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锦宁知道玄月对王百行有多依赖,之前没找到的时候,其他人都认定了王百行已经不在人世了,只有她还相信他没死,一直相信之所以会有那种卦象显示可能就像是医院里植物人一样,身体活着但没办法醒过来。
她现在对真相的执著,是侥幸被锤碎的难过。
是清虚阻止了他们的追问,苍老的声音也有了疲惫,“我想去看看百行,你能带我去看看他吗?”
一时间,玄月被阻止的一腔委屈偃旗息鼓。
一行人伴着风雨到了景区山下,停车。
原本依山而落的是一座村庄,随着发展开发人们才搬离村庄住进楼房,但以前那些墓地还是保留在山里,逢到祭祀的日子不少人还是会来祭拜,他们跟着林昼踏上了条泥泞的狭窄的土路,瞬间鞋子沾满了泥,每个人都撑着伞深一脚浅一脚,怕清虚滑倒,徐子易背了一路,等到的时候,明明是冻人的天他满头大汗。
那是一座孤坟,立着一座无名碑。
“士有百行,可以功过相除。”清虚上前摸了摸那块无名碑,“玄月,等哪天天气好了,我们接你师兄回家吧。”
回程时,清虚忽然提出要和林昼在路边的伫立在一边的小屋子里单独说几句话,林昼似乎也有此意,其他人自然没什么异议。
徐子易还想从路锦宁这里下手好从林昼那里得知真相,林昼这个人脾气向来很好,就是长得有点油盐不进,当然这件事上大概也确实油盐不进,他不说自然由他的原因,路锦宁不会强迫他。
更何况真相有时候会很残忍令人难以接受,不是吗?
那时伏龙观正四处寻找王百行的下落,王百行怕节外生枝,甚至联系火葬场都没用自己的名字,林昼依着他的意思安葬,这块无名碑是林昼待他魂魄离去之后补上的。
他说,自己的身体早就支撑不住了,但控灵御典不能再落到伏龙观手中,他一直强撑着一口气,就是想要有一个值得托付的人毁掉这卷书才甘心。
控灵御典是伏龙观观主偶然得到的一本奇书,至于王百行为何会知,甚至还能偷出来,不过是因为他本就是伏龙观出身被派往各大宗门的一个卧底之一。
他是做尽了恶事骗尽了人心,但他也清楚控灵御典这本禁书不该存在,现在恶人已经能被他制造,有了这本书,恶鬼岂不是也能被制造,杀戮残忍,他已经受够了。
就让他这个恶人最后做件好事。
王百行急匆匆逃出。
他没办法确认观主是不是已经熟读此卷,原本的打算是带回山中交给师门,借此来想出应对之策,但一路被追杀,实在找不到机会销毁。
濒死之际遇到了贾祥瑞,他胆小怕死,当时王百行身受重伤,腿断了无法行走,但仍打起精神当时竟吓退了他,可之后没有水没有食物,体力耗尽无人救助他只能躺在地上动弹不得地等待死亡。
贾祥瑞贪财,一直监视着他,或者说等他死,直到那日搜刮了他所有的东西。
他死后,花了一天的时间跟林昼讲了在师门的事情。
他有一个很有天赋性格直爽的小师妹,一言不合就开打。
有总是不着调的师父,酷爱玩智能手机,只是记性不好老是让他教。
有很多师伯师叔,总喜欢冲他说,辛苦了小白行,你们一门就你一个有用的。
有很多朋友,吃饭做功课练法术吐槽。
他舍不下他们,所以偷出了控灵御典。
林昼与此事无关,所以他让他毁掉了控灵御典,并要他守口如瓶。
第二十一章
“他是个好人。”路锦宁听完林昼对自己说明的隐情,“所以你不说也是不想他因为以前是伏龙观卧底的身份被他们讨厌是吗?但清虚道长应该猜出来了吧。”
“嗯。”
“哼,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们两个一直在打哑谜。”
“是吗,宁宁真聪明。”
“呵,粥粥真敷衍。”
路锦宁挡住他欲凑过来亲吻的嘴巴,其实她还想问控灵御典是不是……罢了,红线之谜就算不说也呼之欲出了。
因为红线从来不是她的执念,是林昼的执念。
飘摇欲倒的危房内,昏暗潮湿的房内散落着许多纸张,随便捻起一张纸,靠着微弱的自然光能看清潦草的推演字迹。
“你成功了。”
“对。”
“你可知……”
“我知道。”
清虚望着眼前身姿挺拔态度坚定的青年,想起当年他小小矮矮站在凌天身边怯生生的模样,他一眼看出这孩子命中有劫,寿数不长。
无奈地叹了口气,“天命!天命如此!”
