玩了好长一段时间他的金发了。
当猎豹收敛利爪的时候,它并不会真的变成一只猫。但是当它暂时变成一只猫的时候,应该及时对他做平时不敢做也不会做的事情。
看见罗兰没什么反应,阮笙开始给他编麻花辫。他的头发太多,编了一会,阮笙又拆掉,开始编复杂的公主辫。
编得差不多的时候,阮笙从口袋里翻出自己平时做实验用来扎头发的粉色皮筋,上面有一朵小小的、绽放的玫瑰,她随手绑起了罗兰的头发,开始欣赏起自己的杰作。
身后蓦地传来玻璃碎裂的声音。
“海洛茵,他是谁?”
好像一颗石子落进平静无波的水里,激起的波浪打破了这一片水域的安宁。
阮笙惊讶地回过头,看见赫尔曼站在他们身后,手里抓着一瓶捏碎的药剂,碎片散落在他的脚边,萃青色的药剂滴滴答答地从他的指缝间淋下,红色也渐渐从白色的手套里渗出,和药剂融为一体。
“赫尔曼?”阮笙问,“你在这里干什么?”
对方没有回答她的话。
他眯起眼睛,看了看阮笙膝盖上的青年,反问:“你们在干什么?”
“关你什么事?”阮笙蹙眉,“我和谁在一起,在哪里,在做什么,也要一一向你报告吗?”
“你一直没来找我,就是因为他吗?”赫尔曼感觉不到疼痛似的,捏紧掌心,他朝着阮笙走过去,“德莱特知道这件事吗?转科成绩还没下来,上个月才考完试,你就不学习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