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玉——多梨
时间:2022-06-16 07:50:26

  可陆廷镇并不若她爱他那样喜欢她。
  章之微又委屈又期许,陈妈在厨房中炖汤,她年纪大了,耳朵不如之前灵光。章之微腮上挂泪,直戳戳地讲:“陆老板想给你挑妻子呢。”
  陆廷镇握住她手,未置可否:“不是已经被你吓走?”
  他掌心发硬,硌得章之微有些手痛。章之微心里发酸,又听陆廷镇说:“好了,别闹脾气,过些时日带你出去逛逛,如何?”
  章之微仰脸看他,问:“是陆叔叔带侄女,还是你带小女友?”
  她的脾气就是这样倔,只要陆廷镇不依不点头,她就一个劲儿地和他耗下去。
  陈妈在煮汤,煨出来的香气慢慢地扩散出,马上是圣诞节,窗子开着,隐约能听到有人在放赞歌。
  陆廷镇说:“小女友。”
  章之微开心极了,双手勾着陆廷镇脖颈,凑过去吧嗒一口亲上他脸颊,他不抽烟,身上气味干净好闻。似乎喜欢没有道理,没有道理地想要与对方亲近,没有道理地想要黏糊糊地和对方在一起,就像落在奶粉里面的糯米团子,章之微抱住陆廷镇,脸贴他胸膛,只听他一声叹息。
  陆廷镇信守承诺,说在章之微学成归来前不会动她,便真的不曾碰她分毫。
  无论章之微如何明示暗示,陆廷镇都定得住。陈妈在的时候,章之微多少还收敛些,不可能在她面前对陆廷镇做什么,但在私下里,或是窝在他怀抱中读书,或是和他一块儿看电视,章之微的手都不算淑女,这里摸摸,那儿捏捏,有时候忍不住隔着一层衬衣下嘴咬,陆廷镇被她咬到又好气又好笑,捏着她下颌。
  “让我看看,究竟长了多少利齿,”陆廷镇食指探入口腔,“牙还没长全,就想造反?”
  章之微言之凿凿:“太太说了,有些人天生不会长智齿,她就没有。”
  陆廷镇未置可否,松开手:“她不如你聪明。”
  章之微不免有些沾沾自喜:“你夸我聪明!”
  他先前分明说过,自己爱聪明的。
  陆廷镇喜爱聪明的人。
  章之微=聪明。
  所以,陆廷镇喜欢她。
  章之微要申请商科,这也是陆廷镇给她定的求学道路。她自己心无定性,时而喜欢这个,时而又喜欢另一样。条条大路宽广,陆廷镇为她选择最平缓的一条。预备念商科的人头脑都灵活,章之微数学好,逻辑也高,一想到这点置换关系,她高兴到恨不得贴在对方身上,双眼亮亮,重复:“你知我聪明。”
  “若你也算聪明,天底下再无蠢人,”陆廷镇说,“夸不得。”
  章之微才不在乎,她喜欢从平日的琐碎中凑出点东西让自己快乐。陆廷镇说了她一句聪明,那就是夸她,她自己为此欣喜雀跃,要依靠在陆叔叔怀中睡一觉才能好。只可惜陈妈那边煲好汤,听见脚步声,陆廷镇扶她起身,要她坐好。
  谁叫陆廷镇金口玉言,言出必灵,刚被他说“牙还没长齐”,第二天,章之微的牙龈就肿了一块。她怕痛,吃什么都不好,就这样高高胀着。陆廷镇不得闲,差乌鸡和老四陪章之微去看医生,医生检查完毕,笑着说没问题,只是要长智齿了。
  章之微听他描述都觉痛。呀,一个硬硬的牙齿要将好好的牙龈顶破一块儿才出来,在这个过程中,牙龈都是烂的,要多痛?
  她问医生有无止痛的方法,医生摊手,爱莫能助。
  乌鸡口无遮拦:“天底下总有些痛是避不开的,比如长牙的痛,还有女人,破身——”
  老四年纪大些,也更稳重,呵斥乌鸡:“收声啦你!”
  乌鸡醒转,窥了窥捂着腮的章之微,才讪讪作笑。
  章之微不觉冒犯,她已成年,听些粗俗的话也没什么。但老四和乌鸡显然还将她当千金大小姐般对待,实际上……
  应该称呼她一声大嫂。
  说起也有趣,小时候,乌鸡跟着阿曼,章之微叫他一声“乌鸡叔”,以后倘若她真嫁给陆廷镇,那乌鸡还要叫她一声大嫂……章之微越想越觉着有趣,打算等回去再把这件事告诉陆廷镇。
  回去的路上,经过一家卖云吞面兼作咖喱鱼丸生意的店,乌鸡叫着肚饿,一定要下去买。
  老四不同意:“交完差事再吃。”
  乌鸡做副驾驶,探着头,一手揉肚子,另一只手作势揩泪:“我清晨只吃一油炸鬼,六点起跟镇哥做事,现在已经十二点三十分了。”
  老四还想再说,章之微说话了:“乌鸡叔,你去买吧,我在这里等你,不着急。”
  老四皱眉:“镇哥让你早些回家。”
  “我也想吃,”章之微笑眯眯,“乌鸡叔,这还是小时候那家店吧?你帮我买五元的好吗?小辣。”
  乌鸡自然满口答应,
  老四也不好多说什么。
  乌鸡下车离开,外面的风灌进来。章之微透过车窗往外看,红彤彤的招牌,黄底的字,有差佬站在店铺前和人说话,看肤色,多半是印度人。
  人来人往,老四忽然对章之微说:“小姐,您认识乌鸡几年?”
