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燕清追她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快两年了吧。
叶校笑了笑,问:“你的画很贵吗?”
荆川说:“他不是用的钱。”
*
叶校这段时间很少回家,直播结束后市场部都放了假,她一进家就躺在床上睡个昏天黑地,爸妈也没敢叫她起来。
直到第二天中午,清凌凌的阳光落在碎花床单上,也把叶校晒醒了。
连续下了好几天的雨,终于放晴。
她起床洗漱,段云进来问:“出来太阳了,你屋里挺潮的,我帮你把衣服什么的拿出去晒晒吧。”
叶校擦掉脸上的水珠,在妈妈问出哪些东西可以动哪些东西不能动的同时,对她说:“你看着办吧,没什么重要的东西。”
她去年打包寄回来的几个装书的箱子,因为太忙也没打开过。段云把她的衣服拿出去挂在阳台,又用剪刀划开了纸箱子,里面的东西并没有受潮,但她还是一本本拿出来晾了晾。
叶校从洗手间走出来,看见地板上摆满了书,而顾燕清送给自己的鸵鸟蛋和绘本,就搁在窗台上,以最佳位置享受阳光浴。
段云说那两个东西包装得挺好的,就放在高点儿的地方吧。
叶校笑了笑,“妈妈,你这区别对待也太明显了吧。”
段云忙着晒书,“看上去挺贵的啊,我怕给你弄坏了,是你同学送的吗?”
叶校不知道该怎么说,回答了一句“算是吧。”然后把绘本拿回了房间。
顾燕清送这个礼物时有多真心,她清楚,但是她并不相信他。
翻到画册最后的一页,夹着一张纸条。
叶校,与你分享这一隅风光——顾燕清
他写下这行字是什么心情?
她的胸口起伏着,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某些情绪像被死死压在石板下的精灵,一不小心就争先恐后地涌出来。
你知道吧,爱意随风起,风止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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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个人在房间里呆了很久,快到吃晚饭时才出来。
电视的声音开得很大,段云和叶海明坐在沙发上,一边看电视笑得前仰后合,一边做着手工活。
叶校一直没看懂他们做的是什么,上次回家就看到叶海明在做了。她用手指捏起茶几上的小东西,好像是用毛线勾的小花儿。
叶校问:“这是什么啊?”
段云说:“嗐,咱们家楼下的邻居开了个小工厂,专门做出口加工的,知道我们两口子闲在家,就拿回来让我们帮忙做了。”
叶校看着叶海明,手上执针,勾花的动作利落又快速,她笑笑:“爸爸什么时候会做这些的?”
段云说:“本来就会啊,你忘了吗,你小时候的毛衣线裤都是你爸手打的。”
“爸爸真厉害啊。”叶校有刻板印象,总觉得织毛衣、女红,都是女性比较擅长的。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你爸学东西可快了,要不怎么把你生这么聪明?”段云挺骄傲地说道,“这个还挺挣钱的,活拿回来我俩做,累点儿一天也能赚个小两百呢。”
“挺好的。”叶校在心里叹了口气,她合作的工厂里也有残疾人。身体部位的残缺,但并不妨碍他们自立自强。
只是接受爸爸变残疾,她还是有点难受,虽然叶海明自己好像已经接受了。
叶校跟着学了会,但她在这方面的天赋实在有限,就没给他们添乱。
吃过晚饭,段云帮叶校把书都收了起来,然后分门别类再放进箱子里。看着那么多书,她欲言又止。
叶校问:“怎么了啊?”
段云说:“校校,要不你还是回去吧。”
叶校愣了一下,“回哪去?”
