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快餐系统暴富(穿书)——云苗
时间:2022-04-14 08:16:06

这几个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都是要钱的。
索性提早说好,当场定下卖身合同,打工抵债。
节省时间不说,也免得夜长梦多。
涉及到钱,一切就会有太多的不确定性。
沈兰一脸沉重地望着即将以身抵债的萧宁,而小蕙和白至秦眼里充满了同情:见多了,自然知道套路。
这么个热水瓶的命运可想而知。
萧宁抬起左手作挠头状,一脸僵硬地从衣服内衬中,缓缓地,拿出了一锭银子。
沈兰轻抬手揉了揉眼睛,怀疑它出了毛病。
她站起身,凑过脸,神情复杂地看着萧宁:“阿宁,你不会把家里的老底都带来了吧!”
她听过新闻,蒙古同胞来上学之前,家里都要卖羊交学费。
当然,有万羊奔腾大草原的不算数。
沈兰虽然爱钱,但好歹还有点良心。
把人积蓄掏光这事,她觉得自己不能干。
如果干了,跟那些剥削过她的资本家有什么不同!
萧宁乖巧地摇头,“老板,这东西,我家其实不大缺。”
沈兰:“……”
不缺,你tm跟个流浪汉似的就闯进来了!
她没再废话,当机立断接过来,挥手让萧宁赶紧坐下,撂下一句“有钱你不早说!”就飞上了楼。
“阿宁,你想吃什么,兰姐去给你做。”
沈兰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白至秦摇了摇手臂,作抖落鸡皮疙瘩状,“恩人……你别这么笑,怪吓人的。”
“就你话多!”沈兰顺势敲了一下白至秦的头。
小蕙正害羞地用余光瞄萧宁,裴昭也毫不避讳地瞧着他,面色平静,不知在想什么。
沈兰叹息,她今晚的鱼香肉丝,这柔顺滑腻的肉质,软糯Q弹的胡萝卜,终究是错付了。
她端着鱼香肉丝说要热一下,走到厨房,决定做一锅热汤面。
以前沈兰上学或是打工回到家的时候,很多个深夜,她妈都会给她做一碗热乎乎的汤面,她连汤带面地喝下去,整个人都舒畅许多。
可惜她妈一年前去世了,沈兰也再也没喝过。
妈妈的味道不好学,她从没尝试做过。
这会可能是受到了萧宁这小子的触动,她心里忽然痒起来,手也很痒,是一种无法克制的冲动。
拿出白菜,只取嫩叶,洗净切段;剩下的半截胡萝卜,先片再细丝;葱姜蒜切成沫备用。
热锅,小火,倒入葱花,炒出葱香气。倒入胡萝卜和白菜,翻炒,变软后添两勺水,调大火。
沈兰取出一个空碗,放入一小勺酱油、盐和味精,搅拌均匀,兑成芡汁。
水沸腾后,放入面条—本来沈兰想和面,看系统里有挂面,理所当然地不跟它客气,挥手就倒进一袋。
4个鸡蛋整个儿磕进去,做成圆滚的荷包蛋。
面条变软之后,舀一勺面汤,倒入刚才勾兑好的芡汁中,使调料完全融化。
沈兰捞出四碗面条,火腿切片,和香菜叶一起洒在面条表面。
淋入芡汁,用筷子搅拌均匀。完成。
沈兰端出去,四个人不知在聊什么,除裴昭外脸上都挂着笑容,属少爷的声音最大。
众人看见沈兰过来,都郑重起身,弯腰接过来。
白至秦眯着眼睛,深意十足地对萧宁道:“萧兄,你真没来错地方。”
萧宁眼珠微动,便笑道:“那是自然。老板心地良善,白兄风趣幽默,裴兄文质彬彬,”最后目光落到小蕙身上,“小蕙姑娘……”
几个人捧着碗皆如获至宝,面条的热气更显得大堂格外热闹。
小蕙笑看着碗中的汤面,满足道:“萧公子先吃饭罢……你尝尝我家小姐手艺,真真是极好哒!”
说完便垂下头吃了起来。
白至秦更是,瞬间沉默下来,好像成了个哑巴。
萧宁:“……”
不让夸就不夸吧。
省得抓心挠肺想词了。
裴昭低声问沈兰:“兰姐你……不吃么?”
沈兰刚开始还没反应过来,闻言动作一顿,笑说自己不爱吃。
她转头,对萧宁笑眯眯道:“阿宁,你且尝一口我做的鱼香肉丝,如何?”
说罢,夹住白至秦的筷子,“等萧公子先尝。”
白至秦瘪嘴,“果然……只闻新人笑,哪管旧人哭!”
