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贩吆喝不断,行人往来嘈杂。
江月明和朗云何下车买了几份米糕和包子,大家一起分着吃。
江月明咬着包子,甜滋滋豆沙香气从齿间溢出来。
摊主说包子有肉有菜,但江月明就想吃甜的,她觉得甜的好,甜的就像江南水乡的姑娘,语调也是甜的。
朗云何买的米糕反而是咸的,上面撒着鲜红的辣椒末和碧绿的葱花。
江月明奇怪道:“我明明看见有糖心芝麻的,你为何偏偏挑咸辣的。”
朗云何说咸辣的漂亮,是“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江横天在一旁鼓掌喝彩:“好,好意境。”
江月明道:“名家写的当然好。”
话虽如此,她还是吃了两块咸糕,糯糯咸咸辣辣,别有一番风味。
再走一段路就上了石桥,桥边沿河开了一家商铺卖油纸伞,五彩的伞顶被沿岸的长柳映衬得格外斑斓多姿。河面游着细长的乌篷船,船夫头上戴着遮雨的斗笠,船上的锦绣姑娘正指着河里的鱼给一旁的书生瞧看。
是细致多情的江南了,相比之下,风尘仆仆的五人加上两匹瘦马拉的破车,与这座秀丽水乡格格不入,一眼就能瞅出他们外地人的身份。
应梦怜没忘记正事,对江横天道:“你的宅子呢?还记得在哪儿吗?”
二十几年没住人,打扫就要费好大一番工夫。
江横天看着与二十年前大不相同的晓春城,犯了难,他说:“我们先找个客栈住下,然后再找宅子。”
被他们选中的客栈夹在柳树之间,留客送客,高矮胖瘦四个小二在店里奔忙。
胖小二十分热情替他们牵好马,瘦小二将他们引到楼上的客房。
“客官,有事您招呼。”说完,继续下楼忙去了。
江月明双手扶在栏杆上。楼下大堂,入眼皆是吃酒划拳,喝茶谈天的客人,账房算盘打得哒哒响,热闹非凡,完全不像山野黑店那般冷清孤寂。
“这才是正经客栈。”江月明许久没见过热闹,今日倍感亲切。
暂时安置后,江横天和朗云何出发去找旧宅,母女以及幼子留在客栈,等待消息。
江横天对朗云何执意跟来的行为倍感不满:“我又不是三岁孩子,找得到方向。”
朗云何付钱在街边买了一把水墨折扇,然后继续紧跟江横天的步伐:“师父,师娘让我看着你。”
“瞎操心。”
“这话您得当着师娘的面说。”
江横天不说话了。罢了,跟着就跟着吧。
转过街角,行人渐少,开始冷清。
江横天指着前面的拐角,十分肯定:“过去就到了。”
“好。”
然而,拐过弯之后,朗云何收起折扇敲打在手心,恍然大悟:“原来师父年轻的时候就爱戏水。”
前方,一条翠河上漂着几只羽毛似雪的圆眼大白鸭。
“嘎嘎嘎。”
白鸭上岸,大摇大摆从江横天身边经过,毫不客气抖了他一身水。
江横天:……
“意外,纯属意外,我想起来了,是另一条街。”
二人换了方向,继续走了一刻钟。
江南的小道弯弯绕绕,江横天指着前方:“过了这个路口右拐,准没错。”
他们走过去,这次前方不是河了,但是——
两名狱卒拄着长棍,一头一尾押送着犯人入监牢。
狱卒厉声呵斥:“快走!没吃饭呐!”
然后押着犯人进入这座冰冷阴暗、密不通风的建筑。
朗云何点数:一二三四五,一排正好五人,和他们一样。
“师父,这地方可不兴住啊。”
条件差,狱卒凶残不说,最重要的是,以他们的身份,进去了一定出不来。
江横天咬牙:“意外,再来。”
小半天的时间里,他们先后经过了马场、赌坊、隐蔽的茶楼、有主的民居,居民一家六十年前就在城中安家落户,住了三代……
最后他们终于找到了江横天宅子的旧址,现实是残酷的,原来的宅子早已拆了重建,五年前成为晓春城新任知府的宅邸。
晓春城的老人告诉他们:“原来是有一处宅子的,面积不小,可宅子是需要人气滋养的,主人没住几天就走了,宅子便荒废了,长藤蔓落瓦片。某天打雷,雷劈中了庭院中的樟树,树烧着了,连带周围的野草一起着了,火势很快就蔓延开,好好的宅子,就这么烧没了,可惜啊。”
那人当故事一般讲给江横天和朗云何听。
“后来知府大人看中了这块地,很快新宅落成,仆人每日进出,除草种花,从外面看庭院打理得可精致了,贵人住的房子就是不一样哟。”
江横天脸都黑了,朗云何想笑又不敢笑,只好安慰:“师父别生气,咱们还有钱,大不了再买一座。”
讲故事那人一听是要买房子的,十分热情:“两位是外地人吧,家里几口啊?问房的话可以去城东的牙行,我们晓春城还是有很多不错的房宅的。”
“多谢。”
“不客气。”
朗云何道完谢后连忙把江横天推走了,生怕他把持不住冲进知府院里杀人。
“善哉善哉,师父,金盆洗手,金盆洗手!”
