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快餐系统暴富(穿书)——云苗
时间:2022-04-14 08:16:06

似乎是在疑惑沈兰突如其来的关心。
沈兰哑巴吃黄连。
对!让他喝酒的的确是她,但谁让沈兰不知道呢!
她生活这么大,从没碰见过喝酒过敏的人!
这种人要是到了职场上,是真真要了命—基本就与升官发财无缘了。
本着“人以群分”的自然原理,沈兰身边,基本也都是一群奋斗笔,哪有这种小说男主式的存在?!
诶,想到小说男主,沈兰突然记起,本书最大的反派,原主爱得死去活来的宁王殿下。
似乎就有这个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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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注1:出自李白《将进酒》PS:上章的注1化用自毛姆的《刀锋》“一把刀的刀锋难以越过,因为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我现在好像最爱是少爷W顶锅盖跑走
第15章
 
但,反派不反派,她一个做生意的,与他又有何干?
沈兰收回思绪,扔下一句“你且去楼上歇息,我去去就来。”便快步走进厨房。
她的确没少吃社交饭,赶社交场,喝醉也是寻常,因此对醒酒汤比较熟悉。
她调出系统,拿出一捆崭新的黄豆芽,洗净脱水。横刀拍蒜瓣,竖刀切葱花。
添2-3勺的热水,大火煮沸。放入豆芽和蒜瓣,转小火慢炖几分钟,放入一小勺盐和胡椒粉。
熄火,尝味道,撒葱花。
沈兰很快端着小碗出门,却见裴昭仍在桌前作画,她气道:“干什么呢?我说话现在就不听了?”
裴昭手指微动,道“无妨。”
沈兰从这姿态知道,这位在家里,约莫也是个说一不二的主。
待到他终于觉得不对劲,垂手瞧沈兰。眼眸干净纯粹,没有多余的情绪。
沈兰想,他终于要官逼民反了么?早觉得他看我不顺眼。
虽说这次得罪人实属无心之失,但大错终究已酿成。
他那么能打,我该怎么办?指望白至秦那个中看不中用的病秧子么?
白至秦登时打了个喷嚏,他正三指夹着毛笔,蹙眉深思,也才发觉沈兰到来。
“谁念我?”白至秦揉揉鼻子,他看见沈兰,顿时喜笑颜开,“恩人又做什么好吃的了?”
沈兰瞪他一眼,裴昭长手伸过来,把碗接了过去,“多谢……兰姐。”
“我……无需挂怀。”
白至秦听见他这句话,跳起来,“恩人,阿昭都说他没事了,所以嘿嘿嘿,这碗汤嘿嘿嘿。”
沈兰若有所思:“少爷,你们这,可曾听说‘猥琐’一词?”
“这倒是未曾听过……怎么?”
白至秦极尽敷衍之所能,眼睛不住地瞥着裴昭手里的那碗汤。
裴昭神情冷淡,不动声色地离白至秦更远了些。
沈兰注意到裴照的行为,笑道,“少爷,你醒醒,这是醒酒汤,里面只是豆芽菜。”
白至秦瘪嘴不言。
“少爷,你方才笑得好猥琐。”沈兰瞧他不懂含义,索性信口胡说。
白至秦奇道:“我尝遍览群书,却也从未听过这二字,不知恩人是何意?”
虽说这词听腔调,不像什么动听之话。
然忠言逆耳。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他尚未涉猎过称赞之类的小众词汇,也是有的。
白至秦摸下巴,“莫非恩人是瞧我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故有此一言。”
裴昭眼光轻扫,淡淡地看了白至秦一眼。
沈兰憋着笑,认真道:“少爷,你这么英俊潇洒,玉树临风,自然说得都对。”
白至秦瞬间化身一棵得了阳光的大白菜,朝裴昭得意地扬眉,“阿昭,你虽有醒酒汤,我此刻却也不稀罕。恩人瞧我这人猥琐至极,真不愧是慧眼独具!”
