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这般,哪算得上是人生。”馥汀兰自我开解的笑着,陈思源感受到一种巨大的压力,她那样坚不可摧的心已到了这个地步,紧接着说:“我会在我的有生之年给她一个快意的人生,竭尽所能,你也会帮我的吧?”
这一刻,陈思源便醒悟了。
第八十六章 去巴诺
六年后。
又要搬家的消息传来,我正在阶梯教室里行晚课。
人间四月芳菲尽,又一个春季,京城的季节很温和,此时樱花已是繁茂,抬眼一望窗外便是一片粉糯。
许久悄无声息的手机里多了一条陈思源的讯息。
【“奶糖,咱们搬家了。”】
【“今年暑假再不回家,你可要找不到家了。”】
我一手托腮,另一手旋转着笔,突地想起三年前离开馥汀兰那日,那冷漠的眼神飘向我,让我蓦地一抖,笔落在了桌面上。
这件事确确让我放在了心上很久,眼下我这情势,正譬如一个信誓旦旦躲避家眷的书生,本该是义无反顾取个功名的好时机,作为我长大成人不再依靠馥汀兰的证明,偏出现这么一个茬子,是以,我才有这么一愣,原来亲情关系纠缠得如此之紧,哪怕我直冲云霄,飞得无影无踪,馥汀兰手中依然有一隐形的绳索,只看她想不想寻我,亦或是她想不想抛下我。
说起来,我已经有六年多没有回花城了。当初是我要走,她既不阻止,也不相送,用那双无形的双手将我生生推远,若要我现下原路巴巴又返回去,面子总不太好过。想不到一别竟就是与花城的那个家最后一面,那些陪我长大的手工窑呢?还有我做的那些小瓷器呢?难道又发生了什么吗?馥汀兰呢?
我收起书本,拎起书包搭在背上,以很快的速度向教室外踱去。
“馥芮白!”站在讲台上的老教授抬起厚重的老花镜,目光灼灼的看着我,对于这种公然挑衅的行为一脸气愤,尤其在他听得有人开始低语。
岂料我漫不经心,邪气得一瞥,像没听见般走出了教室。
倘若我愿意解释,脱课这件事本可大可小,老教授现在哪肯囫囵吞枣过了这桩事,教室门被人从内部“碰”的一声关紧,他严诧的语气在硕大的阶梯教室中回回荡荡,“馥芮白,你这学期准备补考吧!”
在都城读书时,一晃读到了研究生临近毕业,学院坐落远郊,规矩立得严整,早不过辰时便须得起身应早课,晚不过子时便须得回到宿舍内安歇,我除了学习,便是去外打工,生活简单充实。考勤出席率更是牵扯到毕业成绩,尤其是这位李教授,我是他最得意的学生,对我更是严厉了几分。此刻像我这番在授课老师的眼皮子底下逃课的情况,自然让在场的同僚们全部走了神,齐刷刷投掷来不解的目光,很快又开始窃窃私语。这个馥芮白!
她好飒!
不想毕业了吧!
我的情况确比较特殊,开学时没有参加军训,从不旷课,不愿与同学培养感情,亦从不爱多说话,每次听课都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如隐形人一样,每次上课前最后一个走进教室,却从不迟到,没有同桌,最让人惊叹的是每次学末都是全院的第一名,所以颇为有名。
我心乱如麻的走出教室,立刻拨通了陈思源的手机,“哥,为什么搬家?”
