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笙:“……”
她又翻了个身,突然间就感觉浑身都不舒服了起来,她吸了一口气,坐起身,白鸟扑喇喇飞走。
“行了,既然如此,那就去见他吧。”
她跳下床。
“我倒是要看看,罗兰和我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
第17章 膝枕
阮笙坐在树林的长椅上,看着不远处的镜湖走神。
镜湖是帝国学院最大的湖泊,湖中有一个不大的湖心岛,因为鲜少有人上去过,所以杂草丛生、郁树遍野。
但是也不是不可以上去。
魔法科的学生,不管是什么属性的魔法生都会在二年级的时候学习飘浮术,一年级的优等生也会提前学习。大多数人磕磕绊绊都能够平稳地降落在岛上,个别一些学艺不精的学生会半途掉进水里。
海洛茵,曾经就是那个“个别”。
还因此被魔法科的同学们嘲笑了大半年的“出门走七步掉水里”。
不过正值青春期,精力过剩的少年少女们并不满足于此。每个学期开学之后举办的两院联谊会上,歌舞和才艺表演之后,就到了学生们的固定节目时间——不使用飘浮术、瞬移术以及卷轴传送,看谁能够用最短的时间到达那座岛。
于是,使用水魔法的学生筑起一座冰桥,使用木魔法的学生让湖边杂树迅速生长盘枝错节,一直衍生到湖心岛,使用光魔法的学生召唤来亲人精灵和飞鸟,托起他们运送到岛上……
正出神的时候,后面传来声音。
“看来你没有失约。”
阮笙浑身一个激灵,腾地站了起来,一只手却轻轻搭在她的肩膀上。
“别动。”声音一如既往地冰冷,也带着半丝乏力和虚弱。
紧接着,冰凉的脸颊埋下来,铂金色的发丝出现在阮笙的视野里。罗兰整个人站在她的身后,发出一声轻轻的喟叹,气息喷洒在她肩膀和脖颈交接的,露出的皮肤上,她感觉像是一股电流流过全身。
罗兰的金发和阮笙玫瑰色的发丝纠缠在一起,直发和卷发交织在一处,戳着她的脖子和锁骨,他高挺的鼻梁硌着她的肩膀,让她的半边肩膀又酸又不舒服。
“……你好瘦,”不知过了多久,罗兰突然微微抬起头,有些不满,“你的骨头,硌着我了。”
阮笙:“……”她还没说什么,这人居然蹬鼻子上脸了。
罗兰搭在她另一只肩膀的手微微使劲,阮笙感觉到一股力量迫使她坐了下来,对方又走到她的身边,坐下。
是要……开始说些什么了吗?
阮笙惴惴不安地想。
罗兰缓缓开口:“大腿的话,怎么样?”
阮笙:“……?”他要吃了她,先从大腿开始吗?
“肉会多一点吗?”
罗兰喜欢吃人肉?公式书里也没提啊?
阮笙后背汗毛都竖了起来,大脑一瞬间空白了。
罗兰要是真的想吃她,她该怎么办?
要不先切给他一条腿,脱身之后随便杀一个攻略对象,再重开游戏?
或者,现在立刻呼救?可是暑假的校园里根本就没什么人,卡兰在的图书馆在学校的另一端,来得及吗?她有机会逃出去吗?
她六神无主地张了张嘴,发出单调的音节:“……嗯……呃,或许……”
罗兰根本就没有耐心听她说完一整句话。
他侧身,抬腿,整个人平躺到长椅上,把头枕在她的大腿上。
阮笙只感觉到腿上一重,尤其是高马尾抵着她的左腿,让她整个人都不适起来。
“放松一点,”罗兰闭上眼睛,“你浑身都绷紧了。”
阮笙:“……”
她这时才明白罗兰之前的问话是什么意思。在他刚问完那两句话的时候,她的脑海里可是连刺杀的攻略对象姓名和方式都罗列出好几种了。
她深呼吸,试图让自己放松下来,眼眸垂下,这个角度,罗兰美丽的容貌在她的面前简直一览无余。
青年下颌和鼻梁线条优美,金色的眼睫薄如蝉翼,轻轻颤动着,紧抿的双唇弧度也变得柔和,渐渐垂落的夕阳似乎将这个人平日里的疯狂、冷血和无情统统稀释了,拔除了他身上尖锐的刺,让他变得安静、平和且无害。
“公女。”无害的罗兰冷不防开口。
“你下次,可以带一个枕头过来。”
阮笙:“……好的,我记住了。”
她真是脑子糊涂了,才会觉得这样一个人无害。他就算此刻变成一只柔软的小绵羊,那也只是短暂地披上了羊皮而已。
他的骨子里,还是一条发起疯来就到处乱咬人的疯狗。
沉默的时间过了很长,长到阮笙觉得自己的双腿已经没有知觉,还不如切下来让他吃了的时候,罗兰开口了。
“公女,你的眼睛,也是湖绿色的吗?”
