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结一次婚》 作者:青鸟子
文案:
我就是不相信,或者说不愿意去相信别人!我想要有一个永远不会背叛,永远爱我的人,但现实是人会变的!他会变,我也会变!一辈子那么长,我害怕当初的喜欢会在日复一日中消磨殆尽!我不想说‘永远’这个词,也不相信,但我实际上可喜欢它了!
内容标签: 恋爱合约 婚恋 职场 成长
搜索关键字:主角:段易荆戈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不婚主义嘛
立意:兴趣
第1章
【1.5W字已完结】
“我们离婚吧。”
我的手指在消息发送键上方停了很久。
谁能想到,我用了一天从坚定的不婚主义到结婚,这还没过一个纪念日就又要离婚了。
人就是那么反复无常。
1
我,荆戈,33岁,正式脱离贵族身份迈入已婚籍。
原本我是个坚定的不婚主义者,但爱情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咳咳,开个玩笑。
事情还要从那天说起,我正坐在一家平平无奇的咖啡馆发呆,背后一对男女的交谈自动飘入我的耳朵,我被迫当上了吃瓜群众。
“是学区房吗?”
“不是。”
“打算什么时候买车?”
“不打算。”
“计划什么时候要孩子,一胎还是二胎?”
“没计划。”
……
女人明显带上了火气,“什么都没考虑好,那你今天还说是以结婚为目的来相亲?”
“我的目的是结婚,两个人因为法律保护的契约在一起,仅此而已。”
“那祝你早日找到愿意跟你结婚的那个人。”
我身边顿时刮过一阵风,还带着浓郁的香水味,香是香,就是闻久了稍微有些闷。
看见女人头也不回地出了门,突然想见见背后的男子,我好像……隐约摸到了些模糊话语的边。
我站起身,假装低头整理包包,被头发稍稍挡住的眼却时不时地偷瞄。
长得好看就谈谈,不和眼缘就拜拜。
啧,谁叫我是一条颜狗。
但不管从哪方面来看,这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帅哥。
我的社交牛逼症霎时间就犯了。
嘴角勾起弧度合适的微笑,径直坐在了他对面的位置。他只看了我一眼,没太惊讶,像是在等着我主动说明来意。
“你好,我想,我们可以继续刚才的话题谈下去。”
接下来,我成功得到了他的身份信息。
段易,与我同岁,C大本科毕业,市中心有套房,目前在一家很有名的公司工作,年薪几十万。
这个对象各方面都完美符合我要求。家庭、学历、外貌条件几乎相当,相处起来没什么距离。
当然,这些只是锦上添花,真正让我心动的是他的结婚理念,简单点说就是两个人的合法同居,狭义上的结婚。
他拿出了一份早就准备好的合约初稿,前面相亲的几个都没坚持到看见合约这一步就被他的惊人之语劝退。
第一条:双方虽冠以夫妻之名,但无须行夫妻之实
第二条:婚姻有效期内双方需遵守最基本道德规范,忠诚于伴侣
……
第五十一条:在对方工作时室内尽量保持安静
第五十二条:任意一方有应对家人、亲戚、朋友等需要时,另一方应积极配合
……
第九十九条:两人需保持婚姻关系直至一方或双方死亡
最后一条还大字加粗了。
“如果对哪条合约有疑问或者意见,欢迎交流和补充。”
我一行行地看下去,合约小到家务分担大到财产分割,非常细节,越看越满意,朝他竖起大拇指点了个赞,“严谨!”
“那行,合约我加上名字后再正式签订。”
“不过,”我将合约递还给他,摆出一副很疑惑的模样盯上他的眼睛,“如果这期间遇到‘真爱’怎么办?”
