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兰摆手,“因为捉不住。方才阿昭出刀,你并没有躲,而是膝盖弯曲,肩带肘,肘带手指还击。少爷,若是有人提刀刺你,你如何应对?”
白至秦很认真地想了想,“定然是全身紧绷,双手抵挡,往后仰吧。”
沈兰打了个响指,“对!阿昭趁他分心,你瞧萧公子可有躲避的姿态?”
小蕙呆呆说:“不曾。萧公子不曾闪躲。”
萧宁瞧见小蕙如此说,忽而笑了。
这种情况下,他还笑得出来。
非但笑得出来,笑容还十分温暖,让人情不自禁心生怜爱。
“老板口说无凭,说到现在,一分一毫的证据也无。”
沈兰眼角弯弯,“证据?这不是最简单的事情么?”
她转向裴昭,“大楚国近几年的进士题目,随便考他一道。”
裴昭缓声道,声音抑扬顿挫,泠泠作响,显然并未受眼前局面半分影响。
“‘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注2】沈兰示意裴昭停下,“哥们,我不难为你,你解释成咱们平常之言便可。”
萧宁嘴角掠过一丝睥睨的笑,只这一瞬,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举手轻挥,裴昭手中的刀,便“当啷”一声,砰然落地。
“萧某人,的确不是什么进京赶考的公子,也确乎会些武功。难为沈老板心细如发!”
萧宁笑道,“敢问沈老板何时怀疑的呢?”
他或许身负绝学,可一颦一笑,都像只温和柔顺的绵羊。
若不是萧宁亲口承认,小蕙和少爷决计不敢相信。
沈兰耸肩,“你若是在别处说自己流离失所便罢了,这里,可是大楚最繁华的街道。
此刻离这不远的醉香楼歌舞升平,正热闹得紧—哦,我忘记了,你扮成了读书人。
永丰酒楼也不过一刻钟的时辰,你既独自千里迢迢来到京城,怎么一到京城,就找不着北了?”
萧宁摇头笑道,“我明明没有中毒,为何要骗我?”
沈兰眨眼睛,“自然是试探。我对武学可谓一窍不通,你若被我蒙骗,说明不过尔尔。”
“但菜中明明有药的味道,你说的毒是……”
“我热菜之时,拌入了味道刺鼻的调料。你的面与他人不同,我加入了无花果皮,你吃了不发麻才奇怪。”
“罢了……”萧宁道,露出他一脸人畜无害的笑容。
“你点破我这么多破绽,不怕我计划败露,杀你灭口?”
沈兰歪头,“你费尽心思过来这里,想必身负重任。任务尚未完成,你怎敢轻举妄动。”
“何况,以你功力,杀我不过分寸间,何必改头换面,这般大费周章?!”
她把萧宁的话,原封不动地还给他。
少爷恍然大悟,这两个人,原来打的是心理战!
萧宁反手,把少爷惊得退了好大一步。
一旁的裴昭抬手去擒,却不料风暴中心的萧宁,硬生生受住了他这一击。
萧宁表情四平八稳,蓦地,朝沈兰跪拜下来。
这几个都呆住,当事人沈兰一头雾水,裴昭眼角微抬。
萧宁道,“我从无害人之心,还请老板不吝收留!其实……祖上也曾阔绰过,都是我,将家产挥霍殆尽,这番打扮,是为了多瞧此地几眼,了却平生心愿……”
沈兰扶他起来,不再多问。
“既来之,则安之。我此前并非咄咄逼人,只是你身负一身绝学,却无端投入我这破落门面中,难保不叫我怀疑。”
其余几人:“……”
为何有被冒犯到的错觉。
“你既有归顺之心,我又岂有不从之理?”
