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被万狐王苦口婆心地拦住了。
“玉宝儿啊,爹知道你不甘心,但是咱这血脉之力实在没办法破,要能破爹早就想办法给你破了。你也大了,爹也实话跟你说吧,上古……呃,那时候冒犯了圣人,所以啊,非圣人之力,解不开流淌于九尾狐血脉中的诅咒,可圣人自封神一战后,早就隐于九重天外,再不插手六界是非了。
爹这些年拼命攒家私是为了啥,还不是为了给你留点身后保障,到时候爹给你找个神通广大、法力高强的大妖王,你跟着他平平安安地活个一两千年,寿终正寝,也就知足了。咱别折腾,要是太招眼了,这一两千年都不一定能活过来。”
假如白锦还是之前那心理素质差的小白狐,听了亲爹这番话,还不得丧到谷底?
可惜白锦从来就不是个认命的人,她从来只愿自己掌控自己的命运,要是一生所系都寄托他人身上,那还不如不活那憋屈的一两千年呢!
白锦眨巴着水灵灵的紫葡萄一样的大眼睛,“爹啊,在别人的眼皮子底下活一两千年有什么意思?凭你有多大家业,倒贴最不值钱啦!我宁愿自由自在地活百年。其实,活多久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不能自己为自己做主。
那九头虫本性好/淫,自己都嫌自己丑,从不对外显现原型,他不喜欢那千娇百媚的龙女,倒来看中我这不能化形的狐狸?您信么?还不是看中了咱们积雷山的万贯家私!我现在不能化形,一身最珍贵的就是皮毛了,若是落入他这种有心人的手里,倒能做一件避水的上好坎肩儿,送给了龙女殷勤殷勤,阿爹,我哪里还有活路?”
万狐王本就心疼女儿,被女儿说得差点老泪纵横,再也说不出阻拦女儿的话,反而脱口而出,“玉宝儿,爹不放心你,让爹陪你一起吧!”
“爹,那您这积雷山的万年家业就拱手让人啦?”白锦小嗓门脆亮地嚷道,“万一我学会了法术,结果咱家却一贫如洗了,我以后咋还想过公主一样的日子了?爹你得守好咱家的财产啊,可不能被那不要脸的九头虫霸占了!!还有小翠小黑那群小妖怪,被人欺负了咋办?你身为大王,也要保护自己地盘上给自己上贡的妖吧?”
万狐王很想说管他们去死,他只想保护女儿一个狐,可面对女儿那双亮晶晶纯真信任的眼睛,他实在说不出来这么不负责任的话,万一让女儿误会他就是个不负责任的狐咋办?
白锦一个狐出门,遇到危险还能躲进药王庐,要是和万狐王一起,那就得纯靠老子的武力了,实在不靠谱。
某个风和日丽的早上,白锦戴着狐爹给她炼制的储物法宝,装了摩云洞的大半拉财产,实际上大半都被白锦挪入了药王庐,只留一些日常用度,这储物法宝虽然用她的精血和万狐王的神识炼化过,但她实力太低微了,遇到实力超过万狐王的人或者妖魔,就很容易被抢走。
不过,小狐狸身体无处可藏宝,只能伪装成与毛色相近的编带,还不能太华贵奢侈,戴在脖子上,用法术隐匿起来,然后雄赳赳气昂昂地出了积雷山摩云洞。
白锦在嶙峋的山石间跳跃前行,没办法,如今的山可是正宗的原始山脉,丛林险峻,怪石嶙峋,脚下根本没路,尤其是积雷山这种位于群山之中的,山高涧深,悬崖峭壁,毫无人工痕迹,可不是现代那种过度开发的旅游型山脉。
