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的情景如电影般一幕幕从她眼前闪过,她父母早亡,她被迫谋生,她惹上毒贩,她中枪,她戒毒,她全熬过来了,现在却要孤零零的死在这不见天日的高山密林里?江云起咬了牙,睁开眼睛奋力向前爬去——老天给她这样的命运,她不服气;老天让她如此寒冷孤独的死去,她不服气!只要是心中还有一口热气,她就绝不肯服输终结。
一支探险队从林中经过,遇见了即将在林中挺尸的江云起。
这是中国的驴友自己组织的探险队,尽管此刻的江云起像个野人,更不要说是哪国野人了,队中的一个妹子还是认出了她。而且这妹子似乎很激动,一点也不嫌弃江云起脏,搂着她亲自喂她喝了大半瓶矿泉水。
喝了水之后江云起睁眼了,妹子一看她还活着,指着自己的鼻尖对她大喊大叫:“嘿!你终于醒了,你还认识我吗?”
江云起:“饿…”
探险队的人都很热心,拿出压缩饼干给江云起。而江云起的吃相着实把他们吓了一跳——简直野兽进食,真正意义上的狼吞虎咽。
也没有给太多,怕她撑死,吃完了饼干,江云起有力气了,她竟然是笑了,劫后余生,哈哈大笑。
那妹子还是不死心:“你还记得我吗?”
江云起看着她满怀期待的眼神,实在想不起在哪遇到过这个女生,她无辜的摇了摇头。
这妹子并没有失望,而是滔滔不绝的提醒她:“在宁夏沙坡头,我们拼车去沙漠露营,我去你们帐篷里借水,当时我跑了好几个帐篷他们都不肯借,就只有你借给我了。”
这么一说,江云起似乎有印象了,很久远了,感觉像是上辈子的事,她嘶哑着嗓子回答她:“想起来了,你还给了我两包熟牛肉。”
说到熟牛肉,江云起咽了一下口水,她真是饿怕了,也馋极了。
妹子一听她想起来了,激动的要哭,因为十分相信缘分,却又十分不敢相信会有这么奇妙的缘分,她简直要高兴坏了。
探险队的人本来是刚进丛林不久,装备也很齐全,还没尽兴。但这妹子提议回去,其他人不赞同也不反对。
江云起是个通晓人情世故的,为了救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让他们败兴而归似乎有些强人所难,但现在不是逞强的时候,江云起无以为报,就把脖子上的钻石戒指取了下来,这是她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也确实很值钱。
妹子当时就生气了:“你什么意思啊?我救你就是为了钱吗?”
江云起语气温和,态度坚定:“我不是这个意思,这个就算是对大家的一点补偿,你们不收我也过意不去。”
第1章 撒野发疯
妹子的关注点又换了:“你怎么会在这里,跟你一起的那个长头发帅哥呢?”
江云起没有心思跟她讲故事,直奔主题:“说来话长…我想拜托你们带我出了这片雨林,只要到了外面我就可以不再麻烦你们了。”
有了她这番话,探险队的人理直气壮的收下了这枚戒指,并且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先送她出雨林,再回来继续探险。
这群人平时做什么工作的都有,户外探险只是一个爱好,因为爱好聚到一起,所以互相之间也并没有多深的交情。大家都是普通人,普通人做什么都不会太容易,好不容易约定统一好的时间,好不容易攒了许久的工资,也好不容易攒了许久的假期。
这么多好不容易,江云起也没打算让人家做活雷锋,认为卖了戒指补偿众人损失,让他们既能带她出雨林,又能有资金继续自己的探险,这个办法一举两得。
有了钻戒做后盾,大家底气都足了,果然钱是人的胆,很快统一了意见,探险队立刻就返程了。
江云起也成了探险队的一员,她换下了褴褛的衣衫,穿上了冲锋衣,也丢了破烂不堪的披巾,带上了防虫帽,还得到了一双袜子和一双防水登山鞋。
大家七拼八凑的兑出了一身行头,她不仅感叹,这些人组织的探险还挺专业。
在江云起得救的这一天,她失去了林风眠送给她的两件礼物——求婚钻戒,沙漠披巾。
有人带路,后面就走的顺利多了,江云起有吃有喝,再也不用逮鱼捉蛇,钻木取火了。
她留意这些人身上带的装备,手表一样的电子器械,看不懂,但绝对比指南针先进得多。
晚上还有帐篷可以睡,江云起很久没洗澡了,怕别人嫌弃,要睡树上,沙漠邂逅的妹子死活不同意,硬是要跟她挤一起。
两天后,终于重见天日,江云起感叹,走了这么久,原来还没有出缅甸境内。
江云起被带到了这些人入雨林前的最后一站——缅甸茵莱湖。
一有信号,江云起就借了妹子的手机给林风眠打了电话,只可惜,没有打通,大概他的手机早丢了。
在一个家庭旅馆开了房间休息,江云起迫不及待冲进浴室,狠命的洗澡,恨不得搓下一层皮来。她虽然不爱打扮,甚至有些邋遢,但卫生还是讲的。江云起洗了澡,换了衣服,终于有了人样了。
分别时探险队的人给了江云起凑了一些缅甸钱币,江云起不怎么认识,妹子告诉她折合人民币大概一千五百块。
这就足够了,至于那颗钻戒他们要怎么当,怎么分,江云起毫无兴趣。有了钱,她第一件事情就是去药店买了几颗打虫药,在雨林吃了那么多不干不净的东西,她很怕体内会有寄生虫。
晚上江云起吃了一顿并不怎么像样的晚餐,是旅馆提供的,比较便宜。现在的她不讲究吃喝,多难吃的东西都能吃下去,而且旅馆的简餐也并不难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