萧宁莆一看见沈兰,心里便觉不妙—这人绝对不好对付。
碍于她表面殷勤实则试探的眼神,萧宁右手使筷子夹起一块肉丝。
沈兰对他皮笑肉不笑道:“少爷,人萧公子那可是真金白银,你呢?”
白至秦挺起胸脯,骄傲道:“我一个大活人都抵债在这里,难道竟还比不上阿宁的几锭银子么?”
“想法不错,”沈兰露出肯定的表情。
“就是不知道谁给你开口的勇气,让你觉得,自己竟然能比得上几锭银子。”
白至秦:“……”
小蕙吃得正嗨,闻言没憋住,无辜地朝白至秦摇头,灌了一大口水,咳嗽起来。
裴昭垂头不言。
不过白至秦瞧见了他抖动的肩膀。
萧宁一时舌尖遍历咸甜酸几味,浑身僵在一起的肌肉都放松下来。
他从来风餐露宿,自问对吃食没兴趣,只求填饱肚子即可。
满汉全席在前,也不过是与平常一般。
眼前菜说不上精致,却胜在不拘形式的酸爽可口。
入口时味道一般,是一种历久弥甘的稳健。
沈兰这人,至少是个好厨子。
萧宁自觉有些失态,没言语地低头扒了一口面。
这面是家常面,鸡蛋、火腿他也都曾见过,只是味道却不大相同。
当然,沈兰用了现代才有的酱油和味精,味道一样才奇怪。
他生平吃过无数次各种方法烹饪过的面,这面也不知为何,却叫他想起背井离乡半生,回首却瞧见家中的那一盏,微弱却燃烧着的孤灯。
萧宁:“……”
自己莫不是真要成个读书人吧?
吃个饭是要把自己酸死?
沈兰仍毫不躲避地瞧着他—萧宁心想,大楚竟有这般大胆坦荡的女子。
他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老板……太好吃了。白兄果真所言非虚。”
沈兰笑:“多谢夸奖。来日萧兄弟金榜题名,千万别忘了味香园,便是沈某人最大的希冀了。”
萧宁抱手:“那是自然。老板做派,叫人如沐春风,一见即难忘。”
沈兰抬头看了一眼虚拟的电子钟屏幕,和气道,“萧公子既在外食不果腹多日,理应如少爷般狼吞虎咽才是,怎么却不大动筷,怕是不好意思?”
白至秦吃得正欢,听到自己的名字,弱弱地抬头:“……这又关我什么事?”
无事勿cue,谢谢!
“还是嫌饭菜太过简陋,不能入公子眼中?”沈兰话语里,夹着饱满的歉意。
“不敢不敢。”萧宁道,“初来乍到,有些拘谨罢了。”
沈兰眯起眼睛。“还是怕,我们这原是家黑店,会给萧公子下毒呢?又或者,萧公子刚才露财,叫我们这些歹人,起了歹心呢。”
寒意陡生。
小蕙筷子都吓掉了,白至秦终于是吃不下去,满是无奈地瞧着沈兰。
“恩人……你这是什么话?咱们都是守法良民,童叟无欺,咱们诚信论天下第二,只怕天下无人敢称第一。”
小蕙忙点头,安抚似地瞧了萧宁一眼。
沈兰拽了一下裴昭袖子,后者应声而动,长臂微抬,寒光一闪,刀尖已近他颈间命门。
裴昭和萧宁皆面无表情,按兵不动。
沈兰冷笑道:“对,我的确给你下毒了。试问若是不下毒,我能拦住你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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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来人啊,菜中—有毒……
 
第17章
 
萧宁摊手,一双杏眼满溢无辜,“老板……我没说什么,你何必如此对我。”
白至秦在一边和稀泥,“对啊,恩人……他什么也没做,干什么突然这样。”
小蕙只是咬着嘴唇看沈兰,未曾开口。
沈兰笑,“这位公子,现在可以告诉我们你来这里,所谓何意了么?”
“我刚到时不是就已表示过了么?”萧宁笑道,“我原是进京赶考的书生。”
“嗯,”沈兰点头,“你既然远道而来,朝廷发给你的旗帜呢?”
古代,经常有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跋山涉水,前来京城参加科举。
因怕路上遇到劫匪,朝廷会特地发给这些人一面旗帜,相当于身份证明,算是保护符。
这还是沈兰看电视剧的时候知道的。
各朝各代,对读书人都很是尊敬。
故而在这方面的规定,应该都大同小异吧。
不过不是的话,也不打紧。
“我……”萧宁嘴角扯出一抹微笑,“原来老板却是因为这个怀疑我。一日下雨,我遗失在山路中,却也有惊无险地到了这里。”
他道:“我人都在这里,老板却需要一面旗帜来证明我是谁么?”
沈兰轻笑,“公子此言差矣。萧公子家产颇丰,为何又要身穿布衣?”
