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玉——多梨
时间:2022-06-16 07:50:26

  事实上,她如今住的也不是陆廷镇的房子,陆廷镇的房子在半山上,有巨大的落地窗,窗外青山碧海好风景。章之微如今住的是一高档社区,阳台外高楼大厦,她自己陆陆续续搬了许多植物进来,大概因为童年时候妈妈常和她提起在马来西亚的住所,溪流侧畔,稻田整齐,晨起雾气浓稠,绿意浓浓,阳光鲜净明艳……
  章之微在港城出生,自然不知道妈妈描述的是怎样景象,只是她骨子里天然亲近绿色,亲近自然,房子的地板也全是木头的,一应家具全是红木,陆廷镇出资购置,只有房中的绿植是她亲自挑选,一盆一盆地搬进来,水姜花,魔力,预览,蔓性爬行的牵牛花、使君子,等等,不胜其数。
  陈妈常常念叨她,好好一个房子,长得全是草草草花花花,陈妈怕虫子,又担心会引来蛇。在章之微耳朵里,这些都是无稽之谈,又不住一楼,怎会有蛇?
  陆廷镇对她的布置没有任何意见,陈妈煲了汤,他自己略喝一些,抬头看章之微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搁下勺子:“做完功课?”
  章之微点头。
  陆廷镇说:“拿来我瞧瞧。”
  章之微不开心:“陆叔叔,说好的礼物还未给我,先查功课?”
  陆廷镇不发一言,看陈妈,陈妈忙去捧了盒子过来,笑着递给章之微。章之微这才笑起来,盒子就放在餐桌上,她开心地拆开缎带:“是什么?”
  陆廷镇不说话,他在喝汤。
  章之微也不一定要他回答,她自顾自地拆开,惊叹:“香水!”
  漂亮精巧的小瓶子,玲珑剔透,盛着柔柔月光般的液体。她第一反应拆了盖子,又看陆廷镇——他没有抬头,似乎并不在意她收到礼物的神情,仍旧慢条斯理地吃饭。陈妈的手艺好,这也是陆廷镇将她带来照顾章之微的原因之一。
  章之微重新将香水盖好,小心翼翼地放回盒子中,陈妈去厨房中收拾东西,她双手撑着餐桌,问:“陆叔叔,今天你还回去吗?”
  陆廷镇说:“我还有事要忙。”
  章之微面露失望:“什么事?你刚回来。”
  “张老的儿子被人绑了作肉参,”陆廷镇吃完饭,用餐巾擦拭唇角,“事情出在港城,我不能不帮。”
  章之微惴惴不安:“安全吗?”
  这话说出来,她自己都觉着傻。陆廷镇是陆老板唯一的继承者,陆廷镇双手干净,身家清白,若有人那边关系紧张,往往也是请他出面调解,他怎会以身涉险?
  “只是聊聊天,降降赎金,”陆廷镇已经站起来,“时间不早了,你休息。”
  章之微站起来,她几步走到陆廷镇面前,拽着他西装,布料含麻,被她大力捏得发皱。
  章之微只看他,轻声问:“你离开前的那晚……”
  陆廷镇面色并无波动,他只低头,捏了捏章之微的脸颊:“这件事,明日我和你好好谈谈。”
  章之微这才松开手。
  陆廷镇穿上外衣,外面人已经候着了,低声叫他:“陆先生。”
  后面的话听不清楚,门关上。
  章之微折返回房,陈妈惊讶地端出来一盅汤:“先生已经走了?”
  章之微:“嗯——放桌子上吧,我喝。”
  她也没什么胃口,重新打开香水,往手腕上喷了些,闭上眼睛,贴近,细细地嗅。
  香气渐渐地扩散开,如丛林里起的一层水雾。
  是干净清澈的白花香气,脂粉味道很轻,像净澈阳光照耀下、插满栀子花的水晶花瓶。
  章之微依稀想起,上次和陆廷镇发生关系时,他卧室床边的桌子也摆着一个水晶花瓶,插满大朵大朵的白色栀子花。
  事实上,章之微和陆廷镇一直叔侄相称。陆家早些年间结了不少仇家,到陆廷镇这一代,即使局势缓和许多,却也不会刻意招摇。阿曼替陆老板挡了那致命一枪,很难讲那些人会不会将矛头对准章之微。
  在住进陆家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中,章之微都谨小慎微,被保护得很好。
  出门总有保镖跟随,哪怕是在学校中,也少不了人守护关照。
  一个孤女尚且如此,更何况继承者陆廷镇。