——远远一看,就像一颗雪白的汤圆在山林间不停地弹跳着,乐此不疲。
九天之上,风云涌动,瞬息万变。
三十三重天外,天上天,坐落着辽阔无边的宫殿群。
一道颀长飘逸的雪白身影已经在殿门前的凉亭内坐了许久,久得凉亭旁边莲池内的鲤鱼都启了智,这白衣神仙幽幽地叹了口气。
殿门无声无息地被推开了,一个形容俊秀出尘的小道童走了出来,无奈地开口,“师兄一片慈心,令人感佩。唉,请回吧,主上答应您了。”
这白衣神仙闻言,仿佛是松了口气,露出一缕安心的笑容,站了起来,朝宫殿深深一揖,然后衣袖轻摆,转瞬消失在原地。
九天之下,人间四季轮转,自有规律。
白锦花了小半年,在万狐王偷偷摸摸地尾随保护下,终于真正走出了积雷山,才发现如今的中原大地,经历烽火连天,秦末混战,天下分久必合,终于一统。
正值汉朝初立,百废待兴,汉高祖建朝伊始,史书中记载的挥斥方遒的良相名将,如今都尚在人间。
身为一只雪白纯洁颜值绝美的自恋小狐狸,白锦可以动用一些小手段掩饰自己的行踪,但太费力气了,为了不被人抓去当宠物,她只能远离人烟,城池村落,转往山野深林中行走。
某一天,她踽踽独行时,遇到了一个青衫磊落的书生侠客,生得白皙秀美,猛一看还以为是女扮男装的姑娘,但他腰佩青铜剑,不失昂然英气,在山野间行走更是如履平地,着实令她狠狠羡慕了。
这书生侠客似乎不是寻常侠客,凤眸一扫,居然感应到了白锦隐匿的方位,虽然什么都看不见,却当机立断地朝白锦所在劈了一剑,剑气凌厉纵横——这一剑的威力,便是放在白锦曾生活过的武侠世界,也算得上一流境界了!
白锦一个轻跃,轻松躲过了这一剑,心念一转,干脆地显了形——她生得这么雪白可爱这么纯稚无害,心理有问题的人才会第一眼就喊打喊杀,这人看着还挺有胆量的,不至于被吓坏吧?
“哇哇哇——”小狐狸的叫声细嫩孱弱,哪怕是凶巴巴地质问,也是奶凶奶凶的,毫无杀伤力!
“原来是只不懂事的小畜生……”
书生挑起了眉头,慢悠悠将剑收了回来,余光瞥见小东西闻言朝自己直龇牙,垂眸兴味地笑了。
第142章 西游狐王 第三章
白锦依然在深山老林里行走, 但从那天偶遇后,白锦和书生就经常偶遇。
每次遇到,白锦不是在吃东西, 就是在梳毛毛,或者睡在精致的窝窝里,眨巴着葡萄眼,警惕地盯着书生。
白锦观察了书生良久,他一身青衫,头束布巾, 脚蹬布靴, 身无纹饰, 看起来十分简朴,但腰间的青铜剑却无论是镂刻的花纹, 还是青铜剑的淬炼程度,都已经达到了这个时代的顶尖工艺水平,若容貌白皙秀美还可以说是天生丽质, 那仪态举止间的风度和教养却不可能是天生天长的, 所以,这应该是一个无论是富贵还是贫穷都安之若素的人?
白锦很清楚,汉初的时候,人口锐减,国力凋敝, 大汉王朝不像后来那么兴盛,到处都是窟窿, 极度缺乏人才,哪怕是一个最寻常的读书人,只要肚子里念了论语四书, 都能通过举荐、自荐等等方式从官府处获得官位。
这个书生,虽然装扮似江湖磊落,却掩不住一身天然的清贵风华,很显然不是简单人物,这样的人,为什么会流落在民间,而没有被举廉推荐入朝为官?
