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起来复杂的,路鹤翔常常是敷衍吃两口就放下,转头继续画他的画。做一些简单的,营养又很难跟上。这才有了后面几乎顿顿出场的炒饭。
只可惜天有不测风云,一个星期前的深夜两点,路鹤翔坐在画廊里画画时,忽然一阵心悸,猝死在他倾注了一生的画板前。
这无疑给这个家庭带来了灭顶之灾。
陈乔一曾经见过林琪——路天来食肆里吃完晚饭后,林琪都会来这里接他。
听路天说,他妈妈以前很漂亮,是个温婉柔和的女人。
而她看见的女人却是一脸憔悴,尽显老态,不用特意去寻,都能发现黑发里夹带着的几根白丝。
陈乔一:“为什么不趁这个时间回家看看?”
“...我没什么脸面好回去的,”路鹤翔自嘲笑笑,“就算是变成了他们都看不见的鬼。”
“我对不起他们。特别是在有了小天之后的那几年,我花在他们母子身上的时间寥寥无几。小天讨厌我这个父亲,阿琪...如果阿琪这辈子没跟着我的话,她肯定也会过得比现在幸福轻松得多。”路鹤翔脸上划过一丝痛苦的神色。
陈乔一想起路全在食肆里撒泼时,对路天说的那句“你之前不是很讨厌你爸吗”,由此可见,路天以前给其他人留下的对路鹤翔的印象的确如此。
她细长的眼尾漫不经心地上扬,脑海里一闪而过的,却是在路全话音刚落时,路天张了张口,仿佛下意识地想要反驳些什么。
陈乔一单手托撑着下颔,唇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可是,万一路天并不讨厌你,林琪也从未后悔过嫁给你呢?”
此时陈丞正好端着鬼食客点的玉露青子羹走过来,她点到为止,适时站起身来:“那我就不打扰客人们用餐了。”
说完,她笑眼盈盈地盯着满脸不可置信的路鹤翔,指尖在“铜钱三两”上点了两下:“对了,推荐客人点这道菜,毕竟,小路天好像也很喜欢吃。”
路鹤翔怔怔地望着陈乔一离开的背影,良久,目光回落到“铜钱三两”四个字上。
他自嘲地笑了笑,自言自语道:“小天怎么可能会不讨厌我呢?”
毕竟他这个当父亲的,从未去参加过路天任何一次的家长会,从未在他重开画廊之后陪路天玩过一次、在同一张餐桌上吃过饭,甚至在路天为了让爸爸陪自己去玩而不小心撕毁了他画的画时,还狠狠责骂了小路天。
“像我这么失败的人,”路鹤翔低声呢喃着,“他们应该都瞧不起我吧。”
与此同时,一道低沉清冷的男声忽然响起,打断了路鹤翔的思绪:“选好了吗?”
路鹤翔抬起头,一眼看见站在他跟前、面色隐隐透露着不耐的高大男人。男人的眸色很特别,像是一对蓝绿色的无瑕宝石。
除了陈乔一以外,陈丞一向对这些食客没有多大耐心。
——尤其还是和陈乔一聊了那么久的路鹤翔。
路鹤翔没有察觉出陈丞的敌意,他恍然回神,将菜单递给陈丞:“一份‘铜钱三两’,谢谢。”
-
食肆一直开到凌晨两点半,陈乔一抱着她临时做好的牛肉粒,坐到柜台上慢悠悠地荡起腿,等待陈丞收拾好一切后离开。
刚关上食肆大门,一阵冷风就迎面拂过来,吹起几根陈乔一凌散的长发,若即若离地扫过陈丞的脸。
魔女身上好闻的山茶花香味扑面而来,陈丞的原身是狗,嗅觉更加灵敏,不由得被这香味晃了下神,目光不自觉地落在陈乔一洁净白皙的耳垂和脖颈间盛开的玫瑰花印记上。
陈乔一的声音成功唤回了他的思绪:“大狗狗,你说,路鹤翔未完成的心愿会是什么呢?”
这话虽然是在问陈丞,但很快,她又自顾自地继续往下猜测:“要成为真正的艺术家?虽说他运气很好,化鬼得到的能力居然是能短暂地触碰阳间的物品,依旧可以画画。可是他穷尽一生都达不到的目标,真的能在死后这么短的时间内实现吗?”
陈乔一懒慵地眯细了眼,同时往嘴里塞了颗牛肉粒:“如果实现不了的话,这人世间不就又要多一只鬼了?”