“顺天也好,逆天也罢,这是我的选择。”
淡淡的语气却又难掩狂妄。
人生在世,我心引我行,自己得偿所愿便够了。
清虚明了,自知劝不动,便也放弃了,转而闲话。
“你现在不怕了?”清虚可记得清清楚楚,这孩子有着别人八百年难求的天资,但怕鬼却也是八百年少见的怕得独一无二。
“怕,”怕又如何?可他有要保护的人,就算怕也必须站出来。
第二天,两只躺在床上赖床,醒了之后细细碎碎地聊天,侃天侃地东拉西扯。
“好啊,我现在才知道当初给我妈打小报告的竟然是你!我不就出去偷偷上个网吗?你竟然给我妈打小报告!”
“你不叫我。”林昼理直气壮地反驳她。
“好狠一男的,我不叫你你就告状?”路锦宁可不客气,直接翻身上手捏起他的脸蛋。
“对。”是林昼被捏着脸蛋夹缝生存的理所当然跟她顶的一个态度。
林昼并不风趣嘴也不甜,是个典型的沉闷理工男,黏黏糊糊的情话可别指望了,但他爱她,却是毋庸置疑,那份不被宣之于口的爱藏在无数隐晦细节中,能品尝这份爱的也只有一个路锦宁。
路锦宁眼睛一转,忽然迟迟回过味来,当时跟她一起约的还有个男生,但她打包票纯纯友情。
“合着是醋翻了江了?醋精醋坛子醋缸子。”
聊了许多往事,林昼难得坦诚,开了口承认了许多过去的“罪行”。
关于过去,他们有说不完的记忆,关于未来,他们有说不尽的期望。
路锦宁头靠在林昼的肩膀,忽然不同于刚刚的嬉皮笑脸,“林昼,这一生我已经很满意了,谁也不能说生活在世界上一点挫折都没有受到过,但我现在回想全是那些幸福的时候,你说,我怎么能活得这么幸福呢?”
林昼没有回答,他抚了抚路锦宁的脊背,生硬地调转了话题,不想顺着她的话想下去说下去,只要她开了口,自己完全无法拒绝,他只能装傻拖延。
“控灵御典,通俗叫法是傀儡术。是几百年前一个叫众生的人创造出来的,控鬼杀鬼,因杀伤力破坏力极大被认定为邪术。”
“被排斥和打成邪术也并非全无道理,连接捉鬼师和厉鬼的傀儡线能够互相感知,但长此以往,厉鬼的戾气会逐渐侵蚀捉鬼师,捉鬼师还要长期以鲜血饲养厉鬼。”
“那为什么还要创造出来呢?”
“因为……国破家亡吧。”
这不是一个人创造出来的,而是一群人创造出来的,最初的目的便是为了屠杀,不要命地去变强,去杀尽这片土地上横行霸道屠杀的恶人。
路锦宁想起一句话,武器没有善恶,但使用的人有善恶。
这也从另外的角度回答了路锦宁的问题。
他们同时沉默了,没有再继续下去。
从开始时便注定了阴暗底色,无论剧中人如何如何地努力大笑,努力生活,仍旧是逐渐逐渐掩盖不住沉郁。
这天阴云密布,雨从半夜开始一直敲打窗扉,清晨醒来,隔着窗都会感受到阴雨的凉彻,枝头的残叶经不住摧残浸湿了雨水落向大地,随意择了一个坟冢,与千万片落叶一同腐烂。
拥有这样坏的天气的一大早家里来了位客人。
她衣衫沾雨,冷风裹挟,神色疲倦,表情严肃,是朱晶晶。
她从风衣怀里拿出一直抱着的一只牛皮纸档案袋,眼中似是不忍,但仍旧开了口,“林昼,去自首吧。”
冰凉的风从大开的门横冲直撞进来,路锦宁挽住林昼稳定身形。
林昼先是愣了一下,他没因为朱晶晶突如其来言之凿凿的开场显出一点慌张,顶着一张状况糟糕的脸庞,仿佛在状况外。
他最近睡不着,路锦宁在身边哄他勉强睡一个小时也会醒。
“警官你在说什么,我不明白。”柔和平稳略带疑问的腔调使得朱晶晶忍不住在脑海再次复盘一遍那些东西,“你知道我在说什么。”朱晶晶吐出一口气,抬头直直对上林昼的双眼,忍住闪避的冲动,还是林昼率先挪开了视线。
路锦宁捏了一把他的手掌,往屋里扬了扬头,林昼开口,“若是不介意,有什么话,警官可以进来喝杯水说说。”
朱晶晶对罗辉雄在悦隽酒店身亡的调查到了如今仍旧感觉不可置信,她一开始怎么也没办法相信闹鬼一说,可进入现场看到那些绝非人力能做到的破坏也不得不动摇,即便内心受到极大的撼动,但她还没忘此行目的。
科学还是迷信,都逃不过万事万物的有迹可循。
一旦接受闹鬼一说的合理,后续便顺利了起来。
朱晶晶还得到了当时手持桃木剑进入现场的少年的帮助,在当时,不止朱晶晶无法相信,参与调查的警方也无法相信,后来是有另一波人接手了案子,并且在很短时间内便对外公布了某个合理说法才勉强结束。
那名叫徐子易的少年并不吝啬信息,告知她,后来那批人就是你们警方处理灵异事件的秘密部门,这种事件里死个人再平常不过了,没人会跟她似的刨根问底。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为祸的厉鬼,自然没人去探究一个被厉鬼杀死在这种事件中属于正常死亡的具体情况了。
几番调查下,她知道了落在最后的人有罗辉雄和……林昼。
在朱晶晶字字铿锵地质问下,路锦宁渐渐清楚她的目的。
她炯炯有神的眼睛像是在这昏暗寂寥世界里的两束火苗,死死盯住了林昼。
真相就是真相。
“林昼,犯了错没有关系,只要悔改一切都来得及,我知道,你不是这样的人,我能理解你的选择,但这种方式是错误的。”
“他死了不好吗?”林昼没有承认,只是淡淡地回答,“你们要结案,我要结果,皆大欢喜不是吗?”
