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因此,沈青干脆也跟着蹭车,沈父沈母不放心,非得让沈翔跟着,刚好元旦了,黑市的生意正好着呢,他们打算再送些鸡蛋和鸡过去,数量不少,沈翔一个人挑不动,何盛也跟着一起去了。
到打麦场的时候拖拉机已经到了,大队长亲自给他们开车送到县里机械厂门口,也不急着回村,去了县政府大院门卫室烤火,顺便等着晚上他们回来了好接人,不然大冬天走着回村太遭罪了。
路过市里的时候沈青和沈翔、何盛提前下了车,沈飞他们则要到省城才下车。
这会儿天才刚亮,医院还没开门,先去送了货,钱货两清,何盛先去供销社,姐弟俩去医院,回头在供销社汇合。
临近节日,医院的人少的很,一上午过去,她的胳膊恢复了自由,当然,半年之内肯定不能干重活儿,搬重物,得好好的养着,不然对骨头不好等等随口说了几句,因为医生也知道,这年头不干活儿就没饭吃,真要养着,一家人得喝西北风去了。
从医院出来时间还早,昨儿个沈母给了钱,让他们买些糖果回来,这不是过节了吗,给豆子甜甜嘴。
想着回去就能做护手霜、美白霜赚钱了,沈青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手了。
“大白兔也买上嘛,平时都没卖的……还有这个什锦糖,橘子味儿的多来点,我有钱,放心买!”沈青站在糖果橱窗前走不动路了,这个也想吃,那个也想吃,吓的沈翔都不敢去别的柜台了,买了糖就赶紧拉着他姐走,不然多少钱也不够她花的。
“姐,你这次又跟娘借了多少钱?”沈翔恨铁不成钢的道,“你等到赚了钱再买不行吗?你心里都不惦记吗,万一还不上咋办?”
“不会的。”沈青自信的很,实在不行她就卖方子给食品厂,之前免费是因为生产队没钱。
她这次借了十块钱,当然,债主不是她娘,她娘早就放话了一分钱也不给她借,她找的她嫂子借的。
还是她嫂子听到她跟她娘借钱失败,主动提出来的。
当然,这就不用跟沈翔说了。
买糖花了三块,剩下七块,她想买肉,想吃炸排骨。
“买啥肉啊,后儿个元旦那天杀猪,两头!”沈翔拦住他姐,可少花点吧,你还一分钱没挣到呢。
瞅着自家弟弟虎视眈眈的防备样儿,沈青怏怏的道:“那就回吧,”
到县里的时候才一点,跟大队长打了个招呼,“叔,我们回来了。”
“那正好,给,这是单子,都是村里人要的,你们照着去买,票也给你们,把账目对一下再走。”大队长拿起炉子上的铁水壶,给他们的水壶里灌满了水。
……
市纺织厂大院院里,沈红已经在门口转了八圈了,门卫大爷的眼睛都看花了,忍无可忍不想在忍,“我说沈科长,你到底想好没,出不出去?不出去我就让那两个小伙子走了,大冷天的人都冻半个小时了。”
第四十五章 眼熟
“出去, 我现在就出去!”沈红一咬牙,拦住门卫大爷,“吴大爷, 你进去烤火吧,我这就出去。”
伸头是一刀,缩头还是一刀, 重生这样的机缘不应该浪费在顾谦这样的人身上!
她早就不是前世靠拍马屁上位的沈红了,她手里握着好几项先进的纺织技术、掌握着超前的信息,她重生以来为厂子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哪怕是厂长, 也不能随便动她。
她没必要再在顾谦身上浪费时间了, 她这一生的伴侣,不应该是一个下放农场劳动, 靠着岳父升职的窝囊废,而应该是能够与她并肩站立在金字塔顶尖的那个人!