阮笙愣了一下,点了点头,想起来罗兰闭着眼睛,于是说道:“是的。”
“湖绿色,到底是什么样的颜色?”他又问道。
阮笙说:“就是我们面前,这片湖泊在清晨时分的颜色。现在的它,已经被夕阳染红,所以看不出是湖绿色的。”
“所以,湖泊就是湖绿色的吗?”
“不……湖泊是由水组成的,水无色无味,只是当它们成为湖泊的时候,它们容纳了天空、草地、树木和风的颜色,所以才成为了湖绿色。”阮笙绞尽脑汁地解释。
“那你刚才说的染红,又是什么意思呢?红,是什么样的颜色?”罗兰紧追不舍。
“染红,是因为落日和晚霞。现在正好是傍晚时分,太阳正要落下地平线,所以天边的云彩都变得瑰丽、明艳,湖泊接纳了晚霞的色彩,所以被染红。红,就是晚霞的颜色。”
“可是,”罗兰提出质疑,“太阳不是金色的吗?他们都说,太阳,是我头发的颜色。它为什么会变成红色的?”
“……”
假如阮笙手上真的有一个枕头,她一定会把它用力按在罗兰的脸上。
她要怎么解释这个问题?光的折射?然后再说到现代物理学,一起愉快地讨论丁达尔效应?
她还不如送他亲自去问光明神。
“我不知道。”阮笙放弃了这个问题。
“公女真是很坦率。”让人意外的是,罗兰居然没有生气,“当我询问别人的时候,他们都会敷衍、糊弄或者转移话题,只有公女会坦然地告诉我不知道。”
“……谢谢您的夸奖。”
“她的眼睛,就是湖绿色的,”罗兰的声音逐渐变得遥远起来,“我很想亲自看看,她的眼睛,到底是怎样的色彩。”
他拉过阮笙的手,覆在自己的眼睛上。
阮笙感觉,自己的手心,仿佛有一只金色的蝴蝶正在扇动着翅膀。
手心痒痒的。
“公女,”他说,“给我描述一下色彩吧。”
阮笙看着他搭在她的手背上的那只手。骨节分明、修长、指甲修剪整齐,却又有半分脆弱。
他为什么可以这么信任自己?仅仅是因为香气,那根本不至于。要么,就是在他的眼里,她实在是太渺小了。她没有力量、天赋不高、不受宠爱,她有任何动作,他一只手指就可以碾死她,所以根本就不需要顾忌。
只有这个解释才说得通了。
阮笙一整个下午没有喝水,她清了清嗓子,舔舔干涩的嘴唇,慢慢开口:
“橙色,是温暖的、明亮的颜色,它和金色很接近,但是要更加鲜活、有温度。校园里的打闹、窃窃私语、课间的追逐奔跑,都会让人想到橙色。”
“蓝色,它是你眼睛的颜色。也是天空和海洋的颜色,它会让人感到宁静、镇定和忧郁。”
“绿色,是生命的颜色。它充满蓬勃的朝气,永远鲜亮,永远向着太阳的方向。”
“粉色,是甜美的颜色。它是恋人之间相触的双手,带着清香的情书和心照不宣的爱意。”
她停顿了一下,舌尖轻轻擦过牙齿,最后开口:
“红色,是晚霞,是流动的血液的颜色,它也很接近……”
“我头发的颜色。”
阮笙不敢说自己的头发是玫瑰色,她要是说了,罗兰百分之百会追问“玫瑰色又是什么样的颜色”、“玫瑰色和红色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诸如此类的问题。
“红色很炙热,很热烈,少女们会把嘴唇涂成这个颜色,去亲吻恋人的脸颊和双唇。”她补充,“它也很危险,很迷人,有一个故事,叫做‘飞蛾扑火’,不顾一切扑向它的人,会被烫伤,会被烧成灰烬。”
*
罗兰走了之后,过了大约半个多小时,阮笙才慢慢感觉自己的双腿恢复了一点知觉。
她慢吞吞地挪着步子走出帝国学院,上了马车。上车之前,她留意到,这次随从的侍女里,有之前给她递拜帖的那个脸上长着雀斑的女孩,她身上好像有一些很细微变化。
阮笙皱起眉头,她轻轻揭开帘子一角,仔细观察了一下前列车厢上那个侍女身上不对的地方。
她嗅到了一点猫薄荷的气味,察觉到她制服的白色裙边上粘着一些花色的猫毛。
马车在公爵府门口停下。
阮笙拍掉那个侍女伸过来搀扶她的手,飞快地跳下了马车,裙摆翩飞,宛如一阵风。
视野里有小小的、敏捷的身影一闪而过,蹿进草丛里,消失不见。
公爵府里,从来没有养过猫。
阮笙的脸色沉下来,她拎着裙子,踏踏踏地上了二楼,直奔自己的房间。
一推开门,鸟笼半开着。
白鸟的半边身子被染红,如同晚霞一般融进祂背后的云彩里。
祂正安静地躺在窗台上,身体虚弱地起伏着,奄奄一息。
第18章 响亮的耳光
阮笙几乎是颤抖着双手,掌心捧着白鸟,一路慌张无措地下着楼梯,踉跄着差点跌倒。
“医生——医生,他今天提前下班了吗??”她奔向一楼问执事。
长廊尽头穿着衬衫,外套还有一只袖子没套上的中年医生推门出来,鬓角已经染白,他跑到阮笙身边,气喘吁吁:“小姐,怎么回事?”
