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同人)[七五]开封府名侦探守则——三蔓子
时间:2022-03-12 07:25:32

  卷宗中的杀人祭鬼,那看找的都是路上的倒霉鬼呐!从来没见过说拿自己妻子女儿去祭鬼的!
  而且这个忌讳就医,总让郁衣葵想到了什么东西。
  不管人类搞出什么邪气森森、诡异异常的东西来,把那些蒙在表皮用来骗人的东西给一把掀开,探索其根本没,目的总是很简单的,简单到让人觉得无聊、千篇一律。
  第一为钱财、第二为名利、第三为权势,说来说去,总超不出这三样去的。
  现代众多著名邪教,那创始人不管打着什么旗号,其实真正的目的就是一个,那就是敛财,从愚蠢的信徒身上敛财!
  敛财的第一步,就是控制信徒,对他们进行洗脑,你前半生的所有痛苦和不幸都是因为你没有遇见我们伟大的神。
  而你的后半生如果想要好好的,那就来供奉神吧!用你所有的好东西来表达你对神的信仰,这样你就可以幸福了!
  所以……不准把钱花到别的地方去,给我给我都给我,如果不给我,你就没有好下场、万劫不复!
  这套核心要义,可以套上不同的皮,变成花里胡哨、云里雾里的教义。
  但是把将这事儿的不同教的宣传小册子放一起一对比……恩,内核精神出奇的一致呢!
  而只要能控制一群人,能干的事情就多了,不但可以敛财,还能一呼百应,甚至还能充盈后宫三千,若是没人管,那可不就是个呼风唤雨的土皇帝么?
  而这样的邪门东西去选择受害者,通常也会进行筛选。
  这样的东西最容易侵入的,是不幸的人,很多原本正常的人。
  因为经历了家破人亡,在极度痛苦的情况下选择了这样的麻醉剂,最终一步错、步步错。
  可以说,不幸就是这些邪门玩意儿壮大起来的养分。而人类的不幸很多都是由疾病造成的。
  既然打着「只要信仰我就不会有不信发生」的旗号,那么这些邪门的教派,与大夫就是不共戴天之仇。
  因为如果信徒们有个头疼脑热都去找大夫而不是给他们供奉银钱,那他们如何来敛财?如何来保持信徒的信仰呢?
  至于你说……那忌讳就医,让病情耽搁了怎么办?
  那关他们什么事?要是人真病死了,那也很简单,只要推说是信仰不坚定不就得了?
  一张嘴舌灿莲花,又打着「神的转世」或者「神在人间的代行者」这样的旗号,颠倒黑白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所以说,搞这种玩意儿的人实在该死。
  如果张关汉信了这种以敛财为目的的教派,杀妻女是说得通的。
  因为妻女找医生的行为,对他来说,就是信仰不坚定,是该死的行为。
  但还有一件事说不通。
  为什么要信?
  信这种东西的人要么是自小生活在这个环境之中,要么是遭遇了极大的变故需求安慰。但张关汉显然不属于其中的任何一种。
  衙役们当然已经把张关汉从小到大给调查了个清楚。
  张关汉正常的长大,正常的娶妻生子,人生之中没有任何大的风波发生,直到几年前认识了那几个狐朋狗友,性情才大变的。
  走南闯北的商人,见识可不算小,他到底是受了什么东西的蛊惑,才会对那几个狐朋狗友深信不疑呢?
  这个问题,郁衣葵一时之间也想不太明白。
  除此之外还有凶器的问题,这个案件,还真是让她有诸多不明白之处。
  她摇摇头,叫展昭一起去吃午饭。
  现在两个人已经是固定饭搭子了,她自然而然的叫展昭,展昭也自然而然的跟着她一起走。
  冬日里实在是冷的紧,这样的天气,吃一碗带汤带水、热气腾腾的东西是最好不过的了。
  郁衣葵对展昭说了自己的午饭要求之后,展昭略想了想,就带她去了品香阁。
  品香阁这名字虽然怪得像是红灯区的地名,但其实是地地道道的馄饨馆子,他们家的肉馄饨,面皮薄如蝉翼,能透出粉红的肉馅来。
  而那汤又是用骨头吊出来的汤,浓白咸鲜,在撒上翠绿的葱花点缀,真是好吃得不得了!
  郁衣葵愉快地吃完了这顿饭,只感觉在外头晃荡了大半天的冷都被这碗热馄饨给驱散了。
  而展昭又买了冰糖葫芦给她。
  他始终记着昨天晚上的冰糖葫芦惨案,心中对郁衣葵是歉疚不已,今日见这品香阁竟也有此物卖,特地确认了不会硬得崩牙之后,这才买回来补偿郁衣葵。
  郁衣葵听他一本正经地解释,忍不住笑了,伸手接过冰糖葫芦,又是嗷呜一口,结结实实地咬了下去。
  冰糖壳应声而碎,山楂酸酸甜甜,里头的果核已被提前去掉了,所以吃起来也很是方便……
  郁衣葵像是想到了什么,嚼东西的动作忽然停下。
  展昭挑眉:“怎么了?”