陈丞收回晦涩的视线,哑着声音回答:“可能,他的执念并不是这个。”
闻言,陈乔一有些意外地侧眸看他两眼,唇角扬起的弧度更大:“聪明狗狗。”
“我也是这么想的。”她伸出舌尖,漫不经心地舔去指腹上残留的牛肉粒碎屑。
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动作,却被她这副随意的姿态做得十足勾人:“怪不得路天是路鹤翔的儿子,两个人都别扭得要命,人类真是太奇怪了。”
陈乔一话音刚落,忽然从不远处传出几声低低的犬吠。
她挑起眉,饶有兴趣地看着从草丛里钻出来的小狗。
这是一只纯黄色的中华田园犬,估摸着有三四个月大,身上有点脏,一眼就能看出是附近的流浪狗。
它倒也不怕人,大概是闻着牛肉粒的味儿就跑了出来,皱着鼻尖在陈乔一的脚边嗅来嗅去,奈何什么都没找到,只好可怜兮兮地抬起脑袋,一双乌黑水灵的眼睛湿漉漉的,冲着陈乔一不停眨巴,模样看起来委屈极了。
“饿了?”见状,陈乔一两根指尖夹着装牛肉粒的塑料罐,停在半空中晃了晃。
小黄狗认出那是香味的来源,瞬间激动起来,奶声奶气地不停“汪汪”叫唤,甚至试探着用毛茸茸的小脑袋蹭了蹭陈乔一的裙摆。
陈乔一被它这幅心急火燎的模样逗笑,便从罐子里抓了把牛肉粒放到地上。
小黄狗顿时被肉粒引走注意力,专心致志地吃起食物来。它大概是真的饿极了,吃相颇有几分狼吞虎咽的味道,连眼神都不再分给陈乔一。
“讨完吃的就不认人了,真是条小白眼狗,”陈乔一鼻息里轻轻哼出一声,“还是咱们家大狗狗好,对吧?”
说完,她侧眸望向陈丞,却发现陈丞不虞的目光落在小黄狗身上,神色阴翳,一言不发。
陈乔一像是发现了新大陆,就连声线都变得愉悦起来:“哟,我家大狗狗又吃醋了?”
她本以为陈丞不会说什么,毕竟上回送走咪咪后,她也问了陈丞相同的问题,那时候的陈丞就没有给出任何回应。
然而刚一侧过头,她就听见男人用低沉喑哑的声音回答:“吃。”
陈乔一微怔,扭头重新看向陈丞,脸上罕见地带了几丝不加掩饰的错愕。
陈丞抬起眼,蓝绿色的眸子深深注视着她,认真的表情完全不像是在说谎话。
就这样沉默半晌,陈乔一突然笑开。
“吃的什么醋?”她问。
同时她捻起一颗牛肉粒,在陈丞还没完全反应过来的时候,直接抵着他的唇,撬开他齿关,将牛肉粒轻松喂进他嘴里:“因为我给了它牛肉粒?”
柔软的指尖蜻蜓点水地划过陈丞的嘴唇,他喉结上下滚了滚,眼神晦涩不明。
——陈乔一用的是她刚刚舔过牛肉粒碎屑的手。
陈乔一压根没将这点放在心上,她的眼尾止不住地上扬,边笑边向陈丞张开双臂:“还是说,大狗狗。”
“你也想来蹭蹭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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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陈丞来说,和主人拥抱这样的互动太过奢侈。
在他以前还是条狗的时候,因为男主人不喜欢它,也严禁小主人和它太过亲近,主仆之间最亲昵的动作,顶多也就是小主人用软乎乎的小手摸了摸它的头。
而今晚,此时此刻,魔女向他伸出双臂,笑着问他,想要蹭蹭她吗?
一股莫名的情绪迅速将陈丞包围,脑海里紧跟着冒出一些声音。
她允许了,他可以这样做。
蹭她,抱她,在她身上留下独属于他的气息,做上他的标记,用他自己的方式宣誓他的占有权。
哪怕他只是陈乔一养在身边的一条狗。
哪怕这是一种以下犯上的行为。
陈丞用舌尖抵了抵上颚,迎着陈乔一逐渐变得玩味的目光,走到他的魔女面前,俯身拥住她。
陈乔一给人的感觉很难靠近,身子抱起来却很软,仿佛一搂就会化掉。
陈丞不敢用力,他只用稍稍垂眼,就能看见盛开在陈乔一颈间的那朵妖艳的玫瑰花,而在他脖颈相对应的位置,也盘踞着一条虎视眈眈的蛇。
这是陈乔一给他做的标记,但相对的,这也是他在陈乔一身上留下的印记。
除了他,谁都没有在魔女的身体上留下印记的资格。
除了他。
陈丞的眼神渐黯,忽然对准玫瑰花花蕊的位置,一口咬了下去。
作者有话说:
以后的更新时间调整为每晚9点
◎最新评论:
【好看!!!!】
【太太快说!您是不是隐藏的五星级大厨!】
-完-
第二十二章
◎伟大的艺术家(3)◎
自从陈丞抱上来后, 陈乔一就感觉到有一股灼热的鼻息喷在她的脖颈处,她缓慢眯细了眼,这个感觉很陌生, 仿佛她成为了一头凶兽的猎物,下一秒就会被它叼住咽喉。
事实证明的确如此。
只是陈丞刻意收敛了他的獠牙, 甚至这并不能被称为“咬”。
毕竟在碰到她的皮肤后, 陈丞就将其改为了亲吻,最过分的举动,也不过是他克制地在玫瑰花印记上轻轻舔吮了一下。