可能是做贼心虚,下一秒沈兰目光便投射过来,内敛而深沉。
“我自己便罢了,只是这三人性命前途皆系于我一人之手,还望少侠体谅,见笑了。”
其余三人:没想到只这几日的交情,沈兰便能说出这种情深义重之话来。
谢谢!有被暖到。
接着,沈兰便笑眯眯道:“他们几个都是千挑万选来的,若是有个三好两歹,我这生意没法做了,怎么赚钱。”
……就知道。
萧宁杏眼温情乍泄:“我明白。”
沈兰打了个哈欠,“天不早了,今日大家都累了一天,且歇着。明日一早我过来叫你们。”
几人皆应下。
其实,沈兰一开始,只是因为在酒店过接待过一群跆拳道专业人员。
他们个个九块腹肌,某人自然借着工作由头多加观察。
萧宁表面虽恬淡温和。
但就如同练舞之人,一眼看得出气质斐然一般,长期在一个领域浸淫,自然逃不过潜移默化的熏陶。
再试图掩盖,也会在细节之处流露出来。
说到底,还是要归功于她的“阅人无数”。
沈兰最后之所以没有多问,只是因为脑中系统提示音乍然响起:【此人为书中剧情发展重要人物,若破坏剧情,倒扣两万数值金币!】行吧,你有权力,你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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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注1:此句话是我信口胡扯,无任何依据,私设如山,请小伙伴们不要误会~
注2:出自《论语》泰伯篇,译文为“帝尧作为一代君王是多么伟大!他像崇山一样高高耸立着,上天是最高大的,帝尧就是在效法着上天!他像大地一样一望无际,民众无法用现有的词语来称道他!因此,他所成就的功业是如此崇高伟大,他所制订的礼仪制度是如此灿烂辉煌。”—翻译出自百度这章卡了好久,偶已经尽量做到顺应逻辑了,但凭着不学无术的脑瓜,肯定还有很逻辑漏洞。
不合理的地方请轻拍~顶锅盖跑走
第18章
系统虽说,萧宁是剧情发展重要人物。
但沈兰粗略回忆,她当初,似乎并没听过,一个叫萧宁的配角。
莫不是,这里几个,用的都是花名?
沈兰扶额。
当时草草看文时,真没发现,这些纸片人,竟如此有想法。
一个“学富五车”的纨绔子弟,扮成黑衣人,白日作死;一个“武艺超群”的江湖游侠,扮成读书人,夜晚突袭。
人不服老不行,她真的搞不懂,现在年轻人的心思了。
来了这几天,沈兰已然快要忘记,自己还在书中,这一个不争的事实了。
然而想起,似乎,也没什么变化。
她从前只觉得日子过得快,快得叫人心慌。
往往是这一天,什么都还没干,就已经没了。
而大家,都在拼命地你追我赶。
没想到穿越到这里,第一天就觉得甚是充实且漫长。
这样再好不过。
沈兰一定要充分利用好这一个月的免费时间,打好基础,做出个名堂来!
虽然这一天乏得不行,直不起腰来,好像她不是穿到了架空王朝的过去,而是到了几十年后的未来。
那个垂垂老矣、浑身病痛的暮年。
虽则如此,沈兰还是强撑着精神,无视小蕙的焦心。
她拖着沉重的步伐,去院里的厨房,准备再解锁一道系统里的焦糖布丁。
她拿出小奶锅,倒入半盒的纯牛奶,添一勺糖,加热搅拌,快速融化。
取出五只鸡蛋,自动打蛋器混合打碎,蛋液均匀黏稠时停止。
三个玻璃杯放在一旁。
牛奶热好后倒入一只干净的瓷碗中,加入鸡蛋液,搅拌均匀。
过滤网过滤至没有杂质,表面纤细嫩滑,放至一旁。
小奶锅洗净,倒入1:1比例的白砂糖和清水,在锅中熬煮10分钟。
待到糖浆开始变黄时,熄火。
沈兰将热好的糖浆迅速倒入玻璃杯底部,加进将刚融为一体的蛋奶液。
放入预热好的烤箱中,调好温度。结束。
上述只是理想状态,现实很骨感。
她实在太困了,做的时候一度因为睁不开眼睛,而手忙脚乱。
甚至放入烤箱时,差点因为没拿稳,把玻璃杯打碎。
沈兰做好之后,看也没看一眼,放入冰箱准备给三个……不对,现在是四个人。
养家糊口,真不容易啊。
临睡死过去前,沈兰想。
*
第二天,沈兰凭借着强大的意志力,硬是在4点左右起来了。
俗话说得好,“无利不起早”,说的就是她这种人。
夏日清晨清凉无比,伴随着阵阵清风,沈兰伸了个懒腰。
又是活力充沛的一天呢!
沈兰打开店门时,四处都还静悄悄的,只有一些卖早点的店铺生气昂扬。
令她无比震惊的,则是,院中,竟有人!