  郁衣葵:“冰……”
  展昭:“嗯?”
  郁衣葵:“凶器是冰!”
  像大石头一样的钝器却遍寻不到,但如果是冰呢?冬日里头谁家都可以去冰面上去采冰回来,即使被人看到了,也不会有人觉得异常。
  更妙的是,拿冰块砸死人之后,直接扔在现场,火烧起来之后,冰块融化,一切都消失不见了……
  几乎是瞬间,展昭就明白过来了,皱眉道:“这张关汉,心思如此缜密。”
  如此缜密的要害死枕边人,真是……可怕至极。
  郁衣葵:“他倒是挺聪明。”
  凶器已然融化,再在这个方向上用功,那就是彻头彻尾的无用功了,查案当然第一时间要找凶器,张关汉杀人,竟能想到以此来扰乱开封府断案的视线,不得不说,是很聪明。
  而听邻居说,在他认识那些狐朋狗友之前,生意做的也有滋有味的,汴京虽然是一个商业繁盛的大城市,对商人也很是宽容,可是商业繁盛亦是意味着竞争激烈,能在这里落稳脚跟,也能说明他的确不笨。
  最起码,比之那莲花娘子、郑望仕之流要聪明得多。
  那些「狐朋狗友」,究竟是怎么样让他死心塌地,甚至要杀妻杀女呢?
  吃完午饭之后,二人又回到了屋舍的废墟之中,企图找一点有用的东西。
  张关汉信仰的如此之深,总不至于在家里什么也不供奉吧?还是说他提前都转移走了?
  说的过去,他既然要放火烧房子,那应该会把家中供奉的东西提前转移走。
  于是又去问了一轮邻居,惊奇的是,一圈邻居,都没看见张关汉带着什么东西出过门。
  这一下,调查又陷入了僵局。
  直到傍晚十分,有衙役从小院里挖出了一个奇怪的圆形金属物体,拿来给郁衣葵看。
  郁衣葵随意地看了一眼,眼睛就再也挪不开了。
  因为那圆形金属物体,不是别的东西,而是一枚……纽扣电池。
  没错,就是腕表里用的那种……纽扣电池,在傍晚的天光之下,纽扣电池闪着冰冷的金属光泽,上头还沾了一点泥土,静悄悄地躺在郁衣葵的手里。
 
 
第41章 26
  ——
  纽扣电池……
  郁衣葵皱着眉盯着手中冰冷的金属,觉得事情真是荒诞极了。
  是穿越者,像她一样的穿越者。只不过她是灵魂穿越到土著居民身上的穿越者。
  而这个藏在暗处的穿越者则是肉身穿越。所以才能跨越千年,把这纽扣电池给带过来。
  所以这张关汉才会被蛊惑得死心塌地!因为现代的很多东西,真的可以冒充神迹来骗人!
  在这个鬼神之说本就流行的时代,只肖得稍微包装一包装,还怕骗不到土著么?
  而这屋子没有神龛也可以解释了。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信奉的神像。
  信徒们很有可能就是拿着这种本地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东西充当什么「神的信物」之类的东西,比如说这个纽扣电池。
  郁衣葵扭头对展昭道:“那天你在街上碰到的那个神棍,你还记得长什么样子么?”
  展昭诧异地挑了一下眉。
  郁衣葵这个人,在工作的时候绝不可能突然说私事,她会这么说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
  展昭道:“他与此案有关?”
  郁衣葵:“十有八九。”
  展昭又道:“你发现了什么?”
  郁衣葵把手上的纽扣电池放在了他的手上。
  展昭一个土著,自然不认识这是什么,便直接问道:“这是何物?”
  郁衣葵:“解释起来太复杂,等案子查出来之后再说吧。”
  郁衣葵能不能撒谎?当然可以。郁衣葵想不想撒谎?她不太喜欢说谎,只有在判断为必须说谎的场合,她才会去撒谎,而一般情况之下,她不屑于撒谎。
  而对展昭……
  她觉得自己就算说出再惊世骇俗的话,展昭也不会把她当疯子看的。
  当下她没有太多的考虑这个问题。而只是考虑着如何抓住这个利用现代的技术差去骗取古人钱财的穿越者人渣。
  兵分两路,一路去找那个塞书给展昭的神棍,一路去跟踪那张关汉,去找找他那些狐朋狗友。
  出人意料的是,那神棍居然异常的好找,因为他就在街上摆摊算命!而且他不仅摆摊算命,还代写书信。
  郁衣葵找过去的时候,那神棍面前正坐着一个青年男子,喋喋不休的讲着。
  那男子道:“大师,我……我这段日子右眼总跳,涨得难受!是不是要遇到什么灾祸了?可有破解之法?”
