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妈。”
“薇薇,下课了吗?”周玉兰温和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
“今天周六,没课。”姜薇垂下眼,漫不经心地踢开脚边的一颗小石子儿。
“明天中午妈妈来接你,大概十二点左右。”刚刚那句温和的问话仿佛只是为了接下来的话题做铺垫,并没有任何意义,周玉兰顺理成章地忽略掉了姜薇的回答,自顾自往下说,“你刘阿姨说想请你吃个饭。冯朝也去。”
姜薇拧起眉,“不是说好了只见一次面么。”
“你刘阿姨主动要请客,妈没法拒绝。”周玉兰的声音没什么波动,“妈想过了,冯朝那孩子各方面都不错,你现在也没交男朋友,和他多接触接触与挺好的。”
“可是我不喜欢他。”姜薇抿起唇。
周玉兰继续说:“感情的事没什么喜欢不喜欢的,在一起待久了多磨合磨合就好了。”
磨合磨合。
姜薇撇了撇嘴,你和爸爸磨合了这么多年,磨合出好结果了么?
当然这话她只能咽在肚里,姜薇攥紧手机,沉默了几秒,声音低下去:“我不去。”
“薇薇,懂事点。”周玉兰说。
就算是隔着听筒,姜薇也能想象到周玉兰说这话时候的样子。从小到大,每当她和周玉兰的意见产生分歧的时候,周玉兰永远都会端起一副严肃的面孔,用这种冷淡又平静的口吻,对她重复这没有情感的三个字。
“懂事点。”
好像这三个字是某种神秘的咒语,只要说出来就能立刻将她驯服,让她乖乖听话。
姜薇烦躁地把手伸进口袋,想起自己忘了带打火机,又用力把手抽出来。她使劲捏扁口袋里的烟盒,提高了声音重复:“我不去。”
周玉兰沉默了一会儿,和往常一样,自动无视掉了姜薇语气里的挣扎,对这场谈话进行了不容反驳的宣判,“到时候我开车来。”
嘟嘟嘟。
电话挂断了。
几片黄色的枯叶打着旋从路边的树上掉下来,慢悠悠地砸在黑下去的手机屏幕上。
姜薇使劲吹了口气,把它们全部赶走。她在冷风里站了好一会儿,然后面无表情地把手机扔回口袋,转身重新走进酒吧。
不过短短十几分钟,秦思思他们已经玩嗨了,一群人醉的东倒西歪,还都抱着酒杯不撒手。
“靠,政哥耍赖!他明明就喊了63的!”
“我可没喊,你肯定听错了。来来来,赶紧的别磨叽!干了就完事了。”
“卧槽,孙邈你酒量可以啊?一口闷?”
……
姜薇看着满桌的狼藉,那是热闹过后留下的残骸,是名为快乐的尸.体。
可她忽然兴致全无。
姜薇走过去,轻轻碰了下秦思思的肩膀。秦思思已经去洗手间吐过一回,这会儿倒是清醒了不少,还能口齿清晰地和那群醉鬼说说笑笑。
“薇薇,你回来啦?”她笑着去拉姜薇的手,“快坐快坐,我们正要开下一轮游戏呢。陈穆说这次谁输了,就要去台上给我唱首歌。”
姜薇站着没动,“思思,我有点事,想先回去了。”
“啊?就回去啦?不行不行,蛋糕还没吃呢。”秦思思撅起嘴。
“薇姐你要回去?这可太不够意思了啊,还没过十二点呢。”卢政耳朵倒是尖,听见她说要走,第一个反对,“赶紧的薇姐,快过来坐,怎么着也得等这轮游戏结束了再走吧?”
姜薇想了想,低头问秦思思:“你刚才是不是说,输了的惩罚是去台上唱歌?”
“是啊。”秦思思不明所以地点头。
姜薇端起桌上她没喝完的那杯冰水,咕嘟咕嘟灌了几口,润了润嗓子,然后说:“我唱首歌,就当这轮游戏玩过了。”
说完,不等那些人反应过来,她直接转身往台上走。
“卧槽……薇姐真去了?”
