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地方是天堂吗?”
不知道是不是我看错了,艾贝尔的眼中似乎闪过一丝笑意。
“去了就知道了。”
第8章 Chapter 8
只要能在路上看见一个警察,我就立刻要求艾贝尔•雷丁停车,但是没有,我只好像一个刚出校门的傻女生似的任由他带着跑。我本以为他会把我卖到红灯区——事实上我们也确实是往那个方向驶去——幸而没有。我们穿过红灯区,来到我之前从未去过的纽约的那一部分。
然后我看到做梦都想象不到的景象:一座废弃的广场被四个巨型探照灯照得恍如白昼,广场中央搭着一座简易舞台,一个乐队在上面又弹又唱,乐声经由两个大扩音器放大了十几倍。台下围着上百人,跟着音乐疯狂地舞动着。
“我的上帝,这是怎么回事?”乐声太响,我只好贴着艾贝尔的耳朵大叫。
艾贝尔也以同样的方式回答我:“这里是露天舞台,每晚都有不同的乐队来此表演。”
“免费的?”
“是的。有些乐队是想藉此被音乐公司相中,有些只想找个演出的场所。”
“今天表演的是谁,知道吗?”
“是‘桔子汁’乐队(The Orange Juice Band),这是他们的第二身份。”
“你认识他们?”
“对,待会儿介绍给你认识,现在去跳舞,好吗?”
这个热火朝天的场面早已勾出我的舞瘾来了,艾贝尔的这句话可说是正中我的下怀。我跟着他挤进人群。大学那会儿我几乎每个周末都泡在舞厅里,只是当模特儿之后就没怎么再跳了,不过只消几分钟就让我找回了当初的感觉。
艾贝尔的舞跳得棒极了,一看就知道是“舞林高手”,有时还来几个夸张的动作,害我差点笑得没法儿再跳了。
“嗨,艾贝尔,上来,上来!”
我一抬头,发现我们不知何来到了舞台旁,台上的主唱——一个长着金黄色长发的男孩趁间奏时对艾贝尔叫道。
艾贝尔双手一撑跳上舞台,看来他常来这,一上台,就引来台下一片尖叫声。
“艾贝尔,今天跳什么舞?”贝斯手边弹边靠过来说。
艾贝尔想了想,俯下身对我说:“会跳探戈吗?”
我眼一瞪:“开玩笑,我可是一直被人称为‘探戈女王’的!”
艾贝尔伸出手,将我拉到台上,然后对其他人说:“今晚有舞伴,来段探戈如何?”
乐队里的每个人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表示赞同和欢迎:鼓手快速地敲着鼓点,贝斯手则来了段即兴表演,吉它手弹出一连串的滑音,主唱则扯着嗓子鬼嚎了两声。声音暂停,接着响起探戈的舞曲。
艾贝尔毕恭毕敬地向我行了个礼,我忍住笑还礼。我有些时间没跳过这种舞了,生熟了不少,但今晚却跳得比当年任何一次都好——我有一个极佳的舞伴。台下的人也都停下来望着我们,一边合着节拍鼓掌,一边为我们叫好。这种感觉实在是太棒了!
一曲终了,台下的人拼命地鼓掌。我因为兴奋和大幅度动作而有些喘不气来。
“太棒了!”主唱走过来,冲着我笑道,“我从没想到还有人能跳得和艾贝尔一样好,看得我都有点脚痒了,可惜我脱不开身。”
“没关系,让布丽代你一曲吧。我也好久没和你斗舞了。”
我瞪大眼看着艾贝尔,连连摆手:“不行,不行!我是个音痴,唱歌老跑调的!”
“没事,没事,只一首大家不会介意的。”主唱一边不由分说地把话筒塞进我手里,一边招呼同伴,“来一曲‘蓝月亮’(The Blue Moon)吧!”
另外三人立刻笑着演奏出前奏部分,而出了这个馊主意的艾贝尔和主唱各占据舞台的一角,摆了个Pose。广场上的人又叫又跳,更疯狂了。
我似乎也沾染上了他们的疯狂劲,反正他们不怕丢了“桔子汁”乐队的脸,我还在乎什么。我拿起话筒,不客气地拉开嗓门唱了起来。
掌声震耳欲聋,虽然知道多半是因为艾贝尔两人出色的舞姿,我还是忍不住沾沾自喜起来,感觉自己就像是个在开演唱会的巨星,极大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
我嫌不过瘾地又唱了一首,才把话筒扔还给主唱,和艾贝尔跳下台去跳舞,台下人的立刻把我们围在当中。
乐队一直表演到凌晨一点才结束,可还有些人还没跳过瘾,他们便放了一些舞曲CD。我和艾贝尔跟着他们到一旁休息,直到这时,艾贝尔才有机会把乐队成员一一介绍给我:主唱兰尼(Lanny),贝斯手山姆(Sam),鼓手杰布(Jeb),以及吉它手伊恩(Ian)。有了先前的那一段,我和他们一下子就熟络起来。
“原来是你模特儿,怪不得这么漂亮,连舞都跳得这么好。”山姆笑起来时嘴边出现两个小小的酒涡。
“谢谢,你们也很棒哦,真的只是业余的吗?”