沈兰快憋出内伤来了,不再搭理少爷,只浅笑着叮嘱裴昭快些喝。
说完便将视线投向裴昭的画上。
她笑不出来了。
裴昭似乎将她那日所讲的“会员政策”全都画成小人画了,略有现代Q版的雏形。
上面的人形神兼备,可爱得很。
而且十分生动形象,易于理解。
且看这“拼团”一侧,他便用一名男子长身玉立,站在一侧,而另外四名男子则聚成一堆。
五名男子身上皆悬着味香园的标志性骨牌,是会员标识。
后面则划分成了两拨势力。
一拨是单个男子站在罗盘前,正瞧着抽奖结果眉开眼笑,身旁的孩子拿着冰淇淋跳起来;一拨是这五名男子一同坐在桌前,桌上各自摆着一份套餐—
因为产品还没解锁完全,套餐完全是裴昭根据现有产品,自行搭配的。
旁边配一行小字—5文钱。
他在上方空白处画了一模一样的套餐,原价:20文。
裴昭略一思索,瞧见白至秦的时候带了隐约笑意。
他转头朝沈兰道:“兰姐……你想的法子皆属上乘,只是恐大楚百姓难于知晓。依我之看法,今日之所以无人实行,一是迟疑,二是赏金还不够。”
沈兰明白他意思。她现在走的是低价销售的成本领先战略,只求先占领市场。
她这一个月压根不需要什么成本,利润,根本就没在过她考虑范围内。
显然,裴昭也知道她这点。
这与沈兰想找个“托”的想法还是不谋而合的。
只是,她这次不需要亲自去找。
有钱能使鬼推磨。之所以不推,只是因为,钱还不够多。
沈兰敲桌子,对裴昭道,“明日来拼团者,一人赏钱两贯。”
在一旁冥思苦想的听见“钱”终于凑了过来,“恩人……这是干什么,来吃饭不给钱,反而要赏钱么?”
沈兰朝他眨眼睛,“对啊。”
白至秦真心道,“你真是菩萨。”
过河自身难保的那种。
沈兰不以为意,快乐地出了门,看小蕙蛋挞卖的如何了。
白至秦是个从小养尊处优的少爷,他虽纨绔,却也很单纯,没什么坏心思。
这就决定了他是个不食人间烟火,也不知人间疾苦的理想派人士。
沈兰其实有点嫉妒,这说明少爷家里,把他养得很好。
那……裴昭呢?
她不愿多想。
沈兰虽然脸盲,但这两天也认识了不少熟悉的面孔。有很多人抬起手,跟她打招呼。
她甚至听到还有小孩子兴奋地大声叫道,“兰姨娘过来啦。”
沈兰:“……”
说得很好,下次不准说了。
她朝大家一拱手,便进了棚子。
一桶里约莫有一百个蛋挞,沈兰看似乎快要见底,便笑着跟小蕙说,“今日你先来,明日阿昭,你们三个轮换着。”
小蕙怎么敢想让裴昭来,忙着摇头。
沈兰不以为意,“辛苦你了,卖完之后再来歇息。”
再回首,看见裴昭已经把告示贴上了。
上面的小人栩栩有生,很多吃蛋挞的小孩子都一股脑儿围了过去,你一言我一语,七嘴八舌地笑闹着。大人们过去叫,也驻足看起来。
*
晚上人不多,沈兰果然猜想得没错。
很多人若是吃了第一次,因为某些不可抗力,就不会再来第二次。
她虽说招牌的冰淇淋和蛋挞,但仅凭这两样,断然实现不了暴富的目标。
沈兰不由自主地走到厨房,只觉浑身骨头都要散架了—而这仅仅,才是开店的第一天。
前途光明,道路曲折。都是这样。
小蕙和裴昭在外面收拾碗筷,沈兰在院子里装上一大缸水,让两人来不及时直接在院子里洗。
更重要的是,这样不用进厨房,偷窥她“做法”。
她想了想,预备做鱼香肉丝给几个人尝尝。
虽说鱼香肉丝在咱们现代已经是人尽皆知,但有次沈兰在后厨帮忙时,听师傅科普过:鱼香肉丝,其实是民国时候才研制出的。
诞生时间虽短,却横扫很多榜单,成为许多人心中的最爱,足以说明其魅力。
葱姜蒜切末,胡萝卜和青椒切丝,木耳撕成小块。
沈兰调出里脊肉,洗净切条,浇上盐、胡椒粉、料酒和鸡蛋液,倒入两勺淀粉搅拌均匀,腌制10分钟。
沈兰问系统:“豆瓣酱?”