这才对得起上天送给她的这一场机缘。
沈红一向果断, 既然决定了,就不再犹豫,出了院子的大门, 她一眼看到远处树下站着两个揣着手的男人。
相隔了两辈子, 真正相处的时间加起来连一个月都没有, 但沈红还是一眼辨认出了, 左边的那个男人就是顾谦。
个头高高的, 人瘦瘦的,脸跟她家用了几十年的锅底一个黑度, 乍一眼看去其貌不扬, 仔细看, 就会发现对方五官精致, 相貌英俊,要是白点,就是后世的演员都当得。
她当初就是看了顾谦白了五个度的照片,才同意处的对象。
雪花落在睫毛上,沈红眼前有一瞬间的恍惚,似是回到了前世。
她是靠着拍马屁送礼才进了纺织厂的,一开始在厂妇联,干些跑跑腿、端端茶、打扫卫生的杂活。
直到偶然遇见厂长夫人,她才结束了这种日子,调到了宣传科,开始干些正事。
而顾谦这个对象,也正是厂长夫人介绍给他的。
十三岁入伍,现年二十五岁,正团级职位,父亲顾师长同样是军人,母亲则是文工团的,还有一对弟弟妹妹,还不足十岁。
长得一表人才,还在军校进修过拿了毕业证的,可以说,前途无量。
原本这样的人早该找对象了,就算找对象也不应该找她这么个除了一张纺织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和一份并不算多好的工作没有其他价值的女孩。
但谁让这两年国内形势逐渐严峻,出身问题成了所有适婚男女不得不重视的问题,也导致三代贫农的姑娘婚姻市场异常火爆和抢手。
顾谦岁数不小了,他自己不着急,但是领导替他着急,一个确实是岁数大了,另一个则是希望娶个根正苗红的姑娘洗洗出身,免得回头也被下放,那不耽误事儿吗。
领导对顾谦喜欢的很,顾谦一军校大学毕业生、正团级,人长得又好,领导也不舍得介绍大字不识一个农村姑娘,就放话至少得是大学生。
恰好,沈红就是三代贫农,根正苗红的贫农,还是大学生,这条件,可不就是跟顾谦量身配置的。
沈红那时候一看是厂长夫人介绍的,照片上小伙子人长得也好,父母都是军人,这么好的条件当然要答应了。
等听说顾谦也同意的时候沈红其实挺意外的,因为她一点没看出这个男人对她有一丝的喜欢。
但这不重要。
相看后双方都没有意见,再试着处上半年两个月的,没问题就可以打报告申请结婚了。
确实没有问题,因为两人见面没有话说,就是想吵架都吵不起来。
当然,双方都不在意。
相处了半年之后两人确定了关系,在领导们的催促下,决定过年结婚。
因着假期短,结婚申请还没批下来,两人在沈红的老家匆匆办了酒席,去了部队驻地后才办了那张结婚纸。
领完结婚纸的当天顾谦就出任务了,一个月后才回来,第二天就听说顾师长被人举报了,要下放南湖农场劳改,顾谦也被牵连了,也得下放劳动去。
好在她消息灵通,提前去活动了一番,把两人下放到洮南公社小河大队自家村里的。
在自己村里的话,不管干啥都方便。
谁知顾谦听说后告诉她,他要去南湖农场,不放心父母和弟妹。
沈红可以自己先回小河村,等回头他在南湖农场安顿好了再过去,或是等平反了再说也行。
沈红当时听到这话气坏了。
她为什么选择顾谦,一个确实是因为前途无量,另一个还是因为顾谦所在部队的驻地就在市郊区,不会影响她的工作。
去了南湖农场就意味着她得辞去工作了,这可不是顾师长没下放之前,厂子里还能给她停薪留职,她现在离开,她的职位就是别人的了。
沈红当然不想失去这份工作,她为了这份工作做了太多的努力,一旦失去,她这辈子都找不到比这更好的工作了。
但是她也不能跟顾谦分开一个人回小河村。
虽然顾谦被下放,但是领导们却都一直关注着,要是被厂长夫人知道她‘抛弃’顾谦一个人去农场劳动,自己回了小河村享福,厂长夫人一定不会放过她。
虽然埋怨顾谦不提前跟她说一声就自己做了决定,但沈红只能忍痛花钱找人替岗,跟着去了南湖农场劳动。
南湖农场位于荒山野岭,主要工作就是植树造林、开垦荒地以及开凿水渠,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时时刻刻的都有活干,时不时的还有七级大风过路,出去一分钟人就灰头土脸。
在加上顾师长和顾夫人身体不好,整天病怏怏的干不了活儿,分配给他们的任务全得靠沈红和顾谦来做不说,回家还得给老的小的做饭,六口人,一个月的粮食不足百斤……
除了五九年那几年最困难的时候,沈红从来没吃过这么多的苦,她每天都在忍受,直到半年后忍不住了。
也可以说,她想通了。
她为什么努力上大学,为什么努力拍马屁往上爬,是为了现在来吃苦的吗?
当然不是!
她不想再陪着顾谦、顾家人吃苦了。
沈红决定偷偷的离开。
她要回小河村去,这一路上总得吃喝,拿钱和粮食的时候被顾小妹发现了,顾小妹拦着不让她走,沈红气坏了,用力推开了顾小妹跑了。
后来的事情就一些不受控制了,她也没想到顾小妹会磕坏了脑袋,更没想到顾小妹就这么没了,但是她并不后悔,拦了她的路,死了也活该。
但她害怕顾谦会报复,很快就嫁给了革委会副主任的侄子吴兴才,靠着革委会副主任的叔叔,吴兴才那个时候很吃香,只可惜,金玉其外,败絮其内。
重来一次,沈红无论如何都不能允许自己再体验一次那些痛苦、漫长、被无数繁重劳动充斥的日子。
不管是顾谦还是吴兴才,她都不会再嫁!