电话那端传来熟悉的声音,“我们奶糖,终于舍得联系我了。”
这三年里,我虽与陈思源偶尔通电话,却不似过去在家中热乎。我记性一向不大好,可是有些事情我记得很深,甚至于用超于常人的敏感去揣摩所有不好的可能。自我从家里逃出来后,我明明逃的是馥汀兰,可他却配合的紧,生生真的给我推向了陌生的环境,没有以前的关心备至,也没有给我安排新环境的一切,放逐了我绝对的自由。而这样的自由,也让我险些自闭,面对完全陌生的环境是憋了好大的一口志气才适应。有一阵子我甚至于感觉自己就这样被馥汀兰抛弃了,陈思源一定是知道些什么的,所以,我是也许真的被抛弃了。
“为什么不等我回去,就又要搬家!”我挂断电话,茫然的摇了摇头,眼角攒出一滴眼泪,背着迎面的人流擦干了,急步向学院外跑去。
那几名陈思源派来的助手不远不近的一直跟着我,我叛逆的加快了脚步,飞步跑了起来。
我不知道要跑向哪里,才没多远,被一只大手稳稳当当拉住了胳膊,我正回手挥上拳头,一股熟悉感扑面而来,我的整个人被彻底按在了墙壁上,那人另一只手轻轻捂住了我的嘴,见我淡定了,才轻轻放开那手,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勾起嘴角,轻轻的做了个“嘘”的口型。
陈思源恹恹地带着笑意,从头到脚打量着我,“奶糖,你不会要殴打长辈吧。”
六年未见陈思源,本以为日子过得很快,会快到忘记他和馥汀兰的样子,可当他就在眼前,才发觉日子过得很慢,慢到一切都似在昨天,我们从未分离。
他抬眼扫了眼那群助手,偏了偏头,瞬间几个人隐匿在了人群中。
我使劲甩开他的手,眼里含了包泪,直接扑到了他的怀里委屈地哭了起来。
心如刀绞了好一会儿,我探出半颗头,扭捏的站在他面,这才看清,陈思源样子比过去成熟了许多,还是那副斯文败类的样子,除了帅,更平添了肆无忌惮的魅力,这一年我二十四岁,他这身壳子整二十九岁,真是风华正茂的好风景。
本颇多顾虑,想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听陈思源说清楚,却迫不及待的问:“哥,你怎么来了……”我脑子里过了遍可能发生的事情,虽说记不太清上次搬家的缘由,可是他们每次都是毫无预兆,像是在逃避什么,可我却又说不出有哪里不对劲儿,“为什么搬家。”
“我们奶糖长大了,六年不愿意回家,我自然是来寻你的。”陈思源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总不能真让你找不到回家的路。”
“你也知道我六年没有回家?这次为什么突然又要搬家!”我性格随了馥汀兰,十分刚性,紧咬着一件事不放,他不想说,我也不想再问,推开他的手,转身便走。
见我转身要走,陈思源急追上了两步,霸道的将我拉上了车,单手撑着方向盘,驾车向主城区驶去。
车内安静,很快他便占据了主导地位,“我们搬去了巴诺市,距离花城五百公里,距离这里一千二百公里,我今天带你去市区里住,明天天亮我们便动身。”
“都安排好了,通知我不显得多余吗?”一声“呵”,从我口中轻轻飘出,边用食指推了推眼镜,还是过去陈思源给我买的那副。
陈思源并优雅从容的看了一眼导航的路况,“毕业的事我来处理,奶糖,你需要即刻随我回巴诺。”
“又来这招?凭什么要求我必须!你们有人征求过我的想法吗?这样假装关心我不累吗?”我极尽歇斯底里,面目上却是胡搅蛮缠的不羁,颇有陈思源的影子。
“馥先生,她需要你在她身边。”
“奶糖,你应该知道对于任何人来说,近七年的自由自在都是可望不可即的,你就这一个妈妈,她已经尽力了。”
陈思源笃定我无法反驳,我面临的不是在A和B之间抉择,而是无论如何没办法狠心放下馥汀兰和陈思源的唯一结论。
“我可以跟你走,但是我要选我自己喜欢的工作和生活,我们互不干涉,如果我觉得有任何不舒服,我还会离开。”我需按我的逻辑铲平这件事,且不破坏整体的规则。
陈思源无奈的勾着嘴角,冷冷的眼神中透出一丝暖意,用手抚弄着我的头发,“你们母女还真是像,都喜欢对我提条件,好,我可以替馥先生答应你。”
第八十七章 回归
这便是粗略的那些年月里我所能记得的有代表的事,当然在后文想到的,我还会作以补充。
在上述所说的,有两件事值得机敏而有独特见解的读者更深入的探讨:一件是井雨桐步步为营的算计,致使馥汀兰遇见了样貌与沈安之一毛一样的马子浩;后一件是当馥汀兰生下我后,真正的沈安之拖着陈思源的壳子回到她身边,她被彻底逼得退无可退。
