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了两秒,纪枫在电话那头坚定回答:“嗯,我相信她。”
“因为我曾跟她告过白,她还没来得及给我答案。”
苑隋之听完前半句时,还以为纪枫已经得到了确切回答,才会选择相信苏半糖,故而在他将后半句宣之于口时愣了愣,反问道:“她不是你女朋友,你也依旧相信她吗?”
“是啊。”
听筒那头,车声喧嚣,却隐约可以听见纪枫温柔的轻笑:“如果她还爱颜墨,一定会直接拒绝我,而不是留下一个‘长考’的答案。”
“好吧。”苑隋之也笑了,调侃似的安慰纪枫这只大型犬:“很后悔吧,你明明比颜墨先认识她,却没有近水楼台先得月。”
“确实后悔。”
他闷闷的,补充一句:“后悔没早些长大。”
如果能更早些、更成熟些陪在苏半糖身边,如果一开始他不是那个话都说不利索让她操心照顾的笨学生,如果能比颜墨更先一步让苏半糖体会到温柔和爱意,或许,那个他深深喜爱着的女孩,就不会走那么多弯路,受那么多委屈。
可惜没有如果,她先看上了颜墨。
错过的日子,纪枫要用一生来偿还。
现在的纪枫,会红了眼的护着她,宠爱她,忠于她。任谁都不许把苏半糖从纪枫身边抢走。
那是他欠她的。
“那你打算怎么处理?”电话那头的苑隋之继续询问:“颜墨一直留在加拿大也不是办法。”
不管是真的偶遇,还是确实冲着苏半糖来,颜墨都已经对苏半糖进行了骚扰,纵使今天没得逞,不代表不会有下次。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人赶回国去,从根本上杜绝后患。
“颜墨他,不是忙着处理生意吗?”
纪枫经过思考后,缓缓回答:“尽早结束加拿大这边的生意,回国给他安排个高收益高劳动强度的大单子就好了。”
苑隋之听后也觉得这个主意可行。他找人调查过颜墨的行事风格,颜大少爷虽然混吃等死,但绝对不是恋爱脑,再加上在家一向被父母pua嘲讽“不配继承家产”,他很需要完成几个大单子证明自己。
在金钱和女人面前,颜墨绝对是会选择金钱的那个。
“你出钱?还是你姐?”
“自己的麻烦自己解决,这点本事我还是有的,不会一点小事就哭着找纪楠。”
苑隋之听完便笑了,纪枫这话一听就是在阴阳颜墨,要知道那家伙以前暗恋纪楠时,可不就是吃喝拉撒都巴不得向她汇报吗?跟个鼻涕虫一样,难怪事业逼楠姐看不上他。
阴阳归阴阳,苑隋之听着这话倒酸极了:“你还说不在乎。”
有些人口口声声说着相信苏半糖的心意,其实打心底,还是嫉妒又慌张吧。
自己喜欢的女人在别人身边转了那么多年,他怎么可能不羡慕!
纪枫这人,也算是彻底栽进去了。
“什么?”
“没什么,就是,结婚那天,记得请我吃酒。”
他说完,挂断电话。
#
人的喜欢是藏不住的,即使不希望纪枫卷入她和颜墨的过往,知道他给知夏打来电话关心她,苏半糖心里仍然是开心的。
因此,知夏把手机递给她时,她爽朗接过了,听见对面少年焦急的声音,心里升起一股暖流。
异国他乡,总还有那么一个人,对她始终在意。
此刻的苏半糖还没和纪枫正式成为恋人,他对她的这份好,其实或许早已超出了朋友的范畴,她时常觉得受之有愧,却又不好真躲着纪枫。
但关于回报,除了“答应和纪枫成为恋人”,苏半糖也确实没别的能做的。
爱情这件事自古急不来,它需要恰到好处的浪漫,需要时机和特定的仪式感,需要两个人都觉得“现在刚刚好”。
如果颜墨没有突然出现,今晚或许会是个绝佳的时间节点。
可那人来了,就仿佛把苏半糖努力斩断的过去生活再度塞进她脑海,逼着她去回忆,逼着她去重新审视自己,是否有全新的精力投入新的感情。
“没有处理好烂摊子的人是不配进入下一段恋爱的,这点对男人女人都一样。”苏半糖始终这么想。
就像很久之前,她还在眠城的时候,有一次楼下的王大妈和李大爷家里就差点发生流血事件,起因便是王大妈的青梅竹马生活落魄、旧情难忘,见不得昔日恋人嫁与他人生活幸福,提刀冲进李大爷的店里砍人,得亏苏半糖的爸爸在场且身手了得将他阻止,否则不知道后果得多严重。
那会苏半糖还小,爸爸用见义勇为奖金给她买了好多爱吃的麦丽素,可她依旧食之无味,满脑子都是坏蛋冲进店里、朝李大爷举起屠刀的场景。
苏半糖害怕将来有一天,那样的事情会再度发生在她身旁。
颜墨或许不会丧心病狂至此,但从能追到国外闹事这点可以看出,他也不怎么理智。
苏半糖不想连累纪枫。
同时,她也害怕开口向他提起她那些糟糕的过去。这些话她连对着知夏都很难讲出口,更何况是她深深喜爱着的纪枫。
没有人愿意让喜欢的人看见自己的不堪。
心里百感交集,但苏半糖还是接听了电话。
没有质问,没有怀疑,甚至听不出被“放鸽子”的委屈,纪枫关心的只有她:“姐姐,你回家了吗,需不需要我来接你。”
“不用啦,今晚打不到车,我和知夏走回来就好,权当散步了。”
苏半糖本想拿知夏的手机给纪枫发个定位,告诉他她离家很近,却不小心按成了位置共享,频幕上显示,她们离纪枫还有三公里远。
不算很长的距离,如果换成学校操场,也不过七圈半,但要是在热闹熙攘的街道上走起来,也足够花不少时间了。
苏半糖还没把“太远啦”三个字说出口,听筒那头便传来少年激动地呼喊。
“姐姐,我离你很近!”