“妈妈想让你回大城市去,做你该做的事。”
叶校说:“我现在也在工作啊,而且很忙,没有浪费时间。”
段云也不知道怎么表达,琢磨了好一会儿才开口,“你回来带那么多书一本都没看了,每天不是陪人吃饭、就是去山上呆着。妈妈很难受,总觉得这不是你想要的结果。去年是没办法,天都要塌了,现在气喘上来了再想想,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日子不就是这么过的么。”
叶校看着妈妈。
段云说:“虽然不能像别的父母给你荣华富贵,但我们也不想拖你的后腿。”
“可你们不是我的负担。”叶校说。
“其实早就想和你说了。咱们家生活也算恢复正常了,我和爸爸接点活,算有个奔头,你也不是不养我们。你有大好的青春,不能陪我们耗在这。”段云看着叶校,苦口婆心地说道。
段云在叶校心里一直是个有些软弱的农村妇女,文化程度不高,没野心没眼界,和程之槐那样的女强人不一样,她遇事就六神无主,糊里糊涂。
但是段云和叶海明对女儿的爱,从来没有因为现实打过一分折扣,他们的心太纯粹了,不容许这辈子最大的骄傲受委屈。
哪怕在叶海明伤情最严重的时候,段云感到崩溃的原因之一也是叶校的前途没了怎么办。
叶校低头,用力压制胸口的泣意,待声音恢复正常后,她抱了抱段云,“我知道,等爸爸再好点,我会为自己考虑的。”
第56章
我要当记者, 我还要考电视台。
这是叶校心底的声音,从未停止过,尽管她现在意识到这个过程会有多难。
她太倔了, 也太执拗了。
没有经过一场不要命的奋斗,去达到自己的目标,人生怎么会有快意呢?我想做什么,我就一定要去做,没有什么是我做不到的。
叶校上初中时读过一本书, 讲自然生物的。有一种神秘的生物叫轮虫,生命力极其顽强。当生存条件恶化, 干涸, 温度不适时, 轮虫就停止活动,宛如死亡。但是当环境再适宜的时候,它们又会恢复起来,咸水淡水陆地都能生存,谁都不能阻止这一场声势浩大的生命。
叶校觉得自己应该像这个渺小的生物般。
妈妈劝她走之前, 她有想过回去。
但是在此之前, 她必须要提前解决好家里和目前工作的事情。
爸爸现在除了行动不便,可以自己吃饭洗漱,有活就接一接,打发时间, 没事就和妈妈一起看电视,上网, 反正情绪挺稳定的。
复健是每个月都要去的, 不能停下来, 钱也不是问题。当初叶校去谈工地赔了挺多的。但如果她要离开家, 可能每个月都要回来一次了。
她提前两个月就跟程之槐表达了离职的想法,程之槐并不意外,还挺支持的。不存在谁救济谁,反正是互利互惠。
叶校过来后,把市场部弄得挺好的,谈了几个长期供货的渠道,并介绍程之槐和合作公司的负责人认识。
等程之槐和小蒋接手后,叶校才真正离职。
转眼到了年中,所有的交接工作都完成,也算给这份短暂的工作一个比较满意的成绩。
叶校开始看书复习。
她已经一年没有学习相关内容了,坐到书桌前,脑子里不是选品和营销就是脊髓损伤、肌肉萎缩……耽误一年了,新闻相关的知识她没有忘,但都被隐藏在脑沟壑最深层了,要扒拉很久才能勾起来。
深夜坐在书桌前,叶校好几次注意力都不太集中,去年这个时候是顾燕清陪自己学习的。忙工作的时候不太会想起他来,可是每当重复过去的动作时,这个人就会和被隐藏的知识一样,不自觉冒出来侵占她的大脑。
顾燕清已经走了很久了,也走得很远,可是她自己还停在原地打转。就像高三的复读生,一个人面临失落和孤独,追不上他了。
不过这种情绪是转瞬即逝的,她有了方向就能迅速找准自己的路,而且还有父母的陪伴和支持。辞职以后她没有立即去B市,而是留在家里复习。
七月初,叶校参加笔试,第一名。
之后是第二轮面试,也是第一名。
这是叶校意料之外的事情,面试的时候她自己心里也有点犯怵,面试官看了她的简历就皱起了眉,她去年一年都在做着市场的工作,和新闻毫不相关。
七月底,叶校离开家。
刚到B市,程之槐就表示让她住进自己的家里来,房子慢慢找,但是有另外一个人早就热情地表示要接待她。
夏童知道她要回来感慨了很久,亲自去机场接人,“牛啊姐妹,你还是杀回来了。”
叶校笑了笑:“杀?还有比这个更中二的表达吗?我就是回来工作啊。”
夏童说:“激动嘛。”
当初叶校走的时候没跟夏童打招呼,等八月份夏童无聊找她逛街,才被告知她已经回老家了。
夏童的感觉几乎和程夏一样,对她挺失望的,个性再冷淡的人,这么大的事儿也不能一声不说吧,毕竟一起学习生活了两三年的。
好在叶校回来告诉她了。
夏童开车的时候,想到什么忽然笑了声:“挺有意思的。”
叶校:“什么有意思?”
夏童说:“你这是二进宫了吧,B城电视台这么大的招牌,你想走就走想进就进,当人家是旅馆吗?”