……
“哈哈哈哈哈……”
客栈里,江月明听完朗云何的叙述后憋笑失败,她敲着桌板,“走到监牢,爹你怎么敢。”
江横天怒怼朗云何:“谁让你说这个了,这里的知府太不懂规矩,宅子没了,地还是我的呢。”
“爹,那人可是知府,和他作对我们的日子别想过了。”
“是,你也别激动。”应梦怜早就料到这个结果,谁让江横天不一早对她交代房产,早说了还能雇人打理,现在好了,没了。
好在他们还有银票,二十年过去,也不知晓春城房价涨了多少。
现如今只能在客栈多住几天了。
应梦怜对江月明道:“明日一早我和你爹去牙行问情况,你和云何看着风清,别叫他乱跑。”
“知道了。”江月明捏着江风清的小圆脸蛋,“听到没有,不许乱跑。”
江风清似乎特别喜欢大金盆,下马车时就带着它,一直抱着不肯撒手。
他任由姐姐揉搓脸蛋,勉强挤出一丝变形的笑:“阿姐说的是,阿清会乖的。”
朗云何却看着江月明说道:“谁乱跑还不一定呢。”
第4章 获新生◎金盆洗手,重新做人◎
第二天,天大亮。
客栈左右两排的客房陆续有人走出,鞋踢踏在木地板上,对没睡醒的人来说是种惊扰。
江南湿气重,刚下过雨,回暖的天气骤然变凉,江月明将自己裹在被里,只露半个脑袋。
她半睁开眼,看见窗外的白亮,心想:还未入夜,尚早。
过了片刻反应过来:噢,我已经不是刺客了,不需要走夜路。
咚咚咚。
“谁呀。”江月明伸了个懒腰,像慵懒的猫儿一样。
朗云何在外面喊:“你起床没。”
“一大早你叫我做什么。”
朗云何说,是谁昨天嚷着要逛集市,发誓定要第一个起来的。
江月明说,不是我。
朗云何催促:“你快些,阿清说想吃客栈对面的羊肉米粉。”
“你带他去不就得了。”
江风清趴在门外听见了,小手敲着木板:“要阿姐一起。”
行吧,既然弟弟盛情邀请,江月明勉为其难答应了,只有下床时有些磨蹭,余下的穿衣洗漱迅速利落,出门前不忘吃上两粒遮掩瞳色的药丸。
粉摊露天,生意兴隆,客源不断,靠里的五张小木桌都满了,三人来的时候,恰好有一桌客人离开,碗筷收走后他们赶紧接上。
热腾腾的米粉上桌了。
江风清年纪尚小,作息与常人无二,一日三餐都是正常吃的,而江月明和朗云何由于职业特殊,时常日夜颠倒,加上这几天赶路奔忙,已经不知多久没吃上一顿正经早饭。
“月牙儿,你怎么不吃。”朗云何叫醒出神的江月明,一边提筷夹粉,细嚼慢咽,吃得颇有风度。
江月明说:“我在观察。”
刺客吃饭一般不会太讲究,尤其是出任务的时候,每次都是自己准备干粮,等做掉目标,拿到酬劳后再去胡吃海塞一顿大餐,风卷残云,怎么舒服怎么来。
当然,也会出现朗云何这样的例外。
朗云何每次出去,首选最高雅的酒楼,享受王孙公子一般的待遇,他自己夹菜吃菜、饮茶喝酒,举手投足都要做到风度翩翩,是十足的讲究人。
就像现在,吃米粉仿佛品珍馐,文雅矜持,与周围嗦粉的声响格格不入。
江月明则以为,刺客有刺客的活法,普通百姓有普通百姓的活法,他们既然要留在晓春城,就要向当地百姓学习,仔细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包括嗦粉。
她悄声道,你看,连隔壁桌的年轻姑娘都在嗦粉,人家长得文静,就小口慢嗦,另外一桌的大哥健硕,他大口嗦,大家都在嗦粉,我们也要嗦,朗云何你说是不是。
朗云何放不下讲究二字,江月明就把教育目标换成江风清:“阿清,你觉得姐姐说得对不对。”
江风清大嗦一口表示赞成。
江月明满意了,细品一口米粉,结果遭到朗云何的质疑:“你为什么不照自己说的做。”
江月明狡辩,说她做到了最高境界,嗦粉不出声。
心下却暗叫失败,本来想看朗云何粗野生活的一面,结果对方压根不买账。
吃完结账,一共三十文。
三人前往市集。
人来人往的流动摊位勾起了江月明的热情,她拿起两支发簪,一粉一蓝,比划着问身后的二人:“哪支好看。”
朗云何说蓝的好看,江风清说阿姐好看,江月明买了粉色的。
又到走到一家卖胭脂的小摊前:“桃红的好还是霞红的好?”
