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计阁”评比出的武功排行榜两年一变,但她的这个师父十多年来稳居前三,至于前三排名如何,至今天下没有个确切说法。
而她是走了狗屎运才碰到了这个师父。额,也不是碰到啦,是他找的她!
谁叫自己骨骼清奇,根骨极佳呢。
她得意地想着。
七年前的一天,她在街上见到一个人。那人穿金戴银,挥金如土,像极了一个暴发户。她想着今天运气不错,上前装作不小心地撞了他一下,谁曾想刚顺出他的钱袋子,就被当场逮住。
那人只用一个指头就将她制住,提起她的领子像拎一只小鸡一样将她拎到偏僻的小巷里,放到地上拍拍手,然后俯下头目不转睛地盯着她。
当时她实在怕极了,在趴倒装死和偷溜之间徘徊着。还没等她做出决定,却听那人如此说:“小姑娘,我看你骨骼清奇,根骨极佳,是难得一见的武学奇才,我与你有缘,不如你拜我为师,我教你武功。嘿嘿,当然你也可以不同意,不过……”他胡乱指了一个方向,“不当我的徒弟我马上就将你扭送到官府挨板子。”
果然,文学创作都来源于生活,武侠小说诚不我欺!
但当好运砸到头上,还是挺让人忐忑这人是不是骗子的。秦晓霜转着眼珠子,快速地思索着。
那人却没有给她太多思考的时间。只见他从袖子中拿出三个银元宝,在手上玩杂耍抛接银子,又用脚在地上的青石板上踩了一脚。也没见他如何用力,可那块足有三尺长,一尺宽的青石板顿时碎成了小石块。然后那人懒洋洋道:“为师我大名司空辛,你想好了没有?”
选银子当徒弟还是进衙门挨板子?
二选一,她非常聪明地选择了前者。在他的恐吓要挟之下,她十分情愿,万分开心地成了他的徒弟。
只是有一个条件,不能告诉任何人,包括她的师父,实际上的养父——秦景鸿。
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逍遥剑”司空辛之名如雷贯耳,她不学才傻呢。何况当盗贼属于高危职业,能多学一样保命的技能当然就多学一样,谁会嫌命太长呢。
于是前几年每到夜里,司空辛都会来教她武功,不管天南地北,风雨无阻。
那些年即使她入户偷盗,他也是在暗处为她护法,像是个护卫似的。
司空辛不管是剑法、轻功、易容还是变声术都登峰造极。秦晓霜在轻功和易容术上极有天赋,在他的悉心教导下,在这两项上甚至还超过了他。
因秦晓霜喜欢以长鞭为武器,他将“逍遥剑法”化成“逍遥鞭法”教给了她,虽内力稍弱,但在江湖上也算是罕有敌手了。
而她在外从不使用“逍遥鞭法”,也从无人知道她是司空辛的亲传徒弟。
秦景鸿师徒三人肉眼可见她武功突飞猛进,却从不知道她私下里跟着司空辛学了武功,还以为她天赋好,无师自通。
“师父,你这次到京城不走了吧?”她回屋里拿了块擦脸的布巾殷勤递了过去。
三个多月前,司空辛忽然留书一封就人影不见,刚才在绝味楼门口见到他时惊得她差点当场叫出声来。
“看情况。”司空辛接过布巾擦了擦脸,“最近我不在,你有没有惹出什么祸来?”
闻言,秦晓霜颇为不满地撇了撇嘴:“师父,你就不能盼我点好吗?”
司空辛睨了她一眼,往屋内走去:“我可知道你昨夜进了皇宫,偷了皇帝小子的东西。”
“听谁说的?”秦晓霜跟在他身后,伸长了脖子追问,“师父你昨天就回来了是不是?”
司空辛轻咳一声没回答,径自在堂中的椅子坐下。
此刻从后屋走出一个中年仆从端了茶水上来,见到秦晓霜笑道:“霜小姐来啦。”
“钟伯好,好久不见了。我晚上想吃叫花鸡,可以吗?”秦晓霜咽了咽口水,钟伯的叫化鸡可是他的拿手好菜,京城独此一家的美味。
钟义跟着司空辛已有三十多年,也是看着秦晓霜长大的,一直当她是自家小姐,自然有求必应。
“好好好,我马上去杀鸡给你做。”他笑逐颜开,放下茶水立刻去了。
“天天就知道吃吃吃。”司空辛看着她,口气嫌弃,眼神却疼爱至极。
“师父,昨夜是你跟在我身后吗?”秦晓霜趴在桌子另一侧追问。昨夜她一路觉得有人尾随其后,但每次回头,却总看不到人影。
司空辛目光闪躲:“师父就……跟了一小段就没跟了,你轻功比师父更好,师父跟不上。”
“是吗?”秦晓霜咬唇盯着他,半信半疑。
师父的轻功她自然一清二楚,身后那人轻功似乎比师父还好些,比她略差些,否则也不至于她一路都抓不到人影。
“你今日跑绝味楼也是去看镇南王班师回朝吗?”司空辛生硬地调转话题,拿起桌上的青瓷茶盏低头浅啜了一口茶水。
提起这个,秦晓霜顿觉心中无名之火乱窜,方才的疑虑顿时抛诸脑后,她在下首的椅子坐下,气呼呼道:“师父,你猜我今日碰到了谁。”
“就是那个该死的混蛋,活该千刀万剐的自称天下第二神偷的家伙!”她声音陡然拔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