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雎》中的男子爱慕一名女子,两人初见面时,男子先是给女子留下了一个好的第一印象。接着便弹琴鼓瑟来吸引她,时间长了,便有了共鸣,这叫投其所好。而后男子换了一种方式——敲起了钟鼓,这叫制造惊喜。接下来便是表达心意了,关雎是一种水鸟,一生只有一个配偶,代表着一生只钟情一人。这世上的女子有谁不希望自己的夫君只钟爱自己一人呢?四哥只要让她明白自己对她的矢志不渝,那这事就成了。另外,全篇男子在追求女子的过程中,都是发乎于情止乎礼的,不曾有越界的举动,这一点四哥也需注意,这样她就会觉得您是真心为她的声名着想,而不是贪图她的美色。”
我今儿才明白“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是什么意思!这一番话如醍醐灌顶,我恍然大悟,大笑起来:“哎呀呀!十三弟,你可真是个情圣啊!偏偏还这般痴情!”
我走后,胤祥跟妻子说道:“好久没见四哥这样开心了,四嫂走的时候,四哥差点就要追随她而去了。如今能有一个人弥补四哥心里的缺口也挺好的。”
前世的我和世兰相处了十年,自然了解她一切的喜好,故而不需费力去打听了。于是,我苦练起了骑射。年羹尧去了四川,我便约她大哥年希尧出来打猎,年希尧不比他二弟精明,是个傻大公子,但胜在对我足够忠诚,故而我和这个未来大舅子关系不错。
我来到年府,和年希尧说起时,看到屏风后有个人影,我用余光瞥见那人探出半个脑袋朝我看呢。
我假装警觉:“谁在屏风后?”
那人朝我吐了吐舌头,不好再藏了,只好出来了,正是我魂牵梦萦的世兰。
“大哥,你和四王爷在谈什么呢?”向我行礼后,她问道。
我微微一笑:“本王得了一张好弓,正要约你大哥去京郊狩猎呢!”
她两眼放光:“真的?我也要去!”
年希尧沉声道:“女孩子家的,去什么去?你的闺塾课上了吗?近日教你的塾师可是跟母亲抱怨好几次了,说你一直找各种理由逃课。”
她嘟起了嘴:“大哥明知道我不喜欢那些诗书啊女红的,非要逼着我学!我才不要学得像那些所谓的大家闺秀一样,一板一眼的,一点情趣都没有!”
“你!你一个女子,偏偏要学男人骑马射箭,像话吗!”年希尧气得不轻。
她不服气:“谁说女子就不能骑马射箭了?古有花木兰替父从军,前朝还有巾帼英雄秦良玉呢!女子就不能有自己的追求了?”
年希尧正要教训,我抬手止住了他,笑眯眯地看着她:“本王倒觉得年小姐说得很有道理!女子也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而不只是成为男人的附属品。”
她很是惊喜地看向我,我回敬了一个微笑:“世兰想去,便和本王一起去吧!”
她很是欣喜,也不介意我称呼了她的闺名,蹦蹦跳跳地跑去后院换衣服了。
她穿了我第一次见到她时穿的那身红衣,跨上那匹枣红马,头一扬:“走吧!”我紧跟其后。
这一天我们玩得很开心,我在她面前露了一波骑射功夫,她也不遑多让。夕阳西下,她的脸庞在晚霞的映照下楚楚动人,我一时看得痴了。
“四爷一直盯着我做甚?”她娇叱一声。
我一愣,移开了视线,笑道:“没什么,我只是想起了一句诗。”
“什么诗?”
我双腿一夹马腹,跑到她前头去了,留下一句:“得成比目何辞死!”
“什么?哎,等等我!”她追了上来。
我忽然有些后悔了,这句出自唐代卢照邻的《长安古意》,并不算出名,她没读过什么诗书,怕是没听说过这首诗。我应该说一句比较出名的诗句的。
“得,成,比,目,何,辞,死……”她一个字一个字地念着这几个读音,很认真地跟我说:“兰儿记住了!”
从那以后,我时常以约年希尧的名义约她出来骑马狩猎,后来她慢慢习惯了,和我约定好了时间,一早就穿戴整齐了等着我。
那一天,也是寻常的一天,我和她驰骋在林子里时,她的马踩空了,眼看就要带着她落入一个大坑中。说时迟,那时快,我一跃而起,将她从马上拽了下来,抱着她闪到一旁。
我们离得是那样近,近到可以听见彼此的呼吸声,她羞涩地推了推我的胸膛,我脸一红,忙放开了她,上前查看她的马。
不知是哪个缺德的在这儿挖了个陷阱,还在底部装了很多尖刺,幸好我反应快救下了世兰,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我的马!”她站在陷阱前望着已经被刺穿了的枣红马,很是不舍。
我拉着她往后退了几步,吩咐手下:“去把挖陷阱的人找出来!”