……近吗?她要起码走半个小时诶!
“姐姐,等我十分钟,我马上到。”
说完,忙音响起,他挂断电话。
苏半糖和知夏面面相觑。
“他回家开车去了吧。”知夏猜测道:“我觉得纪枫失策了,就这路况,开车过来比走路还慢,十分钟绝对不可能。”
苏半糖抿唇,不置可否,心里却选择无条件相信了纪枫,她觉得他回来。
果然,十分钟……不到十分钟!大约九分四十几秒左右,她在人行道的尽头,灯火喧嚣的街口,捕捉到了少年雀跃的身影。
白色T恤,肆意奔跑,和她在与大巴车擦肩而过时的惊鸿一瞥完全一样,纪枫喘着粗气,大汗淋漓,与她四目相对时,却灿烂笑了。
“姐、姐、我!来!迟!啦!”
见她近了,纪枫飞奔而来,扑到她左侧,想用汗湿的手拍她肩膀,又怕弄脏她的粉色裙摆,于是只好将修长的五指悬在半空,汗珠从黑色发间滴落,身上的温度比加拿大的盛夏还要灼热几分。
被汗水打湿的样子,就像一只刚冲了澡的笨蛋大狗狗。
苏半糖莫名想笑,嘴巴都合不拢了,一边给他擦干,一边出声责怪,随着靠近的动作,手里的雪糕恰好递在纪枫鼻子面前:“你也是,干嘛非用跑的,等会回家又往空调屋里去,一冷一热,怎么可能不感冒。”
“不会啦,我身体很好。”
这点苏半糖相信,不然他也不可能在路况并不好的城市街道上,十分钟跑完三公里。
她心里涌上暖意,嘴里却仍不放过教训:“身体好也不该这么折腾,况且你腿上还有旧伤……”
“可我想来见你。”
他回眸,认真回答,眉眼真诚。
“啊,这个,姐姐是要给我吃的吗?”他再开口,苏半糖才意识到她光顾着教训人,手中雪糕伸太近了,都触到纪枫嘴角了,留下一个黑乎乎的巧克力点。
“对不起,那个是……”
是她吃过的。
用自己吃过的食物去弄脏别人,未免太不好意思了。
况且还被纪枫误会成是给他吃的食物。
“我可以再给你买一根的。”
苏半糖害臊,踮脚遥望四周,只可惜这周围是片高档住宅区,连个便利店的影子都没瞅见,更别说雪糕了。
“不用啦。”纪枫说完,吐舌轻舔嘴角,将那一丝不慎粘上的甜蜜卷入嘴里。
苏半糖也只好继续,握着那根属于她的雪糕,小口吃着,努力将夏日的暑热消减离去。
只有被晾在一边的知夏,将一切尽收眼底,宛若高高在上的电灯泡,看得最为清明。
少女晃动缠着绷带的胳膊,捂嘴偷笑。
这两个人,看似还没捅破窗户纸,实则一个间接舔了另一个的雪糕,另一个又反过来没嫌弃前者的汗水……这要放在小学,那可是得惊呼“他们接吻了”的程度。
他们两个成年人,怎么会不懂。
无非是水中窥月雾里看花,故作矜持的小心翼翼罢了。
不管怎么说,她都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好事将近。
第三十章
苏半糖原本还在担心,颜墨是否还留在加拿大,会再度不死心来找她。
提心吊胆深居简出了一个星期,苏半糖几乎没在没有纪枫陪同的情况下去除了社区学校和打工地点的任何地方,直到周末跟程曼安打电话时才得知,颜墨几天前便回国了。
太好了,苏半糖在心里松了口气。
“我听广播台的姐妹说,斑斓集团最近又接了个大单子,颜墨忙着工作呢,易迟迟也跟回来了,看起来她不打算再找你麻烦。”
对于易迟迟,苏半糖还因为之前知夏的言论感到有些愧疚,但该解释的她都说了,也向她道了歉,苏半糖希望易迟迟能别再执着于纠缠她,好好过好自己的人生吧。
倒是颜墨,以前很少这么专注工作。
“这男的人品不怎么样,运气倒是挺好,总能时不时接到几个大单子,不然他娘得急死……”电话那头,程曼安口无遮拦地吐槽。
“害,随他去吧。”
苏半糖才不在意颜墨会不会挨骂,只要他忙,或者死心,不再来骚扰她,苏半糖就觉得万幸。