除非,是他自己不愿意。
人各有志,白锦也不会觉得对方不愿入朝为官就是罪大恶极,只是道不同罢了,求同存异,无为而治,这才是汉初实施的国策。
汉初那些年的艰难,白锦没有经历过,当锦太子那一世,却听刘彻专门给她讲述过,千里荒原无人烟,白骨遍野无人埋,可谓人间炼狱,惨不忍睹。
白锦想,这大约也是妖魔鬼怪横行的原因,人气不壮,人道不兴,自然给了其他生物趁虚而入的机会,也给了佛道相争一个必然的战场和原因。
她管不了别人的道,却有自己坚持的道。
她是谁?她曾是大汉朝英明神武众望所归的锦太子,受万民爱戴;她也是人皇之女,受封炎帝,父亲为她殚精竭虑,筹谋生路,人间万民,受她庇护,人道的兴旺,亦有她应尽的责任。
虽以狐狸形态行走在人间,但她并非天生妖形,自有一颗坚持之心,更无法像别的妖怪那样,无视人间的任何悲惨。
她看到了散落在荒草中的白骨,便念一段安息咒,再刨一个坑,所谓入土为安——有的时候只掩埋一具,有的却是成片成片,甚至整个村落无人生还。
山林里的鸟雀都喜欢她,看到她的举动,以为她喜欢做这种事,便会仔细告诉她哪里还有这样的骨头,于是白锦便调整方向,朝鸟雀指过去的地方前行。
这一来,白锦的脚步便慢了下来,她本来就局限于体型,提不起速度,如今更是一旬两旬走不出百里路,在这么拖后腿的短短路途下,白锦和书生依然偶遇了不下十次。
白锦是心有目标但不知在何方,只能凭着运气乱撞,而书生却真个是无拘无束,漫无目的地闲逛,就这样,两人之间的偶遇,简直不能称之为巧合了。
白锦可不信西游世界的种种所谓巧合。
她现在空处于灵气充盈的神话世界,却退步得连个清洁的法术都用不出来,但一个会用双爪握着鸡腿吃饭,或者捏着玉梳梳毛,甚至还会隐形的小狐狸,她能是简单的小狐狸吗?
偏偏书生就能对此反常视若寻常,只不过再次偶遇白锦后,也不会把畜生挂在嘴边了,只是默默地坐在白锦面前啃着烤得硬邦邦的麦饼——白锦总有种对方在拿她这点肉香下饭的感觉。
虽然被那双凤眼盯着压力颇大,白锦还是坚持住了吃独食的好习惯,坚决不跟他分肉。
假如是这个书生主动盯上了她——行吧,无所谓,对方虽然武力值高,但还不至于干掉她,真以为她在狐爹面前卖卖惨,就谁都有资格盯上她这身白毛啦?
哪怕是九头虫真来挑衅她,她也会想尽办法锤掉对方八个头,可不会真认命让妖剥皮!
——而且,这书生,为人还真是挺不错的,跟他那稍显冷淡的外表真不搭边。
在白锦第三次默默地挖坑埋白骨时,书生毫不犹豫地上前拔出剑,顶着白锦戒备的眼神,完全不在意那把价值千金的剑,蹲在白锦身旁,帮她撅起坑来。
从那以后,一人一狐似乎达出了某种默契,不用吱声,就自然而然地搭伴同行了。
除了刚开始气愤书生说“畜生”两个字而发出了抗议,白锦几乎不开口,她做妖时间不长,怕自己一个不留神切错了语言,这书生不怕她是一回事,她明晃晃当着人面说人话,那也太不把对方方眼里了。
书生仿佛也不在意小狐狸能不能发声,从搭伙开始,白锦就开始过上了腐败的生活,再不用自己四条小短腿捣腾了,人书生直接把她抱怀里,飞过树梢,跨过深涧,不要太爽快,偶尔打到一只野鸡,烤熟了,两只鸡腿都是白锦的。
有人照顾的日子总是飞快,他们很快便来到了大汉朝的边境,天降暴雨,书生和白锦只得匆匆寻了个破烂野道观,暂停了步伐。
书生升起一堆篝火烤着湿透的衣衫,说起这件事,白锦简直好奇死了——书生生存能力也强大,所以吃喝还挺滋润,这个白锦能理解,就是吧,有一点,白锦十分不解,他每次露面都干干净净的,显然是洗漱过,可他身上只背着个薄薄的包袱,又不像她拥有储物法宝,他是怎么做到干净清爽的呢?
