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升机飞了四十分钟才到,要不是知道贝森农场在另一个州,温芫几乎以为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是贝森的老家。
下了飞机,兵王温芫倒还好,池靛整个耳朵里都还残留着轰鸣声的幻觉。
毕竟从达利亚到金珊瑚也没多远,一般大家都是坐船。他很少坐直升机,尤其还是超过半小时的旅途。
温芫回身扶住他的胳膊:“没事吧?”
池靛摇摇头,没等说话,忽然中间挤进来一个人。
贝森挺着胸,优雅却又无耻地把二人隔开。他微微低头,笑得得体又彬彬有礼:“小姐,今天你的伴是我。”
池靛少见地翻了个白眼。
温芫对池靛投去个安抚眼神,随即带了点谴责看着贝森。贝森若无其事地笑了笑,伸手拉过她的手挎在自己的手臂上。
全自助,都省着温芫抬手了。
不得不说,无耻老狐狸果然让人大开眼界。
上次温芫明明白白告诉他,她就是无报酬地要利用他后,贝森似乎很快就转过了脑筋。
跟他比无耻,温芫果然还是太嫩了。
一行人踩着碧绿的草坪,穿过喷泉和树荫,走到了一片空地上。
长桌上摆满点心和香槟,头顶白色的遮阳棚相连,微风徐徐,空气清新。
“马场?”
温芫看着远处正在给骏马编辫子的工作人员:“你会骑马吗?”
说完这话她就知道自己问了个蠢问题,果然贝森带了点笑意回视她。
“宝贝,我可是个牛仔。”他好笑地开口:“你以为经营农场不需要放牧吗?”
这倒是,温芫故意问:“你的帽子呢?”
“你会看到的。”
他微笑回答:“倒是你……”
贝森低头看着温芫的长裙:“好在我让露娜带了裤装给你。”
温芫却挑挑眉,从桌上拿起一颗精巧的点心放进嘴里:“我穿什么都能骑马。”
这句话在牛仔贝森的耳中,显然是某种自吹自擂。但他没有表现出任何异样情绪,因为上一次这样时,面前的女人狠狠地打了他的脸。
他微微勾起唇,饶有意趣地看着她,眼神有点赤-裸:“真是让我期待,你身上还有什么宝藏。”
“再说这种暧昧不清的话,小心我告你性骚扰。”温芫回答。
贝森没再和她斗嘴,而是走向一个女人:“嘿,劳伦。”
女人看起来三十五六岁左右,头发很短,人长得瘦,但看起来很精明。
她笑着和贝森握手,随即看到了他身后的温芫。
贝森为她们介绍,温芫立刻明白了这就是她的买家。
“先别说生意的事,让我喘口气。”劳伦径直走到桌前,拿起一杯酒一饮而尽。
“喝这么多,一会还能上马吗?”
贝森闲闲问她。
劳伦瞥了他一眼:“不说我,倒是说说你的女伴吧。”
明明温芫就在她身边,可她愣是当她不存在一样吐槽:“穿着长裙来骑马,是把马场当秀场了吗?”
温芫挑眉。
贝森无奈地解释:“这是我的错,她不知道今天是要来马场。我忘记告诉她了。”
“就是说她不会上场咯。”劳伦嚼了几口橄榄,又略显粗鲁地吐在地上。
她看起来就是那种不重视外表的女人,有种奔放的自由感。只是也许正是因此,她对显然十分精致的温芫不太感冒。
这可不是个交易成功的好兆头。
“我当然会上场。”
温芫淡淡开口,劳伦终于正眼看向了她。
“就穿这个?”劳伦嘲讽。
“其实,我带了——”
露娜急急地想解释,要不是劳伦来得太快,她已经带温芫去换衣服了。
“就穿这个。”
温芫却直白地回答了劳伦的问题。
贝森的脸色也微微凝滞了下来。
刚才温芫说自己穿什么都能骑马,他只当是自夸。可现在……
他微微侧身,想挡在温芫面前,是个带着保护意味的姿势。
可劳伦瞬间看出了他的意思,嘲笑:“不是吧贝森,她可是个女人,居然需要男人撑腰吗?”
贝森刚想说句什么玩笑话,化解这针锋相对的气氛,忽然温芫的手轻轻握住他的胳膊。
他的袖子挽起,露出结实的小臂,温芫略低的体温轻柔地按在他的手臂,让贝森有些不合时宜的受宠若惊。
“穿着裙子,我照样赢得了你。”
温芫琉璃似的眼眸凝望劳伦的双眼:“不信的话,要不要试试?”