加拿大的夏天,温暖又短促,等到了九月份开学,气温又恢复到只剩十几度了。苏半糖的父母担心她在国外冷着,一连寄了几大包衣服过来,里面全是秋冬的厚重款式,光毛衣就够苏半糖穿一个星期不重样。
别看苏半糖她妈妈年纪不小,品味却意外地不像大多数中年家长一样死亡,新挑的几件衣服款式,都是时下年轻人喜欢的风格,在微信里兴奋地美其言曰“我学生陪我一起挑的”。
苏半糖暑假打了两个月的工,钱存下不少,果断入了好几样心仪的化妆品,化个淡妆,穿上刚收到的毛衣对着镜子拍下一张照片,从聊天界面传送过去给母亲大人查收。
[我女儿真好看!]苏太太毫不吝啬夸奖。
等苏半糖穿着这套出门,在花园里撞上纪夫人,也是同样的说辞:“我半糖女儿真好看!”
苏半糖被夸得翘起不存在的小尾巴,随她口无遮拦回应道:“谢谢妈!”
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早晚辈在花园里肆无忌惮大笑,隔壁的华裔奶奶听了都大为夸赞,说她俩关系亲密,真像一对母女。
苏半糖不敢真把自己归入豪门,却又不得不承认,这几个月住在纪家,她确实涌生出一股她就是这里一份子的荒唐想法,那份其乐融融的氛围、那种被爱意环绕的安心,她从大学起就很少能体会到。
等到秋意彻底笼罩北美洲的大地,满街的糖槭树染上红色的时候,纪枫的生日到了。
二十岁,开始“奔三”的第一年,怎么说都是个重要的年纪。
纪家向来注重仪式感和参与感,不仅为纪枫在别墅里举行了生日派对,就连纪楠也从欧洲回来了,搞得很是重视。
在挑选礼物这轮,苏半糖犯了难。
如果是女生,随便送点化妆品或者小首饰便很容易投其所好。但男生的话,苏半糖几乎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她认真准备过礼物的同辈男性只有颜墨,当然,那时对方并不喜欢。
第一年准备的鞋子他一次没穿过,第二年亲手织的围巾被他吐槽“款式老土”,至于第三年,她想请颜墨出去旅行,他却和朋友喝酒去了。
总之就……深受打击。
纪枫什么也不缺,他真需要的东西苏半糖也未必买得起。苏半糖思来想去,好不容易决定主动问他,得到的答案却是:“什么都可以,你送的我都喜欢。”
这可是最难办的答案了。
苏半糖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亲自动手最有诚意:“如果,我亲手做个蛋糕,你会愿意吃吗?”
“荣幸至极。”
恰好是枫叶最美的旅游季,大街小巷的店铺里摆满了加拿大特色的枫糖浆,苏半糖买了几瓶,将棕红色的糖汁和奶油打在一起,做了个巨大号的枫糖蛋糕。
棕红色的蛋糕胚,慕斯质地,上面画了枫叶图案和金粉点缀,和蛋糕店做的不差分毫,甚至更为精致。
苏半糖满意地对成品直鼓掌,希望派对上能派上用场。
等真到了派对那天,苏半糖又慌了。
难怪知夏总说纪枫人缘特别好。别墅的客厅里挤了浩浩荡荡几十号人,各种肤色,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围着沙发坐了一桌,乱七八糟的零食和酒水堆在茶几上,苏半糖做的那个大蛋糕,被摆在了中间最显眼处。
怎么感觉……有点社死。
苏半糖今天下午有课,傍晚回来时派对已经开始好一会了,纪枫正跟朋友们玩狼人杀,输了的人要喝酒唱歌。苏半糖不会喝酒,只好悄悄躲在楠姐身后,看着这帮活力四射的年轻人疯。
“喝不下了,真喝不下了。”一个狂输的意大利小哥痛苦哀嚎:“换个惩罚方式吧,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