簌簌的剑声,牵连起,瑟瑟的风声,从她耳边堪堪擦过。
待她推开后门时,便听见,剑身入鞘的尖利锃然。
萧宁长身玉立,腰背笔直,笑着同沈兰打招呼。
实话说,这么温柔的一张正太脸,底下或许便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剑客。
任谁都会觉得些许不可思议,沈兰眨眨眼睛,神经有点错乱。
但她早说过,从来不管员工在业余时间的所作所为。
只要你是个守法良民,就是女装大佬,她也能做到,目不斜视。
人,是树干;这些兴趣,像自由延伸出的枝丫。
枝叶葱绿繁茂,才会有生命力。
于是只笑笑,便依着惯性走进厨房,先做两百个蛋挞,接着腌制好鸡腿和鸡翅。
自动化机械搅拌时候,她脑海中,却想起某爷爷快餐店里的功能区域划分。
沈兰在那里工作过好一阵子,自然谙熟于心。
推开店门,便是顾客用餐的地方。前台,菜单与点餐,支付收银。
厨房,烹炸腌制过的肉制品。
在外,还有一个组装区,店中称之为总配区,主要是组合套餐,组装汉堡、鸡肉卷和填装全家桶。【注1】分工明确,效率极高。
她做好之后,外面的天已经大亮,裴昭正弯腰擦桌,而萧宁—正百无聊赖地灌输内力,挥舞着扫把扫地。
沈兰:“……少侠,大材小用了哈。”
没了的那个,沈兰用脚指头想,也知道他在睡大觉。
她走上楼,昨日太晚太累,竟然没考虑到—
空房虽多,但这三个人,是如何用一床被褥睡觉的。
果然,被褥皆在少爷一人身上,其余房内,只有一张空落落的硬板床。
沈兰扭着他耳朵,“少爷,该起了吧?”
白至秦睡得正香,感受到耳朵上的霸道力度,整个人也凌空起身,闭着眼求饶。
“再让我睡会……”
“哦,”沈兰轻飘飘道,“你再睡,我先把莺莺姑娘叫来吃饭,然后——
让阿昭,把你赤身裸体扔出去。”
“救命啊!”白至秦的瞳孔突然放大,“我的姑奶奶,我这不是在起了么?方才只是挣扎而已。”
沈兰笑眯眯道:“我瞧你挣扎得太困难,帮你一把。少爷,不得不说,你来这两天,别的好处我没瞧见多少,好吃和懒做倒是融会贯通得紧。”
白至秦深受鼓舞状,“恩人,承蒙夸奖,我会再接再厉。”
沈兰忍无可忍地踢了他一脚,“给我滚下去!”
“此身长恨非我有,”白至秦嘟囔着,忽然眼前一亮,“何时忘却莺莺……”【注2】沈兰知道败家子,这是个与她势不两立的词儿。
但碰见这样插科打诨的厚脸皮,威逼还是利诱,皆无动于衷,当真是要束手无策。
思及此,她只笑得不怀好意,“我回来之后,你若是还未在柜台前,写好我昨日要求你作的店歌—
你便可以江海寄余生了。护城河倒近些,以萧公子脚程,你怕已经在喂鱼了。”
说罢,便头也不回地走下楼去。
沈兰出了店门,一缕阳光刚穿透云层,照在地面上。她走去徐木匠那里,搬走一张木桌。
虽结识时间不长,但沈兰瞧徐木匠憨厚老实,徐木匠瞧沈兰利落大方,两人像是一见如故,双方不动声色地达到了长期合作关系。
她特意挑了一张长桌,自己撸起袖子,就要起身搬走。
徐木匠一眼没看见,瘦弱的沈兰已经搬着长桌走出几米远。
他忙道,“沈老板,我来帮你!”
沈兰没回头,笑意传过来,“多谢,不必。”
他快走几步,本想夺过来,偏生这会来了个客人,登时被缠住脱不开身,只望着沈兰背影,摇头。
一直走到味香园门口,裴昭才瞧见,过来搭手。
他扒开沈兰,不费力地手提上肩,扛起远去。
沈兰抓住时机,赶紧对员工进行再教育。
“大家看见阿昭没有?什么叫有眼力见儿?关键时刻为老板排忧解难者,才当之无愧。”
“此刻,点名批评在柜台前打瞌睡的某少爷。”
她笑得愈发居心叵测,“不能做,千万不要勉强自己,生活在父母庇荫下,岂不悠闲快活?”
一贯没心没肺的少爷听见这句话,猛地睁开眼睛。
萧宁的那个扫把扫出的灰尘四处飞扬,他见势头不对,忙收回灵力。
大堂内,一时寂静非常。
“你……我……”少爷抓狂道,“恩人…你却以为,我竟养活不起自己么?”
沈兰知道话已戳到少爷痛脚,但依旧直视着他的眼睛,冷声道,“你凭什么?”
少爷挺起胸膛,抿嘴道,“我!我……”
他一曲千金,名动京城,口口相传。
甚而,连莺莺都与他两情相悦,难道还不足够么?
但心里如影随形的猜测,顷刻浮上心头—倘若,这些只是他身份的附属品呢?
连只认银子的沈兰随口一吟,便能吟出“人生得意须尽欢”这样的佳句来,他的水平,到底几何呢?
从小大家便知晓,他是风头两的指挥使的儿子,故而人前皆是笑脸相迎,有求必应。
倘若不是呢?
平日整日附庸风雅、快意平生的他,大手大脚惯了,一掷千金也是寻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