朗云何说桃红的好,江风清说霞红的好,江月明买了摊主新推荐的豆沙粉。
朗云何拍拍江风清的小脑袋,无奈道:“你阿姐又来了。”言下之意,准备拿东西吧。
刺客做任务时不能暴露身份,所以一律蒙着脸,一旦容貌在外人面前曝光,马上就会面临极端凶险的追杀。
江月明在遮掩容貌方面做得极好,世人只知照夜胡娘双瞳异色,却无人知晓她的真实样貌。
在家里时,江月明常常对镜自怜,感叹明珠蒙尘,无人欣赏。
她本人长着一张非常精致的脸,又酷爱打扮,偶尔得空就会拉着朗云何和小小的江风清当免费劳力,可是永远还没来得及穿上最新买的衣裳,新的任务就下来了,然后又换回那件最熟悉的夜行衣。
不做刺客就像摆脱枷锁,江月明终于可以无所顾忌。
她回头对落后的朗云何和江风清道:“你们快点。”
一点看不出是个才赖完床的懒鬼。
江月明在一位婶娘那里换了发辫,精致秀丽的发髻替代了原来的蝎子辫,再戴上刚买的首饰,江月明掏出随身的小镜一照,十分满意。
婶娘笑道:“姑娘生得俊,若是再换身衣裳就更美啦,活脱脱一个俏仙子。”
为了成为俏仙子,江月明找到了婶娘推荐的成衣店。
给自己挑了一件浅淡水绿,给朗云何挑了一件风雅月白,给江风清挑了一件活泼橘红,还依照江横天和应梦怜的尺寸分别买了玄黑和黛蓝色的衣裳。
“朗云何,我们花了多少钱。”
“不多,才花了师娘给的一半。”
朗云何在后面结账,应梦怜出门前给了他十两银子,现在才花了五两。各类花簪首饰还有成衣的品质都算不错,都是江南直产的,比远运到皇城去的便宜。
唯一的问题是朗云何他们快提不下了,江风清一个小豆丁,连脖子上都挂着布包。
江月明难得体贴:“行了,先回客栈吧。也不知爹娘他们宅子看得怎么样了。”
……
应梦怜和江横天很早就去了牙行,牙人听说他们要买宅子开医馆,拿出登记在卖的房宅商铺开始介绍。
江横天是跟在应梦怜后面的,牙人一看就知道家庭地位几何,银子握在谁手里。
应梦怜认为医馆要开在车水马龙、纷争不止,惨案不断的地方,如此,出事时人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他们医馆。然而晓春城没有一处符合她的要求。
最终选址是在城南,那里有一家十年医馆准备搬迁,占地不小,此前口碑不错,只是主人要远去皇城,于是准备将医馆出售。
城南属于晓春城的繁华地段,主人以八百两出售医馆,经过应梦怜的努力,他们最终以一千五百两的价格买下了医馆加上邻近医馆后方的大宅。
宅邸和医馆只隔了一条街,商铺之后都是民居,听说邻里和谐。
庭院很大很新,可以种花种草,房间众多,容纳五人颇有富余,前任主人就如同二十年前的江横天,没住几天就要离开晓春城。
卖宅那人十分豪爽:“行,就按你说的七百两。”
他似乎不缺钱,去牙行托售时正好让应梦怜他们撞见了,应梦怜顺理成章捡着好大一个便宜。
她喜道:“接下来只需置办些物品,就可以入住开馆了。”
江南一行,比想象中顺利。
隔日,五人从客栈搬出,赶着破旧小马车搬进了新宅,洒扫灰尘,购置新床新被。
江月明作为主要劳动力,扫叶除灰,她对一旁拿笔题字、优哉游哉的朗云何表示谴责。
“朗云何,你不干活,写什么呢?”
“师父让我给咱家写家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