  他问的话有点怪,章之微还是如实回答:“阿曼养我的时候,我就认识他了。”
  老四说:“这么久。”
  章之微说:“什么?”
  老四用手比了个□□,没有对准章之微,而是对着玻璃窗:“我想起来,阿曼收养你那年,镇哥差点被人绑了。”
  章之微吓一跳:“有这事?”
  老四颔首:“那家伙是逃兵,不要命了,收人钱财,要杀镇哥,结果被保镖捉住。镇哥给他钱,打发他走,叫他好好寻营生,别再做这行。”
  章之微心潮澎湃。
  她早知外面那些传言都是假的,陆廷镇是好人,他做的都是正经生意。
  她追问:“后来呢?”
  “后来啊,”老四说,“那人拿到钱,向镇哥磕头,边哭边说,在镇哥身边有卧底。”
  章之微:“啊?”
  然后呢?
  “然后,”老四平淡地说,“我们解决了。”
  章之微听得发愣,圣诞节一过,气温渐渐降,她只穿了驼色开司米大衣,脸色有点白。
  “讲这些给小姐听,主要还是一个道理,”老四说,“卧底不是什么好差事,现在镇哥身边也有卧底,您要当心。”
  话说到这里,车门被人打开,扑面而来的咖喱味道,混着辣椒、生姜、肉桂、茴香……吃饱喝足的乌鸡上了车,不忘递给章之微咖喱鱼丸。五元能买十多粒,串了两串,坊间这些的鱼蛋用料当然不好,最劣等的,油炸后再做。陆廷镇不拘她吃这些大排档之流的食物,有时事情棘手,和人聊天,他既能衣冠楚楚地和人品尝空运过来的鱼子酱,也能穿着整洁的西装去大排档吃一份廉价的面。
  章之微咬一口,酱汁浓浓。
  外层焦焦,里面口感发软,只一点似是而非的鱼味。
  “方才在聊什么?”乌鸡笑着说,“讲给我听听。”
  老四说:“聊卧底。”
  “呀!”乌鸡惊叫,四下看,“什么卧底?哪里有卧底?”
  “一惊一乍,吓鬼啊你! ”老四骂他,“坐下,这里就四个人,哪来的卧底?陈伯,你是不是卧底?”
  开车的陈伯慌忙摇头。
  老四又问乌鸡:“你是不是卧底?”
  乌鸡瞪圆眼睛:“四哥,话不能乱讲。”
  老四倾身,按他脑袋,要他坐好,呵斥他:“回去坐好。”
  章之微忍着笑,她慢慢地吃掉鱼丸。乌鸡细心,还找店家要了旧报纸,让章之微垫在腿上,免得咖喱汁滴到裙子上。
  咖喱汁掉落,滴在报纸的一栏上,这是今年的报纸,上面提到了雨夜屠夫,这个残忍的连环杀手,杀死多名舞女和一名学生,却没有丝毫悔悟。章之微早和朋友一同批评过对方,只是现在乍一看,她不免有些恶心反胃,仿佛连手中的咖喱鱼丸也不再美味。转过脸,看车窗玻璃外风景,章之微冷不丁又想起老四说的话。
  陆廷镇身边现在仍有卧底。
  生意不好做。
  外人只看陆家家大业大,风风光光,章之微知里面的人何尝不是刀尖上舔血。她养父阿曼死于保护陆老板这件事上,用命来替她换另一条出路。章之微甚至都没有见到阿曼最后一面,乌鸡带她去医院的时候,只看到擦干净血污的阿曼,安静地躺在洁白床上。
  章之微换了两个父亲,陆老板把她接回家。
  ……
  智齿的痛比章之微预料中更重,她被陆廷镇教养的娇气,年纪越大,越吃不得苦、受不了罪。她虽生于寒微,从寮屋中出生,又在阴暗街巷中长大,周围都是些做皮肉生意或小门小店的人。台风大的时候能将街头的理发店屋顶掀跑,房子晒不着太阳,狭窄又逼兀……这样的生长环境中,章之微没挨过一顿打。她父母亲都是读过书的,教她识字韵律,教她读英文学算术。
  即使章之微犯了错误,父母也都是开明的态度,循循善诱。后来父母死掉,阿曼接手,他自己住破旧房子,却招呼兄弟给章之微布置好一个阁楼,叫她睡在阁楼上,给她买布娃娃和公主裙,给她扎辫子系蝴蝶结,用拿到的赏钱给章之微买最时髦的书包。
  再后来,阿曼也死了。
  章之微住进陆家,衣食无忧,陆老板感念阿曼救命之恩,家中更是无人与章之微起冲突。就连现在动不动横眉怒目的张妈,在章之微小时候,也是会抱着她去亲亲热热蹭脸。
  章之微尝过最大的苦头就是那天与陆廷镇,她几乎是挣扎着往外爬,想要将自己变成一个蜗牛缩起,死死保护自己。但,蜗牛壳被拿走,蚌壳被分开,章之微完全没有自保能力,她的爱能够让这个少女以献祭般的姿态面对心上人,却不能慰解不适。