叶校默默叹气:“没办法,我太牛了啊。”
夏童:“别不要脸了。”
在叶校来之前,夏童就帮她物色房子了,也不算物色,就是她爸妈的一居室小户型,闲置挺久了,也不太好卖,干脆租给叶校了。
这让叶校瞬间有了归属感。
装修非常好,是价格配不上的程度,肯定是夏童的功劳。
叶校有点不好意思了,“这房子租给我,你爸妈挺亏的吧。”
夏童挺不在乎地说:“你也知道我家房子多,这是最小的一套了。要不是照顾你的自尊心就干脆不要了,真不缺你这仨瓜俩枣。”
“……”叶校有点无语,最终以三个字“我他妈”来回敬夏童的友情价。
房子里什么都不缺,叶校把随身物品放好就差不多了。夏童帮她收拾衣服的时候看见一套灰色的男士睡衣,被装在防尘袋里。
她微微陷入沉思。
如果去年和叶校睡的只是炮|友,她何必要留着对方的东西?如果超过了炮|友的范畴而是男女朋友,那个人又在哪?
夏童没有问,这是朋友相处的分寸,就像叶校也从来不会过问她男朋友。收拾好房子,下楼吃饭。
楼下好吃的东西挺多的,但是天气太热了,叶校说没什么胃口,随便吃点清淡的。但是夏童把她领进一家据说巨好吃的麻辣烫店,她又可以了。
夏童无语:“你这叫没胃口?”
叶校:“我的胃有自己的想法,请人胃分离,不关我的事。”
夏童:“我他妈……”
叶校搁下筷子,抿了口茶水,“注意素质,别说脏话,你在时尚杂志搬砖,不是挺高端的么?”
夏童用同样的口吻说:“你可是在电视台工作,马上是名记者了……”
叶校抽了张湿巾贴她嘴上,“别逼我把晚饭吐出来。”
夏童哈哈大笑。
叶校付了钱,两人走出小店,又在旁边的奶茶店买了柠檬茶,晃晃悠悠地走回家。
晚上夏童留在叶校这睡觉,一起聊这一年来的生活,感触挺多,不知不觉就到了后半夜。
月光洒在窗台上,伴着鸟鸣,凉凉的感觉非常舒服,夏童忽然说:“校啊。”
叶校在看手机:“怎么呢?”
夏童:“你不知道吧,你还挺让人喜欢的,就是太独了,总拒人千里之外,这一点蛮伤关心你的人的。”
叶校细细咂摸这段话,然后点点头,“好,知道了。”
夏童:“这样多好啊。”
夏童睡着后,叶校给她盖了个小被子,然后微微笑起来,真正开怀而愉悦的笑,她没有想到能收获身边人这么多的善意,但以前都忽略了。
现在,从这个小房子里再次出发,开启一段新生活。
*
叶校去新单位报道,办理入职手续。
这是她第一次来到台里的内部,和考试的几次不同。电视台大楼是几年前建的,像是一个庞大的生态圈,第一天她只来得及参观了办公区,还没正式工作,就有种考进来很值得的感觉。
各项福利待遇也很好,交通餐食补贴都很足,房补甚至能把房租涵盖大部分。
那种优越感不止叶校有,同批进来的几个新人也都张大了嘴巴,不吝赞叹。
台里对记者的业务水平要求很高,正式入职以后便是各种培训和考核,令人应接不暇,叶校近一个月几乎没有一点前睡过觉,计划好的每个月回家一趟也只能延缓。
但是父母都表示理解,让她好好工作。
考核期过后,叶校进入城市频道成为《新闻前沿》的一名记者。和她一起上岗的还有一个男孩子叫林克尧,个头蛮高,长着一张未经风霜的娃娃脸。
入职培训的时候叶校没太注意他,十几个人,她没和林克尧说过话。这会两人在同一间办公室,经常一起跑线索,交集就变多了。
某天两人去吃午饭,回来的路上,林克尧忽然问叶校:“你去年怎么不来啊?”
叶校不知这话从何说起,“啊?”
林克尧眨了眨眼睛,“你去年不是考进来过吗。”
“你怎么知道?”叶校问。
林克尧挠了挠后脑勺,说道:“我听培训的老师说的 ,他们都传开了你不知道吗?说你去年都考进了,但是对自己的岗位不满意,今年又考一遍。”
叶校也忍不住挠了挠自己的耳朵,这都是什么谣言,是不是新闻工作者啊,这么不严谨。
林克尧看她没反驳,幽幽说道:“我之前看过一个挺有意思的新闻,说是某省有个高考成绩前十的人,进了top学校,上了一个月的学发现专业没意思,就又回去念高三了。”
叶校:“什么意思?”
林克尧:“你就是传说中任性的学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