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愉记得知微问:“这是什么地方”
还有父亲的回答:“是个印刷厂。”
“为什么要去印刷厂”
“是为了做案子。”
……
最后一个案子。
那些快要遗忘的记忆,知微一直都记着。
就这样,又过了一年。
孤儿院得到一笔捐赠,要起新房子,大一些的孩子都被叫出去清理荒地上的枫藤。
蹲着割藤蔓的时候,有人在说,雪芮安就要被送出去读书了。
到了她们这个年纪,基本已经没有被收养的可能,能够受到资助上学是最好的出路。这回做善事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先生,事先说好了的,就要一个十多岁,认识字,乖巧懂事的,送出去投考,只要成功录取,便供给中学几年的学费。作为交换,寒暑假和礼拜日要去给他读报纸。修女权衡一番,打算荐雪芮安,因为她是所有符合条件的孩子里年纪最大的。
雪芮安便也将这件事当作是理所应当的结果,甚至连这位教友身家几何都摸得一清二楚,说他名字叫詹姆士,因为做生意手气实在好,别人都叫他’幸运杰米’。你要是从国外写信给他,信封上只用写上’中国,幸运杰米’,连城市和地址都不用,就能邮到他手上,这名气多响!
说话时已俨然是养女的口气了。
有女孩子听烦了,忍不住刺上一句:“那他怎么没早来找你呢
雪芮安也有理由,说:“他才不要那种小孩子,嫌太吵闹了。”
来不及再说更多,天突然下起雨,修女叫孩子们整队,跑回房子里去。
知微却无所谓淋雨,落到后面,对欣愉说,你听见了吧
欣愉问,听见什么
知微说,要是有机会,你也得抓住。
老人来的那天,欣愉洗了手,换了干净的衣服,从神父的公事房门口走过,一边走一边读一本书,轻轻地,却又是出声地读。
一张轮椅从她身边经过,踏板上搁着一双男人的脚,脚上的皮鞋是棕色的,鞋面擦得干干净净,却又满是折痕,左脚的鞋跟因为磨损歪向一边。这样一双鞋出现在一个坐轮椅的人脚上,不免有些诡异,而且一点都不像一个有钱的人应该穿的那种鞋。
轮椅停住,又退回来,链条发出轻微的哒哒声,一根手指指着她问:“这个”
声音苍老,说的是英语,this one
欣愉觉得有些稀奇。到这里来的人不是为了布施,就是收养,总之都是做善事,说话的时候也会不约而同地选择带有更多感情色彩的词汇,比如“孩子”,“小家伙”,或者更加动情一点,叫她们“可怜的小东西”。
但这个人只是指着她说,this one。
“这个几岁”还是那老人的声音。
“刚刚满十一岁。”神父回答。
“识字”老人又问。
“是啊,”神父对此很是骄傲,说,“她能读汉字和英文,拉丁文也认得一点。这孩子学什么都快,是很有些天分的。”
通常情况下,此处应有一声惊叹。但老人却没有任何表示,怀疑或者称赞都没有,就好像在市场上看中了一件商品,不动声色地开始讨价还价。
“她叫什么”老人问。
“卓瑟琳。”
“Jolly…”老人喃喃,掐头去尾地给她改了教名,在齿间咀嚼着这两个音节。就是那么巧,与她的本名含义相似。
货色就看到这里为止,轮椅滚起来,神父陪着走远了。
从头到尾,欣愉都没有看清老人的长相。但她并不讨厌这个声音,听起来有繁杂的口音,时而像布道的神父,时而像院墙外面巡逻的印度巡捕,时而又像只会几个洋泾浜单词的中国杂役。只是几句话,就好似带着一生的故事。
片刻之后,她被修女叫了出去,带进神父的公事房。那张轮椅停在一边,老人坐在窗边一把老虎椅上等着她,样子和她想象中的差不多,很老,有些胖,头发弯弯曲曲却又整齐地分到两边,松弛的面孔上留着厚厚的花白的唇髭,也被梳成一个固定的形状。她低头站在他面前,行了礼,轻声地说:“先生……”
感觉不自在,是因为不喜欢站在陌生人面前。陌生人会拥抱她,或者让她坐到他们腿上去,手隔着薄薄一层棉布抚摸她的肚子。天气已经热起来了,她只穿着一件单布袍,长到膝盖以下。
有些抚摸不对劲,她不是太懂,却能察觉出那种不对劲。但此地的生存之道就是讨人喜欢,这是她默默验证出来的一条公理。所以,她总是很努力地去讨所有人的喜欢,神父,修女,尤其是外面来的陌生人。如果他们要抱她,她选择服从。
但老人并没有把她抱起来,或者让她坐到他腿上,只是往一边欠了欠身。因为肥胖,从一侧的扶手到另一侧的扶手,他挤满了整张老虎椅,好把手伸进白色亚麻西装的口袋,从里面摸出一张钞票,展开来,抚平了,拿到她面前,指给她看上面的字,问:“会念吗”
那是一张五美元,已经半旧了,纸张熟软,背面对着她,上面印着林肯纪念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