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旭觉得邬苏很好,他有些明白了阿姨说的“血浓于水”是什么意思。
见邬苏目光复杂,并没有说话,程旭以为她不想搭理自己,毕竟他在她第一天到家时还骂过她。
程旭急哭了,他抹着眼泪,抽泣道:“你能不能不走,我认错,不该骂你的,对不起,呜呜呜呜呜呜。”
邬苏轻咬了下舌尖,想了想,还是蹲下,她与程旭平视:“我要走的,程家不是我的家,我不属于这里。你记得不要欺负同学,不要学程安国任何大男子主义的思想,好好学习,多多看书,以后要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她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就如她并不知道程旭会突然跑出来追她。
“你有什么不懂,就去悄悄的问周阿姨,不要被别人知道。”邬苏道。语罢,她便站起,不再看程旭。
阿姨哄着程旭让他回去,然后拎上行李,和邬苏一起往外走。
程旭往回走了几步,等到邬苏和阿姨的身影即将消失在夜色中时,他忽然追过来,大哭着喊:“邬苏,邬苏——姐姐!”
邬苏这次没有回头。
周阿姨犹豫道:“要不带上他走一会儿吧?”
邬苏摇了摇头:“他胆小,自己会回去。”
这片是富人区,小区保安也不是吃软饭的,程旭走不丢。
土豪系统冒出来道:【阿苏,你是不是舍不得这个弟弟?】
邬苏笑了:“多教他点做人的道理,省得以后成为破坏社会秩序的不安定因素。”
程旭在书中的结局并不好,那时他才十五岁,为了守住程家的家业,在去董事会的路上被盛沐泽和程芮雇的凶手撞成了植物人。
他小时被李彩华惯坏,等到原主和程芮干起仗来时,李彩华便将精力都放在怎么帮程芮的事情上边了,大小琐碎事,除了家长会之外,都是周阿姨在负责。
所幸也是因为周阿姨,程旭才没歪的太走形。
站在路边等车,邬苏和周阿姨聊了几句家常,猝然间,前方亮起了挑着远光的车灯,下意识闭上眼,再睁开时,看见盛沐泽摇下玻璃,还是那副谦谦君子的模样,“要不要我送你一程?”
邬苏无声地做了个口型。
盛沐泽看清了——她说,滚吧。
他脸一黑,摇上车窗,让司机驶离此地。
没过太久,邬苏叫的专车到了。
周阿姨和司机帮邬苏将行李放到后备箱,临上车时,邬苏留下自己的手机号,“阿姨,以后有需要帮忙的地方,您给我打电话,能帮的我一定不推辞。”
周阿姨笑了笑,“好嘞,祝您一路顺风。”
她只当邬苏是放心不下程旭,在她快五十岁的这双老眼看来,邬苏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姑娘呀。
车内,司机道:“手机尾号XXXX,去恒隆大酒店,对吧。”
邬苏带上耳机,回应司机:“对的。”
“好的,请您系好安全带,我们现在出发。”
......
邬苏打开手机录音,点开最新的一条播放。
——“我是你的亲女儿,你真的要赶我走......我只是想教会你一个道理......你是女的,要自己的思想做什么......在家从父,出嫁从夫......”
摇下窗户,吹着微凉的夜风,邬苏心情极好。
土豪系统道:【阿苏,你好坏呀。】
“毕竟我是恶毒女配嘛哈哈。”邬苏笑道:“没想到程安国能给我一个这么大的惊喜。”
土豪:【对峙的时候你怕不怕?他看来像是要杀人。】
邬苏:“怕什么?在他眼里,我是他的‘保险’,还想着将来某一天抽我的骨髓挖我的肾呢,你说他会伤害自己么?”
从现在开始,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程家,再见,再也不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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