他被问得噎住片刻,随后坦然道:“我没考虑过,因为这个假设本就不可能存在。”
“不可能存在……”
我重复了一遍他的话,右手食指在木桌上轻点,白瓷杯里的黑咖啡已经凉透,明快的轻音乐舒展着神经。
“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即使它的概率只有千万分之一,就算当下它的不可能性达到了一,也难保不会在以后的时间里被完全推翻。”
“理论上是,但情感属于主观范畴,不是不可控力。”
段易斩钉截铁地说完,脸上带着自信的从容。
“我这辈子只结一次婚,在伴侣方面,我希望能是和我走完一生的人。”
瞧瞧,多么美好的情话,热恋中的山盟海誓不过如此。可两个当事人都知道,这里面没掺杂一丝感情,仅仅是个合作罢了。
让我下定决心结婚的,也恰恰是他这个态度。控得住自己感情,意味着没有那么多复杂的纠纷,不管对内对外都简简单单。
婚姻嘛,不就是搭伙过日子。
谁先死,剩下的人就负责收尸。
在互证身份排除是骗子的几率后,红本本没多久就到了手里。
我笑着对他说:“以后请多多指教,老公。”
他听到“老公”这个词时明显愣了一下,看不出喜怒,但也接下了我的话。
“嗯。”
2
蓉城的房价都在双方承受范围之内,我们一人一半资金全款买了套房,装修、家具等一气呵成。
疫情原因办婚礼有些麻烦,正合我意,省时省力,线上通了个知就完事儿。
新房施工时我们还是各回各家,想到什么就微信讨论,倒还聊得不错,他能很快领会我的想法,对他的意见我也会认真考虑。
两人都在磨合,试探对方的底线寻找到相处的平衡,努力让自己以后过得舒服。
我把对他的所有备注都改成了“老公”,名正言顺。
时刻提醒自己,我也是结了婚的人了!
但我没想到,合法同居第一天就看见我这个稳重严谨的老公在客厅上蹿下跳。
这是什么……晨间运动吗?
我靠在门边,伸了个懒腰,眼神茫然地看着他。
三百度的近视只看见一个男人在到处的晃,模糊的轮廓拉出残影。眼睛微眯,看清了一秒他脸上的慌乱。
“怎么了?”
我有些摸不着头脑,莫不是后面有鬼在追?其实我老公从小就有一双不为人知的阴阳眼然后在各种离奇古怪的事中艰难长大,算命高人说他必须要结婚……
哈哈哈哈哈哈
下本小说有灵感了欧耶!
想象力的发散就在一瞬间,他磕磕巴巴的话将我从天马行空拉回现实——
“蟑蟑蟑蟑蟑蟑蟑蟑螂!!!”
“!”
我大为震惊,想都没想就马上缩回了自己房间,他颤抖的声线透露出一丝绝望。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笑话!
我荆戈是那种人吗?!
抄起床头柜上的眼镜戴好冲出房门,精准地找到了蟑螂的藏身之处后一纸杯扣上去,罩得死死的。
不紧不慢地吩咐着蜷缩在沙发上的段易给我撕了一张纸,他递过来时手都还是抖的。
合住杯口后,我把蟑螂端起来,好笑地看向他。
段易的视线移到我手上时狠狠地震动了几下,眼神惊疑不定。
“请问这位先生,你打算如何处置它?”
他咽了咽唾沫,“丢、丢远点。”
等我处理好后,他还是不放心地朝我瞥了瞥,反复确认蟑螂已经被消灭干净,才闪躲着视线试图逃避与我的对视。
哎,每个人都会有一些害怕的东西,我又不会嘲笑他。
很快做好两人份的三明治和热牛奶,安静地吃完后段易去上班,我就宅在家码字,和没结婚前的生活相差无几。
我是一名全职作者,熬过了恰饭的疯狂时期,现在写得那叫一个随心所欲。
跟风写过套路小言,写过暗黑的浪漫幻想,写过梦境中的恐怖故事,也耐心打磨出了不受欢迎的抽象品……
我是个不长情的人,每次靠着三分钟热度可怜地支撑,写作是这样,现实中也是这样,这不,一昏头就把自己嫁了吗?
路都是自己选的,没什么后不后悔,就像上学时期那些黑历史一样,虽然回忆起来让人想马上收拾包袱逃离星球,但对那个愚蠢的自己也不是不可容忍。当然,这里面有一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情绪在,经历就是过去,即便是同一个人,也无法做到和前一秒的自己完全感同身受。
就算假期最后一天赶作业的那个晚上再如何焦灼,之后也只会付之一笑。事情的进行时是最可怕的,比沉重的过去时和茫然的将来时更为恐怖,哪怕我现在只是简单地啃个苹果。
翻看到老爸那条旅游随记的朋友圈点了个赞,我的手指总是习惯性地给别人点赞,脑子还未反应过来就已经点好了。幸好我的交际圈很窄。
我懒得去考虑这个行为属于外界的潜移默化还是我的根深蒂固,说明得了什么呢?深究的尽头是无意义。
老爸老妈是被我忽悠出去的,我贴心地考虑到,可能我结婚这个消息会让他们一下子难以接受,两下子应该就缓冲好了。
打我有不婚主义的想法时就给他们做着心理预设,他们也开明得很,只说一切随我,别把自己弄成乞丐就行。
可我每次总觉得老妈的眼神里多了些“我还是太年轻”的意味,惯会引用萧伯纳的那句名言——
“想结婚的就去结婚,想单身就维持单身,反正到最后你们都会后悔。”
开玩笑,我荆某才不会后悔!