“薇姐是社牛吧……”
“不是,其实我刚刚也就是纯起哄随口一说……要不咱把薇姐叫回来吧?”卫衣小胖子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但姜薇已经走到了驻唱台边,弯下腰和那个驻唱女孩轻声交谈起来。女孩很快点了点头,起身给她让出位置,然后把手里的吉他递给她。
驻唱台底下的客人一看换了个脸生的姑娘上去唱歌,纷纷朝这边投来好奇的目光。姜薇也不紧张,驾轻就熟地调了几下弦,又调整了一下麦克风的位置。
唱歌这件事,对她来说并不陌生。
尤其是在这么多人的注视之下。
以前在Z大的时候,她经常会在下课之后,坐在学校那条林荫满地的小路旁,抱着吉他弹唱几首喜欢的歌。路的对面是掉了漆的蓝色围栏,围栏里是新建的篮球场,会有好看的男生在那里打球,荷尔蒙和花香混在一起,被夏天的烈日烘干。
那时候,她总是心情很好。
姜薇垂下眼,指尖随意地拨响了第一个音符,声音很轻很轻——
“许多旁人说我不太明了男孩子
不受命令就是一种最坏名字
笑我这个毫无办法管束的野孩子
连没有幸福都不介意”[1]
她的粤语算不上标准,却带着一种独有的妩媚风情。咬字的时候有意压低了声线,嗓音有些哑,落在耳朵里酥酥麻麻的。
纪晗坐在吧台后面,视线一点点移过去,不受控制地落在姜薇身上。她似乎生来有种独特的魅力,不管在哪里、在做什么,她总能轻易地就吸引别人的目光。
她坐的地方离他很近,近到只隔了两束光的距离,灯光明亮交织,刺破她纤白的侧颈。
纪晗想,她曾经也这么抱着把吉他坐在篮球场的栏杆外,有一搭没一地哼着歌,一直哼到他打完球,走过来拿起栏杆上挂着的干净毛巾。
可是她的热烈是真的,残忍也是真的。
纪晗背过身去,借着洗杯子用的水池胡乱洗了把脸。最后一段旋律唱完,台下掌声雷动,和机械的水流声混在一起,一下一下戳着他的耳膜。
他烦躁地拧上水龙头。
几分钟后,身后传来姜薇还带着点哑的声音:“结账。”
毕竟今晚是她提前离席,这顿酒就算她请的好了,这样那群人也不会在背后说她不讲究。
纪晗转身,埋头操作了一番收款机,冷着声音说:“一共七百五十三,直接扫码。”
姜薇掀起眼皮,“不是满了八百八十八吗?”
纪晗顿了下,依旧绷着脸:“那会儿算错了不行么?”
姜薇皱起眉,这弟弟怎么突然跟吃枪药了似的?态度这么恶劣。
但这会儿她心情也不怎么好,于是什么也没说,直接拿出手机扫了码,然后没和秦思思他们打招呼就离开了酒吧。
*
姜薇租的房子在离Z大不远的南陵小区。
这里几年前刚开始建房子的时候,对外宣称是“全北城最舒适的小户型别墅区”,独门独院的双层小楼,还配车库。宣传打的比谁都漂亮,不到一个月几百套小别墅就全部售出,可等到房子建好的时候,那些买主才发现,这些小别墅几乎是一栋挨着一栋,中间只有一道围栏隔着。要是从高处看,这里简直就像是一片墓园,每栋房子就是一块墓碑的大小,一块接一块摆的整整齐齐。
到后来,北城的人提起南陵小区,都要笑着打趣一句:“奥,你说的是那个墓园吧?”
但墓园也是有人欣赏的,起码对于姜薇来说,她就特别喜欢这里的房子构造和内部设计。而且,因为很少有人会租这里的房子,租金也相当便宜。
姜薇走到属于她的那一块“墓碑”门口,拿出钥匙开了门。顺手开了灯,再把累脚的高跟鞋甩掉。
洗过澡之后,她一边擦着头发,一边走到书桌前坐下。
这张书桌就摆在一楼右侧的窗户底下。姜薇很喜欢这个位置,她喜欢开着窗户吹风,这样总能让她的心情变好。
桌子是从闲鱼上挑了很久才买来的,买它完全是因为它的右下角有一张撕不掉的浅粉色贴纸。
她觉得那块贴纸很漂亮,于是花费二十元拥有了这张桌子。
桌子上有一块和它差不多大小的玻璃板,下面压着许多零零碎碎的纸条,都是姜薇不知道什么时候顺手塞进去的。她脑子里总是会时不时地冒出一些想法,不着边际的、没有任何目的的。她会把这些东西记录下来,压在玻璃板下面,来提醒自己不要忘记。
最上面的一张纸条用潦草的笔迹写着【18:00 冯朝】。
哦,是周玉兰要她和冯朝见面的那天她写的。
对于不关心的人或事,姜薇总是遗忘的很快,所以她选择写在纸上来提醒自己。想起周玉兰刚才打过来的那通电话,姜薇停顿了一下,用力掀起玻璃板把那张纸条抽出来。
好烦。
她本来就不想和冯朝吃饭,更何况刘阿姨也在,这已经有点见家长的意思了。
姜薇把那张蓝色的便条纸用力揉成一团,刚准备丢进垃圾桶,桌上的手机突然响了。看见是“沈思婉”三个字后,她紧皱的眉头稍微松开了一点,然后接起了电话。
沈思婉懒洋洋的声音从电话另一头传来:“薇薇,我给你发消息怎么不回啊?快帮我看看那两条项链哪个好看。”
姜薇开了免提把手机丢到桌上,“烦着呢,明天再帮你看。”
“怎么了这是?又和你妈吵架了?”沈思婉见怪不怪,“你们不是都不在一起住了吗?怎么还吵。”
姜薇不知道该怎么描述冯朝的事,也懒得描述,皱着眉厌倦地说:“算了,不提她了。”
“行,不提她。对了薇薇,你最近有没有交新男朋友啊?”沈思婉一边敷面膜,一边兴致勃勃地说起最近的生活,“我跟你说,国外的帅哥可真不少,回头我给你介绍几个?保证都是你喜欢的款。”
姜薇的声音依旧没什么波动,“我没兴趣。”
她从窗台上摆着的一排打火机里面随手拿了一只,又从桌上扔着的烟盒里抽出支烟点上。
沈思婉那头顿了一下,才说:“薇薇,你不会还惦记着那弟弟吧?”