前一件不仅十分奇异,大概更富有戏剧性,后一件事来自于这件的推演和延续,当然回归的正是时机,又有些扎心,并是恶性循环的因果。
特别需要说明的第二件事中,细心的诸位会发现,尽管在长年累月里,馥汀兰早已发现蛛丝马迹,然而她的反射弧却如此缓长,她的身体似彻底失去了钝痛之感,甚至于停滞。比如“陈思源”的字迹,亦或是“陈思源”偶尔毫不掩饰的习惯,包括馥汀兰故意酒后的试探,我此时再次回忆,她与“他”的反应,或许可以理解其中的隐藏情绪。
馥汀兰混沌于百年岁月长河沉溺旧情,希望寻得真相,当偶遇样貌几乎与沈安之一模一样的马子浩,恍惚之间,她确曾认错,但那一身修长,一副风流形状,不是沈安之。纵然馥汀兰很快知晓,却也毫不犹豫大敞心门。
激情转瞬后,留下难以平复的心情和后果,活脱脱成了第二轮试验品,但她也并不愿后悔,只是如死寂一般,费力睁开眼时,似梦又不是梦,因获知怀孕,遁得一丝生机,却发觉我是她的人生钥匙,她除了推拒,别无他法。
当再遇见真正的沈安之,她反而完全不愿面对,甚至于几乎极尽自闭,半空朵朵祥云,她却一坛死水,拔凉拔凉,冷得那叫人一个哆嗦。
早知道像馥汀兰这类女人,一旦“出轨”,便毫无回旋的可能,与其说她激情所致,不如说她在自我解脱,彼时沈安之已在她心中彻底宣判别离。全部全心全意转嫁到我的身上,是以又将我活脱脱交付“他”来带着,并不是天刻意安排,而是她别无选择,所以才有了沈安之拖着陈思源的身份,生生陪着我长大成人的桥段。而这时来看,她确是赌对了,陈思源是令我唯一安全成长的底牌。
馥汀兰无辜,虽说美貌当得上天下难得一见,家世无以伦比,与样貌堂堂家世更丰的沈安之本是良配,情投意合更是一桩美事,但琢磨着两条轨迹交叉,我发了一会儿愣,所有事件组合后,原来无非都是对馥汀兰的一种折磨。且不说馥汀兰如何获得永生还未解密,沈安之的复生再复生,均是一个叫井雨桐的女人在争风吃醋。
一路前行,馥汀兰无人可以抱怨,无人可以诉说,无人可以同盟,无人可发泄。即便是沈安之本人,她也绝不可能再度交付,毕竟是放弃过她的人,他何德何能谈“永生永世”?
说到这里,诸位肯定想说沈安之也是无辜,他身不由己,且所做之事堪堪称得上是馥汀兰最坚强的后盾,他只不过料不到这一辈子活成这个样子,一切苦归于命运。我个人认为,经过生活的切磋,大抵沈安之的人生无比失败,即便他非常想做到从不缺席,却没有一拍不是抵着错过而来,现如今他依旧神采奕奕,也不过吊着对馥汀兰最后的希望罢了。在我眼里,他是个多情且无法自理的幼稚男人,不仅留不下任何人,即便选择自己的真爱和本人的生死也是软弱无力,永生永世更是一种极致病娇的执念。
故事到了这段,竟奇特成了这样,混迹在漫漫长河,经历神秘的几代人追踪,馥汀兰每逢濒临绝境,都能够化险为夷。客气而心平气和的讲,不靠运气,恐怕很难做到,但是她也的确是具备了很强的才能,即便九曲十八弯,偌大一个天下,她生生给了我一个容身之地,她的人生本就是被逆天改过,所以她不再听天由命,并不准备在同一个地方打转,和老天爷作对才是英明之举。那么,若还分不出伯仲,恐怕很难有个结局,毕竟最优秀的拳王,盲目的锻炼身体也可看做是浪费精力。
我来到巴诺市时,又值早春,这里不似从小到大的环境都是漫节奏,但也甚合我意。且不说我们各自划分好的起居空间,若不刻意聚首,完全可以忽略同一屋檐下的“其他人“。这里很市区,距离我想要工作的地方也颇为便利,走不到十分钟便是公交车站,看来针对面试,我也要尽早做些准备才好。
回来的第一日晚饭颇为简单,而后馥汀兰竟有时间让我陪她散步。
此时家门庭对面的小公园里的栗树梢头开始冒出五瓣形新叶,我们不言不语的在一起间隔巴掌远走了近两个小时,本是个互相吐露肺腑的好时机,毕竟差不多七年未见面了,没有人显示出急不可耐的样子。
就近又回到了同一个岔路口,她弯腰捡起一片树叶,放在掌中。她翻转掌心,树叶落了下来,落向右边的小路。她擦了擦手指,引我向小路走去。馥汀兰所做的一切,在我心中将有自己的一番佩服。
我们回到家中已是将近戌时。
现在想来,馥汀兰只是因为想我,才这样拉着我晃了很久,却无法直接以任何语言表达出来。最终她只是说,我需要每周末在家里吃饭,这样的习惯要一直延续下去,既然没有其他的限制,我自然是会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