  也正因此,章之微很难找到和陆廷镇单独相处的机会。陆太太信佛,章之微跟在她身侧,最多的就是抄佛经,练毛笔字。陆太太万事看得极淡,和丈夫儿子也不怎么亲近,更何况章之微。不过章之微身世太过可怜,陆太太才多疼她几分。
  陆廷镇大部分时间不在家中,偶尔回来,和章之微也保持距离,两人向来恪守规矩,平日里也清楚自己的位置,最亲昵的举止,还是一月前,章之微游泳呛了水,陆廷镇纵身跳入泳池,搂着她纤细的身体带上岸。
  那天是陆廷镇的生日,办得十分低调,只请相近的人家过来。但生日主人不能这样狼狈、湿淋淋地去见客人,陆廷镇重新去洗澡换衣服,章之微跟进去。
  也是在这日傍晚,楼下宾客欢声笑语,楼上,淋浴的水往下落,一地的乱七八糟,白色圆形浴缸中,章之微挣扎着往外爬,又被陆廷镇捞回压住。
  “不许叫,”陆廷镇捂住她唇,“再叫,就弄死你。”
 
 
第3章 叔侄   粉红西装
  关于那晚,章之微不能回忆太多。
  如刀尖抹蜜,似糖中藏针。
  她没有参加陆廷镇的生日晚餐,更不知陆廷镇如何与陆老板、陆太太沟通。
  总之,第二天,章之微脚步虚浮,下楼吃早餐,陆太太和蔼可亲地告诉她,她需要搬出去住。
  房子是陆廷镇买的,人也是他指派,章之微东西不多,三两下收拾干净。离开的时候,陆太太将自己佩戴许久的一个翡翠镯子褪下给她,老坑玻璃种,种水好,光泽足。
  “微微,”陆太太说,“常回来看我啊。”
  章之微在陆家住多年,这家里一人一草一木,她都熟悉。
  陆老板面善心硬,家中能与他命令相违背的只有陆廷镇一人。他重情义爱名声也是真,感念阿曼救他这件事,待章之微也是真情实意地好。
  陆太太是菩萨一般的人,菩萨心肠,面团性格,她是一个传统的大家闺秀,没有自己的主见,往往是陆老板说什么,她就做什么。
  为陆家工作的人大多对章之微毕恭毕敬,唯独张妈有些“瞧不上”章之微。张妈是照顾陆廷镇长大的人,倘若放在旧社会,那就是“奶妈”“乳母”样的人物。章之微不知道自己哪里开罪她,起初,她尚客客气气,惴惴不安,在意识到对方的确对自己抱有敌意后,章之微也不去在乎。
  章之微也曾无意间听张妈和陆太太提起:“啊呀,章之微年纪这样大了,和廷镇没有血缘关系,廷镇又一直没娶妻,两个人住一屋檐下,不太合适……”
  陆太太说:“不要乱讲,张妈,传出去像什么话?”
  章之微不以为然,她轻轻后退,冷不丁撞到人胸膛中。
  回头看,是宿醉醒来的陆廷镇,他只静静站着,沉默不言语。
  第二日,张妈对陆廷镇的称呼也改了,不再享有特权,不叫他“廷镇”,而是像这家中其他佣人,称呼他为“先生”。
  从那之后,章之微再没遇过张妈讲坏话。
  这个家中,章之微唯独不了解的人,就是陆廷镇。
  他是陆老板和陆太太唯一的孩子,陆太太生育他时伤了身体,而陆老板和陆太太感情深厚,哪怕在71年、“纳妾制度”废除之前,也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去再娶二三四五六房。
  陆廷镇一生顺风顺水,章之微认识的人中,找不到比他更会投胎的人。就像玩二十一点,陆廷镇天生好命,先抓一张黑桃A,再来一张老K。
  章之微命苦,自小生在最乱最脏的地方,父母早亡,疼她的养父也早早去世,手中统总一张二,一个三,咬牙搏出去,也只再多拿一张十。
  刚来陆家时,章之微和陆廷镇关系不错,毕竟是阿曼和他一些江湖道义朋友带大的,机警,开口就是“叔叔”,陆叔叔长,陆叔叔短,撒娇卖乖她最拿手。陆廷镇也疼她,要什么给什么——陆家什么都不缺,陆廷镇也乐意宠着她,就像养个妹妹,送她去读最好的学校,给她请最好的钢琴老师。
  他相貌俊,又有金钱权利的光环,章之微哪里能抵得住这种“宠溺”,等少女心萌动,便一头栽进去。
  可惜,栽进去的似乎只她一人。
  ……
  章之微独自睡到次日,陆廷镇也没回来,差人给她打电话,又说有事要忙,过两日再来看她。
  章之微已经习惯了,她打着哈欠吃早茶,看熨烫好的报纸,油墨方块字,最大的版面,印着近期的纷争事件。张老接回被人绑走的儿子,支付赎金二十万。
  陈妈将报纸拿走,嗔怪:“好小姐,吃完饭再看罢。”
  章之微问她:“书包准备好了?”