  陆廷镇并没有温柔,以至于在过后三天,章之微才尝试努力从痛苦中寻找他爱自己的细节。
  智齿的痛自然不能与当时相提并论,但这是一场漫长的战争,章之微有了点怪癖,她喜欢用棉签去按一下智齿酸痛的部位,然后含冰块告诫自己不要再触。下次忍不住手痒,又悄悄地去压一压,就像能从其中寻到和陆廷镇般又酸又痛的感觉。
  她仍发奋读书,用功到连陆廷镇看不下去,让她多出去走走,和朋友一道散心。章之微好友不多,就一个孟佩珊,她是“医学世家”,兄长是医生,一直念到博士。刚购置新屋,只是尚在装修,因此仍住在家中。
  孟佩珊的家就在铜锣湾的洋楼上,十多层,一层差不多15户人家,有电梯,他们家买了两个60多平的公寓打通来住,因此空间要比其他人家大些。章之微算是“贵客”,每次去,孟佩珊的父母都客客气气的,她自己不适应,时间久了,就和佩珊约在楼下商场中见面。
  偶尔也能撞见情侣开房,孟佩珊总是吃吃地笑,她思想单纯,是被父母保护好的温室花朵。
  唯独章之微盯着他们若有所思,这种事情是很快活的吗?为什么她见每对离开的情侣都亲亲密密,为何那女子笑靥如花?
  章之微不太懂,她以为这种事更像牺牲。
  可陆廷镇不要她的牺牲。
  他必定是爽的,却也不肯爽,送上门也不要。
  真是奇怪。
  眨眼间,临近年关,陆老板和陆太太要去万佛寺进香,供奉香火。
  做生意的大多迷信,寻风水,信大师,奉佛陀。章之微也随陆家人一道前去,这日香火鼎盛,九层高佛塔。她不信因果报应,仰面看对联,墨笔书写。
  「登塔转运运亨通,运转鸿钧福星照」
  陆廷镇也在,几人一同去见了某位高僧,临走前,高僧却请他留步。
  章之微本以为他要说些什么好听的话,高僧却捻了胡须,正色问他:“你可有意随我出家?”
  章之微沉不住气,一声:“啊?”
  陆廷镇忍俊不禁,一声笑:“我俗念未清,怕是不能皈依。”
  高僧又问:“可否单独相谈?”
  单独谈什么?
  陆廷镇仍旧留下来。
  章之微和陆太太先去吃素斋,寺里有斋厨,供应斋卤味、素菜。也不过十多分钟,陆廷镇面色如常过来,只手上多了份佛珠,很漂亮,不是木头,见章之微好奇,他褪下,不以为意,丢给她玩:“送的。”
  陆老板追问:“高僧可说了些什么?”
  陆廷镇面无异色:“没什么,就聊了聊佛法。”
  章之微玩弄着那串珠子,惊讶极了:“你还懂佛法?”
  陆廷镇揉她头发:“不懂,倒也不妨碍听。”
  章之微抿唇笑,她眼睛亮亮,捧着串佛珠左看右看,戴在手腕上。陆廷镇送她的东西不少,但这个仿佛多了些其他意味,她很喜欢。
  只是章之微读教会学校,自然不可能戴着它。上学上课时便摘下,等到回家后再重新戴上,她极喜欢这珠串,也当宝贝般珍惜,几乎不离手。孟佩珊开玩笑,问她这是要去剃了头发做尼姑?
  章之微撇撇嘴:“我这是虔诚向佛。”
  这句话也不太对,虔诚是真,向佛为假。
  她一心只向陆廷镇。
  可惜其他人不知,仍旧有异性巴巴地追求她。章之微长得不错,杏眼桃腮,十分标志的一张东方美人脸蛋儿。她读女校,但架不住其他异性荷尔蒙旺盛到能越过校墙。节假日借朋友名义邀她出来,或是买了些新鲜玩意儿,奉过来讨她欢心。
  章之微懒得应付他们,偶尔兴致高了才会多聊几句。
  这么不经意的一聊,还真聊出毛病。
  对方是某某银行的长子,姓林,典型的乖乖男,戴黑框眼镜,外表斯斯文文,在剑桥就读,他妹妹和章之微在同一学校中读书。某日,林生乘车接妹,无意间看到人流中走出的章之微,怦然心动,难以忘怀,归家后就回禀父母。
  毕竟是养在陆老板膝下的孩子啊。
  林太太立刻携子登门拜访,探探这边口风。
  章之微被陆太太叫到后才意识到是这样的尴尬局面,她一人坐立难安,只尴尬立在原地,硬着头皮听两家父母恭维,还有那位林生透过玻璃镜片仍脉脉含情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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