从脖颈间传来的触感酥酥麻麻, 陈乔一几不可闻地嘶了声,猩红眼眸漫不经心地阖着,并没有将陈丞的逾距放在心上。
她任由陈丞这样抱了她好一会儿, 才意有所指地提醒道:“大狗狗, 它好像没有这样对我。”
陈丞将头搁放在她的颈窝处, 微哑着声音承认:“是。”
听见他这么诚实, 陈乔一也不意外, 只当狗狗这是在表达对主人的亲近。
只是陈乔一平时并不关注喂养宠物这方面的信息, 所以她不知道, 狗狗也会给主人进行标记。
而标记的方式,就是在主人的身上留下自己的气息, 以此来向别人宣告自己的占有欲和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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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入睡前, 陈乔一没来由地想起陈丞落在她颈间的那个吻,联想到先前陈丞哪儿哪儿都要跟着自己的种种, 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 她的这只大狗狗, 是不是太黏人了点。
她给陆优发了条信息, 意思简单明了:【狗狗黏人, 怎么办?】
陆优的回复也直截了当:【多转移狗狗的注意力。】生怕顾左右而言他的话,她好不容易才恢复的那只手又没了。
陈乔一:【比如?】
陆优:【给他找点事情做呀。你看看现在的年轻人,哪个不是一天到晚捧着手机刷视频看小说玩游戏的,光是这些时间就不够用,谁还有心思想其他有的没的?】
她很快补发一条:【要我说呀,你那大狗狗就是平时太闲了,又只认识你一个人,不黏着你的话,还能黏谁呀?一一,你听我的,多给他找点娱乐活动,再多交几个朋友,保证不会再黏你了。】
陆优说的话倒的确有几分道理,陈乔一将手机放回到床头柜上,打定主意。
那就给大狗狗买个手机吧。
至于陆优说的交朋友什么的,那还是算了。
-
傍晚,路天的身影准时出现在食肆里。
经过两天的接触,他已经会在进入食肆后,先和叶岁陈丞打声招呼,再坐下来点餐。
在发现菜单上依旧没有全家福炒饭后,他的情绪几不可见地失落一瞬,又看不懂其他菜名,只好按照价格,在一道看起来像粥的菜后打了个勾。
陈乔一今天准备的主菜是翅鱼虾粉套娃盘。菜如其名,这的确是道从头套娃套到尾的菜。
首先是食材上的处理。黔鱼去鳞剖腹,只保留干净的鱼身,在上面划上几刀,擦干水分后,再放入少许盐、料酒、生姜进行腌制。鸡翅中去骨,加入料酒、耗油、奥尔良粉,抓匀腌制。小龙虾去壳开背,留下虾肉。
热锅倒油,将鱼煎至两面金黄后再捞出,烤箱提前预热,将黔鱼平整地放在锡纸上,烘烤半小时左右。另起油锅,加入两勺辣椒酱炒出红油,洋葱、八角、花椒炒香,倒入剁碎了的葱、姜、小米辣以及折耳根,加水的同时,再放入少许的生抽和耗油,等其自然收汁。
盛出一半,泡发好的细粉丝放进剩下的汤汁里烹煮至半软,再在陈乔一的“指挥”下,满满塞进开背后的虾□□里,裹上薄薄一层淀粉,和鸡翅一起入油锅炸至两面金黄,以保证里面的粉丝不会漏出。
下一步则是将颗颗饱满虾肉塞进炸好的鸡翅里,这时候鱼也烤好了,在长盘上铺好土豆片、藕、金针菇、午餐肉、香菜,烤好的烤鱼摆在正中,将包好虾肉的鸡翅排排放进鱼腹里,一半淋上酱汁,另一半,则做成蒜蓉风味。
只是套娃盘的价格超出了林琪给他的预算,路天偷偷瞄了眼斜对角食客面前新端上的套娃盘,在心里默想:怪不得会卖这么贵。
点好餐后,路天在食肆里坐了会儿,没想到菜没等到,先等来了一身红裙的陈乔一:“陈老板?”
陈乔一:“想吃罗仙粥还是炒饭?”
闻言,路天有些意外:“今天的菜单上不是没有炒饭吗?”
陈乔一答非所问,只道:“选哪个?”
路天:“那就炒饭。”
没过多久,一碗热气腾腾的全家福炒饭被端了上来。
路天边吃边细心留意了圈周围的食客,可以肯定的是,除了他这一桌以外,其他食客吃的都不是炒饭。
不难猜出,这碗炒饭是陈乔一特意为他准备的。
路天心里一暖,不由得道:“谢谢您,陈老板,您对我真好。”
他抿抿唇,低下头去:“比我爸爸都要好。”后面这句话的声音细若蚊吟,几乎快要淹没在略微有些嘈杂的食肆里。
然而陈乔一依旧听见了,她扬起眼梢,自然而然地在路天身边坐下,双手交握托撑住下巴,闲聊般接话问:“为什么这么说?”
“...我爸爸从来没有管过我,他的世界里好像只有画画这么一件事,我和妈妈对他来说都是可有可无的存在,”路天的声音听起来闷闷的,“我都记得的,教我走路、吃饭、上幼儿园这些事情,他没有参与过,一次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