阮笙把掌心捧到他的面前,嘴唇发白,却一句话也说不出。
他有些为难:“我、我不是兽医……”
执事瞪了他一眼,家庭医生缩了缩脖子,立刻小心翼翼地带着阮笙去了医务室。
“怎么样……?”阮笙感觉心脏扑通扑通地跳着,她的眼睛一错不错地看着白鸟,似乎这样祂就能立刻醒过来。
“没有生命危险。”医生用手帕擦了擦额角的冷汗,“接下来我要缝合伤口,小姐请先回房休息。”
阮笙很想说“不,我留在这里陪着祂”,但是她害怕自己的注视会干扰医生的工作,也明白,还有重要的事情等着她去做。
她站起来,点点头,慢慢走出房间,合上门。
执事等在门口。
阮笙深吸一口气。
闭眼。
再呼出。
她睁开眼睛,迈开步子,步伐不再慌乱虚弱,每一步都清脆地踩在坚硬冰冷的黑曜岩上。
“把人带到我的房间里去。”她说道。
*
面前的少女仍旧垂着头。
她个子不高,比阮笙稍微矮一个指节的高度。头发剪得短短的,朝内卷,耳边的碎发一边别在耳后,用发夹卡住。
她也很瘦,不过不是阮笙那种单薄、脆弱的瘦,而是健康、充满着活力和蓬勃朝气的。她的皮肤是健康的麦色,脸颊的雀斑浅浅的,眼尾上挑着,眼睛很大,但是瞳孔不大,因此眯起眼睛的时候会让人感觉像是一只狐狸。
但是她常年垂着眼睫,因此表面上看上去单纯无害。
“姓名。”阮笙坐在椅子上,叠着腿问道。
“哈蒙。”少女说。
平民没有姓氏。
“年龄。”
“16。”
和她同年。
“来这里多长时间了?”
“三个星期。”她回答。
阮笙用目光轻轻上下打量着她,少女始终垂着头,没有直视她。
“你被其他有资历的侍女们欺负了吗?”她询问。
“没有,公爵府的规矩很严格,尤其是最近。”哈蒙回答。
“你被财务克扣薪水了吗?”阮笙再问。
“没有,”哈蒙摇摇头,“每个月都是够数的,也没有拖延过。”
“你被什么人威胁了吗?”阮笙最后问。
哈蒙再次摇头:“也没有。”
阮笙把右手轻轻搭在桌子上,用涂成玫瑰色的指甲一下一下地点着桌面,发出缓慢、有规律的叩叩声。
“那你那么做,纯粹是因为讨厌我,想要报复我吗?”
“是的。”哈蒙没有半分犹豫。
“我再问你,”阮笙靠在椅背上,抬起下巴,“拜帖的事,是你故意让神使或者他身边的人察觉的吗?”
哈蒙的语气没有起伏,毫无悬念地承认了:“是我做的。”
“我不明白。”阮笙说,“你再怎么讨厌我,需要这样赌上自己的前途,甚至是生命吗?”
“我想生命应该不至于。”她回答。
“如果我真的是传闻中的那样,你觉得,我真的不会因为这些事杀了你吗?”阮笙扣了两下桌面,“我查过你的资料,你没有依仗,只是一个乡村里出来的普通平民,没有念过书,城里也没有富贵的亲戚帮衬。而我是公爵的子女,只要我想,第二天你就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