劳伦定定看了她几秒,忽然笑了。
此刻,她眼神却多了几分探寻和玩味,像是终于对她升起了兴趣。
“有意思,我开始欣赏你了——如果你能证明自己表现出来的是勇气,而不是鲁莽的话。”
温芫也勾起唇,露出一个浅淡的笑容:“赛马场见。”
劳伦走后,贝森无奈地看着温芫:“这次本来没有赛马环节,我们只需要骑着马上去走一圈就可以了。”
这下好,没有也得有了。
要知道劳伦可是连马术师的证都考了,她一向热爱骑术,温芫这次彻底勾起了她的斗志。
“怕什么。”
温芫还是一派淡然,只是抬起被握住的手,对贝森投过去一个无语的表情:“你倒真是会把握机会。”
刚才她只是抓住这人的手臂阻止他的话,没想到这货反手就把她的手抓在了掌心,十指相扣。
好在池靛早就气闷地要了一匹马溜达去了,要不看到这一幕,还不得把贝森的爪子砍下来。
贝森笑意盈盈地看她,无耻且坦荡。
不多时,就有侍者走来,小声对温芫说:“小姐,请随我过来,挑选您要用的马。”
贝森当然和她一起,穿着明黄色长裙的女人露出的背部皮肤白皙如雪,只让人有想拥入怀中的冲动。
可当她出现在马厩,就多少有些格格不入了。
温芫一边听着侍者介绍,一边微微点头,凝神看着眼前漂亮的高头大马。
劳伦没有藏私,这些马血统都非常好,而且明显受到了相当精心的照料。身上的鬃毛被编成各种不同的“发型”,看起来就很赏心悦目。
“你知道的,按照一般小说的发展,你应该选一匹没人驯服得了的烈马。”
贝森靠在门口,看着女人,语气戏谑。
温芫却没回头看他,手指指向了其中一匹:“我要它。”
看到她选的马,侍者愣了愣,贝森也愣住了。
“这匹马……”侍者皱眉:“它是胆子最小的,过障能力不是很好。”
他诚心实意地为温芫考虑:“建议您还是换一匹,比较有胜算。”
显然,劳伦交代过他,温芫是要骑马比赛的。她很大方地让温芫选最好的马和她比赛。
毕竟她的服装已经受限了。
温芫却歪了歪头,打量着漂亮的马儿:“我喜欢它的鬃毛。”
这是一匹红棕色的马,但鬃毛却是浅金色,让它像是传说中的神骏一般,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说着,温芫意有所指地回头看向贝森:“一想到可以抓着这漂亮的‘金发’,我就热血沸腾。”
贝森被这足够明显的双关说得一怔,老狐狸忽然感觉一股热流涌上脸颊。
但老狐狸毕竟是老狐狸,任凭心脏拼命鼓噪,也面不改色地看着温芫。
他回答:“想象到那画面,也让我很兴奋。”
侍者站在一边,被这可怕的骚话冲得直想翻白眼。
二位,这里还有个人呢。
第113章 战士竟是我自己男人要少说话,多做事。
温芫没忍住翻了个白眼。
她的意思明明是想抓着他的金发揍他一顿,怎么会被歪曲成了其他的意思。
但她也没有继续解释,以贝森的无耻,继续下去恐怕还正中他下怀。
其实她这次是冤枉他了。
诚如贝森自己所说,他一直在努力经营家族产业。虽然在万花丛中过,但片叶都没沾过身。
光是打打嘴炮,他就已经有点装不下去了。
在温芫的坚持下,侍者还是为她把这匹马牵了出来。
贝森看着它,点评:“的确是不错的血统,四肢修长,又很漂亮。”
顿了顿,他又说:“但显然它被宠坏了,没什么血性。”
就像是个“花瓶”,中看不中用。
温芫却摸了摸这匹叫做极昼的马,它在她面前十分乖顺,低下头蹭了蹭她的手心。
“真是可惜……它身体里有战士的血统,却被养成了这样。”
贝森被她的语气逗笑:“真是想不到,这么中二的话会从你嘴里说出来。”
说着,他又叹口气:“你真的要骑它?它恐怕不会为你带来胜利。”
这下好了,劳伦要是知道她选了极昼,恐怕又要更看轻她几分,把她当成一个光靠外形选马的外行。
“没有什么能让我胜利,除了我自己。”
温芫好笑地回头看他:“重点在于骑手,又不是载具。”
这话……虽然也是这么个道理,但是听起来就很假大空。
但贝森也没继续说什么,他还是挺好奇温芫的能力的。
自从上次经历了打脸,他现在对温芫说的、看起来像是自夸的话,都会选择先相信看看。
……虽然这次,似乎实在有些夸张。
他是见过极昼的,就像温芫说的一样,它祖上有战马的血统,按理说应该非常强悍。
劳伦也是这么想的,可把它买回农场后就失望了。
它非常胆小,遇到障碍物会急刹的程度。劳伦在差点被它摔下来三次后,终于放弃了。
她没再骑过它,但也好好地养着。毕竟花了上千万,而它又这么漂亮,用来观赏也不错。
温芫选好马后,立刻有侍者们上前,帮她牵着马到了马场,随后开始在马背上装马鞍等装备。
也许是想起了不愉快的记忆,极昼显得有些焦躁。它一边打着响鼻,一边用蹄子刨地。
温芫越过众人,伸手按在它的脸侧轻轻抚摸,她用额头抵在它脸上,像是在轻声对它说话。
“她以为自己是什么童话公主吗?”