沈红眨眨眼,落在眼睛里的雪花融化,前路重新清晰起来。
“来了。”到了跟前,顾谦低声说道,“我们明日去小河村送东西,顺便见下你父母,你有时间吗?”
“小河村?”沈红诧异道,一时间忘了说分手的事儿,试探道,“我们村有啥东西需要你亲自送?”
“你堂妹沈青和大队几个知青不是立功了,我们是去送奖励的。”顾谦说道。
沈红猛然想起沈青他们之前在冲县的事儿,“上个月你们去冲县了?”
“对。”
沈红拧眉,“我也走——”
到嘴边的‘我们不合适,要不还是算了’没能说出来……要不等到了小河村再说,不然她还怎么蹭车,“对了,你们自己开车,还是坐班车?”
“开车。”因为是公务。
“那行,我们明天跟你们一起走,你们来这里接我。”沈红说着瞄了眼旁边的男子,这一看不由得拧紧了眉头,越看越眼熟,下意识的脱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顾谦不由皱了眉头。
“要是不能说算了,我就是看这位同志有些眼熟。”沈红歉意的道。
“嫂子,我叫李卫国,是顾团的下属。”李卫国倒觉得没什么,主动介绍自己。
“李卫国?”沈红把这个名字记在心里,“要是没什么事儿的话,我就先回去了,还有一堆的事儿没做完。”
顾谦没说话,微微颔首。
……
回到办公室,沈红坐在办公桌前,笔在纸上写下李卫国这个名字。
她总觉得这人面熟的很,名字也耳熟,到底在哪里听说过呢?
笔无意识的在纸上划拉,哪里呢?
“沈副科,这李卫国是你的谁啊,写了一张纸了,既然喜欢就去追啊!”一个路过的同事低头看到不由打趣道。
“不对啊,我记得沈副科的对象不姓李吧,姓顾吧,听说还是厂长夫人介绍的,前儿个还听厂长夫人说你们过年就结婚,咋的,分了啊?”沈红斜对面的中年妇女胡姐一脸的幸灾乐祸。
她也看上了顾谦,想介绍给女儿,谁曾想半路被沈红这个外来的村姑截了糊,差点没气死。
她就说吧,这啥锅就得配个啥帽儿,人顾团长可是货真价实的城里人,是沈红那乡下丫头能配得上的吗?
分了才对!
胡姐眼珠子一转,笑着说道:“不过沈副科这下一家找得倒也挺快的,厂长夫人还不知道吧,那我得把这个好消息跟她说说去。”
第四十六章 完胜
沈红面色一变, 狠狠瞪了眼之前说话的那位同事,如果不是他嘴快,怎么会被姓胡的找到由头发作。
同事满脸懊恼, 不想得罪沈红只能补救,匆忙挡住门口,“胡姐, 您,能不能不去——”
“不能,让开!”对上胡姐的厉眼和得意洋洋,同事心里跟吃了黄连似得, 完了完了, 这下是彻底得罪沈科长了,“你看她自己都不在意, 你就别管闲事了,人家跟厂长夫人关系好着呢, 根本不带怕的。”
“小刘,你别管,让她去, 我倒要看看你能把我怎么样!”沈红故意做出一副被激怒的样子。
胡姐一把推开同小刘扬长而去, 小刘可怜巴巴的望向沈红, 沈红剜了他一眼, 温声道:“行了, 赶紧做事儿吧。”
同小刘忙不迭的点头,“好好好, 这就去。”
沈红看了眼桌上的纸, 眼中带着淡淡的笑意。
她想起来了, 她就说这个李卫国怎么看着面熟, 前世,这个人几乎上报纸就一定是头版头条,因为他是北安省的首富!
而那个时候才刚刚改革开放一年!
沈红眼睛发亮的盯着纸上的名字,没有因为厂长夫人要来而收起来,她拿起纸张捂在胸口,只觉得胸怀中荡起了滔天巨浪,老天果然待她不薄,她决定了,她要嫁给这个男人!
激荡的心情好一会儿才平静下来,看了下手表,估摸着还有十分钟就能看到厂长夫人了,她拿起了笔。
其实,不管有没有看到李卫国这个人,她都要跟顾谦分开,只不过为了不得罪厂长夫人,她原先的打算是故意刺激的顾谦主动提出。
但心里又有点不甘心,她重生以来为厂子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就是厂长都不能轻易的训斥她,心态早就飘了,前世仰望依仗的厂长夫人在她眼里早就没有当初令人仰望不可逾越了,所以,厂长夫人凭什么对她的私人问题指手画脚?
因此,在胡姐故意说要去找厂长夫人告状的时候她没拦着,她就想知道,如果是她主动提出了分开,厂长夫人会怎么对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