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写的《亚森·罗平探案集》,非常好看!销量非常高。”
“啊!是他写的啊!”刘嘉知道亚森罗平这个名字,因为名侦探柯南里的怪盗基德就自称“平成的亚森罗宾”,当然,后面改了年号还没画完,于是基德的名号也与时俱进,叫“令和的魔术师”。
刘嘉只看过亚森·罗平的简介,但是她喜欢怪德基德。
十九世纪的怪盗基德,想想就很有趣。
刘嘉专门挑了《亚森·罗平智斗福尔摩斯》去看,看完后,她下定决心,一定要让莫里斯来写这个剧本。
对于怎么黑英国人,他很有一套。
“嗯,这件事,我找人想办法。”
刘嘉找到当初忽悠莫里斯写了十篇的杂志发行者彼耶·拉飞特,以商业合作为诱饵,对他说:“合作的条件可以给你最优厚的,不过你得说服莫里斯写这篇剧本。”
当初莫里斯是个纯纯的文学青年,只想写纯文学,不想写狗血俗套的商业稿,是拉飞特,让他答应写了第一篇。
纯情文学青年第一篇就让主角入狱,压根就不想写后面。
可是,拉飞特非得让他第二篇就让主角在狱中当老大,遥控指挥外面的手下。
最后,先写了十个短篇在杂志上连载,连着连着,就根本停不下来,一口气写了好多。
莫里斯在拉飞特的哀求和利诱之下,不得不同意写剧本的要求,他从鲁昂来到巴黎,与刘嘉见面后,讨论了一下故事情节和人设,他表示要去唐人街采风。
这态度,可以说相当端正。
本来刘嘉都已经做好思想准备,他直接把亚森·罗平变成罗平,指法为中,这样比较省事。
就像男频网络小说的某作者,自己抄自己,所有人设都可以精准总结为一个套路,反正有读者吃,不耽误赚钱。
刘嘉带着莫里斯去唐人街,带着他吃了正宗粤式茶点,正宗沙县小吃,正宗青田山粉饺。
莫里斯还亲眼看着唐人街上的华人们是怎样生活的,他们一大早就开门,很晚才打烊,手脚一刻不停,就算没有客人,也有很多事情要做。
还有阿花种菜,大妞剪皮影和窗花,以及唐人街上其他许许多多的人是怎样生活的。小梅的师兄们给客人正骨,小梅舞狮。
“原来中国人真的会功夫。”莫里斯瞪大双眼,看着小梅的狮子“嗖”的跳出三米远。
他手里拿着小本本,东瞧西看,还不时与刘嘉介绍的人进行交流,他问的东西很杂,感觉不像取材写探案故事,而是写唐人街市井众生百态。
“因为故事想要写的好看,首先人设就要好看,鲜活,我只知道法国人是什么样的,但我不知道中国人是什么样。”
莫里斯的态度非常严谨,在采风一天之后,第二天早上,他就把想要写的故事梗概交给刘嘉了。
刘嘉感动的想要流泪,这可是拿钢笔的时代,看看人家这效率!
再看看那些挖坑不填的电脑使用者,看看起点晋江的那些鸽子!
差距啊!朋友们!
故事的设定对于刘嘉这种已经看了N本小说的人来说,不算什么特别,但是难能可贵的是,这个故事的开端是中国与罗马在丝绸之路时期的恩怨情仇。
当初中国知道世上有罗马。
罗马也知道世上有中国。
中国甚至想派使节前往罗马拜访皇帝,但是使节在安息国被拦下来了。
想要当中间商吃差价的安息商人,告诉中国使节前方有凶兽恶龙出没,把中国使节吓了回去,把中国皇帝送给罗马皇帝的珍贵礼物一块玉佩留了下来。
那块玉佩有着特别的力量,能让人看见已逝的先贤。
安息国灭国之后,那块土地从此纷争不断,到了近代玉佩被英国探险家发现并带走。
英国探险家回国后就被人发现暴毙在家中床上,死时面部表情狰狞,像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男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唐人街的年轻人,女主角是一位法国少女,她从Emma’s house购物出来的时候,撞上了男主角。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不愧是莫里斯,不仅对人设有讲究,连植入广告这一块都拿捏得死死的。
后面莫里斯又写了几个人设,就算是以刘嘉的眼光看,也觉得这样的主角人设十分有魅力。
再就是试稿,短短三千字,悬疑感被拉到十足,黄沙漫天的丝绸之路风貌在莫里斯的笔下栩栩如生。
剧本在准备的时候,时间已经不知不觉到了大年三十。
唐人街有各种大型节庆活动,刘嘉邀莫里斯一起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