“是啊,别看我们现在这样,其实白天时我是卡车司机,兰尼是管仓库的,山姆是宾馆的拉门人,伊恩则在一家唱片店里打工。”
“那你们岂不是很忙吗?白天要上班,晚上还要演出。”
“是啊,没有足够的时间排练一直是我们最大的问题。”长着一张娃娃脸的伊恩沮丧一说。
“不过,好在我们都很会找时间练习,像我一个人在仓库里时,就一边理货物,一边唱歌。那里很空旷,有回声,音响效果好极了;还有杰布,把卡车嗽叭当鼓,要是你在路上听到很有节奏感的嗽叭声,别怀疑,那一定是杰布在开车。”兰尼边说边笑作了一团。
杰布一把勒住他的脖子:“好小子,敢在美女跟前揭我的短,看我怎么教训你!”
兰尼忙笑着求饶。山姆朝我笑了笑:“别介意,他们一直是这副样子。”
“不会,你们感情很好,真让人羡慕。不过,你们难道就从来没想过做个正式的乐队吗?”
“怎么可能没想过!不过最后想想还是算了。”杰布放开了兰尼,笑道。
“为什么?”
“为什么,这个——”杰布搔搔头,求救似地看向山姆。
“那是因为我们都非常热爱音乐。签约唱片公司当然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接触音乐,可一想到把我们的音乐当商品来卖,总觉得对音乐本身是一种亵渎。其实现在这样也很不错,有很多机会可以让我们表演,无论是什么人,只要喜欢我们的表演都可以来看,像桔子汁一样让每个人喜欢就是我们最大的梦想。”
“好棒哦!”我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我真是越来越佩服你们了,有这样的梦想实在是太了不起了!”
“你这么夸赞我们,要不要也来加入啊?”杰布开玩笑地说。
“好啊。不过我既不会玩乐器,又不会唱歌,怎么办?”我也开玩笑地回答。
“没问题啊。”伊恩跳出来说,“你可以像艾贝尔那样帮我们伴舞!而且你这么漂亮,只要往那一站就能吸引住大家的视线,我们就不用怕没人来看我们表演啦!”
“咦,艾贝尔也是乐队的一员吗?”我看了一眼一直未开口说话的艾贝尔,他倒是一点也没被冷落的感觉。
“是啊,不过后来就抛弃我们去当模特儿了。”伊恩神情不满地搭住艾贝尔的肩。
艾贝尔温和地回道:“不这样的话我又怎么能带来美丽的布丽让你们认识呢?”
我们都笑了。
我们一直聊到二点多,本来还打算一起去吃宵夜,可我和艾贝尔明天下午两点还要参加发表会,得留点精神。和“桔子汁”乐队的四人告别后,我和艾贝尔朝停车的地方走去。一路上看不到一个行人,静极了,空气里也没有白天常闻到的汽油味,很清新。仰望夜空,有一种被释放的感觉。我深深地吸了口气。
“好开心喔!不仅跳舞跳了个痛快,还认识了几个有趣的人。”
“听到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原本我还有点担心呢。”艾贝尔淡淡地道。
“担心什么?”
“这里是贫民窟,有点身份的人是不愿来这里的。”
“有点身份?哈哈——”我笑得弯下了腰,“你看我这样子会是什么有身份的人吗?我妈妈刚来美国时差不多是身无分文,在这里是举目无亲,我们只能住在鸽笼样的地方。”
艾贝尔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难以想象。”
“因为我长得漂亮吗?”