  那神棍年纪不大,脸上却是带着一种神秘且得体的微笑。还留了一把也不知道怎么长出来的美髯。
  那神棍伸手抚摸着自己的美髯,慢悠悠道:“右眼跳了多久了?”
  那男子垂头丧气道:“有几个月了,大师……我这……”
  大师道:“小友莫急,贫道来教你一套化解之法……”
  那男子感激道:“多谢大师、多谢大师!”
  然后……郁衣葵就看见这神棍现场教授了这男子一套眼保健操,又嘱咐这男子晚上早早睡觉,不要点着油灯大半夜的看书。
  郁衣葵:“……”
  这怎么感觉不太像她想的那样?
  男子千恩万谢的走了,神棍微笑着抚摸自己的胡须,笑而不语,叫郁衣葵双手抱胸,立在一旁,便微笑道:“小娘子可有何事?问姻缘否?”
  郁衣葵毫不客气地往他对面一坐,似笑非笑道:“眼保健操?”
  神棍的笑容就凝固了。
  郁衣葵道:“咱们同一个地方来的,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吧。”
  她的声音压得很低,只有他们二人才能听见。但是周围不远处,却随意的站着几个身穿开封府官府的衙役,神棍一看这样子,顿时就了然了。
  神棍苦笑道:“姐姐,我可没做过什么坏事啊。”
  郁衣葵:“看来你知道我要问什么。”
  神棍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故事,就很顺理成章了。
  这神棍名叫王忠,有个弟弟叫王军,喜欢徒步爬山,在一次共同出游的过程中,二人在孤山上踩空,一起掉下了悬崖。等醒来的时候,就已出现在了这个陌生的时代。
  这两个人是肉身穿越,身上还穿着驴友的装备,头发也是短发,与此地格格不入。
  在这个陌生的时代,他们什么都不知道,身上也没有带金银铜等贵金属,几乎就要活不下去。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短发在古代,本就是个很大的靶子,没有人愿意接受这兄弟二人,二人灵机一动,剃了头想去庙里当和尚,起码混个一两顿饭再说。
  但是他们两个不知道的是,出家人那可是要度牒的……怎么可能随便剃个头就能行的?
  后来他们用身上带的压缩饼干换来了第一笔钱,这才安稳的活了下来。
  哥哥王忠是个老实本分的人,学没上过几天,不过学过曲艺,唱跳俱佳,又读过周易什么的,本来以前就是靠算命还有给新生儿起名字为生的。所以很没有障碍的就开起了算命摊子。
  因为他还顺便懂那么一点医学常识。所以这摊子支起来生意慢慢地居然很不错。
  比如刚刚那人,什么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全是胡扯!他既然右眼跳个不停,又涨得难受,那很明显是眼压过高嘛!
  那他也只能教他做做眼保健操、以及嘱咐那人在明亮的环境下用眼了。
  郁衣葵心想:这神棍还挺有职业操守。
  然而哥哥王忠虽然很安分守己,弟弟王军却并非如此,王军本来是个一事无成的人,又整日看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觉得他就是倒霉、没遇上机会,否则他肯定能扶摇直上九万里!
  来了古代之后,他又很是看不起古人,觉得古人一个个都是傻子,他作为一个先进文明,对落后文明进行碾压不是很正常么?
  然后当然就被教做人了。
  要知道,他们二人可是穿越到了汴京附近,宋朝有钱,商人们走南闯北,见识都很广,就说他们带在身上的打火机吧,只是给几个商人稍看了看,他们立刻就看出此物就是把棉芯浸在油中,再摩擦起火,东西精巧是精巧,那透明壳也未曾见过,但实际上却没什么大不了的。
  王军本是想小露一手,被这些愚蠢的古代人奉若上宾的,结果没想到人家根本不买账,见他势单力薄,还想着要把他身上的东西都抢走,把王军吓得够呛,飞快地溜了。
  至此,想靠着现代的技术差来获得名利和财富,似乎是不太可能的。
  王忠就劝他安安生生的生活得了,不要搞歪门邪道。
  可王军不甘心啊,不听哥哥劝告,反倒搞起了装神弄鬼那一套。
  用的是一只强光手电筒!
  古人对光明的追求是永恒的,古代的照明设备是蜡烛和油灯,穷人家用油灯,而蜡烛则是富裕一些的人家才能用得起的,汴京的人倒是都不穷,所以都用蜡烛。
  蜡烛的光芒当然与强光手电无法相比,王军只需要将手电藏于袖中,打开之后,近处的人直接会被强烈的灯光晃得睁不开眼,在京城郊外的树林里演示时,光柱可达数十米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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