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姐姐说,练字贵在持之以恒,一日都不可落下。不过这几日,只用写一半功课就行,而且还有零食吃!”
说及零食,江直立即高兴地将手旁那碟锅巴推到苏瑾面前,“瑾哥哥,这是掌柜姐姐给我做的米锅巴,可好吃了,分给你吃。”
苏瑾笑说声谢,捻起一片尝了尝。
小小一片米锅巴,看似貌不惊人,吃起来却意外地香脆,浓浓米香,和淡淡的咸辣味交织,在舌尖爆裂开,甚是有滋有味。
连尝两片竟也难以知足,但毕竟不能与孩童抢食吃,苏瑾还是强忍下口欲,将锅巴推了回去。只道是要留着肚子吃饭,江直也高高兴兴接受了这个理由。
不多时,嗅到身后飘来的一阵鲜虾香,苏瑾回头看向厨房。
彼时,莫轻轻刚揭开锅盖。炒了咸蛋黄的豆腐羹里,汤汁金黄澄亮,粉红冒着光泽的虾仁,鲜嫩又切得匀称的香蕈片,粒粒莹亮惹眼的火腿丁,以及嫩白的豆腐块同浸在汤里,伴着噗噜噜翻腾的气泡,时浮时沉,勾得人食指大动。
趁这会儿,莫轻轻调好半碗水淀粉,绕着圈儿淋入豆腐羹里,一阵猛烈的香气激起,羹汤瞬时变得浓稠,此时再撒入一把葱花,娇嫩的星星绿色缀在上面,更是诱人。
豆腐羹煮好,莫轻轻舀起一碗搁到食托上,转身又去拿了两个醒好的面剂子,擀成饼下锅烙。然后揭开一旁另架在炉上熬着的锅,捞几块肉,混着芫荽和葱段剁碎,夹入刚出锅的烙饼中,再淋上一勺肉汤汁,这才一起端出。
“肉夹馍和金汤豆腐羹,趁热尝尝。”吃食端到苏瑾面前,莫轻轻又分出了其中一碟肉夹馍,转而递给满脸艳羡的江直,“别急,你也有。”
香喷喷的肉夹馍端在手里还有些烫,耐着热,苏瑾咬下一口。胖乎乎的白馍,皮酥里嫩,松软可口,面芯儿还浸了浓郁的汤汁,再搭配上夹在里头糜而不烂的软糯肉碎,更是香得扑鼻,让人久久回味。
一口肉夹馍,再一勺食感醇厚浓郁的豆腐羹,苏瑾吃得津津有味又满足,待再抬起头时,立在身旁的姑娘早已不见了人影。
看他东张西望,正吃得满嘴是油的江直,鼓着腮帮子含糊道:“掌柜姐姐去招呼客人了。”
说罢,边大口嚼着嘴里,亮晶晶的视线边落到他碗中,紧接着站起。小不点弯着腰伸出脖子,悄悄凑到苏瑾跟前,商量着问:“瑾哥哥,这汤好香啊,我用一半的米锅巴,跟你换两勺汤好不好?”
苏瑾被这副模样逗笑,五指钳住碗边缘,搁到他跟前,“好啊。”
江直立马眼睛一亮,哒哒冲进厨房,向刘老五要了只勺子后,又再跑回,挨着苏瑾美美地尝了起来。
莫轻轻揣着书再折回院子里时,见到的便是这一大一小挤着一条板凳,共食一碗羹汤的场景,不由得一乐。
“锅里还有,再让刘大哥盛一碗不就好了,你们这么替我节俭呢?”
苏瑾、江直不约而同抬头:“啊……”
作者有话说:
第106章
听了莫轻轻的话, 江直立马站起,屁颠屁颠冲进厨房,找刘老五要羹汤去了。
苏瑾讪讪一笑, 视线无意落到她揣在怀里的书籍上,远远看着, 竟觉得颇为眼熟。
“那是?”
“这个?”莫轻轻攥着话本扬了扬手,秀眉微微一挑, 看起来神采奕奕,“方才收到, 是从长洛县送来的。”
暖阳柔柔撒下,铺在话本封页上,映照着诺大的“戏江湖”三个娟秀字迹,正晃着墨亮。
苏瑾露出一脸不解。
他不明白才正常, 因为这是莫轻轻与周夫人之间的约定。
当年将话本物归原主时, 两人便说好了。若有朝一日,这故事有了结局,定要将话本再借给她看看。
如今, 周夫人便是在履行当初的约定。
拿到话本, 莫轻轻虽也迫切地想知晓结局到底如何, 但奈何白日实在不得空,一直到夜里食肆打烊,才终能闲下来, 挑着灯坐到书案前, 翻开了话本。
柔暖的光,透过镂在椰壳上的形形色色小图案漫出, 泼洒在书页上, 晕开许许温色, 她径直翻到了故事的最后一个章节。
让她吃惊的是,距上次翻开这话本,也将快三年之久了,她却依然对情节记得清楚,纵使是这般接着三年前往下读,竟也十分地顺畅。
这一章节,写的是少侠周意在鲜衣怒马仗剑天涯时,途径一个被两军交战所牵连的小村庄,亲眼目睹了百姓在战火与兵戈后的凄惨处境,心中不禁顿感悲痛。至此也才明白,纵然他浪迹一生,行侠仗义,竭力救下的人也远远比不过一场战火所造成的生灵涂炭。
于是以此为契机,周意毅然选择投军从戎,保家卫国。超群的武艺与一片赤诚,让他在军营中幸得被伯乐相中。这三年间,跟着林将军左右,屡立战功,最终得授以秉节郎之职。
非但如此,衣锦荣归时,还遇上了盼以携手余生的心仪女子。
故事到这里也就戛然而止,莫轻轻有些意犹未尽,顿了顿,捏着木拨片轻挑一下灯芯。待光线变得亮些时,才再往后翻了一页,却是眸子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