劳伦从远处走来,语气嘲讽:“还在跟小动物交谈?”
贝森无奈看了她一眼:“劳伦。”
劳伦翻了个白眼:“行了,要不是为了气你那该死的哥哥,我才不愿意在这种破事上浪费时间。我会给她个痛快,快点结束。”
温芫没被周围的嘈杂影响,她又拍了拍极昼。
显然它冷静了下来,眨了眨一双黑色的眼睛。
“小姐,您真的要穿这一身衣服吗?”侍者不放心地看着温芫颜色明亮的长裙:“您不戴护具吗?”
“不用。”温芫无视了周围的嘈杂,也没有去管贝森伸出的手,裙摆翻飞,动作漂亮地骑上了马。
劳伦远远看到这一幕,眼神微闪。
这个女人果然是会骑马的,从她上马的姿势就能看得出来。
温芫就位,抬眼看向劳伦。
劳伦冷笑一声,也翻身上马。
周围正在聊天的人群见到这一幕,诡异地安静了下来。
有人忍不住问旁边的人:“今天有赛马?”
“没有啊。”被问的人皱眉:“再说,穿着那样的衣服怎么赛马?”
“那个是谁?好漂亮。”
“哗众取宠……穿这种衣服骑马?”
纷纷议论中,司闸员举起旗帜,放开了闸门。
两匹马电一样蹿了出去!
劳伦并没有为了照顾胆小的极昼而将赛道上的障碍清除。
毕竟她的人已经提醒过温芫了,是对方执意要选择它。
本来今天的节目就是马术表演,赛道上本来就摆了很多障碍。
劳伦看着略微领先的温芫,轻嗤。
极昼的确脚力不错,速度也快。但越障时,她一定会反超——
——诶?
劳伦瞪大眼睛,看着极昼脚步未停,载着温芫从第一个障碍上飞跨而过。
温芫的裙子像是一片明亮的云,倏然在眼前晃过。
速度很快,阳光下,她白皙的大腿夹在赤红的马身,对比强烈,让人移不开眼。
贝森眼神炽热地落在她身上,没注意到隔着赛道,远处也有个骑着马的身影在注视温芫。
池靛看着她在阳光下,像是女神,又像是战士。美丽和强大,在她身上是毫不冲突的两个词,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温芫脸上带自己未曾察觉的笑容。自由,充满掌控的力量感,果然是最棒的兴奋剂。
极昼又一次越过障碍,这次彻底把劳伦甩在身后。
温芫的手掌轻轻抚摸它,给马儿鼓励。
果然,就算是被宠坏、就算是害怕,就算被否定、被人当成没用的东西,只要骨血中还有战意,一样能成为超越他人的存在。
就像是温芫自己。
很快,重点就到了眼前。温芫冲过终点,拉扯缰绳,听极昼发出欢快的嘶鸣。
她摸了摸马儿,轻笑:“看来你也很久没畅快地跑过了。”
当然她不是童话里的公主,不会和动物对话。但兵王能力本身就包含着一项——能够驾驭所有交通工具。
马么……不也是载具的一种吗。
也许是体内的战马基因和身上的战士产生了共鸣,一人一马在奔跑中居然达到了可怕的默契,简直像是心意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