就现在这状态,单身和结婚兼得。
啧,我真是小机灵鬼。
3
段易的存在感还是挺强的,毕竟我很吃那个颜值。
整个人清爽干净,三十多岁的男人还保留着一份少年感,那张脸虽不说惊天动地吧,穿上校服也可以在小姑娘面前装个学长了。
还越看越有味道,属实耐看型。
下本书的男主又有素材了。
我这天码字码到中途电脑突然抽疯,暴脾气上来瞎按了一通,在我这儿是彻底无可救药了,一个激灵想起文档还没保存差点儿心肌梗塞。
我露出一个哭脸,双手把电脑捧到他面前,“段大侠,请救小的一命!”
段易的专业就是这个,我只能在一旁呆呆地看着他操作,三下五除二就完美解决。虽然我看不懂,但不妨碍我对未知领域的崇拜。
那双修长的手在键盘上跳动,真是一种视觉享受。
“厉害啊老公!”
我两眼毫不掩饰地冒着星星,绝对真心实意的夸奖。
视线与我对上不到一秒他就快速地挪开,面上没有掀起一点儿波澜,只是一个低沉的音节滚过喉咙,“嗯。”
“大恩大德无以为报,以后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尽管开口!”
我本来想说以后家里的蟑螂都被我承包了,但转瞬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万一段易在这上面有什么很强烈的自尊心无意冒犯到他就不好了。
前几天他大多数时间都在上班,这是我们一起度过的第一个周末。
我缩在沙发上看着段易的后脑勺,头发还挺多,根据工作量估算着他什么时候秃。
绝对不行!
世界不能再失去一个帅哥。
我马上拿出手机研究哪款洗发水好用,以前我自己是真没担心过这个,甚至一度因为发量太多而烦恼。
有次看中一个银色的马尾夹子,买家秀也展示出了夹子固定住头发的精美感,我兴冲冲地下了单,收到货后怀疑了一把人生,怎么我的头发就不听使唤呢?!
嘿嘿,好像误入凡尔赛宫了。
段易的口味偏淡,我嗜辣,不过只要好吃在我这里就不存在任何原则。
今天该段易进厨房表演了,我心里还是有那么些期待他的手艺,论吃,我是专业的。
年纪大了,我也注意着减少一些重口,这玩意儿过瘾是过瘾,但不仅长痘还伤胃。好家伙,里外都损完了。
我是不太关心自己死得早或晚,前提要在父母之后,要是我先走了,他们会难过的,我也放不下心。父母是我生命里仅在意的人。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自己的凉薄性情了解得愈发深刻。好像没有哪件事是一直坚持到底的,热度冷却,寡然无味。
小学时无师自通了画画,像模像样的在班上还挺受欢迎,但我不能确定是因为我真的画得好还是当时大家的鉴赏能力尚未成熟。承蒙周围同学的热捧,我有了自己是个绘画天才的错觉,天天画,见什么画什么,满腔热情。
但我后来只不小心忘了它一天,就把它永远地忘掉了,偶尔回忆起来连遗憾都不曾有。不,它甚至连回忆的一席之地都无。
更小的时候,记得妈妈养过小鸭子,稚嫩的翅膀还缩在绒毛里,踩着小脚脚左摇右晃,可爱得把人心都软化了。
我享受把小小一只抱在怀里的感觉,它只需要乖顺地躺在我怀里,什么也不用做,我就会细心地为它遮风挡雨,夏热扇风,冬寒添衣。
那时候,我觉得我多善良啊,没有比我对它再好的了。
它长得很快,几天不见就变了一个样,我不能再将它抱起来,它瞧上去也一点都不可爱,陌生极了,我一度怀疑是不是暗中调换过。
我明白了,我不是真的喜欢它。
怪癖作祟而已,自始至终都是用廉价的关爱来满足自己私欲。
我一点儿也不喜欢宠物,遇见只有避之不及。读大学时宿舍区常见猫,总能引发一堆人围观拍照,开心地逗弄着,就算得不到理睬。我只会一步不停地从旁边快速走过。按照某些评判标准,我这种应该归为“没有爱心”的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