作者有话说:
[1]这首歌是杨千嬅的《野孩子》
第7章
姜薇吸了口烟,明知故问:“哪个弟弟?”
“就你大三那会儿死皮赖脸追的那个呗,不然还能是哪个?”沈思婉调侃,“认识你这么多年,我还是头一次看见你对一个弟弟这么上心。”
姜薇不屑一顾地撇了撇嘴,“一时兴起玩玩而已,别这么夸张。”
沈思婉啧了一声:“哎哟,你那叫玩玩而已?你就差直接上手明抢了,要不是人家弟弟最后答应了,我都怕你干出什么犯法的事儿。”
姜薇被她逗笑了:“怎么可能。”
“你都能因为心情不好就拉黑所有微信列表然后玩消失两年,还有什么事儿你干不出来?”沈思婉一提起那件事就来气,忿忿地嘟囔,“连我也拉黑,你好狠的心。”
“我错了嘛。”姜薇放轻了声音,轻轻软软的,是她放低姿态时的惯用语气。
沈思婉知道她的性格一直是这样,一旦疯起来做什么都不管不顾,虽然她早就习惯了,但那次是真的把她搞怕了。
一夜之间,姜薇这个人就仿佛凭空消失了一般,她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把她自己抹杀在所有人的世界里,仿佛她从来不曾存在过。
那是一种极端的、疯狂的逃避方式。
也只有姜薇这种疯子能做的出来。
沈思婉至今想起来仍然觉得心有余悸,她赶紧撇开这些不愉快的回忆,重新将话题转回去:“不过说真的,你费了那么大功夫追到手的人,说甩了就甩了,你就一点都不后悔?”
“不后悔。”姜薇答的斩钉截铁,手却不自觉地抖了一下,烟尾的灰扑簌簌落在玻璃板上。
她没有去擦那一摊薄软的烟灰,而是看向了烟尾那点忽明忽暗的火星,脑海里蓦然浮现出了纪晗的样子。
四周漆黑,只有打火机的火苗和他的眼睛依旧明亮。
他的眼睛,还是和以前一样好看。
“你可别嘴硬啊,我就不信你一点都没动心。”沈思婉的声音源源不断地从手机里传出来,像个被抠掉了开关的大喇叭。
姜薇的视线仍旧落在那摊烟灰上。
沉默了一会儿,她才说:“我没嘴硬。”
窗台边上摆着一盆很小的山绣球,已经死掉很久了,只剩下干枯的细枝。姜薇从烟盒里抽出一支新烟,插到细细的花枝上。她伸手关掉台灯,四周瞬间暗下来,她再慢慢按下打火机,啪嗒一声,火苗从细小的口子里蹦出来。
“我不信,你忘了么?有一回那弟弟打篮球摔伤了腿,你连课都不上了,跑到医院不眠不休照顾了他三天三夜,要是没动点真感情,能做到这份上?”沈思婉嗤了一声。
“我那是怕他在床上不方便,亏的不还是我么。”姜薇用最平淡的语气说着荤话,仿佛在跟沈思婉讲睡前童话故事。
她盯着那支插在枯枝上的烟,漫不经心地调整着打火机的位置,脑海里无知无觉地播放着停电时的那一幕。
是这个角度么?不对,他个子高,角度应该再高一点。
她轻轻抬了下手腕,火苗舔上烟纸,燃起细碎的火星。
“得了吧。那人家出院之后,你还不是巴巴地跑去男生宿舍楼底下给人送饭?那个排骨汤还是我教你做的呢,我可都记着呢。”
“我那是怕他饿瘦了。”姜薇心不在焉地说。
她一只手撑着脸,又抽了一支烟插在另一根细枝上。
他当时是不是按了两下打火机?还是三下?
“得,我不跟你争这个,反正你心里有数就行。但我还是要劝你一句,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你当时做那么绝,那弟弟肯定记恨着呢。你小心点吧,万一他要报复你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