朱晶晶离开之后,路锦宁还愣愣地坐在沙发上,林昼长久以来死死隐藏着的暴戾低沉的一面索性不再掩饰,已经撕破脸了不是?
本来就够狠地想要抛弃他,现在认清了他一定更能狠得下心,果然啊,人是不能做坏事的,后面会想方设法地报应回来。
他知道自己在自寻死路,自虐一般任由恐惧那柄匕首划向心脏,“意外吗?如你所见,我变了,变成了一个你最厌恶的那种自私卑劣又残忍的人了。”
“我快死的时候看到了你徘徊在街道上重现那晚的场景,你不知道我有多恨他!”林昼嘴上说着恶毒仇恨的话,眼泪却溢了出来,“后来,我以为你回来我可以收起这份恨,但我做不到!”
“每一次意识到你就算在我身边,我们也是阴阳两隔,因为你是鬼你就想方设法地离开我,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可是我受不了。”
他完全失了态,没有半分刚刚应对朱晶晶的气势,他不敢往路锦宁走近一步,不敢看她的脸,他怕自己看到哪怕是一分的失望都会支撑不下去。
“宁宁,我必须杀了他!”仿佛是入了执念一般的喃喃,“我得找到他,杀了他!他该死!”
他完全是破罐子破摔,就让这丑陋的一面全暴露出来,只有这样他才会让她如愿,一点点的温柔都会舍不得放手,侥幸会固执顽强地占据主流。
意外?路锦宁当然意外,性格脾气软的不行的林昼杀了人,他怕见血怕恐怖片,所以那时内心会有多恐惧有多恨有多走投无路,才走到了这一步。
她没有资格去厌恶他的残忍,也绝对不会。
路锦宁的目光落到了系在两人小指的红线上,颜色鲜亮,她看他忍住颤抖的背影,忽然之间觉得自己错了。
她一直都明白的呀,他舍不得她。自诩聪明,客观理智地认为自己的离开对他是最好的结果,却忘了,感情里只有你情我愿,没有客观没有理智,林昼放手,也不过是对自己妥协罢了。
大概是现在掌握信息足够,她逐渐有了底气,或许随心而行,往后风雨同担,有什么因果什么犯了事一块抗不就是了!
就如了他的愿,留下来又何妨?
又傻又笨。
伸出小指去勾侧对着自己的林昼的小指,“笨死了,林粥粥。”
路锦宁一笑眼眶的眼泪也滚了下来,“才没有抛弃你,我会走过黄泉路,走过奈何桥,然后谁劝我我也不会喝孟婆的茶汤,我就等在那,不管多久。”
“你胆子这么小,这么怕鬼,我想给你探探路。”
“不想要你为我做出牺牲,我只想你能活得开心,不要被我拖累,所以我一直觉得我离开才是最好的选择。”
“不是。”林昼冷不丁地反驳了她,“你知道我一直在想什么吗?”
“什么?”路锦宁下意识地顺着问下去。
“你要是敢走我立刻就死,”林昼凉凉的语调说起这句话来还怪阴森的,“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宁宁,说起来,你真够倒霉的,遇上我这种死皮赖脸纠缠不休的东……”
路锦宁赶紧捂住他的嘴,拦住了他自贬的那些话。
“不许这么说自己!你忘了你是谁的了吗?”
上一刻冷酷无情的林昼立刻耳根红了个透,就好像这一面是个假把式一样立刻撑不住了,忍不住看过来的一眼又有了老实乖巧含羞带怯的感觉,就好像吃了假药无敌肌肉兔药效过期缩回毛茸茸可爱的团子兔。
“你……的。”两个字让他说出了磕巴。
路锦宁扑进林昼的怀里,收起嬉皮笑脸,正色开口。
“我留下,会消耗你的生命,会需要你的血,假如有一天,你嫌弃我怎么办?”
“果然我们还是直接去投胎保险。”林昼很是诚实,收紧了拥抱,冷酷地接话。
“别呀别呀!”
作者有话要说:可能还有番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