萧宁身上的白布衣服,有些地方甚至磨出了褶皱,起球严重。
“老板……”萧宁苦笑道,“我既是一介百无一用的书生,总要想些法子遮掩自己,省得有些歹人见财起意。”
“何不骑马?”
“不会。”
“家中奴仆为何不赶车?”
“路遥,盘缠尚缺。”
“老板……你若都是这种无关痛痒的问题,”萧宁道,“我身上尚存二两银子,皆可给了你。”
少爷面露不忍神色,小蕙脸上满是哀求。
沈兰表情稍缓和,刚要答应瞥见裴昭冷硬的眼神,又硬生生给吞了下去。
“你既穿右衽衣,为何方才拿银子时,使的却是左手?”
萧宁脸上的愣怔一闪而过,快得几乎没人看清。
他无奈道,“老板,你为何话中屡屡引我入错误?我方才只是先抬手挠头,却也不可么?”
“我使筷子,用的便是右手,想必大家也皆看得到。只是不知,这与我引起老板的怀疑,有何关系?”
萧宁面色发白,额头上竟渗出几滴汗。
他垂头,低声道,“我并无半分害人之心,老板却为何如此这般对我?”
沈兰没再看他,转过去看着对面两人:“少爷刚来时,我已然说过,少爷于武学一门,乃是个菜鸟。”
两个人这才不约而同地看向萧宁的手,“萧公子左手细腻如少年,而右手则磨出些十分明显的茧子。”
沈兰继续道,“这很正常。公子既是寒窗苦读数十载,想必右手握笔亦是经年累月,磨出些茧子再寻常不过。但若是结合我方才所说—
倘若—萧公子,乃是个左撇子呢?”
此话一出,两人震惊无比。
少爷更是一副“我读书少你千万不要骗我”的可怜神情,他低头回忆,沉声道,“恩人,你这揣测实属无妄之谈,萧公子自然是使右手的。
若是左撇子,怎会使筷子如此自然?”
沈兰毫不意外,“那自然是因为—萧公子两手都用!”
“他从窗户中跌入店中,是左手撑地起身。方才拿银子时,亦是下意识地先抬起左手,虽然这动作极其细微,萧公子亦解释道,是为自己挠头所致。”
“挠头嘛,许是多日食不果腹,风餐露宿,不得梳洗头痒所致……那为何萧公子独衣衫破旧,形容却丝毫不见枯槁。”
咦,两三天没洗头就会油好吧!
真以为跟演电视剧似的,主角再苦再累,主角光环都布灵布灵闪,永远那么光鲜亮丽。
“莫非萧公子还特意梳洗过一番,才过来小店?”
“扯远了—这不是重点。”沈兰摇头,“方才阿昭出手之时,萧公子乃是用右手抵挡。”
萧宁头发丝都保持着稳重,“若是老板说得不错,敢问这又是为何呢?”
沈兰耸肩膀,“这自然是因为你知道。我扯袖子的动作如此明显,你神聚于眼,观察力甚于常人,怎会察觉不到。甚至,我下毒,你也早就知道。”
“你现在还以为自己没中毒,对吧?”萧宁仰头,看向沈兰。
裴昭闻声,刀尖方向一转,萧宁右手两指,轻夹。
然而此时,连离得最远的白至秦,都清楚地看到,萧宁是左胳膊,先小幅度地弯曲。
若不是沈兰方才特意提起过,因这动作太小,大概绝不会注意到。
沈兰笑眯眯道:“萧公子,左撇子是一种本能,无法掩盖。”
“我猜你之所以双手皆练,是为防身,左手罕见,可出其不意攻人命门。”
沈兰原先看过一本武侠小说,其中有个人物,便是如此。
“还有,你右手硬茧明显,若是寻常握笔,断然不可能像你一般,五指指腹皆布茧。
握笔与握剑姿势全然不同。
你的左手细滑无比,我的猜测是,你左手境界已臻上乘,若非特殊情况绝不使用。莆一出手,对方非死即伤。”
“我不让少爷先吃,你或许已生出疑心。还有面,甚至连筷子都有可能被我动手脚,你却毫不介怀,为什么?”
还未等萧宁回答,沈兰便道,“因为你根本不在乎!你虽无法确定我下了什么药,但无论什么毒,你以内力相逼,不过早晚之间。”
萧宁微微一笑,不置一词。
小蕙和少爷脸色发白。
“我猜你方才才明白自己为何会舌尖发麻吧。”沈兰回了一个笑,“那是因为,药在肉中,解药却在面条中呀!”
“你以为自己以内力相逼定然安然无恙,却不知蒙汗药早已被解。俗话道,‘穷寇莫追’,强行以霸道内力压制,反而适得其反。”【注1】萧宁忽然哈哈大笑起来。“老板真是说笑了,想捉便来捉我,何必如此大费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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