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卿之冷暖
时间:2022-03-24 17:56:07

  “他不吃。”见安意看了我一眼,我继续说道:“开个玩笑,来一两牛肉粉吧,清汤。”

  “好。你俩先找个位置坐下吧。”

  下午一点多,不是用餐高峰期,所以店里位置还是挺多的。我挑了一个经常坐的靠近角落里的位置。他本能地想做到我对面去,我拉住了他,“就坐这里吧,免得待会汤溅到你身上,我可赔不起。”

  他愣了一下,还是配合我坐在了我旁边,“好。“

  说是清汤,老板端上来的两碗米粉还是红艳艳的,区别无非是大碗里有小米辣,小碗里没有。我端过大碗,习惯性先挑出碗里的葱和香菜,顺便看了安意一眼,“算了,你还是别吃了。C市的大少爷,何必来这个地方受罪。”这个城市,向来以开放热闹的方式闻名,至于辣椒,更是日常饮食必不可少。但听说他是C市来的,饮食应该偏清淡。

  安意果真没有动筷子,只是看着那碗米粉,不知在想些什么。我也懒得问,从早上到现在都没吃东西,实在饿狠了,也顾不得身旁有人在。吃完米粉,我按住他付款的手自己结了帐,拉着他出了店门。

  “明天见。”说着,我松开了他的手。

  他看着我,眼里好似落满了星星,“苗苗,我有没有说过,你很有趣。”

  我笑,“很多人都说过。”

  “明天早上十点,我来接你。”

  “好。”我转身,背对着他,“安意,你错了,一无所有才能自由。”而我,有。

 

  第 5

 

  

  在这里生活了两年,目光所及皆是熟悉的印迹。窗边有盆仙人球,是之前同学送的,送来的时候只有半个拳头大小,现在已经长成两个拳头大小了。盛夏会开白色的花朵,花朵很大,没有香气。我其实不太喜欢白色的花,觉得凡是花都该艳丽一些,看久了也难免觉得美。但我不打算带有它了,这里很适合它,下一个租客也会喜欢它的吧。也没什么行李,一个箱子就装下了。至于棉絮被套,我想以后应该用不着了,就留在这里吧。

  早上很早就醒了,可能是心里惦记着事,打包东西才用了一个小时,剩下的时间便坐在床上发呆,这是我最爱干的事,尤其是一个人的时候。十点,敲门声准时响起,我透过镜子整理了一下表情,应该是微笑的。然后,打开了门,“走吧。”

  他住的地方是高档小区,电梯公寓,二十八楼一整层。入门第一眼看到的是巨大的落地窗,装修风格很冷淡,常见的欧风,黑白灰三种颜色。当时只觉得,夜色一定很美。

  “我住哪个房间?”

  “你自己选,主卧也行。”说这话的时候,他是笑着的,看起来心情愉悦。是我永远都体会不到的,那种情绪。

  我当然不可能选主卧,于是选了旁边的房间,房间很大,很空旷,或许是因为东西少,这样大的面积给我的感觉不是很好,空荡荡的,永远填不满。我打开行李箱整理着东西,却没注意到他是什么时候过来的,随手拾起地毯上的笔记本,“这是什么?日记?”

  我抬头,难得露出紧张的神色,将笔记本抢了过来。“是很重要的东西,你别碰。”这轻薄的笔记本,是我人生的足迹,是我记忆的载体,是我思绪的流浪之处。是我无论何时何地都紧紧握在手里的,我在这个世界存在过的痕迹。我知道他想看我未必拦得住,但起码不是现在,不是在我眼前。

  我还以为会失眠呢,结果躺到毛绒绒的毯子上一阵睡意就涌来,随手扯过被子,沉沉睡去。半梦半醒之间好似听见了开门声,也没人在意。梦里我一直往下沉,身体很明显的失重感,我想抓住些什么,但什么也没有,于是很惊恐……下一瞬间却醒了过来,翻身却瞥见一个身影,惊出一身冷汗。就着月光看清了那人的模样,才缓过神来,“安意,你干什么呢,大半夜不睡觉?”

  “苗苗,你,是不是有心理障碍?”

  我神色很不耐,“是啊,受不了别人碰我,尤其是异性。”

  安意定定地看着我,那双眼睛被月光模糊了锐气,似微风中荡漾的清波。我突然想起那段早就应该被遗忘了的时光,是很早之前,因为刚转学不会讲普通话,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偏偏因为长的矮被安排在了第一排,讲台底下。同桌是个男生,总爱动手动脚,有一回我想拍开他的手却被他反手掐住了……每每想起,我都痛恨当初那个软弱可欺的自己。很多年后,我都还记得右手背上,那个被掐出来的月牙痕,会时常盯着那一处怔怔地出神。哪怕,从皮肤上已经完全看不出来丝毫痕迹了。

  安意却什么都没说了,上床抱住了我,透过轻薄的睡衣能感受他的体温。但我大概是真的累了,即使有旁人,即使才惊出一身冷汗,还是很快睡着了。

 

  第 6

 

  

  “苗苗,今晚的公司聚餐你去不去,听说那位新上任的总经理也会去。”说话的是一位同事,平时和我关系不错,也经常一起约饭逛街。只是搬了家就不方便了,很难再聚一次。

  我故意做出为难的神色,“啊?可是我今天约了人,不方便。”

  她拍了拍我的肩,“那好吧,难得公款吃喝的机会你都错过了,好可惜。”

  我笑了笑,“那你可得多吃点,把我的那份也吃回来。”

  “必须的!”

  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长相甜美,性子也很好,我很喜欢,也很向往。或者说,我想成为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除了我自己。其实晚上没什么约,不过是不喜欢那样热闹互相吹捧的场面罢了。便想着去逛逛小吃街,人多,大家都很开心,也很专注于自己的事,就算我一个人走在里面也不至于吸引过多目光。这才是,人生鲜活的样子,所谓的人间烟火。虽然与我无关,但我很喜欢。

  很久之后才又走到天桥上,看着桥下的灯火,思绪随风飘扬。偏偏煞风景的手机铃声响起,让人无端厌烦。接听电话时已经整理好了情绪,“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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