“不是,你有一种很特别的气质,既高傲又自信,完全不将别人放在眼里,很难想象在那样一种环境中能养成你这样的气质。”
我怔了一下,笑了起来。
“我从小到大听过不知多少赞美,你这样的却还是头一回。”
“我说的是真话。”
“我又说没你骗人。嗯,这大概是天性和妈妈的教育造成的吧。啊——”
我蹲下身,抚住突然抽动的右脚。
“怎么了?”艾贝尔走近两步,在我旁边蹲下。
我皱着眉:“没什么,小时候出车祸留下的后遗症,运动过度就会这样,一会儿就好。幸好离停车的地方不远了。”
“我帮你。”
“好,谢谢。”
我伸出手,没想到艾贝尔却一弯腰将我打横抱起。
“喂,你干什么?”
“帮你啊!”
“你——算了,这样很舒服。”
“我可是很吃力的。”
“喂,太过分了吧。我好歹是个模特儿,能重到哪儿去!”我白了艾贝尔一眼,又问道,“真的很重吗?那放我下来好了,我又不是完全不能走。”
“放心吧,这点重量还难不倒我,我以前可是做过搬运工的。”
“咦,你这么瘦,不会吧!”我用手指戳戳艾贝尔的胸膛。“怎么没有被压死?”
“我只做过几个月,还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你觉得我很瘦吗?女孩子是不是都喜欢肌肉发达型的?看起来会比较有安全感。”艾贝尔的声音听起来有几分沮丧。
我对此不敢苟同:“什么肌肉发达,又不是买肉,要那么多肉干什么?”
艾贝尔像是松了口气:“听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放心什么?”
“你要是喜欢史瓦辛格那样的男人,我就得拼命去练肌肉了。”
我瞪大眼:“耶!为什么?我又不是你什么人!”
“我们不是一个乐队的伙伴吗?要做舞伴总得对彼此有点好感,要是互相讨厌那还跳什么!”
我轻笑起来。
“原来是这样啊!健身倒是不必了,你要真想赢得我的好感,有一件事倒是可以做的。”我边说边瞄了他一眼。
艾贝尔挑了挑眉:“愿意效劳。”
“能不能请你偶尔也笑一笑啊!一个人要是老不笑的话,脸部的肌肉可是会僵化的。你不觉得难过,旁人看了也会难受的。”
“微笑啊。”艾贝尔沉思着说,“这我倒没有想过,我从没注意过自己的表情。”
“废话,有谁会去注意这种事!微笑、流泪、皱眉、瞪眼不过是人喜、怒、哀、乐的正常表现而已。”
“你是不是因为我从来不笑,所以才那么讨厌我?”
我吓了一跳:“呀,你注意到了!我表现得很明显吗?”
“没有,但我毕竟不是根木头,不可能完全无知无觉。”
既然承认了,干脆坦白到底。
“其实也不是完全因为这个——你不觉得你的皮肤太白了一点吗?而且嘴唇也太红艳了,看了让人实在不爽!”
艾贝尔微微一笑,不是我眼花,也不是什么幻觉,虽然只有短暂的一秒,但他的嘴角确实向上扬了扬,漂亮的双眼也微微眯了起来。而我,竟有种惊艳的感觉。什么嘛,真是太没面子了,好歹我也是个美女耶!
“上帝,我现在有些明白你不笑的原因了。你要是经常一脸笑容的话,追你的女人可以从东海岸排到西海岸了!”
“我想这应该是种称赞吧!为了你的赞扬,以后在你面前我会努力多笑的。”
“那真是我的荣幸。不过这样你岂不是有点吃亏?这样吧,要是你对我有不满的话也可以提出来,我也会努力改正的。”我歪着头,认真地说。
“只要你不讨厌我就行了。”
我狡黠地看着他:“这虽然有些困难,但我尽力就是了。”
艾贝尔无奈地说:“那还真是难为你了。”
我笑了起来,突然想到件事。
“对了,我们怎么还没走到停车的地方,我记得来的时候没走这么多路的。是不是迷路了?”
“当然不会,我对这一带可说是了如指掌,就算是闭着眼睛也不会迷路的,再拐一个弯就到了。”
“那就好,这儿黑漆漆的,又没个人,要是迷路了,还真不知该怎么办。啊,这么晚了,会不会有拦路抢劫的,纽约的治安在全世界也是有名的糟。”
“别担心,在这一带晚上比白天更安全。”
“这是为什么?”
“这里是老约翰(Old John)的地盘,他啊,可是个超级音乐迷,广场上的器材都是他出钱买的,而且没有他在背后撑腰,乐队们也不可能在这进行免费表演了,早被索要安全费的混混们砸场了。此外,为了让大家可以在晚上安心来这听音乐,他也约束手下尽量不要这一带闹事。他虽然是个杀人放火无所不做的坏蛋,但附近的人都不是很讨厌他也是这个原因。”