手下四散而去,不一会儿,押着两个男人回来了:“王爷,抓着了,是两个猎户!”
“陷阱是你们挖的?我的马跌入了你们的陷阱死了,要不是我反应快,人说不定都没了!”我呵斥道。
我身边跟着的都是皇家侍卫,那两人哪里见过这阵仗,吓得连连伏地求饶:“大人饶命!小人知错了!大人的马,我们赔就是了!”
我冷哼一声:“赔?你们赔得起吗?再说,我也不缺那点银子!”
“大人,我二人在山中狩猎多年,收藏了不少动物的毛皮和角,大人想要什么就拿去怎样?”
我转向一旁的世兰:“世兰觉得如何?你可有想要的?”
她仰头想了想:“可有狐皮?”
“有,有!”
“那便要两张吧!”
猎户忙应承下来:“是!小的这就回去拿,大人派人来取就是!”
我吩咐手下跟去后,笑着对世兰道:“一匹马换两张狐皮,亏了。”
“我想着狐皮暖和,可以做靴子,其他也没有想要的了。”
她又朝陷阱里头望了望:“王爷,我们把它埋了吧!”
“好!”
埋完马,狐皮也拿到手了,她对我说:“世兰没了坐骑,该怎么回去呢?”
“这好办,我的马给你骑!”说着,我牵来我的白马,扶她坐上去。
一个不长眼的手下凑上来道:“王爷,您骑奴才的马吧!”我瞪了他一眼,他自讨无趣,只得退下。
起初我是牵着马走路的,但走了没多远,见天色已晚,便仰头对她道:“世兰,这样走太慢了,我能上来和你一道骑吗?”
她娇羞无限,嗔道:“王爷自个儿的马,上来便是。”
“哎!”我心中一喜,跨上马背,将她环在身前,一夹马腹,轻喝一声:“驾!”策马而去。
若她是面朝向我的,我定能看见她此刻脸上的红晕,而我,也嗅着她发间的清香,心醉不已。
第4章 愿作鸳鸯不羡仙
骑在马上,望着天边的晚霞,她忽然对我说:“上回王爷跟我说的那句诗,我找到下句了!”
我一愣,没想到她还记得:“哦?说来听听。”
“得成比目何辞死,出自唐代卢照邻的《长安古意》,下句是愿作鸳鸯不羡仙!”
我笑道:“隔了这么久才知道啊?也难为你一直记着。”
“那天听王爷说起,兰儿怕忘记了,回去的路上就一直念叨着。回去之后我去书铺买了好多诗集,我找啊找,找了好多天才在《全唐诗》里面找到。”说着,她仰头看我,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神情:“王爷,你是不是该夸夸我?”
我故意调笑:“换了旁的女子啊,听到这句诗当场就能对出下句了,你居然还找了这么久,就不会问问你父母、你大哥啊?你这么笨,还想让爷夸你?”
“说谁笨呢!”她似是生气了:“我就是想自己找出来不行啊?哼!找了这么久一句夸赞的话都没有,还说我笨!”
“好好好,兰儿最聪明!”我笑着夸了她一句。
“哼!一点都没有诚意!不准叫我兰儿!”
“不叫就不叫。话说回来,你知道这句诗的意思吗?”
她“哎呀”一声:“光顾着找下句,忘记看注解了!我再回去看看!”
我心中无奈地叹了口气,本来想引她说出这句诗的意思,趁机表明心意的,看来还不是时候。
世人常以“白驹过隙”形容时光飞逝,而**白马也很快载着我们到了年府,我不由有些怨这马怎么跑得这么快,但还是下了马背,又扶她下来。
临别前,我对她说:“你没了坐骑,本王把这匹白马送给你如何?”
她又惊又喜:“真的?我听闻这匹白马可是王爷的最爱,王爷真舍得割爱?”
我点点头没有说话,她向我福了福身子,娇俏一笑:“那世兰就多谢四爷啦!四爷下次来,世兰也回赠您一件礼物!”
“哦?什么礼物?”