  陈妈颔首:“车也在下面候着。”
  章之微伸个懒腰,长长叹气。
  如今学校中,大家考虑得莫过于两种,一是深造升学,二是回家嫁人。按照陆廷镇的意思,他打算送章之微继续深造,申请剑桥大学三一学院。章之微却不想去,她想考去马来西亚,读完后再申请英美的研究院。
  “我不喜欢鬼佬,”章之微曾对陆廷镇说,嘟囔,“我讨厌他们。”
  陆廷镇只当她是闹小孩脾气:“只教你学习他们的长处。”
  就升学事上,未达成一致的两人有着短暂的冷战。章之微跟着阿曼在贫民窟讨生活的时候,没少受英国警长们的气。她父母的离世和对方也脱不了干系,开店的人都得孝敬警长点东西,不孝敬的就等着麻烦上门。
  这些鬼佬们,对陆家又是另一幅谄媚嘴脸。
  在此等状况下,章之微对这群家伙没什么好感。
  还有……
  从港城到英国,十多个小时起步呢,倘若去马来西亚,不到五小时。
  章之微不想长时间回不了家。
  虽然她一厢情愿地认为陆廷镇给她一个家。
  章之微如今就读于玛丽诺修院,教会学校大多要求学生取英文名,学校中,同学都叫她“Claire”,在一众如英文教科书人物的“Mary”和“John”中,这个名字看起来如此特殊。
  这也是陆廷镇为她取的。
  章之微不懂英文名字的含义,她只觉好听好读,朗朗上口。陆廷镇喜欢,那她也喜欢。
  章之微聪慧,对已经学过的东西不感兴趣,有一门课程科目叫做“经济及公共事务”,简称EPA,即Economics and Public Affairs,今天讲港城四大民系,上面的东西她都了解,听得昏昏欲睡,熬到下课,才背上书包往外走。
  没走几步,听到人和她打招呼:“之微!”
  章之微转身,看到一短发俏女郎跑过来,蜜色肌肤,气喘吁吁。
  她在学校中唯一的好友,孟佩珊。
  章之微停下等她:“怎么?”
  “记得今年新秀歌唱大赛的冠军吗?那位穿金色裙子唱《风的季节》的小姐,”孟佩珊得意洋洋炫耀,“我哥帮我拿到她的签名耶。”
  章之微不感兴趣:“我还以为你走路撞到财神。”
  章之微对娱乐圈的事不感兴趣,低头走路,孟佩珊神神秘秘凑过来:“你看了今日报纸?”
  章之微明知故问:“什么大新闻?”
  “张老接回儿子,”孟佩珊说,“你的好陆叔叔给了张老好大一个人情呢,从四十万降到二十万,全仰仗你陆叔叔的威望。”
  章之微说:“不要胡说,陆叔叔做正经生意。”
  孟佩珊大笑:“我当然知他做正经生意,只是夸他豪爽仗义。我听哥哥说,张老先去求了陈修泽呢,他都不理,还是陆先生帮忙。”
  章之微匆匆走,她心不在焉。
  去年,张老的儿子险些伤了陈修泽怀中明珠,陈修泽看在张老面子上勉强原谅他,遇到这种事,定不会亲自出面。章之微都能猜到事情原委,多半是陈修泽提醒张老找陆廷镇,陆廷镇才肯出面料理。
  孟佩珊又邀章之微周末去逛街购物,去参加花园派对,章之微摇头:“我要温书,没时间。”
  孟佩珊惊讶:“这样用功读书,也不买新衫?”
  章之微说:“我不喜欢。”
  倒也不是真不喜欢,陆廷镇送她的衣服鞋子能塞满整个房间。他有着自己的一套审美,喜爱她穿着素净大方,裙摆都是膝盖之下,要她不烫发染发,耳洞也不打,更不消说纹身抽烟类伤害身体的行为。
  倒没有明令禁止,只是陆廷镇爱这个,章之微便去做。
  刚好章之微怕痛,耳洞纹身大可不必;章之微头发很漂亮,又黑又密,她也舍不得用颜料或机器来戕害它。
  她还记得,去年宴客时,旁人问陆廷镇择伴侣的要求,他只说:“我喜欢聪明的女性。”
  其他呢?
  “顺眼就好。”
  章之微自认为,她应当属于“顺眼”一类。
  陆廷镇当对她有感觉,否则不会在那天与她多次荒唐颠倒,清晨又来抱她,压腿狠送。
  今日来接章之微的车子却迟了,孟佩珊的兄长来接她,先行一步,还带了香喷喷的烤乳鸽,章之微笑着与她作别,独自站在树下等,抬手看一看时间,纳罕不已——怎么今天来这样迟?
  久等不见熟悉的车子,章之微打个哈欠,忽听有人叫她:“微微!微微!”
  一辆粉色敞篷车停下,下来一粉西装、梳油头的男人,笑嘻嘻:“等人呢?”
  他摘了眼镜,章之微才认出。他父亲和陆廷镇做过交易,自身活脱脱一纨绔子弟,是内地来的,姓吴,单字名年。
  吴年瞧起来流里流气,本质却不坏,章之微与他闲聊,没几句,吴年摆摆手:“微微,看我买的车,怎么样?”
  他喜奢华高调,人穿一身粉,车也漆亮粉,潇洒自如,章之微抱书上前,拍了拍车,惊奇:“怎么是这个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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