系统:【恭喜宿主获得精挑细选豆瓣酱1瓶!】取出一个小碗,倒入白糖、料酒、酱油和醋,沈兰添上一小勺水,兑上淀粉构成芡汁。
热锅,倒油,将腌制好的肉沫放入锅中翻炒。
待肉变颜色变白后,盛出。
再加一小勺油,倒入胡萝卜。
因胡萝卜不容易炒出成色,沈兰多翻滚几下,接着用铲子铲到一旁,倒入豆瓣酱。
倒入葱姜蒜,以及准备好的青椒和木耳,炒熟。
颜色成熟之后加肉沫,均匀翻炒。
最后倒入兑好的芡汁,混合均匀,炒出放入盘中。
沈兰深吸一口气,她做的鱼香肉丝虽然没有鱼香味,但色泽红润,吃起来肯定也不错。
她算是发现,这几日做饭,就没有过剩菜。
他们这个店,算是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什么叫“光盘行动”。
所幸中午的米饭还剩了些,沈兰添上水,煮上锅简单的米汤。
几个人仍旧坐在那张桌上,小蕙捧着碗,尽量不那么垂涎欲滴地瞧着鱼香肉丝。
烛光照在她脸上,映射出无限温柔。
沈兰一只手把白至秦架到桌前,后者一把抓住筷子,就要往盘子里夹。
“少爷,”沈兰无奈道,“我不止一次想说了,若不是你今日击退奸官的义举,我真要怀疑你是从饥荒里成长起来的呐,少爷。”
白至秦笑呵呵,“恩人……白某人冤枉!便是当今圣上,”说着双手往左上方一拱,“怕是也没尝过恩人的手艺。你若是去了皇宫,哪还有御膳房什么事儿。”
裴昭替沈兰拿筷子的手僵了一下,便从容地递过去。
沈兰很是自然地接过去—这几日来,她似乎都习惯裴昭在旁边递筷拿碗。
小蕙在一旁像个可爱的摆设一般,先开始恨自己尽不到力,只是巴巴地望着。
后来明白过来,瞧二人模样,笑意也不自觉地浮起。
“请问这是客栈吗?”一道弱弱的声音,在一阵鸡飞狗跳中很是突兀。
“不好意思客官,”沈兰头也没抬,径直说道,“咱这不是客栈,而且已经打烊了。您若是有心,明日过来免费送您个冰淇淋。”
她敲了敲盘子,“抓紧,凉了没这个味道了。”
店门已经关了,唯有窗户还开着。沈兰以为那人听见这话,肯定离去,一个没注意,便听到一声吃痛的叫声。
说时迟那时快,那人已经从窗户上爬了过来,还很不幸地跌倒在地上。
小蕙轻呼一声,便放下筷子,起身去扶。
“老板行行好……我是进京赶考的,我在这人生地不熟,不认识路,旁边的店都关着门,只有你们还亮着灯,吃着饭,饭还这么香……”
沈兰抬起头,就瞧见了一个头戴方巾,身着白布儒袍的男人,他的侧脸清秀而明朗,正微笑着朝小蕙道谢。
第六感升腾,不祥的预感如潮水般占据了,她这颗只为金钱跳动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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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沈兰&裴昭:少爷这个二货是想笑死我俩,继承我俩的主角地位?
嗯,主角团应该到齐了(认真脸)
 
第16章
 
沈兰皱眉,直觉这里可能又要多张嗷嗷待哺的嘴。
鱼香肉丝的热气愈来愈少,她的心,却在滴血。
“免贵姓萧,单字宁。”那人一俯首,便抬起头与沈兰遥相对望。
方才他在窗外时,便是沈兰回答的他。
“哦。”沈兰还没说话,她跟裴昭对视一眼,各自都不动声色地移开。
少爷白至秦先不满地开口,看来这人打扰到他吃饭,已自动被他归为十恶不赦之罪。
沈兰朝小蕙眨眼,小蕙脸色晕上些红色,便低头跑回来坐着。
“喂,这位萧兄,没人关心你叫什么,我恩人没答应你能进来。‘不问自取视为偷’,你反思一下自己的做法,是否有些不妥?”
萧宁松下神,走过来,他直视着沈兰。
“老板,我知道你不欢迎我。”他卸下背筐,委屈巴巴道。
“我进京赶考,不日便要应试……寒窗苦读数十载,正是一举成名之时,我实在没了法子。我在这里原没有可投奔之人,绕了几天圈子,忍饥挨饿了许久,万不得已才来搅扰老板……”
说着便看向小蕙,一双水汪汪的杏眼格外无辜和单纯。一笑,在烛光中,更是添了几分暖色。
沈兰绝望地看向心都被软化了的小蕙,心想怎么碰上个这么个要命的正太。
一个闷油瓶和一个拖油瓶还不够她应付的么,又赐给她一个中央空调式的热水瓶。
老天,我真是会累的!
心中虽在咆哮,沈兰脸上还是笑眯眯:“阿宁啊,兰姐知道你的情况了,我们这倒也不是不能住下,楼上还有空房。只是不知你应试之日,却在何时?”
萧宁弯了眼角,显得格外害羞而纯良。他道:“三个月。”
一直垂头的裴昭,闻声微动。
沈兰不为所动,笑得极假,少爷只觉模样森然:“这都好说—我道你们读书人断然不齿我们这些重利之人,而我等生意人却一贯心直口快,我也不同你绕圈子。萧兄若是同孔方兄熟识,只怕住个一年二载,也住得下。”
萧宁露出为难的神色。当然,沈兰就是要难为他。
沈兰知道自己早就钻进了钱眼里,这么个寒酸学子,身上肯定没什么银子。
但若是他当真铁了心,接下来的三个月都宿在这,等待“高考”,这时沈兰再把他赶出去,在场少爷等人定然不允。
而这么个成年人的花销,会是很大一笔开支。
她也想资助困难学子,叫他金榜题名,衣锦还乡。
可惜穷怕了。世界上只有一种病,叫穷病。沈兰这病,还到了晚期,药石罔医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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