“到时候您就知道啦!”她雀跃着进了家门。
第一步——投其所好基本达成了。接下来是第二步——制造惊喜。于是,我在元宵节那天约她去游画舫,此时已是康熙五十四年。
前世的这天,她已经嫁入王府成为侧福晋了,由于这天恰好是元宵,因而我一直都记得。
雁栖湖的画舫上,歌舞升平。外头下起了细雪,里面却是暖风熏得游人醉。我们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画舫里已经宾客云集,这是我提前订好的雅座。
刚坐下没多久,正等着上菜时,我瞥见船舱口进来了一个不速之客——老十四胤禵!似乎是感应到了我的目光,他一眼就看到了我,朝我们走来。
“这么巧,竟能在这儿碰见四哥!”他又瞥见了坐我对面的世兰,神情一滞,随即爽朗一笑:“年小姐也在啊?”
我真想赶他走,但又得在世兰面前展现出我的大度,只得强颜欢笑:“老十四也来啦!你我兄弟还真是心意相通呵!既如此,十四弟你也坐下一块儿吧!”
拒绝,拒绝,一定要拒绝啊!
“好啊!我正愁没地儿坐呢!”他一屁股坐了下来。
太不要脸了!我的脸快要拉下来了,但还是告诫自己:要保持气度!
很快,菜品上来了:珍珠鸡、龙舟鳜鱼、腰果芹心、珍珠海米煨鹌鹑、紫参鸡汤,还有两道点心:蟹粉酥和金丝燕窝卷。
“四爷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些?”她脱口而出。看着她惊讶的表情,我得意洋洋:这些都是前世她爱吃的,我能不知道么!
我扯了个谎:“是你二哥告诉我的。”
她笑得很开心,当即动筷了。我瞥见胤禵那副无比嫉妒的表情,差点笑出了声。
“十四弟,你怎么不吃啊?”我假惺惺地问。
他铁青着脸,勉强尝了一口,又放下了筷子,眼珠子滴溜一转,露出了不怀好意的笑:“对了,四哥,听说你新纳了个美人,还没来得及恭喜你呢!小弟在此道贺了!”
我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他说的应该是冯若昭吧!也就是前世的敬妃。我纳她进门的时候好像还没遇见世兰,也就是说她并非是我重生之后纳的。
我有种不祥的预感,悄悄望向了世兰,果不其然,她的表情冷了下来,好似在说:你一头讨好我,一头却又纳了别的女人!
不过我也不惧,回道:“十四弟记性不好啊,冯氏早在半年前就过门了,而且当时还是额娘指婚的,十四弟那会儿不也在场吗?要祝贺的话何必等到今日?”
听到这话,世兰的神色也舒缓了。
胤禵听出了我语气中的不善,勉强一笑:“是吗?那可能是小弟记岔了。唉,也是最近事太多了,皇阿玛让我掌管兵部,交给了我很多军务,小弟倒真羡慕四哥你这般清闲自在的生活呢!”
我心中冷笑,面上却摆出一副春风般和善的微笑:“四哥我当年也是这么过来的,既然皇阿玛倚重,十四弟你也不要辜负皇阿玛的期望啊!你也知道,皇阿玛有我们二十几个儿子,个个都出落得文武双全。皇阿玛不担心我们不成才,他老人家真正担心的是手足相争,就像胤禔和废太子当年一样,你说是不是啊?”
“四哥说得是。”胤禵勉强一笑,只觉浑身不自在,我也不再理他,而是转向世兰,笑眯眯地说道:“对了,上次你说再见面时有礼物要送给我,不知这回可带来了吗?”
“带啦!”她拿出了一个布包,从里面拎出一双毛皮靴子:“这是用上回换来的黑狐毛皮做的靴子,冬天穿最暖和了!”
我瞧了瞧这双靴子:形状奇异,针脚凌乱,但好在没有线头露出来,应该是都被剪掉了。
“这是……你做的?”
“对啊!我做了整整一个月呢!四爷快试试!”
我脱了自个儿的靴子,将脚伸了进去,站起来蹬了蹬腿。
“怎么样?”她一脸热切地问我。
“好像大了些。”我瞥见她抿了抿嘴,随即又道:“不过无碍,多垫几层鞋垫就行了!”
我穿上后就不再脱下,重又坐下,笑道:“我收下了,兰儿做的东西,自然是最好的!我很喜欢。”
“真的?四爷喜欢就好!”她的眼睛亮晶晶的,煞是好看。
胤禵全程坐在旁边插不上嘴,自觉没趣,只道了一句:“我还有事,先走了!”便起身离开了。
饭后,我装作漫不经心地问起:“上次那句诗,你明白意思了吗?”
她一低头,双颊通红,轻声道:“懂了,是男女定情的诗。”
“男女两情相悦,只要能够厮守在一起,便是死了也心甘情愿。不羡慕天上的神仙,只愿做人间的一对鸳鸯。”我缓缓开口,唇齿间爱意绵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