好像每个浪迹江湖的侠客都得面临这个问题吧?白锦都好奇好多世了,这辈子近距离和书生接触,终于要解开这个谜团了——
于是,白锦就眼睁睁地看着书生脱下身上的青衫内衣,光着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上等好身材,把衣服挂在火堆旁烘烤——他动作太快,以至于白锦都来不及捂住眼睛,被动地吃了好大一盘豆腐!
“你脱衣服要先打声招呼啊,否则不就有损名节了?”
白锦终于后知后觉地抬起毛茸茸的两小前腿,虚虚地捂了捂眼,毛爪子张得开开的,啥也没挡住——权当是走个流程了,对着书生,无奈地说了相遇以来的第一句话。
虽然依旧奶奶的,嫩嫩的,充满了娇气情绪化,却是最标准的北方官话,跟书生的口音有些差异,谁都无法否认,这是一句字正腔圆的人话!
书生却丝毫没有惊讶,仿佛白锦能说人话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毫无过激反应,搞得白锦都以为自己是不是早就跟他坦白过身份,简直白担心了一场。
这,是她狐妖身份太寻常了?还是说如今人间已经到处是妖了?什么东西多了就不稀奇了是吧?要不然怎么从遇到这家伙开始,她就没得到过正常人的反应?
面对白锦眼底流露出的明晃晃的疑惑,书生态度淡定,“当初你我初遇时,我便发现你听懂了我的话。”
——不但听懂了,还很气愤!
——所以,我惊都惊过了,连挖坑埋尸都帮你做过了,我还能怎么惊讶?
不过对于白锦的话中意思,他就不接受了,“你居然还是个严守礼仪伦常的君子狐?这荒山野岭的,我跟谁讲名节去?你吗?对了,认识这么久,还不知你是公……男狐还是女狐?”
白锦:……
空间里,久睡终于醒来的白泽哈了一声,“这书生好胆量——人间的书生,不都是迂腐虚伪的吗?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趣了?”
“你醒了?”
“情之一字,真伤人啊,难怪你宁可不结婚。”
白泽幽幽地叹了口气,简走了,几乎让他元气大伤,不得不以休眠的形式稳住了自己的修为,连白锦什么时候又换了个世界都不知道。
不过,情字虽伤人,但真正经历了一场完整的情爱,他似乎真正悟到了人的七情六欲,心境上真正脱离了“兽”的范畴,实现了质的跨越。
他再是瑞兽,也还是“兽”,只有突破“兽”的桎梏,才能真正修成仙体,与天地同寿,随心逍遥——虽然他其实也不太在乎就是了。
白锦摇了摇头,她不结婚可不是因为看透情爱,也不是因为修行限制,不过是懒罢了。
“我告诉你我的来历,你告诉我你的来历,才公平不是?”
书生一笑,“那你可亏了,我的来历从不是秘密,不过是你没问过罢了,倒是你的来历,能轻易示于人吗?”
白锦那双占满了瞳孔的水灵灵葡萄大眼,艰难地翻了个白眼,“我又不是肆虐人间的坏狐狸,有什么不能示人的?”
书生又是一笑,如春花绽放,明媚潇洒,朝白锦抱了抱拳,“好叫狐姑娘满意,在下姓张,单字良,不过一人间过客耳。”
第143章 西游狐王 第四章
张良年幼读书时淘气, 也曾让小厮偷偷从市井中搜罗了许多神异志怪传奇,什么虎王、蛇精、猴狲、狐妖、蝶仙、花神……数不胜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